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外加剂取样及检验操作规程

外加剂取样及检验操作规程一、外加剂的取样规则1、外加剂的取样应按批号取样,从每一批产品中取得三个或者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成。
2、每一个编号取得的试样数量不得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的用量。
3、每一编号试样应充分拌匀后分成二等份,一份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复验或仲裁。
二、外加剂的检验规程(一)、材料要求1、水泥:原则上采用基准水泥,无基准水泥时,允许采用C3A含量为6%~8%、总碱量<1%、强度等级≥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2、砂子:符合GB/T14684要求的细度模数为2.6~2.9的中砂。
3、石子:符合GB/T14685要求,最大粒径20mm的石子,以砾石试验为最佳效果。
4、水:符合JGJ163的技术要求。
(二)、配合比要求1、水泥用量:采用砾石时为310±5㎏,采用碎石时为330±5㎏。
2、砂率:基准砼和掺外加剂砼的砂率均为36~40%。
3、用水量:应使砼拌合物的坍落度达到80±10mm。
4、外加剂掺量:该产品的推荐掺量。
(三)、混凝土的拌制1、采用60L自落式砼搅拌机,全部材料及外加剂一次性投入,拌合料应不少于15L,不大于45L,搅拌3min,出料后在铁板上翻拌2~3次后进行试验。
2、各种原材料及试验温度始终保持在20±3℃(四)、项目指标检验注意事项1、各项指标的检验均应有基准砼和掺外加剂的砼的对比性能,并且基准砼与掺外加剂砼的检测应同时并列进行。
2、砼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应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进行,力学性能指标检测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进行。
3、外加剂的检测指标常见的包括: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测定、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等。
4、外加剂的检验指标除按每一批号进行自检以外,还应定期送样到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复检,将检测指标与自检的检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第⼀节⽔泥取样⽅法⼀、主要⽔泥品种、标号、代号1、硅酸盐⽔泥分:42.5、42.5R、52.52.5R、62.5、62.5R、72.5R七个标号,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泥,代号P·Ⅰ,掺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泥,代号P·Ⅱ。
2、普通硅酸盐⽔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P·0。
3、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分为:275、325、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引⽤标准1、GB12573-90《⽔泥取样⽅法》2、GB175-99《硅酸盐⽔泥、普通硅酸盐⽔泥》3、GB1344-99《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
三、标志⽔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名称、⽣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泥和普通⽔泥的印刷采⽤红⾊,矿渣⽔泥采⽤绿⾊,⽕⼭灰和粉煤灰采⽤⿊⾊。
(注:⽔泥取样⽅法)1、安定性——⽤雷夹法或沸煮法必须检测合格;2、废品——凡MgO、SO3,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项不符要求;3、不合格——凡细度、终凝、不溶物、烧失量、强度任⼀项;⽔泥包装中⽔泥品种、标号、⼯⼚名称、出⼚编号不全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批以同⼀⽣产的同⼀出⼚编号⽔泥为⼀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五、取样⽅法和取样数量⽔泥试验必须在同⼀编号⽔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泥样品经充分混匀后,采⽤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六、⼀般试验项⽬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量。
七、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品种标号、出⼚编号或出⼚⽇期或进场⽇期、要求检测项⽬、取样⼈、见证⼈、见证号等。
常用取样依据及方法

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罐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罐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少去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比、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行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常见样品取样留样相关规定

粉煤灰
1、依据:《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新标准GB/T 1596-2017也依此执行);
2、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取样;可连续取样,也可随机从每批的10个以上部位等量取样。
2份
每份≥3kg;
1份
1、依据:GB/T 18736-2017中;
10.
1、《预铺/湿铺防水卷材》GB/T 23457-2009;
2、方法:每批随机抽取5卷进行面积、单位克重、厚度、外观检查。在合格卷中任取1卷,裁取≥平米。
2份
每份≥平米
1份
1、依据:/;
2、期限:参考产品说明中的贮存期限。
11.
防水涂料
1、依据:《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2013;
2份
每份≥5 kg;
1份
1、依据:GB23439-2009;中条;
2、期限:180天。
8.
压浆剂
3、依据:《铁路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梁管道压浆技术条件》TB/T 3192-2008;
1、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抽样;
2份
每份≥4kg;
1份
1、依据:TB/T 3192-2008中条;
2、方法:每批中随机取2组,每组至少5 kg。
2份
每份≥5 kg
1份
1、依据:GBT 19250-2013中条;
2、期限:自生产之日起最少6个月。
12.
1、依据:《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12
2、方法:每批中随机取10kg,一分为二。
2份
每份≥5 kg
1份
1、依据:/;
取样规定

取样规定一、水泥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代替下列标准: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1、水泥试验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数量为20kg。
3、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数量为20 kg,拌和均匀后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备用(备份样不少于6 kg)。
4、建筑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取样。
5、构件厂、搅拌站应在水泥进厂时取样,并根据储存、使用情况定期复检。
二、外加剂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1、对于每批混凝土外加剂,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液体外加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0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用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2、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到份。
一份按规定的方法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争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三、简易土工试验取样规定相关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一)、取样方法按下列规定进行: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下层表面以上2/3处)用环刀取样。
2、灌砂法:用于级配砂在回填或不宜用环刀法取样的土质。
采用灌砂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全部深度。
(二)、抽样数量按下列规定进行:1、柱基:抽查柱基的10%,但不少于五点;2、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个点,但不少于一点;3、基坑:每层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4、挖方、填方:每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5、场地平整:每层400~9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6、排水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个点,但不少于一点;7、地(路)面基层:每层按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8、路基(公路):1000m2取一点;9、基层(公路):1000m2取一点;10、面层(公路):2000m2取一点;四、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2-198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砌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 (一)、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外加剂试验方法

一、定义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的定义见GB 8075-87《混凝土外加剂分类、命名与定义》。
基准水泥符合本标准附录A“混凝土外加剂性能检验用基准水泥技术条件”要求的、专门用于检验混凝土外加剂性能的水泥。
基准混凝土按照本标准试验条件规定配制的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
二、技术要求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指标掺外加剂砼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表示。
外加剂种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性能指标试验项目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减水率,% ≥8 ≥5 ≥12 ≥10 ≥8 ≥5泌水率比,% ≤95 ≤100 ≤100 ≤100 ≤95 ≤100含气量,% ≤3.0 ≤4.0 ≤3.0 ≤4.0 ≤3.0 ≤4.0-60~-60~-60~-60~-60~-60~凝结时间之差初凝+90 +120 +90 +120 +90 +120 min 终凝-60~-60~-60~-60~-60~-60~+90 +120 +90 +120 +90 +1201D - - ≥140 ≥130 ≥140 ≥1303D ≥115 ≥110 ≥130 ≥125 ≥135 ≥120抗压强度比,% 7D ≥115 ≥110 ≥125 ≥120 ≥120 ≥11528D ≥110 ≥105 ≥120 ≥115 ≥110 ≥10590D ≥100 ≥100 ≥100 ≥100 ≥100 ≥100收缩率比,% 90D ≤120 ≤120 ≤120相对耐久性指标,%钢筋锈蚀应说明对钢筋有无锈蚀危害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8 ≥5 ≥10 ≥10 - - - - ≥6 ≥6≤95 ≤100 ≤70 ≤80 ≤100 ≤100 ≤100 ≤110 ≤70 ≤80≤3.0 ≤4.0 3.5~5.5 3.5~5.5 - - - - 3.5~5.5 3.5~5.5+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210 +210 +90 +120 +90 +120 +210 +210 +60 +60≤+210 ≤+210 -60~ -60~ -60~ -120~ ≤+210 ≤+210 +60~ -60~ +90 +120 +90 +120 +60 +60- - - - ≥140 ≥125 - - - -≥110 ≥100 ≥115 ≥110 ≥130 ≥120 ≥100 ≥90 ≥95 ≥80≥110 ≥110 ≥110 ≥110 ≥115 ≥110 ≥100 ≥90 ≥95 ≥80≥110 ≥105 ≥110 ≥110 ≥100 ≥100 ≥100 ≥90 ≥90 ≥80≥100 ≥100 ≥100 ≥100 ≥100 ≥95 ≥100 ≥90 ≥90 ≥80≤120 ≤120 ≤120 ≤120 ≤120200次≥80 ≥300 200次≥80 ≥300注:①除含气量外,表中所列数据为掺外加剂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的差值或比值。
常见样品取样留样相关规定

粉煤灰
1、依据:《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新标准GB/T 1596-2017也依此执行);
2、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取样;可连续取样,也可随机从每批的10个以上部位等量取样。
2份
每份≥3kg;
1份
1、依据:GB/T 18736-2017中;
常见样品取样留样相关规定
序号
样品名称
取样规定
留样规定
依据及方法
数量
数量
期限
1.
水泥
1、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75-2007;
2、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取样,袋装~每批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取样;散装~每批所取水泥深度≯2m时,用散装水泥取样器随机取样;可连续取样,也可随机从每批的20个以上部位等量取样。
2、方法:每批取不少于200kg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混匀后分2等份;
2份
1份
1、依据:GB 8076-2008;中条;
2、期限:6个月。
7.
膨胀剂按《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取样;可连续取,也可随机从每批的20个以上部位等量取样,总量≥10kg,混匀后分2等份;
2份
每份≥12kg;
1份
1、依据:GB 175-2007中条;
1、期限:90天。
2.
矿粉
1、依据:《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
2、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取样;可连续取样,也可随机从每批的20个以上部位等量取样。
2份
每份≥20 kg;
2、方法:每批中随机取2组,每组至少5 kg。
T0521~2005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和现场取样方法

T 0521-2005 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1、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本方法规定了在常温环境中室内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
轻质水泥混凝土、防水水泥混凝土、碾压水泥混凝土等其它特种水泥混凝土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可以参照本方法进行,但因其特殊性所引起的对试验设备及方法的特殊要求,均应遵照对这些水泥混凝土的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引用标准:JC/T3020-1994 《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2、仪器设备(1)搅拌机:自由式或强制式。
(2)振动台:标准振动台,符合《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的要求。
(3)磅秤:感量满足称量总量1%的磅秤。
(4)天平:感量满足称量总量0.5%的天平。
(5)其它:铁板、铁铲等。
3、材料3.1 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有关要求,拌和前材料应放置在温度20℃±5℃的室内。
3.2 为防止粗集料的离析,可将集料按不同的粒径分开,使用时再按一定比例混合。
试样从抽取至试验完毕过程中,不要风吹日晒,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拌和步骤4.1 拌和时保持室温20℃±5℃。
4.2 拌合物的总量至少应比所需量高20%以上。
拌制混凝土的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确度:集料为±1%,水、水泥、掺合料和外加剂为±0.5%。
4.3 粗集料、细集料均以干燥状态(注)为基准,计算用水量时扣除粗集料、细集料的含水量。
注:干燥状态是指含水量小于0.5的细集料和含水率小于0.2%的粗集料。
4.4 外加剂的加入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且不含潮解型盐类,应先和一部分水泥拌和,以保证充分分散。
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但含潮解型盐类,应先和细集料拌和。
对于水溶性或液体,应先和水拌和。
其他特殊外加剂,应遵守有关规定。
4.5 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用具,如铁板、铁铲、抹刀,应预先用水润湿,使用完后必须清洗干净。
4.6 使用搅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进行涮膛,再刮出涮膛砂浆,以避免正式拌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粘附筒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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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一、引用标准
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
JC473—2001 《混凝土泵送剂》
JC476—2001 《混凝土膨胀剂》
JC475—1992 《混凝土防冻剂》
JC477—1992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JC474—199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二外加剂取样批次及样品数量
1 、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缓凝剂、早强剂、引气剂。
(1)以上九种外加剂按掺量划分检验批
①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外加剂每100吨为一批;
②掺量小于1%,同品种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
③不足100吨或50吨的亦按一个检验批计。
(2)样品数量
①每个检验批取样数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量的外加剂量。
②外加剂试样必须在同一生产厂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不同部位抽取,取样至
少在10个以上不同容器中等量采集,并将所取试样混合均匀。
2 、混凝土泵送剂
(1)同一生产厂、同牌号、同一编号泵送剂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吨
亦按一个检验批计。
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
计量。
(2)每一个检验批从10个不同容器中抽取等量的泵送剂试样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见证人一起陪同送往检验部门检
验,另一分封存半年,以备复检或仲裁。
3 、混凝土膨胀剂
(1)同一生产厂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编号膨胀剂每200吨为一个抽样批,不足200吨时亦作为一批计。
(2)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中抽取等量的膨胀剂试样,每批抽样不少于10kg。
将抽取的试样混合均匀,
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见证人一起陪同送往检验部门检验。
另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
检或仲裁。
4 、混凝土防冻剂
(1)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
(2)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0.15吨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3)防冻剂试样必须在同一品种的不同部位抽取,取样至少在10个以上包装袋中等量抽取,并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见
证人一起陪同送往检验部门检验,另一分封存半年,以备复检或仲裁。
5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1)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防水剂每30吨为一批,补足30吨也可作为一批。
(2)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所需的防水剂量。
(3)防水剂试样必须在同一品种的不同部位抽取,取样至少在10个以上不同的容器中等量抽取,并混合均匀。
分两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见证人员一起送往检验部门检验。
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复检或仲裁,
6 、混凝土速凝剂
(1)每20吨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吨也可作为一批论。
(2)每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0g,并将所抽取的试样混合均匀,分成两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见证人一起
送往检验部门检验。
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复检或仲裁。
7 、粉煤灰
(1)以连续供应的200吨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200吨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的重量计。
(2)散装灰:从运输工具,储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3kg,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20kg。
(3)袋装灰;从每批中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取试样不少于1kg,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10kg。
三、注意事项
1 、施工单位委托送检混凝土外加剂,检测项目可按附录一进行。
2 、工程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外加剂检测项目可按现行有关外加剂标准进行。
3 、矿渣微粉、锂渣取样方法及数量参照粉煤灰进行。
混凝土外加剂必检项目附录一
粉煤灰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