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应急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的安全、有效、及时地投入使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物资的储备1. 应急物资的储备品种应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医疗救护物资、防护用品、应急照明设备、通讯设备、食品、饮用水等。
2. 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由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求、储备库容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应急物资的储备应遵循“分类存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的原则。
三、应急物资的保管1. 应急物资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害的专用库房内。
2. 库房应设置醒目标识,明确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3. 应急物资的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巡查,确保物资安全、完整。
4. 库房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四、应急物资的领用1. 应急物资的领用需经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并填写领用单。
2. 领用人员应按需领用,不得擅自更改物资种类、数量。
3. 领用后,领用人员应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
五、应急物资的检查与维护1. 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完好、有效。
2. 检查内容包括:物资的完好性、有效期、存放环境等。
3. 发现损坏、过期等问题的物资,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4. 应急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六、应急物资的更新与补充1. 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应急救援需求、物资消耗情况等因素,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更新与补充。
2. 更新与补充的物资应按照原品种、规格、数量进行。
3. 更新与补充的物资应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七、应急物资的报废1. 应急物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损坏物资;(2)过期或失效的物资;(3)经鉴定不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物资。
2. 报废物资应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应急物资的安全教育与培训1. 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物资保管、领用等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五篇)

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库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应急物资齐全、有效、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仓库管理具体办法1、应急物资库日常管理由安监部负责,相关部门及工区做好配合、协助工作;2、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除经项目负责人、安全经理、安监部长同意后方可使用;3、仓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库管员要有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保持仓库整洁有序;4、安监部负责对库管理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5、安监部负责:库管理制度的编制及上墙、标识牌的制作及上墙、抢险物资及灭火器材的配备、登记台帐的建立等工作。
以上物品安监部配备后由库管员进行保管、维护;6、物资入库:库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做好物资的验收、登记建档工作。
建档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失效日期等。
库管员发现入库物资存在不满足要求情况时,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反映;7、物资出库:做好领取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领取人等。
8、安监部、库管员要定期进行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现象时及时更新或维修,问题严重超出处理权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9、库管员每月底要进行一次物料盘点,发现短少、残损等现场时要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并报有关领导处理;10、库房内严禁以下行为:吸烟、私拉乱接、堆放杂物、私人物品、无关人员入库;库管员严禁涂改帐目;1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据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本管理制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
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二)动物防疫应急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应急物资采购和仓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严格管理、及时调动、满足需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种类主要包括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疫苗、检验检测试剂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等。
应急物资维护管理规定

应急物资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物资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物资的使用效率,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投入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应急物资维护管理是指对应急物资进行日常巡检、保养、修理和维修,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好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的工作。
第三条所有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单位和组织,都要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应急物资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应急物资维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成立应急物资维护管理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物资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应急物资维护管理部门或者委托相关单位来负责应急物资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应急物资维护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应急物资维护计划第七条应急物资维护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物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的频次、方式和内容。
第八条应急物资维护计划包括日常巡检、保养、修理和维修工作,要分别制定维护计划,确保全面维护。
第九条应急物资维护计划要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维护工作均按照计划执行。
第四章应急物资维护流程第十条应急物资巡检工作是应急物资维护管理的基本工作之一,要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应急物资巡检工作的内容包括对应急物资的完好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应急物资保养工作是指对应急物资进行常规的保养工作,包括清洁、检查等。
第十三条应急物资修理和维修工作是指对损坏的应急物资进行修理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应急物资维护工作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记录每一次维护工作的内容和结果,以备查验。
第五章应急物资维护设施第十五条应急物资维护管理机构要建立适当的物资维护设施,保证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物资维护设施包括维修库房、保养车辆、维修工具等,要保证设施的安全、完好。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国家应急能力,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食品、水源、药品、救援装备、通信设备等各类物资。
应急物资储备必须具备保质期长、储存便捷、数量充足、分配方便等基本特点。
第四条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国家级储备和地方级储备。
国家级储备由国家决定储备量和配备种类,地方级储备由地方政府确定。
第五条国家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调度、综合平衡、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更新和保管工作,协调监督有关单位的应急物资工作。
第七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及时确定本级应急储备的类型、规模、配置要求,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第二章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设第九条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食品、水源、药品、救援装备、通信设备等。
应急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配置要根据各级地方政府的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情况确定。
第十条地方级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食品、水源、药品、救援装备。
地方级应急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配置要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情况和自身安全风险等级确定。
第十一条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分类储备的原则。
储备点应尽量分散,保证储备物资能够迅速供应到灾区。
第十二条拟建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地方政府应进行选址、立项、规划和设计,并报批相应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应急物资储备点的选址要考虑灾害易发地区和仓库管理的便捷性。
储备点要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条件,并设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储备工作,对储备物资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的品质和数量不受损。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四篇)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在应急物资管理中的行为。
第三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分类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注重防范和减灾,提高抗灾能力,确保公民和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强化合作与协调,形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第六条应急物资管理应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护能力。
第七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应急物资的分类及管理第九条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和需求,应急物资分为生活物资、救援物资、医疗物资、通信物资等多个类别。
第十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生活物资的管理包括食品、水源、衣着等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收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救援物资的管理包括车辆、器材等方面,应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医疗物资的管理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应加强医疗队伍的建设,并制定相应的物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通信物资的管理包括通信设备、无线电台等方面,应确保通信畅通,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物资库存制度,定期进行清理和更新,确保库存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六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享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十七条应急物资的管理应做好防火、防雷、防震等安全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应急物资的采购和调配第十八条应急物资的采购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透明,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第十九条应急物资的调配应根据实际应急情况,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物资的及时运送到位。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规范储备管理行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利益,根据《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储备管理职责的单位。
第三条应急物资储备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求而储备的物品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医疗器械、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等。
第四条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专业。
第五条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应急物资储备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别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储备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第七条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储备物资应当具备质量好、数量足、种类全、保存期限长、运输便捷和易于使用等特点。
第八条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设和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采购、储存、维护、更新和报废,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时效性。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储备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保存和使用。
第十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同时,应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的巡查和监督,保障储备物资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以其他方式冒用应急物资储备。
对于有关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设和更新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储备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设和更新计划,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和储备地点,科学合理编制应急物资储备指标。
第十三条建设新的应急物资储备时,应根据应急需求和储备地点的特点,合理选择储备物资种类和数量。
第十四条应急物资储备应当设置储备库房或提前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商,确定储备场所。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一、总则1.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应急物资的有效储备、合理配置和及时调度,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抢险救灾效率。
2.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灾害应对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对应急物资的管理与运用。
3. 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水源、医疗器材、救援工具等。
二、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1. 各级政府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计量单位进行储备。
2. 应急物资储备应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灾害进行分类、分级储备,确保各类应急物资的配备合理充足。
3. 应急物资储备应保持定期更新和清理,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有效期。
三、应急物资的配置管理1. 各级政府应根据灾情变化和抢险救灾需求,及时启动应急物资调配机制,保障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到位。
2. 应急物资的调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优先级原则,确保有限物资的最大效用。
3. 调配过程中,应急物资应进行登记、检查和核实,确保物资的数量、质量和适应性。
四、应急物资的使用管理1. 应急物资的使用应按照预案规定和实际需要进行,确保物资的合理消耗和最大利用。
2. 应急物资的使用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避免浪费和滥用。
3. 使用过的应急物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的充足性和有效性。
五、应急物资的监督管理1.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物资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有效。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物资的储备、配置和使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督部门应密切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提高应急物资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附则1.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级政府根据本规定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所有。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应急物资管理规定的内容,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程序,可以更好地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配置和使用的科学和高效性,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效率。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范本(4篇)

应急物资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及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应急物资的管理要求,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应急物资储备1. 应急物资需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储备数量和类型。
需充分考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同应急情况的需求。
2. 市场调研是确定应急物资种类和供应商的重要依据,需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
3. 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更新和补充,以保证物资的有效性。
应制定储备物资使用期限的规定,及时淘汰过期或损坏的物资。
4.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可靠。
三、应急物资调拨1.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起应急物资统一调度的机制,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最大化利用。
调拨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合理。
2.物资调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确保物资的准确、及时到达需要的地区和单位。
相关人员要做好物资调拨的记录和报告。
3.应建立起跨地区、跨行业之间的物资互助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调动所需物资。
四、应急物资使用1.应急物资的使用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确保物资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物资的合理分配和节约使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应急物资使用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意识和操作技能。
3.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物资的跟踪和监控,及时汇报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五、应急物资的维护和更新1.应急物资的维护是保障物资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应定期进行物资的检测和维修,确保物资的良好状态和可用性。
2.应不断对应急物资进行更新,根据需要购置新的物资,并淘汰老旧、质量不过关的物资。
3.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档案,记录物资的购进、储备、调拨、使用和报废等全过程。
六、应急物资的共享1.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起应急物资的共享机制,允许其他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共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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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部门(以下简称:××)应急物资管理的到岗到位,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应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部门各岗位。
第三条××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储备本专业相关的救灾装备和物资。
第四条××应急物资专项管理,专人负责,定制摆放,严禁挪用。
应急物资的检查维护、管理应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分场保管的应急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电动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严格执行定期检验制度,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五条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要在分场备案,保证物资统一调配,确保应急使用。
第六条责任人定期检查物资储备情况,正压呼吸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一次,防汛沙袋、铁锨、编织袋、塑料布、麻绳、潜水泵等防汛物资汛期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补充,并做好记录,确保物资完好、齐备。
若因应急物资不到位或移作其用,而影响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分场将追究责任班组和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公司及分场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七条本条例由分场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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