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院应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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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三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恢复与重建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第七条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应急队伍,包括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等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操作。

第三章预防与监测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预防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条医院应当开展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对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测,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时,医院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和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医疗、物资、技术等支持。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之间的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恢复与重建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恢复与重建制度,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组织实施。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医院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医院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特定类型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预案,包括现场组织、现场处置、现场保障等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批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备案应急预案经审批后,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布和备案。

发布应急预案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

备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相关部门。

五、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应急预案的培训应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内容。

医院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内部人员、患者和设施的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医院的应急处理本领和应急响应水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及级别划分第一节突发事件分类1.一般突发事件:指影响医院内部一部分科室或楼层的突发事件,如火警、漏水、停电等。

2.重点突发事件:指对医院整体运营产生重点影响的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恐怖攻击等。

第二节突发事件级别划分1.一般突发事件:一级、二级、三级。

2.重点突发事件: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订立与演练第一节应急预案的订立1.医院应当依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订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流程、工作责任人和职责分工、资源调配和协调机制等内容。

3.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应急预案的演练1.医院应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

2.演练应包含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应急响应的过程和各个责任人的应急处理情况评估。

3.演练成绩应及时总结,进行演练效果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第一节应急响应的启动1.应急响应由医院的应急管理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启动,确保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应急响应启动时,应立刻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依照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节应急响应的流程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和应急管理负责人,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应急响应程序包含事件评估、警戒、组织调度、信息发布等环节,要求各部门和人员乐观参加,协调搭配。

3.应急响应期间,应依照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理和资源调配,并及时通报和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第三节应急响应的结束1.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理,安全形势稳定,应急响应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2.应急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看法。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2024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2024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机制与流程,规范、高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报告及时、快速处置、分级响应、平急结合〃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疗应急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办法或规定。

第二章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的发现和报告第五条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相关信息的发现途径包括:(-)各地、各有关单位报告的信息。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视发挥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作用。

相关医疗机构获悉事发地人员伤亡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信息。

(二)新闻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信息、社会公众报告、其他部门通报和上级部门反馈等。

建立健全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共享突发事件信息。

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提高信息报告人员素质,提升信息时效和质量,力争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赢得宝贵时间。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等为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责任报告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要求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医院的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的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及医护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 保障安全,降低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1.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联络和上报;2. 医疗救援组:负责患者救治、伤员转运和医疗物资保障;3. 护理救援组: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培训和救治工作;4. 财产保障组:负责医院财产的安全和恢复;5. 通信保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6. 综合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七条医院应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响应机制;2. 应急物资储备;3. 应急人员培训;4. 应急措施;5. 应急信息报告。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救援组应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护理救援组应配合医疗救援组,做好护理工作。

第十三条财产保障组应确保医院财产的安全,防止损失扩大。

第十四条通信保障组应确保应急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十五条综合保障组应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

第五章应急信息报告第十六条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全面;2. 依法依规报告;3. 分级报告。

(最新版)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最新版)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医院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医疗救护、消毒防疫、技术专家、后勤保障及应急队伍等相关组织。

各部门及各科室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即时应急处理的工作。

三、应急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时,由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立即启动《预案》。

五、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药事管理部门、门诊部、保卫科、后勤科、医学设备科、病案信息科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

七、任何部门、科室、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八、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并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全院各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实行医疗质量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

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医疗安全督导、检查、评价,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简洁模板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简洁模板

1. 为了确保医院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保障患者、医护
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医院应急指挥部,负责医院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应急响应流程
1. 发现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各部门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迅速行动,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四、应急物资与设备
1.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2. 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人员培训与演练
1.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六、信息报告与发布
1. 事发部门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包括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处置
措施等。

2.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发布事件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准确。

七、应急终止
1.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对医院造成危害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

2. 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继续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医院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3. 各科室、部门设立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1. 预警与监测(1)医院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2)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救援。

(2)应急指挥部应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医院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科室、部门的职责。

(2)应急小组应迅速开展现场救援,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医院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医院应加强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2. 物资保障(1)医院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

(2)应急物资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3. 信息保障(1)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

(2)医院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六、应急总结与评估1.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2.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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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情况下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部门。

本办法供各部门、科室在制订本部门、科室牵头负责的应急预案时参考。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对应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定义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电气水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四、标准(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灵敏、反应及时,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统一院级应急组织机构,构建三级网络体系。

建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包括应急决策小组、执行小组、信息小组、宣传小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织及职责见附1。

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工作组(1)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2)安全事故事件工作组(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工作组(5)后勤保障事件工作组(6)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详见相关预案。

(三)预防与应急准备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办制定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医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部门、科室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科室、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及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检查医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院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化。

加强危险品、危险区域的管理,建立登记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定期组织检查、监控。

3.应急队伍的建立。

建立综合性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组成垂直和水平关系明晰,跨度合理,覆盖应急反应的各个方面,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能够得到后勤系统和医学装备部门的支持。

4.应急预案的制定。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联络电话、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等内容。

5.应急知识的培训。

应急办与科技教育部协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培养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6.应急知识宣传和演练。

应急办及宣传科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各科室、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系统的防灾训练。

应急办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应急演练。

所有防灾训练和应急演练于开展实施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应急办备案。

7.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根据本地、本院突发事件防控形势和重点,建立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计划,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建立必备物资储备目录。

定期检查,适时更换,保持应急状态。

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库,与有关供应产商建立联系,遇突发事件能及时采购救援物资。

8.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总体预案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移动通信和对讲机和网络三联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四)监测与预警1.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制度。

应急办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应急办指定1名同志为兼职信息报告员,并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报送分管院领导,认为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送领导小组研究。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储存、分析、报送。

报送、报告信息时,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应急办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中,风险相关危险值高的前5项事件[内部火灾、电力故障、医疗纠纷(事故)、信息系统故障、强雷暴]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明确监测点,对可能发生的头发事件进行检查。

各科室、部门是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名职工都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义务。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值守。

(2)指定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安排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可能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5)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险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6)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8)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9)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10)其它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9)其它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

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1.按照分类处置,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一岗双责制”和牵头负责制度。

2.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领导小组可以采取下列一行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灾害自救: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病人,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采取控制措施;抢修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险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2)援助施救:参与营救和救治受伤害人员;组织应急后备队伍,参与互救工作。

(3)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技术支援。

(六)事后恢复与重建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需要恢复重建的,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2.应急办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七)做好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

及时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领导活动、先进典型人物事件、各应急专项组织及重点部位工作情况的图文、声像资料,采编工作信息简报,积极协调新闻部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

(八)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帮助。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促进新闻媒体正确报道突发事件,合理引导社会群众。

(九)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对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进行评先选优,给予适当奖励。

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流程(见附2)六、职责(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1)(二)应急办(见附1)(三)科技教育部:协同应急办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并将应急知识纳入常规培训项目。

(四)宣传科:负责协同应急办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采集应急演练图片、音像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做好正面宣传报道。

(五)招标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与有关供应商建立联系,遇突发事件及时采购救援物资。

(六)仓储部:建立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有应急物资和舍不得储备计划;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建立必备物资储备目录;定期检查、适时更换,保持应急状态。

(七)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1次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评估。

(八)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长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把应急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遇重大突发事件直接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九)分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对应急管理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的领导责任。

组织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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