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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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引言井下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开采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危险情况,它可能会导致矿工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应对井下煤与瓦斯突出,制定一套科学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井下煤与瓦斯突出的定义、原因及预防措施,并提供一份详细的应急预案。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的定义井下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煤与瓦斯的压力失衡或其他原因导致煤与瓦斯突然释放,造成大量煤与瓦斯涌出地表或井下的现象。

这种情况下,矿井瓦斯浓度和煤尘含量迅速升高,严重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井下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煤层地质条件不稳定:煤层的裂隙破碎、变形等地质条件不稳定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增加。

2.采动因素:井下采煤工艺、煤柱设计不合理、支护措施不到位等会增加煤与瓦斯突出的概率。

3.瓦斯抽放不及时:煤矿瓦斯抽放装置失灵或操作不当,导致瓦斯积聚在井下,增加了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为了预防井下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可以采取措施:1.加强煤层地质监测:建立科学的煤层地质监测系统,对煤层岩性、应力分布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合理设计采煤工艺: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采煤工艺,尽量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3.加强瓦斯抽放管理:定期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瓦斯能及时抽放出矿井,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

4.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及时排除矿井中的有害气体,减少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目标•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井下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的损失;•迅速有效地应对井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 应急预案组织2.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的行动;•由矿井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队伍•分为抢险救援队、医疗救护队、瓦斯抽放队和通风队等。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详细完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详细完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详细完整版,旨在保障煤矿生产中的安全和防止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一、目的:1.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2.提高煤矿工人对瓦斯突出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法规遵守: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等。

2.确保煤矿企业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证照,合法合规开展生产活动。

三、预测预测:1.制定科学合理的瓦斯突出预测方法和技术标准,明确预测的时间、范围和方法。

2.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排放治理:1.煤矿井下瓦斯进行有效的排放和利用,包括安装并维护合格的瓦斯抽放设施和瓦斯抽放管道。

2.对煤矿井下的通风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保证通风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五、监测与检测:1.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和检测体系,包括安装并维护瓦斯检测仪器和设备。

2.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煤层赋存状态等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确保瓦斯突出的早期预警和防控措施的及时实施。

六、安全管理:1.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瓦斯突出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2.确保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七、事故应急:1.制定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效能。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提高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检查:1.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2.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以上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详细完整版。

通过预测预测、排放治理、监测与检测、安全管理、事故应急和监督检查等综合措施,旨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预防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求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瓦斯突出的预测和监测,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预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矿的实际,现制定×× 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2、本预案合用范围本预案系专项用于××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案。

合用于×× 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影响安全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矿位于矿区的西部,年月日建成投产。

井田面积km²,工业储量亿吨,截止2022年底,可采储量亿吨,服务年限80年。

2.1、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采用分区抽出式通风。

矿井总进风量为 m³/min,矿井总回风量 m³/min,有效风量 m³/min,有效风量率93%。

2.2、抽采瓦斯系统情况地面建有3座瓦斯抽采泵站, 1#抽采泵站安装3台2BEC—62型水环式真空泵,一用两备,担负井下南翼、北翼低负压瓦斯抽采;2# 抽采泵站安装4台2BEC—80型水环式真空泵,两用两备,分别担负南翼、北翼高负压瓦斯抽采; 3#抽采泵站安装4台2BEC—87型水环式真空泵。

2.3、煤与瓦斯突出情况经重庆煤科院鉴定,××矿 6#、8#、9#煤层均为突出煤层。

× ×矿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认真开展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并保证各采、掘工面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1 事故类型煤与瓦斯突出是瓦斯动力和煤岩层应力的释放而产生的一种以蓦地、急剧、伴有大量的煤与瓦斯突出为特征的动力现象,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有: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压出、煤与瓦斯倾出等。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 引言煤矿瓦斯突出是煤矿开采中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给矿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防止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来引导煤矿的防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细则。

2. 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分析煤与瓦斯突出是由于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煤层与围岩的力学性质发生变化,导致地下瓦斯在煤矿工作面上涌出而产生的现象。

主要的原因包括: - 煤层中的损伤带 - 工作面上的应力集中 - 煤与围岩的接触面积减小 - 工作面掘进速度过快等3.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为了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 3.1 加强瓦斯抽放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瓦斯的抽放工作。

包括安装抽放设备,提高抽放效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3.2 设备与作业面的防爆措施煤矿作业面和设备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爆措施,如使用防爆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进行爆炸风险评估等。

3.3 控制工作面进度工作面的掘进速度过快容易导致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因此,需要合理控制工作面的进度,确保掘进速度适中,避免产生瓦斯突出的情况。

3.4 加强通风管理煤矿的通风是预防瓦斯突出的重要手段。

需要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检查和维护。

4. 瓦斯突出应急处理尽管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瓦斯突出事故仍然有可能发生。

为了应对瓦斯突出事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4.1 现场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现场应急预案,包括瓦斯突出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流程,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要求等。

4.2 应急设备准备现场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如逃生器、呼吸器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自救。

4.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瓦斯突出的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操作技能,并及时总结演练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随着国家煤炭工业安全和健康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煤矿的安全防范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控制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非常必要。

一、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背景介绍我国煤矿瓦斯与煤突事故一直是煤炭工业安全的巨大隐患。

由于我国煤炭资源的特殊性,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重要程度非常高。

根据我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瓦斯含量不得高于10%。

而且煤炭安全标准要求煤矿深部的瓦斯浓度应该低于1.5%。

为了达到这个标准,煤矿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就可以为煤矿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的目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的目标是建立科学的防治体系,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资源持续利用。

具体包括:1.建立完善的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体系,确保安全生产2.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促进资源节约3.提高煤矿安全防范能力,降低不安全因素4.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的内容首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应该制定合理的煤矿生产计划。

在制定生产计划时,需要考虑煤炭资源开采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资源。

其次,煤矿需要加强巷道处理和排风系统设计,使煤炭资源开采更加安全高效。

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采矿,采取合适的排放方式和瓦斯抽采措施,同时加强巷道通风系统的设计。

在采矿过程中,任何可能导致煤与瓦斯突出的动作都必须避免。

此外,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还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工人应该深入了解煤炭安全法规和标准,不断学习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特别要重视对特殊环境下的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最后,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和预警措施。

通过现代化的监测手段,煤矿可以实时监测煤与瓦斯的浓度,及时控制瓦斯的排放和煤与瓦斯的突出。

此外,煤矿还应该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隐患逐一进行预警,并设立紧急救援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

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中断
事故发生后,需要投入大量人力 物力进行救援和恢复生产工作, 严重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
04
0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部
设立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由矿 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 长,成员包括矿山救援队、医疗 救护队、消防救援队等相关部门 负责人。
专家组
由煤炭行业专家、安全专家、救 援专家等组成,提供技术支持和 决策建议。
后期环境恢复治理计划
环境监测与评估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环 境进行监测和评估,了解事故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和破坏程度。
环境恢复治理
根据环境监测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 恢复治理计划,包括土壤修复、水体净化、 植被恢复等措施,逐步恢复和改善环境质量 。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内容
事故原因分析
06
培训演练与宣传教育工作
培训对象、内容、方式选择
01
培训对象
面向煤矿全体从业人员,特别是 井下作业人员、应急救援队伍成 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
02
03
培训方式
包括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基本知 识、应急避险技能、自救互救方 法、应急预案的熟悉和掌握等。
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实践 操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确保培 训效果。
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财产损失
突出事故会破坏巷道、设备、设 施等,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社会影响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往往引起社会 广泛关注,对煤矿企业形象和政 府监管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01
人员伤亡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时,大量 煤(岩)和瓦斯瞬间喷出,易造 成现场作业人员窒息、掩埋和中 毒等伤亡事故。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4篇)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4篇)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防突制度是指在煤矿等矿山作业中,为了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规定和管理制度。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与监测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和监测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井下的瓦斯浓度和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进行监测,及时采取预警和控制措施。

2. 通风制度: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操作和管理规定,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减少瓦斯积聚和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3. 瓦斯抽采制度:建立瓦斯抽采系统,通过抽采瓦斯降低煤矿内的瓦斯浓度,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

制定瓦斯抽采的操作规程,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作业制度:制定合理的矿山开采和矿工作业制度,包括煤层掘进、支护、放炮、运输等方面的规定,防止作业过程中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行为。

5.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和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提高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防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落实,以及矿工的自觉遵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目的。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2)防突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于预防和应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下面是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措施:1. 技术措施:- 固定瓦斯抽放:通过钻孔、井筒等方式将瓦斯释放到安全区域,降低瓦斯浓度,减少突出风险;- 打钻排水:通过打水井、水平井等方式,排除井下积水,减少突出风险;- 瓦斯探测:安装瓦斯探测仪器,实时监测井下瓦斯浓度,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 通风管理: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动,降低突出风险。

2. 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 加强巡检和检修工作:定期巡查井下设备和巷道,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设立安全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和数据分析,实时监测井下情况,提前预警,迅速处置突发事故;- 加强安全指导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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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专项设计
工程规模:15万吨/年
总经理:Array
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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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托付书
贵州省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托付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贵州省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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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矿井概况 (5)
第一节井田概况 (5)
第二节地质概况 (7)
第三节矿井瓦斯情况 (13)
第四节矿井设计概况 (14)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总体方案 (18)
第三章矿井各系统合理性论证及调整 (21)
第一节开拓系统及开采方法合理性论证及调整 (21)
第三节通风系统合理性论证及优化 (22)
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25)
第一节差不多程序和要求 (25)
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5)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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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区域性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7)
第五节区域验证 (42)
第五章局部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48)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差不多程序和要求 (48)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50)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62)
第四节石门(斜井巷)揭煤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66)
第五节矿井安全防护措施 (78)
第六章矿井防突治理 (84)
第一节防突组织治理 (84)
第二节防突技术治理 (87)
第三节防突现场治理 (92)
第四节矿井采掘设计、装备治理及防突安全知识教育 (96)
第七章防突仪器、装备及装备估价 (99)
附录一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 (100)
附录二钻屑指标法 (101)
附录三防突措施有效半径的测定方法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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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录
1、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防突设计托付书;
2、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采矿许可证;
3、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矿长资格证;
4、依照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281号《对毕节地区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
5、依照贵州省煤炭治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329号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百里杜鹃治理区大安煤矿M15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
6、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9号和15号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7、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9号和15号煤层《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
8、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175号关于对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

附图目录
1、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图(1:2000)
2、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投产时期通风系统及网络图(示意图)
3、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投产时井下避灾路线图(1:2000)
4、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图(示意图)
5、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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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方县大水乡大安煤矿位于大方县以东,距乡政府7km,属大方县大水乡管辖。

井田走向长度约1.8~2.1km,倾斜宽0.8km,面积约2.7108km2。

该矿为证照齐全的矿井,开采标高1750m~+1350m,生产规模15万吨/年。

矿井开拓采纳斜井+平硐对全井田进行开拓,采纳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

该矿为整合矿井,依照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281
号(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毕节地区2009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表,该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317m3/t,绝对涌出量为0.1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1m3/min,相对涌出量为0.317m3/t,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依照“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该矿地处突出危险矿区,如未作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应按突出矿井设计和治理。

矿井开采9号、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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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15号煤层已作煤与瓦斯突出鉴定,依照2008年02月28日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该矿15号煤层突出鉴定的结果及贵州省煤炭治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329号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报告的批复,在开采标高+1575m以上范围内的15号煤层无突出危险性,依照矿井开拓布置,矿井按突出矿井设计,在开采标高+1575m以上范围内的15号煤层按无突出危险区域设计和治理。

矿井最低开采标高为+1350m,矿井采取综合防突措施进行开采。

矿井应托付有资质的单位对9号煤层及+1575m标高以下15号煤层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以查明各煤层突出危性范围及突出煤层的强度等瓦斯参数。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79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4条的规定,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为此,受大方县大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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