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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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1、整理肉摊。

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

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

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

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导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处罚

导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处罚

导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处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导购人员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导购人员,导购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导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安排,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导购人员应保持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和安排,时刻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争取荣誉。

第五条公司将对导购人员实行严格考核制度,根据导购人员的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条导购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岗位职责第七条导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商品的推销和销售工作,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

第八条导购人员应认真了解公司的产品知识,熟悉相关销售技巧和方法,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购物指导。

第九条导购人员应主动与顾客沟通,了解顾客的需求,根据顾客的需求推荐适合的产品。

第十条导购人员应做好商品陈列和维护工作,保持商品展示区的整洁和有序。

第十一条导购人员应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宣传和欺骗顾客行为。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导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穿着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导购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留宿工作场所。

第十四条导购人员应尊重顾客,礼貌待人,不得对顾客粗鲁无礼。

第十五条导购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导购人员应维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占用公司的物品或资金。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将对导购人员进行定期评定,根据导购人员的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八条导购人员在工作中有表现突出和成绩优异的,将获得奖金或晋升机会。

第十九条导购人员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二十条导购人员经处罚后,若反悔认错,能自我反省并承诺继续遵守规章制度,公司可酌情给予重新考核和再调整工作机会。

超市熟食售卖员规章制度

超市熟食售卖员规章制度

超市熟食售卖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熟食售卖员的行为,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从事熟食售卖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熟食售卖员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超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熟食售卖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超市的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熟食售卖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七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热情周到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八条熟食售卖员在上班时应当穿着整洁,着装得体,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装。

第九条熟食售卖员应当按照超市的要求准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岗。

第十条熟食售卖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对待顾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尊重顾客的权益,如实、准确地提供商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顾客。

第十二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妥善保管好工作工具和设备,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三条熟食售卖员应当积极参加超市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熟食售卖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中喧哗、吸烟或聊天。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十五条熟食售卖员在售卖过程中应当遵守超市的价格政策,不得随意抬高商品价格。

第十六条熟食售卖员应当认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外观,确保售卖的食品新鲜安全。

第十七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做好商品陈列和包装,保持货架整洁,清理过期商品。

第十八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积极解决问题,争取顾客的满意度。

第十九条熟食售卖员应当根据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合理的进货和陈列,确保商品的供应充足。

第二十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善于沟通和协作,与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妥善保管超市的商业机密和顾客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从业人员基本要求1.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2.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3.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职责。

2. 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

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

3. 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4. 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5. 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1. 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期限。

2. 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经营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如实提供从业人员健康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第五条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有效期等内容。

第六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为一年,从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内接受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八条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粪便检查、尿液检查、血液检查等。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从业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健康证明、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十五条健康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岗位分类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精选(范本)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购物质量、价格、计量、税收、售后服务等商品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经营、文明化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1、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亮照经营,文明经营,热情服务,坚决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现象;2、保证商品质量,不准出假冒伪劣商品,不准出售过期、变质的商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3、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各商品经营摊点必须保护环境整洁;4、严禁经销违禁物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二、价格管理1、各经营业户要规范商品价格,服从工商、物价部门管理,一律做到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质价相符;2、不准蛮横无礼、漫天要价、期行霸市、欺诈游客;3、不准哄抬价格、暴利经营。

三、计量管理1、经营业户使用的计量工具,必须经政府技术部门鉴定,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各经营业户出售的商品不能短斤少两,不能坑害游客、损害游客的利益;3、凡有违规经营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位置管理1、划定旅游购物商品经营区域,切实做到有序经营,规范经营;2、经营者不得争抢摊位,随意摆摊经营;3、各经营摊点业户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合理摆放物品,以便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

五、税收管理各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做到自觉、按时交纳税费,不准偷税、漏税。

六、售后服务管理1、各经营户必须保证售后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2、对确因销售商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3、售后服务工作要规范、耐心、热情,不能应付了之,或拖而不办;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2021年7月23日景区购物场所管理制度一、经营服务人员应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优美、举止大方、热情礼貌;二、经营服务人员证照、标志应齐全,并在指定区域定点经营,杜绝流动小卖;三、对经营服务人员要不定期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纪守法意识;四、经营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不欺行霸市,不强买强卖,不哄抬物价,不兜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经销违禁物品,不敲诈勒索,不围追、尾随、抢甩、强拉旅客;五、销售点应做到标牌整齐统一,环境整洁美观,商品陈列有序,无违法违规宣传广告;六、经营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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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录用条件
1、凡自愿在本公司从业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能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从业人员必须向本公司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历证明)、家庭住址等资料。

(三)用工程序
1、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上岗。

2、签定合同
从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集体或个人劳务合同、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

3、岗前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参加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安全规范(注意事项)、职业卫生等通用知识,并由公司形成完整的岗前培训记录
职业道德
爱国爱企自尊自强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公私分明诚实善良
克勤克俭宾客至上
热情大度清洁端庄
一视同仁不卑不亢
耐心细致文明礼貌
团结服从大局不忘
优质服务好学向上
职业形象
精神饱满佩证上岗
着装整洁仪态大方
站姿挺拔行姿稳重
微笑服务细致周详
语言标准言词得当
职业纪律
遵守职业纪律,做到“四不”:不擅自离岗、不嬉笑打闹、在岗时不吸烟、酗酒、不占用电话聊天。

商品购物服务人员要注意自己的着装和仪容仪表外,还要善于与游客沟通。

应主动向客人介绍富有本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购物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应统一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

景区商品经营从业人员文明用语
1.您好!欢迎光临。

2.谢谢!欢迎下次光临。

3.您好!需要帮忙吗?
4.这是我们工作的疏漏,十分感谢您提出的批评。

5.非常抱歉让你遇到这样的麻烦...
6.请您坐下,慢慢说。

景区商品经营从业人员服务忌语
1.不知道。

2.自己看。

3.牌子上写的有,你不会自己看。

4.你可能不明白...。

5.我们不会...我们从没...我们不可能。

6.你弄错了。

7.这不可能。

8.你别激动...你不要叫...你平静一点...。

9.我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

10.没看到我们有多忙吗,你先等一下。

11.你刚才说你是谁?
12.禁止...;不准...;严禁...;不得...;违者罚款;严惩。

13.这不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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