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1年住房建设工作计划
住宅维修资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宅维修资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住宅维修资金项目组的负责人,现将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大家分享。
过去一年,住宅维修资金项目组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首先,我们针对住宅维修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制定了一套高效的流程和制度,使得申请和审核过程更加规范和透明。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确保住宅维修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需要的业主手中。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解决了过去出现的资金发放不及时、审核过程不透明等问题,提高了业主的满意度。
其次,我们还加大了对住宅维修工程的和管理力度。
我们与业主委员会密切合作,建立了维修工程进展的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配合,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完成了多个住宅维修工程项目,解决了业主们多年来积压的维修难题,使他们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此外,我们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的互动与沟通。
我们积极倾听业主的需求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通过建立健全的沟通渠道,我们及时向业主们反馈工程进展情况,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赢得了业主们的认可和赞誉,提高了项目组的声誉和形象。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住宅维修资金的数量有限,需求量巨大,导致我们不能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
其次,一些住宅维修工程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难以顺利进行,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耐心。
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业主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住宅维修资金的及时发放。
我们将加大对施工质量的把控,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我们将加强与业主的互动与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他们构建一个更舒适、更美好的居住环境。
201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召开

点 ,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 的工作水平。一 是必须坚持依法决策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i三是必须依法化
解 矛 盾 ,切 实加 强 行 政许 可 和 行政 区域 复议 工 作 ;四是 要 深
■ 全 区风 景名 胜 区管理 工作 会议 在 龙胜 召开 4 1 日 ,全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管理 工 作 会 议 在 桂 林 龙 胜召 月 2
管理机 构职能 ,抓好检 查和监督 ,开拓 进取 ,开启广西 风
景 名 胜 区 工 作 新 篇 章 , 为 我 国 风 景 名 胜 区 事 业 的 发 展 作 出 新的更大贡献。 韦 力平 指 出 ,全 区各 风 景名 胜 区管理 部 门要 抓 紧开 展 风
强、政策水平 高、敢于 同违机 关、效率机关 ,任务艰 巨 ,责任重大。 全区住房和城
乡 建 设 系 统 各 部 门要 统 一 思 想 ,提 高 认 识 ,切 实 增 强 新 形 势 下 依 法 行政 工 作 的责 任 感和 紧迫 感 。 金 昌宁要 求 ,全 区住 房和 城 乡建 设 系统 各 部 门 要突 出重
步 挖 掘 和 保 护 风 景 名 胜 资 源 ,加 强规 划和 建 设 管 理 ,规 范
善综 合、会协调的优秀人才 充实到法制机构 中来 ,以提高
各 部 门 的 法 制 工 作 水 平 。 要 加 强 教 育 培 训 ,提 高 全 系统 执 法 队伍 的整 体 素质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思 想 觉 悟 高 、 法 治 意识
的法制工作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自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厅 有 关 处 室 、 斤 属 有 关单 位 负 责 人 ,各 设 区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系统 各 委 ( )、 拆 迁 局 办 、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 中 心 )分 管 法 制 工 作 的领 导 分 及 法 制 科 科 长 ( 制机 构 负责 人 ) 加 了会 议 。 ( 明 ) 法 参 贺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粤建房〔2011〕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提高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决策和执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级负担,各级联动;整合资源,保护投资”的原则,加快建立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完善和改造市、县房地产登记簿系统为重点,以房地产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一个数据中心、一个应用平台、一个信息门户”(即建立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数据中心,设在市房管局信息中心);建立河源市住房信息管理及分析应用平台;以“河源房管网”为基础建立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门户网站。
实行“数据一体化、平台一体化、信息共享一体化”,逐步实现市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省级系统联网,县级系统与市级系统联网。
三、工作计划(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5月底前)。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2•【字号】成办发[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11〕1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成都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建委。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 将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证发放的职责划归市房管局。
2. 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职责划归市规划局。
(四)加强的职责。
1. 加强统筹城乡建设职责,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3.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建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二)负责编制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各类专项规划;牵头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区(市)县城乡建设工作。
市住房建设工作计划PPT

按照改造方案和筹措的资金,分阶段实施老 旧小区改造工程。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确定建设规模
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求, 确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分布区
域。
制定建设方案
根据建设规模和用地情况,制定保 障性住房建设方案,包括户型设计
、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
选择建设用地
通过土地征收、政府划拨等方式选 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现有住房状况
目前,城市中存在一些住房问题,如住房面积小 、居住环境差、设施不全等,需要改善。
政府政策支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住房建设工作,为 城市发展提供保障。
住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良好的住房条件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促进城市发展
住房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 竞争力。
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
制定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确保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充足、及时。
土地使用税费政策
通过土地使用税费政策,调节土地使用,鼓励住房 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财政政策与资金保障计划
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住房建设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
设立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确保重 点领域和项目的资金需求。
各相关部门的局长和副局长,以及项目负责人。
工作计划的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 实施步骤 • 确定建设规模和地点,制定规划方案; • 安排资金和人力资源,制定实施计划; • 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队伍; •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 •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时间安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个项目实施时间为1-3年。
工作计划的监测与评估机制
社区城建工作计划(7篇)

社区城建工作计划(7篇)第1篇:城建工作计划2011年XXX城市管理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XX整体形象,2011年城管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文明管理”的原则,在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同时,要认真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认真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011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要进一步上档升级,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努力打造市容标准化街路,完善街路、庭院、楼道的清扫保洁工作。
在保持2010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上,继续集中开展违法广告牌匾、非法“办证”野广告、非法占道经营、废品收购站、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行动。
对居民建筑垃圾,以管理为手段,以清运为方式,以建筑垃圾不落地为工作目标。
对乱倒垃圾的行为,我们会按照《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的处罚。
以打造一个美好的人居生活环境而努力。
二、认真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以加强城市规划的统一性,进一步改善该区的整体居住环境。
2011年,将拆除违法建筑纳入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建筑。
在监督检查已拆除违法建筑的同时,监督管理新建建筑1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对问题突出的地点要安排专人看守。
对已经拆除的地点要及时上报区建设局进行绿化、美化和硬化。
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将国家的政策、法规向辖区内居民、商家宣传。
争取做到群众自行拆除和自发遏制违法建筑的建设行为。
三、认真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在保持辖区内绿地补植和修剪的情况下。
继续打造精品绿地。
重点推进单位大院和住宅小区的绿化和彩色化。
对于符合创建高品质绿地要求的院落,应根据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建设。
同时,开展居民区烟尘和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四、认真做好老旧楼体节能改造(暖房子)工作认真配合住建局对辖区内改造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普查申报。
认真配合执法局,协调街上商户统一规划,拆除牌匾、门、台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2.17•【字号】冀建质[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11〕7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顺利启动我省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拟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为适应国家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着眼市场新的发展需要,有效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根据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更新需求,组织编制新一轮计价依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紧跟形势、紧贴市场、紧扣服务为要求,以科学、适用为目标,以我省“2008计价依据”为基础,进一步适应城镇建设上水平的新要求,满足全省建筑市场强势发展的需要,助推我省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三大战略决策目标的实施。
新一轮计价依据的编制,在总体上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用性。
着眼于满足市场需求,注重结合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积极补充新的成熟项目,主动删减落后、冗余项目,科学划分计价依据项目,准确调整不合理的消耗量,保证定额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一致。
要适应现实社会高节奏、高效率的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可操作性,在保证计价依据固有的技术性能不受冲击和影响的情况下,力求做到使用方便、操作高效。
二是体系性。
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8),充分尊重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律,构建科学的计价依据体系;各计价依据之间要连贯衔接,在框架构设、项目确定、内容处理等方面,切实做到标准一致、口径一致,避免重复与矛盾,从而使定额体系完整、配套、规范、统一。
《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

附件: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京新农办函〔2011〕12号)和《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为完成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农民依据抗震节能标准依法采取自主或集中方式对住宅进行新建翻建、节能保温单项改造(简称“单项改造”)和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简称“综合改造”)建设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住宅新建翻建、单项改造、综合改造应满足相关建设标准要求:(一)抗震要求。
新建翻建项目必须满足北京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 536-2008),该规程未做出规定的内容,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的规定。
综合改造要符合国家《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二)节能要求。
新建翻建项目应满足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节能65%设计标准中围护结构做法要求。
单项改造和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
第四条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民住宅建设工作,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简称“市新农办”)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市新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全市农宅抗震节能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北京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五条区县政府是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在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负责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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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1年住房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11年住宅建设计划。
2011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约为确保开工900万平方米,为保障实现目标,满足市场需求,西安市2011年共安排各类住房建设项目151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281万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总面积的70%。
具体开工面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为准。
按住宅供应类别层次划分,2011年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项目104个,计划开工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96%;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7个,计划开工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含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34个,约11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5.77%;拟安排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约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9%;拟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25个,计划开工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05%;拟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2个,计划开工面积约4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83%。
按住宅建设的区域布局划分(不包括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项目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住宅建设计划约324万平方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113万平方米,曲江新区约11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4.76%;城北住宅建设计划约26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约108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8.33%;城东住宅建设计划约162万平方米(其中浐灞生态区约11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7.38%;城西住宅建设计划约4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4.51% ;阎良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3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2%;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住宅建设计划约20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15%;长安区住宅建设计划约71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7.62%;阎良区住宅建设计划约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97%;临潼区住宅建设计划约37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97%。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