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供电与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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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管理办法

供用电管理办法

供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用电行为,保障供电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供电企业、用户和相关第三方在供用电方面的行为和管理。

第二章电力供应第三条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电力规划和电力市场运营的要求,合理规划电力供应。

第四条用户应按照供电企业的要求,合理使用电能,遵守用电安全规范。

第三章电力计量与结算第五条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电力计量管理规定,确保电力计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用户应按照供电企业的要求,配备合格的电力计量设备,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章用电安全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用户应按照供电企业的要求,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电能。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九条供电企业发现用户存在违反用电合同、窃电、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用户发现供电企业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恶意限电等违规行为,应及时提出投诉,并要求供电企业进行纠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和用户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相关第三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电量等行为,扰乱供用电市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情况,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和处罚。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电力行业监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供电企业、用户和相关第三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供用电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很多新的内容在我国教育中有所添加,安全用电就是我国教育近些年新增添的一项必要内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5篇)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5篇)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用电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二)受理安全用电投诉,监督消除隐患;(三)监督安全用电行为;(四)查处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行为;(五)参与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用电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供用电合同约定履行安全供电义务,做好安全用电服务,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供电企业有权制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要求第五条电力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用电设备,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安全有序用电,避免发生事故,维护用电安全。

第六条电力用户应当对其所有或者使用的用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用电设施安全运行。

第七条电力用户应当配合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用电安全检查,并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大活动场所的电力用户,应当履行安全用电义务,配合供电企业专项用电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

第八条电力用户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影响供电质量或者干扰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应当采取治理措施予以消除。

第九条单位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受电电压等级为____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用电义务:(一)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和安全工器具;(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对用电设施进行设计、安装、试验,定期开展检修维护和预防性试验,建立用电设施基础信息档案;(三)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四)按照国家有关安全防范规定,对重要用电设施以及供电重要部位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编制突发停电或者涉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六)规范设置用电设施安全警示标识;(七)协助用电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4篇)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4篇)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用电安全规定适用于所有工厂,包括生产型工厂、加工型工厂、制造型工厂、仓储型工厂等。

第三条工厂管理人员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用电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工厂管理人员应配备专业人员,担任用电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第二章用电系统的安全要求第五条工厂的用电系统应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需要经过认证并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安全用电。

第七条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的额定运行电压和电流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行,以避免设备过载损坏和引发事故。

第九条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消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第三章用电操作的安全要求第十条所有与用电操作相关的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

第十二条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用电操作人员应遵循安全用电的原则,如正确使用电器插头和插座,不堆放易燃物品等。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自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用电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工厂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用电事故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用电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供电,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十七条用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进行紧急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用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第十九条工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全国供用电规则

全国供用电规则

全国供用电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第七章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第八章电度计量与收费第九章供用电合同与经济责任第十章违章用电与窃电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为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电力部门(以下统称供电局)和所有电力使用者(以下统称用户)。

3、为贯彻本规则,供电局应按照附录《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4、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

供电局应严格贯彻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二章供电方式5、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周率为交流50周/秒。

6、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330、50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7、供电局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250千瓦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高压方式供电。

8、供电局对于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可考虑到直配方式供电。

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已供电者,应尽速改造。

9、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

供电局应与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便于城建部门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的用地、线路走廊、电缆隧道以及在城市大型建筑物内和建筑物群中预留区域配电室和营业网点的建筑面积。

(完整word版)全国供用电规则

(完整word版)全国供用电规则

全国供用电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第七章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第八章电度计量与收费第九章供用电合同与经济责任第十章违章用电与窃电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为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电力部门(以下统称供电局)和所有电力使用者(以下统称用户)。

3、为贯彻本规则,供电局应按照附录《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4、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

供电局应严格贯彻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二章供电方式5、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周率为交流50周/秒。

6、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330、50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7、供电局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250千瓦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高压方式供电。

8、供电局对于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可考虑到直配方式供电。

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已供电者,应尽速改造。

9、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

供电局应与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便于城建部门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的用地、线路走廊、电缆隧道以及在城市大型建筑物内和建筑物群中预留区域配电室和营业网点的建筑面积。

13章电力电容器ppt课件

13章电力电容器ppt课件

(2) 允许运行电流 正常运行时,电容器应在额定电流下运
行,最大运行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1.3 倍,三相电流差不超过5%。
(3) 允许运行温度 正常运行时,其周围额定环境温度为+
40℃~-25℃,电容器的外壳温度应不超 过生产厂家的规定值(一般为60℃ 或 65℃ )。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电力电容器安装与接线
• 低压集中补偿方式的形式 目前,较普遍采用的另外一种无功补偿方式,是
在配电变压器380V侧进行集中补偿,补偿装置通常采 用微机控制的低压并联电容器柜。容量在几十至几百千 乏不等,它是根据用户负荷水平的波动,投入相应数量 的电容器进行跟踪补偿。主要目的是提高专用变压器用 户的功率因数,实现无功功率的就地平衡,对配电网和 配电变压器的降损有一定作用,也保证该用户的电压水 平。这种补偿方式的投资及维护均由专用变压器用户承 担。
第一节 电力电容器补偿原理
一、结构和型号 电力电容器的型号多按以下方式标志: □ □ □ □—□—□ 1234 5 6 1:并联电容器代号,大写字母B 2:液体介质代号,Y表示矿物油、W表示十二烷基笨等 3:固体介质代号,F表示复合薄膜、M表示聚丙烯薄膜 4:额定电压,KV 5:额定容量,KVar 6:相数,1表示单相、3表示三相
• 1、隔直流: 作用是阻止直流通过而让交流通过。 2、旁路(去耦): 为交流电路中某些并联的元件提供低阻抗通路。 3、耦合: 作为两个电路之间的连接,允许交流信号通过并传输到下一级电路 4、滤波: 将整流以后的锯齿波变为平滑的脉动波,接近于直流。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该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供电与用电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安全供电,减少电力浪费和环境污染。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用电区域和设备。

二、供电要求1. 供电质量:供电电压稳定,频率正常,有效防止电力波动和电压突变。

2. 供电安全:供电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有必要的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

3. 供电维护: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隐患及时排除。

三、用电管理要求1. 用电计划: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避免高峰用电时段过度集中。

2. 用电设备:选择节能性能良好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未经检修或超过使用寿命的设备。

3. 用电监测:建立用电监测系统,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用电异常问题。

4. 用电节约:提倡节约用电,严禁无关设备长期空运行,合理安排用电空调温度和照明亮度。

5. 用电安全:确保用电设备正常接地,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不得私拉乱接线。

四、供电与用电应急措施1. 断电预案:制定供电中断时的应急预案,包括断电时间、范围、危险源处理等,以减少供电中断带来的影响。

2. 设备检修:修复用电设备的故障,减少突发事件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3. 启动备用电源:在供电中断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备用电源,确保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供电与用电行为的,由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2. 对于故意违反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六、制度执行与督促1. 相关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正确执行。

2. 定期进行供电与用电行为的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供电与用电的正常运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篇幅所限,以上只是部分内容,具体制度,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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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安全用电
(3) TN 系统
工作电流
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电气设备保护接零系统。
× 三相
五线制
保护接零
Id

保护接零使设备复
外壳为零电位接

漏电 TN-S 系统
L1 L2 L3 N
PE
工作零线 保护零线
保护零线上
没有保工护作电原流理 一旦漏电,形成单相 单相短路,熔断器迅 速熔断,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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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安全用电
五、漏电开关
1. 功能 用于低压供电系统。 防止触电事故。 防止由漏电引起的火灾。 监测或切除一相接地事故。 兼有过载、过电压、欠电压及缺相保护。 漏电开关的参数: 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 漏电开关的极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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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安全用电
3. 控制危险的环境 主要方法:加强危险环境的通风,减少易燃易
爆物的形成,并降低其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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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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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技术
防静电设备
防静电直角盘
防静电周转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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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技术
防静电设备
感应式静电消除器
常见的有: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
2. 引下线
敷设在房顶和墙壁上的导线。将雷电流引入接地装置。
3. 接地装置
是埋入大地的接地导线和接地体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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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雷电防护
四、消雷装置
消雷装置是较避雷装 置更新的防雷技术。
+-+-+-+-雷+-+云-+-+-+-+-+ 雷云被中和
一、电力系统的组成
输送、变换
发电厂+电力网+用电设备。和分配电能
电力网 = 变电所+各种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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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电力系统概论
各类发电厂都是利用三相同步发电机发电的。 每个发电厂都是多台机组并联运行。
目的:避免机组轻载运行、方便检修等。 一个大的区域内的所有发电厂并网运行。
2. 漏电开关的工作原理
3~
(1) 正常工作时 I1+I2+I3 = 0,e = 0
(2) 漏电时
I1+I2+I3≠0,e≠0 控制器将信号 e 放
大,产生脱扣信号。
(3) 漏电试验 闭合 SB 模拟漏电。 选择电阻 R 的阻值, 可检验漏电开关的动 作电流值和工作的可 靠性。
Q 脱

I1 I2 I3
第13章 供电与安全用电
漏电
Id
电工技术
电工技术
第 13 章 供电与安全用电
13.1 电力系统概论 13.2 安全用电 13.3 静电防护 13.4 雷电防护 13.5 电器防火和防爆 课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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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供电与安全用电
13.1 电力系统概论
输电距离 输电功率
50 ~150 km
5×104 kW
200 ~ 400 km (20 ~30)×104 kW
≥500 km
100×104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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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电力系统概论
二、输电方式(举例)
10.5 kV
△Y
~ △Y
~
△Y
500 kV
输电线
Y△
35~110 kV 10.5 kV
10 kV 电位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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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步电压
20 m
接地点
0.8 m
跨步电压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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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安全用电
二、电流对人体的作用
1. 电伤 对人体表皮的伤害称为电伤。
2. 电击 对人体内部器官的伤害称为电击。
电击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取决于 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电流持续的时间, 电流通过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人体阻抗。 通过心脏的电流达到 50 mA·s 即致人死地。 人体阻抗 >1 kΩ (容性)
2. 接触不良 3. 高温设备周围放置依然物质
二、防火和防爆的措施
1. 合理选用电器设备 (1) 合理选用电器设备的电压和容量 (2) 在易燃易爆环境选用防爆型电器
输电线
Y△
工厂变电所
Y△
变电所
Y△
变电所
Y
Yn
380/220 V
380/22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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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电力系统概论
三、配电方式(举例)
配电系统 指从总降压变电所至各车间变电所及高压用电
设备的输电系统。 总降压变电所 作用:将 35 ~ 110 kV电源电压降低至 6 ~10 kV 电压,送至车间内各个低压用电设备。 车间变电所 作用:将 6 ~ 10 kV电源电压降低至 380/220 V 电压,分别送至各车间变电所及高压用电设备。
离子棒静电消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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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供电与安全用电
13.4 雷电防护
一、雷电现象
1. 雷云起电
水滴中的电荷分布是不均匀的。强烈的涡旋气流使 水滴分裂,形成大片带正、负电荷的雷云。
就防雷观点研究雷云时,将其简化为带负电荷的电极。
2. 雷电的形式
线状雷、片状雷、球雷。
3. 雷电放电的特点
13.2 安全用电
三、触电急救与防护措施
1. 触电急救 迅速切断电源。 对触电者就地急救并报警。
2. 防护措施 加强用电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对电气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 对高压系统设置围栏,悬挂警示牌。 严禁带电操作。 系统采取必要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 漏电保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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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 (b) 图,故障时另外两相对地电压约为 22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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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安全用电
3.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1) IT 系统
电源中性点对地绝缘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
漏电
Id2
Id1
Rd
保护接地
由于人体对地电阻 Rd ,使 Id2 Id1 。 实质是限制了故障设备的对地电压 Ud ,保护了人体!
雷电流的电动力破坏物体。
3. 雷电流产生的静电感应作用
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
4. 雷电流产生的电磁感应作用
在导体上产生高压大电流,引起接触不良处局部发热 和间隙火化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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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雷电防护
三、防雷装置
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1. 接闪器(受雷装置)
6~10 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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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状式高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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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供电与安全用电
13.2
一、触电事故
1. 直接接触触电
安全用电
Id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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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相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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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触电事故
13.2 安全用电
直接接触触电是指人体直接接触到电气设备
正常带电部分所引起的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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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电力系统概论
1. 放射式配电系统
6~10 kV
380/220 V
总降压 变电所
车间 变电所
单回路放射式高压配电系统
配电箱
380/220 V
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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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 变电所
放射式低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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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电力系统概论
2. 树干式配电系统
2. 静电的危害
当 Ws 大于易燃易爆性混合物的点燃引爆的最小能量 时,就会发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
影响生产。 危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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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静电防护
四、静电的防护
1. 限制静电的产生 主要方法:控制工艺过程。
2. 防止静电的积累 主要方法:给静电提供一条泄放的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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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安全用电
电击的生理反应(电流路径:手→人身→手) 手麻木(电流较小) →肘下前臂轻度痉挛 → 肘上臂轻度痉挛 →手僵硬、疼痛(能自己挣脱电源) →手到肩部肌肉全部痉挛。 (不能自己挣脱电源,心室颤动,心脏停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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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kV 干线
总降压 变电所
分干线 支线
树干式高压配电系统 380/220 V
车间 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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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干式低压 配电系统
13.1 电力系统概论
3. 环状式配电系统
6~10 kV
闭合为闭环运行
a
Q1
bc
断开为开环运行 Q4
总降压 变电所
Q3
如果 a 处故障使 Q1 跳闸,则断开 b、c 处 Q2 的隔离开关, 不影响其他线段的供电。
放电大多数是重复性的,一次雷电平均放电 3 ~ 4 次。 每次放电持续时间零点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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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雷电防护
二、雷电的危害
雷电的破坏作用主要是雷电流引起的。 1. 雷击在建筑物上发生的热效应作用
雷电流的热效应能使金属熔化飞溅,引起火灾和爆炸。
2. 雷击在建筑物上发生的电动力作用
目的:高质量、高可靠性、高效率地供电。 远距离输送电能采用高压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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