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招标人选择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启动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的警戒线,以及评标价的折算因素和折算标准。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邀请的方式进行。
二、材料需求:1、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3、供货地点:4、预计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工期供货。
5、结算方式:验收合格且开具结算单后结算。
6、供货方须提供正规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类。
2.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代理人。
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供应材料资源充足、质量达标。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1、本次报价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且可精准至分。
2、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如果有)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进行单价报价,最终结算以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3、本次报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报价。
4、综合单价应包括中标人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中标人必须开具与中标人公司名称一致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与中标人公司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结算款只打入该账号内。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投标人需在10时00分前将标书密封后送达,过时按废标处理。
地址:_公楼125室__。
6、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报价函投标人名称位置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位置必须签字,否则为无效报价。
7、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书前,招标人根据需要通知是否须提供样品,所有样品材质、颜色及相关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8、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不采用。
9、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形式:(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支行银行账号: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五次物资类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最高限价统计表1.总则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批)货物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批)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落实情况1.2.1本(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批)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批)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货物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货物的质量要求:见合同条款第9条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文件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有可能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相应招标货物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前附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5)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 )投标报价书叁份。
二、投标人要求1、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
三、质检标准、检验方法。
配品配件到现场后采购方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配品配件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根据检验结果发现配品配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配品配件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方有权提出退货并拒付货款。
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告的内容,提供投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投标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五、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1)投标报价书(2)服务内容;(3)主要技术参数表(4)投标人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4)售后服务承诺书(5)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书注:投标报价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六、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书里填写投标服务的总价。
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货币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安装等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文件装入信封后加以密封盖章,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递交收取投标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至招标人。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报价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质询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质询的投标人,均可在招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将在截止期内对收到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质询要求进行书面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均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特别说明1、本采购项目要求应答人采用电力采购客户端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客户端)进行报名、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封皮制作等操作。
2、从采购客户端导出的所有文件均已加密,无需修改。
3、应答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及《电力采购客户端用户使用手册》,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客户端使用手册要求应答,如因未按要求应答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对采购客户端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注:表中的“■”项为选择项中被选项。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
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
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
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
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名词定义本须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1)“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多家医疗机构以相同的价格购买本次采购目录内的产品和伴随服务的行为。
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医疗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医疗机构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是采用公开招标和评标、议价的综合评审方式。
(2)“医疗机构”,是指参加本次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议价采购活动的招标人。
(3)“投标人”,是指向医疗机构提供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4)“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取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
1.2 适用范围(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须知。
(2)本须知对所有参加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具有约束力。
1.3 应遵循的原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2 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2.1医疗机构及其资金来源(1)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目录》。
(2)资金来源是医疗机构的产品周转金或其他自有资金。
2.2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参加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商业信誉良好;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6).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组织的资格审查;7).具有合法、可靠的产品来源;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务必做到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的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
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2招标人如有阶段工期要求,请在此补充。
3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4杜宇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招标人还应增加附录6、附录7对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
5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6一般情况下建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7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8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9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0本项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
续上表
11本项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可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13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4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10%签约合同价,如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履约担保金额应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第7.3.1项的规定。
15对于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中标人,招标人可在履约担保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例如招标人可给予中标人1%~5%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金的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6履约担保的现金比例一般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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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拥有一笔资金。
招标人计划将其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2.1 招标机构根据沈飞公司《外购及自制设备招投标管理规定》GLC10200—4的规定,招标人已将本项目委派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控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
2.2 合格的投标人(1)凡经招标人邀请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供货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同类设备的业绩和经验;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先进、成熟和可靠的设计和生产技术以及制造装备,具有良好的工艺水平、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检测手段,以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如果招标项目或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投标人的要求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对招标项目或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或者安装调试有强制性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投标设备的完善的备件库及维修中心和维修队伍,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为本次投标而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制造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承诺书。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除非有特殊要求,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开标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2招标机构视澄清问题的具体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在其认为必要时,将对提出的问题以传真形式答复(包括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所澄清问题的来源)并通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以补遗书的形式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文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发回传真予以确认。
对收到补遗书而不予确认的按已收到处理。
7.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补遗书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国际单位制。
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法律依据。
9. 投标文件的构成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货物说明一览表(包括:货物说明一览表、备品备件推荐表)(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7)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编写的有关文件,且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详细、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设备设计及配置技术方案、设备详细配置清单;电气控制和监控系统方案;设备包装、运输方案;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测试和验收方案;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案;技术文件资料交付及技术培训方案等。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贸易公司资格声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技术服务承诺书,银行资信证明,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的投标设备的备品备件库和维修中心名称及联系方式,制造商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果有),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设备技术、标准、质量或安装调试的证明材料,同类设备或投标设备稳定运行的用户清单(包括:用户名称、设备型号、销售数量和时间、联系方式等),同类设备或投标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10)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必须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并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若地方工商部门对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招标货物制造或销售项目。
(1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对于特种设备项目必须提供由劳动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12)其他所需文件(投标人认为上述文件不能充分反映的但对其投标有利的文件)。
9.2 除提供打印的投标文件外,还需以光盘形式提交两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编写10.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等,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其它投标文件。
10.2 投标文件需编写目录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未经招标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删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内容。
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标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不提供货物的详细分项报价或分项报价不完整,将视为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计算时均以货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并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为依据。
投标总价包括:货物出厂价(含进口部件或进口原材料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保险费、设备安装和调试费、检验费、验收及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和其他伴随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第8.1条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11.3 若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则应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说明。
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4.5条规定,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6 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12. 投标货币12.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所提供的相应附件的要求填写全部问题和信息,这些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的原件(格式见第五章)和制造商技术服务承诺书的原件;(2)证明投标人和设备制造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备件供应及维修能力的文件,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的投标设备的备品备件库和维修中心名称及其联系方式;(3)证明投标人和设备制造商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的有关文件,包括:同类设备或投标设备在中国大陆境内稳定运行的客户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同类设备或投标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中应写明投标人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执行结算纪律情况、欠息等情况。
(大于等于3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需要提供)。
(5)提供本章第9.1条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对带星号(“*” )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上述文件和资料可以是:产品说明书、正式彩色印刷的产品样本等文字资料,以及实物照片、图纸和数据等,内容应包括:(1)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的详细说明,并分别对投标设备各部件(包括主电机)进行描述,不局限于对第三章的响应;(2)在保修期内货物正常和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专用工具(如果有)、在保修期后货物正常和连续地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所需的必要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如果有)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3)投标人应根据其商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对照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格式用具体文字(不得简写为“符合”、“满足”等)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偏差和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