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教程文件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2•【字号】张政办发[2011]146号•【施行日期】201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1〕1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单位:《张家川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张家川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1〕144号)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加大力度建设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以我县食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为重点,调整补充和完善全县名牌产品发展规划,鼓励、支持、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名牌、甘肃名牌、市级名牌、甘肃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引导企业造品牌发展之路。
到2015年,争创10个市级名牌产品,3个省级名牌产品,1个国家级名牌产品,3个甘肃省著名商标,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着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和升级,构建科学、完整、先进的标准化体系。
1.升级工业产品技术标准。
各工业企业要组织力量,对照国内先进标准,对本企业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的现行技术标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寻找差距,组织力量全面制定、修订技术标准,实施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以技术标准水平的全面升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建重点工业项目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全面实现工业质量指标。
中医院员工手册教学文案

张家川县中医医院员工手册一前言二张家川县中医院简介三张家川县中医院发展战略四院训宗旨观念精神五张家川县中医院员工语言行为规范第一章语言文明规范第二章行为文明规范第三章会议、接待文明规范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七附录附录一中外医德(师德)格言古训附录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八不准一前言古人说:“不学礼,无以立。
”中国是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人际之间讲文明、重礼节,形成了“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宾至如归”等特色文化,也是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场所,是人际交往最多的地方,医患、护患、医护、医教、医研、医药、医辅、党政、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形成了复杂多元的沟通网络。
文明的语言行为能带来愉快和谐,也能创造充满爱心的环境,给他人和自己带来快乐,带来温馨,更是个人素质和医院形象的最好体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员工的工作行为、弘扬中医文化、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医院形象,现将我院广大员工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中医院特色的语言、行为规范汇集成册,旨在使语言行为规范潜移默化地融进员工的心灵,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营造和谐氛围,提供优质服务。
本手册先行试行,如有疏漏不妥之处,翼在执行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使之不断完善。
二张家川县中医院简介张家川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张家川县中医院始建于1984年10月,院址占地面积12亩,业务用房10000平方米。
现有职工178人,在册职工109人,临聘人员69人,卫技人员137人,其中中医药人员41人,占40%。
本科学历46人,大专学历33人,副高8人,中职23人。
开设床位300张,实际开放床位200张,设有6个职能科室,12个临床科室,上半年门诊工作量达到40000人次,收治住院病人3858人次,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5%和71.9%,业务达到1302万元,其中:门诊收入:417万元,住院收入:8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白内障复明手术台次:196人次,医疗服务满意率达97%,无医疗事故发生医院拥有美国产GE彩超、日产东芝黑白超、日产索尼CR、国产万东F52-8C程控500MA医用X线机、日产奥林巴斯V-70电子胃镜、德国利霸XL-3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ZH-VE体外碎石机、12导联心电图机、TLC4000动态心电图仪、脑电图机、麻醉机、呼吸机、心脏除颤仪、心电监护仪、针灸科综合牵引床、牙科综合治疗台、豪华型婴儿辐射保温台、保育箱及现代化的手术设备等一大批高精尖设备。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0.10•【字号】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23.10.10•【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2022年12月31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27日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0月10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2023年9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年12月31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责任区管理第三章市容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县城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68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的通知正文:----------------------------------------------------------------------------------------------------------------------------------------------------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川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4日张家川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接收(一)接收主体。
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接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接收渠道及规范。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把“政府网站申请”“邮政寄送”和“当面提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渠道。
1.网站申请。
县政府门户网站应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渠道,并提供电子回执或短信通知。
2.邮寄申请。
行政机关信件收发机构与信件处理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别做好交接登记。
3.现场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尽可能安排在配备监控记录设备的固定场所接收。
对于委托申请情形,应查验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信息。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其他形式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也应及时接收,并予以确认。
图1-1原有工程水平衡图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天水市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收集;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托
4Hale Waihona Puke 3平面功能布置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中城南路102号,属综合医院,本项目租用当地自建民房一栋作为住院楼。医院东、北侧为新街村,南侧为农贸市场,西侧为中城南路。医院场地整体呈长方形,南侧为综合楼,为整个医院的核心区域,办公室及食堂位于综合楼四楼,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综合楼北侧,本项目位于综合楼东侧,场地南侧,DR检查室位于本项目一楼北侧。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本项目各楼层科室一览表见表1-7,各楼层平面布置图详见图2-1~2-4。
0.86
合计
11.76
11.76
0
2.35
9.41
原有工程水平衡见下图:
图1-1原有工程水平衡图
4.本项目概况
4.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改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项目投资:80万
(4)建设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
(5)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中城南路102号新金城综合医院院内,医院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12'27.44",N34°59'27.07"。项目东、北侧为新街村,南侧为农贸市场,西侧为中城南路。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3.5公用工程
3.5.1供电
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接入。
3.5.2给水
原有工程供水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
原有工程用水主要包括医务人员及病人生活用水、医疗用水和未预见水量。总用水量为11.76m3/d(4292.4m3/a),具体用水量见表1-4。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张政办发[2010]77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0〕7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张家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张家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我县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天水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借鉴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的成功经验,立足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时代特征的普通高中课程新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民族教育强县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基本原则1、求实性原则。
立足我县高中发展实际,针对现状,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及办法,正确处理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务求取得实效。
2、渐进性原则。
高中课程实验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管理、教学方式、学习方式、评价方式、运行机制等全方位的整体性构建,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重大工程,要不断更新理念,改进方法,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循序渐进地推进和实施。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张政发[2011]126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11〕1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张家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张家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张家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保证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试点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规定,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筹资机制合理,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规范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我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试点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规定和要求,年内将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使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使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50%以上,最终达到80%以上的目标。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9•【字号】张政办发〔2018〕144号•【施行日期】201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为确保完成全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收缴工作,引导我县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险,有效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根据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天市医改办发〔2018〕14号)、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天社保稽核发〔2018〕104号)和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细则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资时间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收缴自9月20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
二、筹资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大中专院校、技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学龄前幼儿以及常住外来人口。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家庭成员均为城乡居民的以家庭方式全员参保。
三、筹资标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文件要求,每人每年22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与学生,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四、筹资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城镇居民继续凭医保证到社区进行缴费,农村居民由各乡镇或村干部负责收缴。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1年深化医药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发文字号】张政办发[2011]32号【发布部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1.03.28【实施日期】2011.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1〕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张家川县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张家川县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2011年,我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成了年度医改工作任务。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县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1年,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力争率先完成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惠及全县城乡居民。
推进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供求矛盾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提高效率: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更趋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分级就诊、双向转诊、康复在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逐步形成。
减轻负担: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水平显著提高,看病就医实时报销,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含张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群众就医平均个人负担比例显著降低。
促进健康:广泛普及健康理念、健康知识,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慢性病治疗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全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3•【字号】张政办发[2011]46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1〕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张家川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张家川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根据省卫生厅、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办发〔2010〕117号)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0-2011年)的通知》(张政发〔2010〕7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优化医药资源配置,加快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健康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统一目录、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零差价的监管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和评价监督机制,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三、目标任务2011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含省增补的206种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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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
编制单位:甘肃秦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建设单位:新金城(盖章)编制单位:甘肃秦洁(盖章)综合医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表一
表二工程建设内容
2.4主要污染来源
表2-1 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污染类别污染源名称/来源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废水医疗废水、生活废水
PH、COD、BOD5、氨氮、SS、色度、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总余氯
噪声医疗设备、污水处理站
空气泵噪声
等效声级
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垃圾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2污水处理设施流程图详见图3-2
图3-2污水处理流程图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2无组织废气监测
6.2.1监测点位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
在污水处理站下风向,设1个无组织废气采样点。
分采样点监测项目为氨气、硫化氢。
废气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详见表6-3。
表6-3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样品数一览表
备注:每天四个样品,连续监测2天。
6.3噪声监测
6.3.1监测点布设
本次验收监测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金城综合医院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共布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图见图6-1)
图6-1噪声监测点位图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及样品数
NH 3
H 2S 1
下风向 8 8 合计
8
8
N
图例 噪声监测点位▲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环保检查结果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