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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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激励和奖励优秀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建立了优秀学
生奖学金评定机制,制定本细则,明确奖学金评定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定标准
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优秀学生的最主要因素。

主要以学生的
课程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为评定依据。

2.素质评价:学术成绩之外,学生的课外表现和品德修养也是评定优
秀学生的重要因素。

包括课堂表现、参加学术竞赛、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三、奖学金等级
1.一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5%的学生,符合一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10%的学生,符合二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3000元。

3.三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20%的学生,符合三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2000元。

四、评定程序
1.学术成绩评定:学术成绩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每学期结束后
进行一次评定。

评定依据是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进入下一步素质评价环节。

2.素质评价:素质评价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评估学生的课堂表现、学术竞赛成绩、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因素。

评估结果按
照学生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二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获得三等奖学金。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及较高综合素质的一代新人,建立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与调动学生刻苦钻研、发奋学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1、西安石油大学设立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优秀奖学金。

2、“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有资格申请享受“品学兼优”奖学金。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

同时,按照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要求,每学期大学根据德智体等素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操行量化测评和考核,操行测评成绩必须合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取得学分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一等奖学金平均绩点不低于3.0。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如下:∑∑⨯=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成绩绩点学期平均绩点)((5)学期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

原则上对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应当通过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单项奖学金1、单项奖学金奖励主要依据学生该学期在学习态度、学科竞赛、科技创造、社会实践、文体比赛、操行表现、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绩而授予。

单项奖学金的奖励条件为:必须符合“品学兼优”奖学金即本条例第五条第1、2、3、款的条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当学期学习刻苦、勤奋,自觉投入,平均周学习时间在58学时以上,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者,授予“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200元/学期。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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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睢 黄文欣 邵 阳 卜祥伟 刘 湉 张 珍 宋明慧 鱼 红 陈 统 张丹 张曼 王霞 王娜 李林 吴晶 李丽云 朱先军 田文博 薄 姗 马 芳 刘锦莲 侣同柱 赵小明 阿永琴 李艳丽 薛瑞霞 薛 闻 刘红烈 张 专 张亚妮 罗童庆 张国斌 彭卓杰 刘 健 赵丽娟 孙艳红 吴晓琳 袁 斌 刘 芹 李海玲 文 银 王炳苏 人文学院(75 人) 张润宏 邓 薇 李金双 王丽琴 郭秀平 杨金生 王龙华 刘朋朋 霍玉磊 张 宇 包斯芹高娃 姜 巍 甘 慧 李彩霞 方 遒 马 娜 南 蕊 龚玉洁 王俊翠 张小霞 蒋峥嵘 杨春艳 刘 赟 赵丽娟 宋雪娇 王 洁 安晋玺 邢敬华 袁通明 徐海艳 理学院(28 人) 耿小敏 刘俊恩 陈亚宁 杨冬玉 司向阳 谢立新 陈志刚 张旭升 彭 旭
附件:
2003 至 2004 学年学生先进名单
2003—2004 学年优良学风班名单(3 个) 石工 0206 班 汉语言 0206 班 英语 0201 班 2003—2004 学年先进班集体名单(28 个) 石油工程学院
石工 0303 石工 0101 机械工程学院
装备 0203 机械 0302 电子工程学院
郭海霞 吴洪亮 魏强
霍丁鹏 左晓晶 郭瑞华 周伟 许安 张倩 王艳艳 张久春 赵娟
韩黎娜 杜红瑶 张珊珊 蔡增婵 张春燕 沈哲 赵春美
刘舵 史存宝
雷小伟 陈阳 陈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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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37 人) 崔 瑜 韩根华 张云婷 齐振东 董媛媛 冉智勇 窦金明 季 娟 王 婷 舒 蕊 邓 枫 田呈莲 武 楠 郝利娟 孟灿灿 朱小慧 杨媛媛 张 阳 康晓钰 邓 莉 张嘉洁 杨 青 王 东 杨小兰 黄景明 张文娜 李艳萍 徐克林 支树宁 苗喜明 周 燕 张翠翠 张 鑫 苏 菲 郝一橪 陈艳娜 于广东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各学院(系)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各学院(系)学生会:依据《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对各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管理规定,经校学生会研究讨论,决定成立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各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2014—2015学年各院(系)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工作。

依据《考核办法》管理规定,各学院(系)学生会于4月25日前将此次评优工作的申报表、学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含支撑材料)交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

(此页无正文)附件一: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申报表附件三: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四: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互评表附件五: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表附件六: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对各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下载路径:石大主页—石大青年—文件下载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通知抄送:校领导,团省委学校部,党委各部,各学院(系)党委、党总支。

档校团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打印人:王雪婷校对人:安万里共印25份附件一: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丽娜副组长:何国强成员:李刚周毅华梁琦李建伟郭丽君丁亦喆白雨可管义绅张倩文爱国吉颖王泳宋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学生会办公室。

主任:李睿智副主任:童毓杰黄慧民成员:罗文龙李成超周夏辉韩佳俊杨召刘珍周婧田媛聂春博贠婷婷程晨于志洋李松杜雅楠陈强强贾鹏肖旭附件二: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工作申报表附件三: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表1: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组织建设)6表2: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思想引领)7表3: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安全稳定)8表4 :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成长服务)9表5: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加分项与扣分项)注:本表中所列加分项需要提交支撑材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毕业生,并为他们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特制定本《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本方案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1.本科生须已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学士学位。

2.具备良好的学术品质和道德操守。

3.综合素质优秀,拥有突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贡献。

4.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奖励标准1.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按照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2.评选比例:一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30%。

第四章评选程序1.学生个人自愿参加评选,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格以及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贡献证明等。

2.申请截止后,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3.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步评审,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第二轮为终审,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

4.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公布,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提出异议。

5.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最终评选结果以复核后的结果为准。

6.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并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的机会。

第五章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绩点、专业排名等。

2.科研成果: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

3.综合素质:包括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4.社会贡献:包括组织活动、帮助他人等。

5.以上评选标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的权重较大。

第六章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获得者可自由支配奖金金额。

2.奖学金金额可用于个人学习和生活开支,也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留学、参加学术会议等。

3.使用奖学金需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明材料。

第七章其他规定1.获奖学生需在一年内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否则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2.获奖学生须在学习和生活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发挥示范作用。

计算机系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法--最终版

计算机系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法--最终版

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法一、总则本评选办法以分类型培养、分类评定为宗旨,将3年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型)和2年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型)分开来评。

奖学金名额根据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人数按比例分配。

二、评定标准学术型研究生以研究科学问题,发表高水平论文为优先;专业型研究生以解决工程应用问题,取得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为优先。

具体评定办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法一、评定委员会由系主任、各级教授、系副主任、支部书记组成,其中评定委员会主任由系主任担任。

二、学术成果的认定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发明专利,各类标准和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按以下方式认定:(1)进入RankA~RankC的论文,有录用通知即可;(2)有SCI、EI或ISTP收录证明的,或经评定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国际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3)经评定委员会认可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4)发明专利必须取得授权方可;(5)各类标准(行业、国家、国际)必须获得相关标准化组织批准后方可;(6)软件著作权必须有授权证书方可;(7)经评定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成果。

三、学术成果分档将第二条中的学术成果,分为以下5个档次。

(1)档次A:RankA论文或同等水平其他成果;(2)档次B:RankB论文或同等水平其他成果;(3)档次C:RankC论文,国际标准,或同等水平其他成果;(4)档次D:其他国际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第二条中的第2小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行业标准,或同等水平其他成果;(5)档次E:国内核心期刊论文。

四、综合积分计算方法奖学金评定采用综合积分法,满分为100分,包括以下两个指标。

各指标的计算方法见第五条。

(1)综合测评成绩占60%(2)学术成果占40%五、各评定指标计分方法(1)学术成果。

按以下方式计分,累计不超过40分。

①档次A的成果,学生为第1完成人时,每项计30分;导师为第1完成人,学生为第2完成人时,每项计20分;其他情况计0分。

石油大学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石油大学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大学生求真务实,勤奋学习,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展示我校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习研究、科技创新、组织能力、文体特长、自强不息等方面的精神风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非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在学习生活中能够做到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自强不息。

讲文明、懂礼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二)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1.学习优秀:学习成绩突出,成绩一直位列专业前五名;2.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须第一作者);或在“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创业计划大赛,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3.组织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表现;4.文体特长: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以主要成员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5.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6.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7.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8.其他方面: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评选办法(一)院部评选:1.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可由班级推荐产生,也可由学生自荐申报;2.候选人应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院部辅导员;3.各院部应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本院部候选学生进行认真评选,产生本院部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每院部最多报2人。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才,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荣誉称号或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参加学校各种奖励的学生必须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成绩。

第四条原则上,在同一学年度内,政府设定以及社会资助奖学金中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不允许兼得。

第五条本办法所述本校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评审机构及组成第六条学校各项学生奖励的评审机构是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查机构是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办法(一)学校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校领导任主任,学工部、组织部、宣传部、科研处、校团委、财务处、教务处、招就处以及各学院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任委员。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励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制定全校性奖励的评定办法,审批全校性奖励获得者名单。

第八条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应为评审小组成员。

第三章奖励种类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二)飞翔奖;(三)社会资助奖学金(四)学科竞赛奖。

第十条学校评定以下荣誉称号(一)个人荣誉称号1、优秀三好学生标兵;2、优秀三好学生;3、三好学生;4、优秀学生干部;5、优秀毕业生;6、优秀共青团员;7、优秀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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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做好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学工办、教学办负责人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蔡建文
副组长:李强韩家新
成员:马小刚王武习各年级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评选条件;
2、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2.8,其中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5,二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0,三等不低于2.8;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7、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
8、对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
9、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
10、上一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休退学的学生、申请免修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11、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上学年宿舍内务两次被评为“差”(含两次)的,宿舍成员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12、积极交纳学费,不得无故欠费。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范围
1、“品学兼优奖学金”
以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评选:
(1)一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4%评选,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6%评选,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10%评选,奖金额度为500元/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学年度向前跨越名次超过本人所在专业人数的35%的学生,奖金额度500元/人。

3、“科技创新奖学金”
奖励在参加国家、省市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其他课外科技创新、发表科技论文、科技创新兴趣小组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金额度根据所获奖项情况确定。

4、“精神文明奖学金”
奖励在社会活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和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具体评选人数和奖金额度依照当年实际情况确
定。

5、“文体活动奖学金”
奖励在校级以上(包括校级)文体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根据所获奖项情况确定。

四、评选程序
1、请申请品学兼优奖学金的同学填写《计算机学院品学兼优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收齐,由各班评定小组审核后于20日前交到学生管理办公室;
2、各班成立评定小组,辅导员为综合测评小组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

评定小组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测评工作;
3、学生个人按照评定细则提出申请,必须辅以证明(获奖证书、相关证明等),班级评定小组审核无异议后报学院学工办审核;
4、对各班上报的评选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奖励名额进行审核研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学生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附则
1、本细则由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实施;
2、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开始施行。

计算机学院
2012年10月15日
计算机学院品学兼优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 2012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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