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版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3 本制度的执行者为矿井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通风系统设施的保护与管理2.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是矿井通风的基础,必须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
2.2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的巡检与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及时修复,避免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三、安全操作规程3.1 矿工在进行通风相关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不得违反。
3.2 矿工在操作通风设备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3 矿工在进行通风管道清理维护时,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环境安全。
3.4 矿工在通风井口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因作业不当而引发事故。
四、应急措施4.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4.2 应急措施包括:启动备用通风系统、疏散矿工、报警通知等。
4.3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5.1 矿工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5.2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矿工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
5.3 矿工对于通风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有相关的技能培训。
六、监管与违规处罚6.1 矿井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监管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罚。
6.3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擅自操作通风设备、破坏通风设施等。
七、责任追究与奖励制度7.1 对于因未按本制度执行而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对于在通风系统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到此结束。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室内空气质量和工作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通风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制定通风系统的安装标准,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对于新建的场所,要进行通风系统的调试,以满足相关的通风要求。
2. 通风系统的日常维护:对于已经安装的通风系统,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清洁,包括更换过滤器、清洗排风管道等。
3. 通风系统的定期清洁: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清洁,以去除尘埃和细菌等污染物,保证通风系统的通风效果和空气质量。
4. 通风系统的节能管理:制定通风系统的节能措施,包括合理的通风时间和风量控制,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并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的同时,更加节约能源。
5. 通风系统的故障处理:对于通风系统的故障,要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6. 通风系统的改进和升级:根据工作环境的需要和新的通风技术的发展,对通风系统进行改进和升级,以提高通风系统的效果和质量。
7. 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对于使用和操作通风系统的员工,要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其对通风系统的认知和使用技能,并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
通过制定和执行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室内空气质量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安全和通风条件的合理优化,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矿井通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和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2. 矿井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运行调度、矿井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组织开展通风系统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3. 矿井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通风系统的运行要求1. 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改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新鲜,矿工工作面的通风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设备的完好。
4. 通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异常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度1. 通风系统监测和测试(1) 通风系统应具备可靠的监测和测试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测试矿井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指标。
(2) 监测和测试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监测和测试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通风设备的维护(1) 通风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
(2) 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3) 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3. 通风系统的异常处理(1) 通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通风状况恢复正常。
(2) 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供参考和借鉴。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变更部分(通风部分)

3
装备措施
局部通风机指定的管理人员上岗签字并进行切换试验,有记录的要求
基本要求第一条新增明细
装备措施
基本要求第二条删减不安设风机消声装置的例外情况
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与使用的风筒筒径一致,交叉风筒不安设在巷道拐弯处且与2台局部通风机方位相一致,不漏风
基本要求第一条新增明细
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无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采用激光原理CH4传感器每6个月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的要求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通风部分二、评分方法(通风标准化评分表)7.安全监控变更4处
删除
增加
增加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通风部分二、评分方法(通风标准化评分表)8.防灭火变更1处
防灭火设施设备中要求在防止自然发火设计中明确选定中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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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措施
运行稳定可靠,无循环风
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煤炭矿井设计防灭火规范》(GB 51078)
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岗位安全风险辨识
A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矿井主要回风系统严禁设置控风设施,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巷严禁设置调节风门(窗);按规定组织矿井主扇性能测定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根据测定结果,制定方案,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提高主扇运行经济效益。
通风设施质量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坚固、可靠、严密。
永久风门实现连锁,主要进回风道之间要设三道风门,并设置反向风门。
2.矿通风科队每月组织一次全矿通风系统调查及风量测定。
要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各用风地点风量达到《规程》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矿井通风能力不足时,通风副总组织,由通风科队提出解决措施、方案,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必须先停止生产,由通风科队调整通风网络,风量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一通三防”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即:“一通三防”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采区设计必须有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和降温系统,并满足“一通三防”需要。
同时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4.矿井采掘布置,采区划分要合理,严禁剃头开采。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容易自燃煤层回采工作面上下巷之间不得施工联络巷,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审批;(2)开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采区和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
(3)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联合布置的采区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5.严禁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突出煤层采掘面回风严禁串入其它采掘面,岩巷掘进必须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控制,防止误揭煤层。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一、通风系统管理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1)新水平延深设计,必须包括通风内容并同时报批;新采区设计,必须同时设计通风内容;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对风量计算、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避灾路线要有明确规定,并经通防工区签字。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按规定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通风系统中,严禁出现老塘通风和不合理的扩散通风、串联通风。
矿井通风系统要作到合理、稳定、安全、可靠,保证正常生产时和生产不均衡期间的需要风量。
(3)所有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扩散通风。
掘进工作面开工前首先安设通风设备,在正常通风的前提下方可施工,采煤工作面不准采用扩散通风带采煤柱。
掘进巷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尽早形成通风系统,缩短串联通风的时间和单巷长距离通风的长度。
采煤工作面应布置局部反风系统,使工作面能够达到进风巷、回风巷风流方向互换。
2、巷道贯通的规定:(1)、掘进巷道贯通前,炮掘巷道在贯通前20m 、机掘巷道在贯通前5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巷道贯通通知单”后,由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专题贯通措施,通防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单”后,编制贯通通风安全措施,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确保贯通后风流不发生短路事故并按需要配足风量。
措施要报请技术科、机电科、通防工区、安全科、总工程师逐级审批。
(2)、贯通时,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态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中合理安排、运行、维护和管理通风设施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中的通风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
一、设施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责任由矿井负责人负责,包括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
2. 矿井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规划与建设1. 在矿井的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通风设施的需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
2.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矿井的通风要求,包括风量、压力、风速等参数,并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运营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开启、关闭通风风门、调节通风系统等。
2. 运营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在矿井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安全。
四、维护与检修1.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洁、修复和更换。
2. 维护和检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合格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五、职工培训与安全意识1. 矿井职工应接受通风设施管理方面的培训,了解通风设施的运行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
2. 矿井应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职工遵守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不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
六、记录与报告1. 矿井应建立通风设施的管理记录,包括设施的维护、检修和运行情况等。
2. 对通风设施的重大事故、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以上是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该制度,可有效保障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部分解读

Ⅰ
评分方法
4.大项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A 100 C ……1…0…0 (B1)
…………………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Ⅱ 分表
表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
通风标准化评分表内原标准十一大项合 并变更为十大项,具体内容见下:
Ⅱ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体系通风部分修改主要变化
解读
2020.06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公布试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 法》(煤安监行管【2020】 16号,以下称新标准),将 于2020年7月1日起试行。
新标准 第8部分 质 量控制 通风 由原标准 通风 专业11个大项架构顺序和考 核评分方法合并变更为10个 大项,修改内容参照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 准。现将主要变化条款进行 解读,不当之处请指正!
通风部分提纲
Ⅰ 工作要求及评分方法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二、评分方法
Ⅱ 表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一、通风系统
二、局部通风
三、通风设施
四、瓦斯管理
五、突出防治
六、瓦斯抽采
七、安全监控
八、防灭火
九、粉尘防治
十、爆破管理与基础
工作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主要变化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主要变化
Ⅰ
工作要求(风险管控)具体内容
6.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 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简称AQ1027)规定;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 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以下简 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以下简称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 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 运行正常,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以下简称 GB51078)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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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煤矿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
不得出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采空区通风。
二、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盘)
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
专用回风巷;低瓦斯
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
必须设置 1 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
安设电气设备和兼做主要行人巷;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
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
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当采掘工作面布置
独立通风确有困难而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煤层
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必须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局部
通风机稀释瓦斯。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溜煤眼不得兼作通风使用。
四、煤矿每月至少召开1 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风工作,并有记录。
煤矿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通风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按季度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应当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五、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煤矿各区域内通风设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工负责日常检查;施工单位对
本区域内通风设施负管理责任。
六、煤矿准备采区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改变全矿井、一翼或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改变通风系统的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相关人员会审,煤矿总工程师审核后实施。
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七、必须安装2 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
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
装有主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