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作业,涉及到爆炸品的处理和使用。
为了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以下是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供参考:一、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分析和评估,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并确认方案的可行性。
2.确定作业区域,并进行周边环境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没有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隐患。
3.确保爆破区域的周边区域全部进行了安全疏散,远离爆炸危险区。
4.检查和保养爆破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
5.培训作业人员,使其了解爆破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技能。
二、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按规定使用。
2.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专职监控,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严禁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操作,包括启动爆炸装置和处理爆炸物。
4.在爆破作业现场,不允许吸烟、使用明火或负有火源走动。
5.严禁擅自调整或更改爆破方案,必须按照事先确认的方案进行作业。
6.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饮酒、吸食毒品或非法用药。
7.在处理爆炸物时,必须采取防止静电电离的措施,避免发生电火花引发爆炸。
8.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干燥,以减少爆炸物的敏感度。
9.在处理或运输爆炸物时,必须使用特定的器具和容器,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存放。
10.在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提醒他人不得进入。
三、爆破作业后的处理1.确保在爆破作业后,现场没有残留的爆炸物或引爆装置。
2.清理现场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规定的作业流程。
3.确保清理作业完成后,现场没有杂物和危险物品。
4.对于故障或损坏的爆炸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5.存储和处理剩余爆炸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通过遵守以上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有效降低爆破作业的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二、作业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1.火灾或爆炸伤害。
控制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作业过程,工具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进行任何能产生火花的操作。
2.中毒窒息伤害:作业场所保持通风;必要时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专门的防毒面罩。
三、作业流程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30m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四、个体防护要求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劳保鞋、手套,必要时佩戴防毒面罩和护目镜。
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爆破作业是指利用爆炸能量释放的作业过程,广泛应用于矿山、建筑工程等领域。
为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环保性,制定本操作规程,规范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操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包括施工部门、矿山企业等。
三、术语和定义1. 爆破安全技术:指在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操作。
2. 爆破作业人员:指从事爆破作业的专业人员。
3. 作业区域:指爆破作业的具体区域。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前期准备1.1 作业前,爆破作业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作业计划,并取得作业许可证。
1.2 爆破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区域的地质情况、地下水情况、现场环境等相关信息,并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
1.3 相关设备和工具应经过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1.4 在作业区域范围内,应设置明确的警告标识,并进行必要的人员疏散和区域封控。
2. 爆破器材使用2.1 爆破器材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
2.2 爆破器材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质量和性能满足操作要求。
2.3 使用爆破器材的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3. 安全防护措施3.1 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并由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
3.2 爆破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3.3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4. 爆破作业操作要求4.1 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程序进行爆破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任何环节。
4.2 在安装和布置炸药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计量和验证,确保炸药的准确用量。
4.3 爆破作业前,必须检查和确认作业区域内无人员和动植物,以避免产生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4.4 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爆炸物遗留和其他安全隐患。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是一项危险的工程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下面是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计划和准备工作。
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爆破场地的勘察和评估,确定爆破参数,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工作人员培训。
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包括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和逃生演习等内容。
3. 安全设备和工具。
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并且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4. 爆破场地的封锁和疏散。
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场地进行封锁和疏散,确保周围的人员和车辆远离爆破现场。
5. 督导和监控。
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督导和监控,确保爆破作业符合规定,并能够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6. 应急处理和逃生演习。
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和逃生演习,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
有效地处理并撤离现场。
7. 作业结束后的清理和检查。
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爆破场地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没有任何遗留的爆破物或未爆物,以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总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完成爆破作业,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意外情况。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为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性,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行矿山、建筑、交通等领域的露天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爆破作业的原理、技术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爆破作业场所的周边必须设置临时的封闭安全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第五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勘测和测量,确保作业安全范围的准确和有效。
第六条爆破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领导,并必须具有相应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并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和搬运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摔、扔、碰等不安全操作。
第九条爆破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存放和储存,严禁超量存储和与其他危险物品存放在一起。
第十条爆破物品的装卸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害和物品损坏。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周边人员和设备的有效沟通,确保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做好防火和防爆措施,严禁吸烟、明火等不安全操作。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清理,防止杂物堆积和摆放不当。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不留下危险物品和杂物。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体检查,确保其健康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和隐患的整理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由相关单位负责解释,修订时必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对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设定,通过严格执行和操作,可以有效地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爆破物品应专领、专用、专人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进行实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三、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小于1.2米。
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四、加工起爆药包,只需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五、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融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六、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炸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七、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安全引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八、隧道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30米以内时,点炮眼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
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米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九、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导爆索碰撞或抛掷任何物品。
大黄Ⅲ标项目部2009年8月19日爆破器材贮存与管理制度一、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不准放倒、堆垛应符合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储存量应不小于设计容量。
二、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有关规定。
三、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区内。
四、爆破器材应设专人负责管理,24小时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打开装有爆破器材的箱、盒。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爆破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二.领.退雷管炸药的规定第2条必须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手续到炸药库领、退雷管、炸药。
在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
第3条运送途中“七不准”:1.不准将雷管炸药混装(或混拿);雷管与炸药应分别用非金属器盛装。
2.不准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去乘坐乘人器或坐矿车。
3.不准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时运送雷管、炸药。
4.不准将雷管、炸药放在刮板输送机、皮带机上传送。
5.不准将雷管交非放炮人员代运、代拿。
6.运送雷管、炸药人员不准与旁人打闹、嬉戏。
7.不准在途中逗留。
第4条运到工作地点附近,应将雷管炸药放在无垮塌.碰撞.挤压以及无电缆、金属物(防杂散电流)的安全、通风、干燥处,并分别入箱上锁,专人看守。
第5条当班未用完的以及失效的雷管、炸药,应全部退交库房,不准随身携带回家、更不准私自借用或隐藏在库房以外的任何地方;失效的雷管炸药严禁私自处理。
三.装配引药第6条装配引药必须在离工作面30米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通风干燥、避开电器设备、导电体和放炮地点的安全地点进行。
第7条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班用完为准,不得多做。
第8条先检查炸药,如含水量超过0.5%或硬化成块,手捏不散的,不能用。
用细木棍在符合要求的炸药一端扎一小孔,然后将雷管轻轻全部送入孔中,不准用雷管代替木棍扎孔,不准斜插或裸露部分在药卷外,不准在药卷中腰部扎眼,不准将雷管捆在药卷外面,装好后将雷管脚线轻轻缠绕在药卷外,并将脚线端头短路扭结。
第9条从成捆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应先将脚线打散、理顺,然后手持雷管体依次轻轻抽出,严禁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严禁手拉管体硬拽脚线,防止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其绝缘层。
四.装药第10条不准边打眼边装药,待工作面人员全部撤退后才能装药。
第11条先用挖耳掏尽或用扫眼器吹出炮眼中的煤(岩)粉,待检查瓦斯后,再用木棍将炸药轻轻推入炮眼,不准不掏粉末,严禁用金属物硬顶.捣实。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爆破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包括爆破操作人员、监测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执行安全操作方案。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爆破作业方案。
第六条在确定爆破作业方案时,必须考虑到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避免对其他建筑和设施造成损害。
第七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确保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并接受了相应的培训。
第八条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鞋。
第三章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操作第九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或省略环节。
第十条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危险因素。
第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接近正在进行爆破作业的区域。
第十二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传递信息。
第十三条爆破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爆破药剂的特性和安全操作方法,尽量减少无效爆破和不规范操作。
第十四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四章应急处理措施第十五条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听取指挥。
第十七条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并确保其及时安全到达。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对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二、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当班未用完的爆炸材料必须退库。
三、采用分层掘进时,必须采用分组装药,分组爆破,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采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四、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五、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六、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七、装药时必须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八、炮眼必须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九、工作面空顶距超过支护要求,或者支架有损坏,严禁装药爆破。
十、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道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十一、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各接头必须互相扭紧并悬挂,不能与轨道、金属管等导电体相接触,爆破母线必须单独悬挂在巷道一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成短路。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四条爆破作业应建立专人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
第五条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知识,获得相应的证书。
第二章爆破物品的管理第六条爆破物品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可靠性。
第七条爆破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保险柜内,严禁私自携带或存放。
第八条爆破物品的入库和出库应有记录,确保安全追溯。
第九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不漏、不失、不湿。
第十条爆破物品的残留应及时清理,禁止随意丢弃。
第三章爆破作业的前期准备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排查,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防护区,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应与周边单位和居民进行充分沟通,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前,应检查爆破设备和工具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工作。
第四章爆破作业的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应按照专业的程序进行,严禁擅自更改。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前,应对爆破点进行标记,确保爆破的准确位置。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应按照专业标准进行量测,确保爆破效果和安全。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时,应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执行。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时间计划进行,禁止超时作业。
第五章爆破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二十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区,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第二十一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爆破作业时,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和指挥。
第二十三条爆破作业时,应保持现场秩序,禁止嬉闹或触碰爆破设备。
第六章爆破作业的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爆破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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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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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的作业,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根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的具体条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严密组织好施工防护,严格控制爆破能源释放效果,无介质破碎工程,即可达到预期的爆破效果,提高施工速度,又可将爆破范围及爆破危害控制在规定的安全限度之内。
爆破施工作业安全
(一)爆破作业应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较大的爆破施工还应建立临时爆破领导小组,成立有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专业人员、防护员、联络员等组成的爆破专业队伍。
(二)爆破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点的具体情况制定爆破方案,防护措施(减震、防冲击波、防飞石、防噪音)和具体的施工方法。
(三)打炮眼前应详细地检查施工点岩层、石缝和使用的工具,
清除危石、杂物、积雪,按要求选好炮位、炮向和立脚点,在斜坡和作业困难的地点立脚时,可设置工作吊架和临时脚手架,机具应放置在妥善地点,不得随意乱放,高空打眼作业时,禁止将工具或钻杆由上往下投掷。
(四)打眼时,胸部以下钎杆和眼孔要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作业人员要随时瞭望炮眼上部,发现落石及时躲避和呼喊。
(五)检查、试验和加工爆破材料时,应远离施工地点,并禁止在炸药房附近进行试验。
(六)清楚雷管内杂物时,禁止用手掏、嘴吹、更不能用硬物插入雷管。
(七)进行爆破器材加工,检修作业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戴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装药区内严禁吸烟、点火,与装药无关的人员应在装药前撤离装药区。
(八)临装药前才可把爆破材料运至工作点,存放在指定地点,随取随用,禁止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爆破后的剩余材料应清点入库,禁止随地存放或带回宿舍。
(九)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药工具应是木、竹制品,装药前应清楚炮眼内的杂物和积水,药物轻轻送人,不得用铁器(铁丝、钎棍)捣压。
(十)逢浓雾、暴雨或雷电天气以及黑夜里,均不得进行露天装药和爆破工作。
(十一)爆破指挥人员应和所有防护员、联络员取得联系,确认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先发出爆破预备信号,再次确认危险区内无人时,方可发出点炮信号。
(十二)多人点炮时,应统一听从爆破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依从“先远后进(炮位),先长后短(导火索)”的原则,依次点炮。
在山上实施点炮作业每人不得超过2个,山下或平地点炮每人不得超过5个,听到撤离信号时,无论点完否,均应立即撤出点炮区,进入避炮安全处所。
(十三)起爆后,确认炮区的炮全部响完后或最后一炮响后20分钟,爆破人员方可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实,并进行处理。
(十四)对爆破后发生的瞎炮,必须有爆破人员或有经验的瞎炮处理人员专门处理,排除瞎炮时,必须一人处理,一人监护,瞎炮点应明显设置警戒标志,四周5米范围内禁止无关人员走行。
(十五)处理瞎炮时,应按规定处理,严禁拉动导火线或雷管脚线取出雷管,可用水冲洗炮眼,或与距瞎炮不少于40cm(深孔不少于2cm)另行平行打眼装药起爆。
(十六)瞎炮处理完毕后必须仔细检查,谨慎处理残余未炸的爆破材料,当确认瞎炮处理完毕,完全安全后再撤出警戒标志,方可在附近进行新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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