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用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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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管理规定企业用电管理制度(3篇)

用电管理规定企业用电管理制度(3篇)

用电管理规定企业用电管理制度企业用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企业用电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

1.用电管理目标:-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消耗;-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2.用电管理责任:-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用电管理,设立专门的用电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工作;- 用电管理部门要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指导企业各部门和人员的用电行为;- 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用电节能工作。

3.用电计量和监控:- 企业要安装用电计量设备,对各个用电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电能消耗的准确计量;-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电能消耗情况,分析用电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配备用电监测系统,实时监控企业用电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4.用电安全管理:- 企业要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责任;- 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用电设备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建立用电设备巡视制度,定期巡视用电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用电节能措施:- 通过改进用电设备、优化用电方案等措施,提高用电设备的能效;- 鼓励员工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行动力;- 定期开展用电能耗分析,制定节能措施和改进计划;- 建立奖惩制度,对节能工作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6.能源管理数据报告和分析:- 企业要定期进行能源管理数据报告,对用电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目标,持续改进用电管理工作;- 报告用电管理工作成果和节能效果,提高企业内部和外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是一些企业用电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进行制定和调整。

用电管理规定企业用电管理制度(2)以下是一份企业用电管理制度的草稿,供参考: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的用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3篇)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3篇)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行和秩序。

具体规定如下:1. 用水管理:- 管理单位要确保小区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网、水表等设施;- 居民应合理使用水资源,不得私自改装、占用或损坏供水设备;- 禁止在楼道、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或排泄物,防止污水倒灌;- 禁止私拉乱接水源,禁止盗用他人水源;- 禁止在公共区域挖掘地下管道。

2. 用电管理:- 管理单位应确保小区供电设施的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居民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源;- 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不得乱拉电线或触摸裸露的电线;- 禁止非法接入公共电表,禁止盗用他人电源;- 禁止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拉乱接电线。

3. 用气管理:- 管理单位要确保小区供气设施的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居民要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等设施;- 禁止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禁止改装或损坏燃气设备;- 发现燃气泄漏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禁止在楼道、公共区域使用明火、烧烤等危险行为。

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居民参与安全知识培训和演习,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同时,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2)包括以下内容:1. 用水管理规定:a. 小区内供水管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私拉乱接。

b. 禁止在公共区域浪费用水,如洗车、冲洗马路等。

c. 禁止私拉私接水源,使用非法水源。

d. 禁止乱排污水,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排放。

e. 保持小区内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漏水漏气现象。

2. 用电管理规定:a. 小区内供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使用电线、插座等必须保持完好。

b. 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未经批准的电线电缆。

c. 禁止私拉私接电表,必须按照正常用电量进行计费。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70cm的检修孔1至2处;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用火用电管理安全规定

用火用电管理安全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厂区范围、本单位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工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的用火、用电行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第三条现场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应到新钢铁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办理动火证。

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第四条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应通知使用单位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区严禁使用明火。

三、用电安全管理第六条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

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

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

第七条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第八条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

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用电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外聘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在单位内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用电安全,提高用电效率,做到预防为主,防范为辅。

第四条本制度由用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由单位领导进行监督。

第二章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第五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用电设备台账,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定期对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老化、损坏及时更换。

第六条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维护。

第七条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禁止私自改装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用电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单位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设立用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每个员工在入职时应接受用电安全培训,了解用电安全常识,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接触电器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用电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领导应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用电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发生用电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电器设备,采取紧急措施。

用电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事故的员工,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严重违规的员工,将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用电事故报告程序,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访客和承包商。

第三条本制度对于电气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备、线路、开关、插座、灯具和电动工具等。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本单位的电气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五条本单位的经理应该制定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单位的物业部门应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本单位的员工应遵守本制度,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气设备设施,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或通知物业部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装和验收。

第十条电气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证书。

第十二条禁止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没有防漏电保护措施的电气设备设施。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必须经过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使用电气设备设施时应注意防水、防火和防爆措施。

第十五条禁止在电气设备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禁止在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必须经过物业部门的批准,并在停电后进行。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设施的报废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对于电气设备设施故障引发的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对于电气设备设施故障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抢修,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对于因电气设备设施故障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停用设备,进行事故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对于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电气设备设施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不正确使用电气设备设施,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供电系统和设备的管理。

二、安全供电责任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管理岗位,负责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 供电管理岗位应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供电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供电设备安装和维护1. 供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 供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维修时应停电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填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根据用电需求和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和布线,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 供电线路应定期巡检,发现线路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供电线路与其他设备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接触而产生安全事故。

五、应急措施1. 供电设备应装设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供电过程中因电流过大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 供电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供电设备故障修复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六、员工安全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应熟悉供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正常使用。

七、罚则和奖励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积极推动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和单位,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管理规定。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供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使用和维护,制定本规定。

二、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和维护的电气设备及线路。

2.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管理责任1.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职电气设备及线路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个人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

四、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检查1. 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 个人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按照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维护和保养1.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2. 个人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使用安全1. 企事业单位应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使用进行培训,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个人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禁止非法改装和使用。

七、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故障处理1. 在发生电气设备及线路故障时,企事业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2. 个人发现电气设备及线路存在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更新和更新1. 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更新和更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 个人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生老化和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和更新。

九、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事故处理1. 当发生电气设备及线路事故时,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2. 个人发生电气设备及线路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接受相关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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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及生产场所、周边环境以及电气系统的安全,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集体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包括公司各电气场所的安全用电管理,包括场站、管网、在建工程、办公场所等电气安全管理内容。

3.职责
安全监察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本规定的执行。

电气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场站、管网、在建工程、办公场所等的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

负责建立和健全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技术档案。

4.电气作业人员
具备上岗执业资格证。

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人工呼吸法)及电气火灾扑救方法。

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电气安全技术知识,
熟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业员不准自行安装、拆除、修理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电气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合理使用,并落实保管人。

万一发生电气火灾,电气作业人员首先切断电源,使用相对应的灭火器材(如CO2、干粉等)进行扑救,扑救时要注意防止静电、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5.临时用电作业
电气使用部门需临时用电时,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6.电气装置
易燃易爆场所中的电气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电气照明设备,按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

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名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
检修、预试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严禁“带病”运行。

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的电气照明装置,应定期检查装置的绝缘情况。

各种电器装置(包括电力线路、电气设备的换档开关、闸刀、熔断器、电动机、电热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气照明以及接地、接零装置等)都要符合安全要求,配电箱、柜、极、电流开关、插座、闸口等应安装牢固,保护罩壳要齐全、完好,周围及本体严禁堆、挂物品。

各类电气设备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对应的操作规程及规定。

严禁带“病”操作,并定期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过电压保护装置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配电箱(柜)内,各回路应以明显标志区别并标明各回路的名称,张贴接线图。

电气装置应有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

电气装置变更时,应经批准并及时修改相应的技术资料。

禁止私自改装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电气装置,严禁在回路中乱接其它电气设备。

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7.电气安全用具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电气安全用具应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登记填表和借用发放,要专职电工定期测试其绝缘电阻,定期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
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

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

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

绝缘安全用具须每半年检测一次。

8.移动电具
移动电具的范围包括工地上移动电具(配电箱等)。

单相、三相电具的引线应分别采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电缆或塑料护套铜芯软导线,绝缘良好,引线不得有接头,并配用相应的三线四线插头,电具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如果用保护接地应戴绝缘手套或绝缘垫工作,严禁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内用电。

使用移动电具的线路及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

工地上移动电具(配电箱等)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潮湿、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振动的场所;配电箱安装在牢固的支架上,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配电箱内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检修
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实行作业票,明确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工作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护等相关规定。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使用低压验电笔前,应查明验电笔的使用电压与检修设备电压是否符合,并在确知有电设备上验电,证明是否良好。

当使用证明良好的高压验电笔时,应戴绝缘手套,手持后端徐徐接近被测试设备直至发光为止。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

不得已而紧急抢修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供配电系统的检修,原则上要求停电进行。

检修时要有专人监护,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切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验明有电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冒险碰触。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在防爆、防火等危险场所进行电气作业时,应遵守有关防火、防爆场所的一般规定。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要采用安全电压,并不超过12伏。

特殊情况下,需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应随时轻声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发生事故。

当有人发生触电,应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并进行现场救护。

同时及时切断电源,通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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