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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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2.01.07
•【文号】上证发〔2022〕12号
•【施行日期】2022.01.0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的通知
上证发〔2022〕12号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现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详见附件),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证公字〔2009〕7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表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日常性工作流程节点汇总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适用法律法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
表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偶发性工作流程节点汇总
截至到1月31日
截止到3月31日
最晚到4月30日
截至到5月31日
截至到6月30日
截止到7月31日
截止到9月30日●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一次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荐总结报告书》要报
到交易所
●对保荐代表人上一年的保荐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要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报交易所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二次现场检查,上半年两次现场检查中需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第一次培训
●保荐机构应当向交易所报送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三次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报告》仍应在检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报交易所
截止到12月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再进行现场检查,下半年两次现场检查中需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第二次培训
《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情况在各自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报交易所。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项目中,属于职工薪酬的有()。

A.Ⅰ、Ⅱ、ⅢB.Ⅰ、Ⅲ、Ⅳ、Ⅴ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B2、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Ⅰ,ⅤB.Ⅳ,ⅤC.Ⅰ,Ⅲ,Ⅳ,ⅤD.Ⅰ,Ⅱ,Ⅲ,Ⅳ【答案】 B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创新创业公司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应当就本公司创新创业特征作专项披露,债券承销机构无须就发行人是否具有创新创业特征发表明确意见B.重点支持已纳入证券交易所的挂牌公司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C.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不得附可转换成股份的条款D.创新创业公司,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者具有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的中小型公司【答案】 D4、关于招股说明书对股利分配政策的披露,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发行人应披露最近3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B.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C.若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归发行前的股东享有,应披露滚存利润的审计和实际派发情况,同时在招股说明书首页对滚存利润中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金额以及是否派发完毕作“重大事项提示”D.发行人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应披露股利分配的上限为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与上市地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润的平均数【答案】 D5、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持续信息披露期限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同业拆借中心应向市场公告信息披露情况。

A.2B.3C.5D.10【答案】 C6、以下关于创业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Ⅰ,Ⅲ,ⅣB.Ⅰ,Ⅱ,ⅣC.Ⅱ,Ⅲ,ⅣD.Ⅰ,Ⅱ,Ⅲ【答案】 A7、下列关于持续督导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以下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A.Ⅰ、Ⅲ、ⅣB.Ⅱ、ⅤC.Ⅰ、Ⅳ、ⅤD.Ⅳ【答案】 D2、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说法正确的是()。

A.Ⅰ、Ⅲ、ⅣB.Ⅰ、Ⅳ、ⅤC.Ⅲ、Ⅳ、ⅤD.Ⅰ、Ⅱ、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B3、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个月内不得转让。

A.24B.12C.36D.6【答案】 B4、保荐总结报告书应当包括()。

A.Ⅰ、Ⅱ、Ⅳ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5、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A.Ⅰ、ⅡB.Ⅰ、Ⅱ、ⅣC.Ⅰ、Ⅲ、ⅤD.Ⅱ、Ⅲ、ⅤE.Ⅲ、Ⅳ、Ⅴ【答案】 B6、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哪些职责?()A.Ⅰ、Ⅱ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ⅣE.Ⅰ、Ⅱ、Ⅲ、Ⅳ【答案】 B7、在判断投资方能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A.Ⅰ、Ⅱ、Ⅲ、Ⅳ、ⅤB.Ⅰ、Ⅱ、Ⅲ、ⅣC.Ⅰ、Ⅱ、Ⅲ、ⅤD.Ⅰ、Ⅳ、ⅤE.Ⅱ、Ⅲ、Ⅳ、Ⅴ【答案】 A8、下列各项资产中,在其持有期间内可以通过损益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有()。

A.Ⅰ、Ⅱ、Ⅲ、Ⅳ、ⅤB.Ⅰ、Ⅱ、Ⅲ、ⅤC.ⅤD.Ⅱ、Ⅲ【答案】 D9、发审委委员有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A.Ⅰ、Ⅱ、ⅢB.Ⅰ、Ⅱ、Ⅳ、ⅤC.Ⅱ、Ⅲ、Ⅳ、ⅤD.Ⅰ、Ⅱ、Ⅲ、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B10、甲公司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以下情形表述正确的有()。

A.Ⅰ、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11、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下列机构应承担“招股说明书验证”工作责任的是()。

[总结]保荐人和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7)

[总结]保荐人和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7)

3、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增发、配股和定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不含公司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不含公司债】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其责任不因持续督导期届满而免除或者终止。

【上交所】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一)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换股、行权尚未完成;(三)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承诺事项未完全履行;(四)其他尚未完结的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半年度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

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临时报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表独立意见。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保荐机构应当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各保荐机构、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对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所决定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参与试点的保荐机构应当为每家上市公司指定一名持续督导专员,专职协助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每名持续督导专员最多可同时担任十家本所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专员。

二、持续督导专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保荐工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协助保荐代表人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持续督导职责:(一)协助保荐代表人制定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贯彻执行;(二)与保荐代表人共同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三)协助保荐代表人审阅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四)协助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并有效执行;(五)主动、持续关注并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事项的变化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现涉及本所保荐工作相关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应当及时协助保荐代表人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本所报告;(六)协助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七)协助保荐代表人做好回复本所问询、出席本所约见、对上市公司特定事项进行核查、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及本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八)按时参加本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

A.Ⅰ,ⅣB.Ⅰ,Ⅱ,ⅢC.Ⅰ,Ⅱ,ⅤD.Ⅱ,Ⅲ,Ⅴ【答案】 B2、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存在()情形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或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A.Ⅰ、Ⅱ、ⅣB.Ⅱ、Ⅳ、ⅤC.Ⅰ、Ⅱ、Ⅲ、Ⅳ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A3、企业当年发生的下列会计事项中,需要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有()。

A.因持股比例上升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B.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20%降为5%C.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移动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D.将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由5年改为8年【答案】 A4、下列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Ⅰ、Ⅱ、ⅢB.Ⅱ、Ⅳ、ⅤC.Ⅰ、Ⅱ、ⅣD.Ⅲ、Ⅳ、Ⅴ【答案】 C5、关于政府补助,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ⅡB.Ⅰ、ⅡC.Ⅱ、Ⅲ、ⅣD.Ⅰ、Ⅱ、ⅣE.Ⅰ、Ⅱ、Ⅲ、Ⅳ【答案】 D6、关于收购要约有效期的规定,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

A.Ⅰ,ⅣB.Ⅲ,Ⅳ,ⅤC.Ⅰ,Ⅱ,Ⅲ,ⅣD.Ⅰ,Ⅲ,Ⅴ【答案】 C7、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下列关于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发行人应披露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B.发行人应按对业务经营的重要性程度列表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C.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曾发生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D.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况描述相关风险因素,并明确披露相应的风险对策E.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答案】 D8、下列影响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第三条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在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通过持续督导工作为自身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条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持续督导职责第六条主办券商应当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自公司挂牌之日起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公司挂牌后变更主办券商的,应当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承接主办券商)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承接主办券商应当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第七条主办券商应当履行以下督导职责:(一)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二)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三)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及时办理股票限售与解除限售、停复牌、权益分派、证券简称与全称变更等日常业务;(四)建立与挂牌公司的日常联系机制,对挂牌公司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五)开展挂牌公司核查工作,督促挂牌公司进行整改;(六)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挂牌公司重大事项,协助核查指定事项,并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七)对挂牌公司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挂牌等事项出具专项意见;(八)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试卷」(含答案)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试卷」(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0分,共55.0分〉1、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说明情况原因以及影响。

A、董事会B、股东大会C、监事会D、战略委员会1、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6.4.8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说明改变情况、原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6.14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2、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内不得转让。

A、半年B、一年C、二年D、三年2、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规则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的()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

A、二三B、二四C、三二D、五二3、中小板上市规则11.6.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

创业板上市规则11.6.6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

保荐机构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中的注意事项

保荐机构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中的注意事项保荐机构作为募集资金的重要参与方,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持续督导是监管部门对刚刚上市的公司和已经上市的公司进行的长期监管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作为募集资金的引荐方,保荐机构的责任不仅在于推动公司的顺利上市,更在于帮助公司实现长期的稳健经营。

保荐机构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中应当重视以下注意事项:1. 法律合规性:保荐机构需要深刻理解监管规定,确保自身的持续督导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内幕交易等方面,保荐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也需要做好内部合规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持续督导行为的合规性。

2. 投资者保护:保荐机构应该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以防止发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企业发展:保荐机构应当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协助上市公司制定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

保荐机构还应该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帮助上市公司有效把握市场机遇,优化经营模式,稳健发展。

4. 监督责任:保荐机构作为募集资金的引荐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和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5. 信任建设:保荐机构应该注重构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共同促进持续督导的顺利进行。

保荐机构还应该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上市公司的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作为募集资金的引荐方,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中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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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适用法律法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
表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日常性工作流程节点汇总
表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偶发性工作流程节点汇总
截至到1月31日●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截止到3月31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一次现场检查
最晚到4月30日●上市公司披露年报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荐总结报告书》要报
到交易所
截至到5月31日●对保荐代表人上一年的保荐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要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报交易所
截至到6月30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二次现场检查,上半年两次现场检查中需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第一次培训
截止到7月31日●保荐机构应当向交易所报送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截止到9月30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三次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报告》仍应在检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报交易所
截止到12月31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再进行现场检查,下半年两次现场检查中需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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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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