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的工程时间期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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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详细的工程时间期限汇总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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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详细的工程时间期限汇总珍藏!1招标与投标●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2合同与履行期●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3变更与索赔●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工程合同中时间

工程合同中时间

工程合同中时间
合同中应明确指出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和预计完工日期。

这些日期应当基于项目的实际规模和复杂性来确定,同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

例如:“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为XXXX年X月X日,预计完工日期为XXXX年X月X日。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项目的主要里程碑及其预定完成时间。

这些里程碑可能包括设计阶段的完成、地基施工、主体结构建设、内部装修以及最终验收等关键节点。

例如:“设计阶段需在开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即不迟于XXXX年X月X日。


合同还应包含关于延期的规定。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

因此,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遇到这些情况时的处理流程,包括通知对方的时间限制、延期请求的提交方式以及审批流程。

例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承包商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业主,并在事件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合同还应规定对于延期的赔偿责任。

这通常涉及到违约金的支付,以及因延期造成的额外成本如何处理。

例如:“若承包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每日XX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应包含关于提前完成的奖励机制。

为了激励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设定若提前完成项目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其他形式的激励。

例如:“若承包商能够在预定完工日期前完成项目,且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将给予承包商XX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

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时限要求

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时限要求

5日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建设部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个工作日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5日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0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0个工作日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30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天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接到中标函后的42天内(合同未作约定)开工,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开工日期。

14天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在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

工程师应指示在该日期后14天内的某日进行。

工程通过竣工检验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在他认为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接收证书。

21天承包商需首选将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交给业主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21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专用条件)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在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

建筑施工合同期

建筑施工合同期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一、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它是土建、安装、装饰装修还是其中一部。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在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结构、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弱电系统等。

二、建设工期建设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天数。

开工日期是指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施工的日期。

竣工日期是指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功能要求全部完工的日期。

工期总天数是指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的总天数。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期,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

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四、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试验制度等保证。

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五、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的责任和质量要求。

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是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中应明确付款的条件、时间和金额,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承担方式。

八、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承包工程签合同时间限制

承包工程签合同时间限制

承包工程签合同时间限制工程承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价款支付等内容达成的书面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时间限制是核心条款之一,它规定了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个阶段的关键节点时间。

一、开工日期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这是计算工期的起点。

开工日期应当考虑到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的时间,如设计审批、材料采购、施工队伍的组建等,确保开工时各项条件均已具备。

二、竣工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日期。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竣工日期,以及延期交付的法律后果。

这有助于督促承包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三、工期延误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及相应的赔偿措施。

通常,工期延误可能由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多种因素引起。

对于不同原因造成的延误,合同应区分责任并规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四、阶段性时间限制对于大型或复杂工程,合同还应规定各个施工阶段的时间限制,如地基施工、主体结构建设、装修工程等。

这有助于确保项目按部就班、有序进行。

五、时间调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需要对原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调整。

合同中应规定时间调整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必要的书面通知、双方协商一致等。

六、违约金条款为了保证合同的执行力度,合同中应设置违约金条款。

一旦一方违反时间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这一条款有助于增强合同的约束力。

七、特殊情况下的时间处理合同还应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时间处理,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的工期顺延、政府行为导致的工程暂停等。

这些情况下的时间处理应当合理、公正,避免因特殊情况给任何一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时间
一、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工程开工日期
甲方(建设方)应确保乙方(承包方)于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开始工程施工。

开工日期以乙方提交的开工报告为准,该报告需经甲方确认。

三、施工期限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应在开工之日起的180天内完成。

3. 工程的整体竣工日期应不超过自开工之日起的365天。

四、节点时间
1. 基础工程完成时间: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成。

2. 主体结构封顶时间:自基础工程完成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3. 装修及安装工程完成时间:自主体结构封顶之日起90天内完成。

五、工期延误
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日延误赔偿合同总金额的0.1%。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对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

六、工程验收
1.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 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工程合同如何约定时间限制

工程合同如何约定时间限制

工程合同如何约定时间限制
一、工期的定义与计算
工期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

在合同中应明确指出工期的起止日期,并说明如何计算工期。

例如,可以约定排除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的影响。

二、工期的约定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的总工期,以及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

例如:
1. 工程开工日期:XXXX年X月X日
2. 主体结构完成日期:XXXX年X月X日
3. 装修完成日期:XXXX年X月X日
4. 竣工验收日期:XXXX年X月X日
三、延期责任与赔偿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

例如,可以约定每延误一天,承包方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四、工期顺延的条件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允许工期顺延的条件,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作量等情况。

同时,应约定顺延的具体程序,如需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顺延申请,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节点时间的监控与调整
为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合同中应约定对关键节点时间的监控机制。

例如,可以设立月度进度报告制度,要求承包方每月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进度调整后续工作计划。

六、提前完成的规定
除了延期责任外,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如承包方提前完成工程的奖励措施,以激励承包方提高工作效率。

七、争议解决
在合同中应预先设定解决工期争议的机制,如通过协商、调解或提交仲裁委员会等方式解决。

八、其他相关条款
合同还应包括与工期相关的其他条款,如工程暂停、复工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这些情况对工期的影响等。

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时限要求

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时限要求

5日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建设部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个工作日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5日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0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0个工作日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30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天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接到中标函后的42天内(合同未作约定)开工,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开工日期。

14天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在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

工程师应指示在该日期后14天内的某日进行。

工程通过竣工检验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在他认为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接收证书。

21天承包商需首选将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交给业主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21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专用条件)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在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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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工程建筑资料
一项工程最重要的时间节点莫过于工程进度,而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时间节点,则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

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1招标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2合同与履行期
●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3变更与索赔
●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

未答复,则视为认可。

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4业主、承包商与工程师
●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在收到承包商书面确认的要求后2日内答复,由口头指令变为书面指令。

●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

●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

●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

●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

●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

●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

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竣工结算:颁发工程接收证后84天内,承包商报竣工报表,28天内签证,支付结算款。

●缺陷通知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颁发履约证书。

业主在证书办法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

●最终结算:履约证书颁发后56天内,承包商提交结算报表,工程师28天内签支付证书,收到证书后56天内支付。

●工程师对争端决定:84天内将其决定通知双方,若70天后,双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做出决定,若不满意,28天内向对方发出不满的通知,并提请仲裁。

●仲裁必须在裁决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后56天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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