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管理,提高带电作业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带电作业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带电作业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是电力设备检修必不可少的作业方法,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和推广。

1.3带电作业工作应遵循"安全、经济、多供少损"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

制宜积极开展。

1.4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批准项目的带电作业。

1.5对于一些难度高、规模大、连续作业时间长的带电作业项目,要制定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措施,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1.6本制度适用于白银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输、变、配电专业和代管的农电企业的带电作业管理工作。

1.7本制度应每2-3年修订一次。

1.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组织管理

2.1公司带电作业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专业管理归属公司生产技术部。2.2公司生产技术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责工程师,其职责如下:2.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标准、制度、规程和技术文件等;

2.2.2提出本公司带电作业科研项目,报生产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制定本公司年度带电作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4编制本公司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更新、检修费用计划;

2.2.5组织本公司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艺的技术鉴定工作;

2.2.6做好技术情报交流工作,组织本公司带电作业人员积极学习公司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搞好专业技术竞赛评比活动;

2.2.7经常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2.2.8建立本公司带电作业技术档案,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2.2.9做好年度带电作业专业总结,负责上报省公司生技部。

2.3工区(所、分局)应设专职(兼职)带电作业专责人员,其职责如下:2.3.1组织带电作业班组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文件、规程、制度、标准等;2.3.2组织带电作业工器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试验工作;

2.3.3编制带电作业培训计划,指导班组做好培训工作;

2.3.4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2.3.5督促班组提高带电作业的安全可靠性和检修质量,做好年度带电作业总结,积累带电作业经验;

2.3.6组织开展带电作业新项目的开发工作,编写大型及新项目的操作程序,指导班组对已批准的大型及新项目组织实施;

2.3.7搞好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3 人员管理

3.1 工区(所)是电力生产的基层单位,应设立带电作业的专业班(组),带电作业班(组)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3.2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应有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并经工区(所、分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3.3带电作业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员。

3.4对带电作业人员要求如下:

3.4.1 带电作业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高中及以上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4.2 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素质好、头脑清醒、反应灵活、基本功扎实且责任心强;

3.4.3 带电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应带电作业要求的人员要适当调整;

3.4.4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和“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必须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4.5 带电作业人员应做到“三熟”、“三能”:

三熟:熟悉本局系统运行方式、设备健康状况及带电作业的基本常识;熟悉带电作业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及设备构造原理、参数和性能;熟悉带电作业各种规程制度。

三能:能熟练地进行批准的带电项目中的各项工作,掌握一般工器具的使用和维修;能编写一般带电作业项目的操作程序;能掌握常用材料、工器具的性能、规格和型号。

4技术管理

4.1带电作业班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和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还必须建立以下制度:

4.1.1检修质量管理制度;

4.1.2安全活动及事故分析制度;

4.1.3新项目试验及审批制度;

4.1.4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维护试验制度;

4.1.5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2带电作业的普及项目应由公司专责技术人员组织各工区(所)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单位的技术状况制定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4.3操作难度较大、技术水平要求高、工作程序复杂的作业项目,只能由少数经验

丰富的专业班(组)成员担任。

4.4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有技术签定书,经公司带电作业专责技术人员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列为本公司带电作业项目。

5工具管理

5.1带电作业工器具的管理必须有专用库房(带电作业库房标准见附录八),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5.2带电作业库房应建立一册、二证:

一册:所有带电作业工器具必须登记在册。(工具清册见附录六)

二证:所有带电作业工器具必须有机械试验合格证,绝缘工具还必须有电气试验合格证。

5.3带电作业工具必须要有醒目的铭牌标记,标明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和有效使用日期等。

5.4使用中的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妥善保管。

5.5带电作业新工器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正式使用:

5.5.1有机械试验合格证和电气试验合格证;

5.5.2经模拟操作验收合格;

5.5.3有带电作业专责人填写的技术合格报告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5.6带电作业工器具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淘汰工具,必须及时报废并清理出库:

5.6.1无机械试验合格证,或经试验未达到规定标准者;

5.6.2无电气试验合格证,或经试验未达到规定标准者;

5.6.3有效期内的工器具,或经使用发生明显机械变形者;

5.6.4有效期内的工器具,因使用年限过长,经鉴定不能继续使用者。

5.7各基层单位应按规程要求及时安排定期性机电试验,严禁使用过期未试验的带电作业工器具。

5.8带电作业工器具必须编号。

5.8.1编号按电压等级或材料性质分类顺序编号;

5.8.2对于成套、成组使用的工器具,编号应反映每套或每组的个数(如:脚扣编号为1-1和1-2为1组,三段式检测杆的编号为1-1、1-2、1-3为1套);5.8.3有固定表面的工器具的编号应用油漆或即时贴编号标示,编号位置必须在不影响有效绝缘长度的位置(如操作杆的手握部分,起重滑车的金属部分等);5.8.4无固定表面的工器具(如绳索、绳套等)的编号应挂牌标示,挂牌要固定牢靠,固定位置选择要合理,不得影响工器具的正常使用,挂牌应反映工器具的出厂日期、厂家名称、允许荷重、工具编号、工具名称等内容;具体格式为下图所示:

5.9绝缘操作杆、检测杆、测高杆等工具必须有明显、醒目的手握部分的标示。5.10带有电池的工器具,在存放期间电池必须与仪器分开保管,在使用出库前安装电池并检测合格。定期测量电池的电压、定期带电试验。

6资料管理

6.1带电作业班组的资料除符合省公司《送电专业标准化管理条例》4.2和4.4条的规定外,还应建立健全如下技术资料:

6.1.1有关技术培训教材;

6.1.2新项目鉴定书及总结报告;

6.1.3带电作业技术培训考核记录簿;

6.1.4机电试验报告,自己研制、开发的工具还应有制造图和组装图;

6.1.5带电作业工具试验卡片;

6.1.6带电作业典型项目需用工具卡;(见附录五)

6.1.7安全活动记录。

6.2各单位应做好带电作业统计工作。(统计计算办法及统计表分别见附录三)6.3带电作业班组的带电作业统计应按月统计后交工区(所)专责人。由其汇总后按季报公司生技部;公司生技部每年由公司专责技术人员向省公司生技部上报带电作业统计表(见附录七)。

6.4公司专责技术人员,应做好历年带电作业事故及不安全现象统计、分析;配合安监部门共同编制事故汇编;不断教育专业人员提高带电作业安全技术水平。

7培训管理

7.1公司专责要按公司的培训计划,会同教育部门每2~3年进行一次带电作业专题或综合培训,并根据公司的情况,组织带电作业骨干人员,赴外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带电作业水平。

7.2公司安全监督、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工区(所)领导、专业管理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带电作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3工区(所)带电作业专责人应制定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工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0小时。

7.4带电作业专业班组人员应经常进行如下日常培训:

7.4.1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技术学习;

7.4.2在模拟设备上进行操作演习;

7.4.3结合现场作业的考问及讲解。

7.5对新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普及项目的培训按如下程序进行:

7.6对脱离带电作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原则上按第7.5条程序进行考试,合格后承认合格证;对脱离带电作业3~6个月的人员,应进行理论与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工作。

7.7带电作业合格证和特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7.7.1带电作业合格证和特种作业许可证是作业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的有效证件,必须保存完好,不得随意涂改,遇有部分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由修改人员签名。

7.7.2带电作业合格证和特种作业许可证由各单位统一保管,统一填写相关记录,统一安排复检并造册登记。

7.7.2带电作业工作职务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填写相关记录经批准人签字或盖章。7.7.3经过专业培训后必须在培训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填写“专业培训栏”。7.7.4每次的《安规》和专业规程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填写“每年例行《安规》考核登记栏”。

7.7.5如有带电作业相关的记录可以在“记事栏”内填写。

7.7.6“带电作业项目批准栏”内应真实记录批准的作业项目,不得随意减少或添加。

8公司开展的带电作业项目:

8.1结合公司多年来带电作业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司现有带电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整体状况,公司范围内可以开展的带电项目有下表所列5个项目,如有新增项目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必须按照《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带电作业。

9 带电作业的审批程序

9.1带电作业人员资质审批程序

9.1.1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和带电作业合格证。

9.1.2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作许可人资质审核由工区(分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提出申请,上报公司生技部、安监

部审核同意,上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9.1.3公司管理部门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资质审核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并公告。

9.1.4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调整时应将调整计划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督部备案,新参加带电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培训制度。

9. 2带电作业项目实施的审批程序

9.2. 1等电位更换220千伏直线整串绝缘子、地电位更换110千伏-220千伏直线整串绝缘子、等电位正常处理导线缺陷等3个项目的实施审批程序为工作单位生产管理班组制定带电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本单位主管生产主任审批后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专责和安全监督部专责,生产技术部专责和安全监督部专责审核无误后上报部室主管领导审批,最后经公司总工或生产副总和安全总监批准后实施;9.2.2带电检测绝缘子、摘取导线异物、带电线路杆塔上需要带电作业的工作等间接带电作业项目实施的审批程序为工作单位生产管理班组制定带电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主任审批后实施,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专责和安全监督部专责处备案。

10带电作业工作的相关安全要求

10.1带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和《输电线路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人身与接地体、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和绝缘工器具的有效绝缘长度以及各部位的组合间隙距离。

10.2在线路杆塔附近的等电位带电作业建议采用绝缘硬梯进行等电位。

10.3在线路档距中间的等电位带电作业建议采用绝缘软梯进行等电位。

10.4尽量避免铁塔中相塔窗内的等电位、中间电位带电作业。

10.5双回路、多回路铁塔只允许在最下层导线上开展等电位带电作业。

10.6严禁在35千伏线路上利用火花间隙进行带电检测绝缘子。

10.7等电位作业人员使用的绝缘传递绳尽量挂在带电体垂直上方或直接挂在作业的导线上,地电位作业使用的绝缘绳索尽量挂在远离带电体的位置,以免传递工器具时短接空气间隙。

10.8进行等电位更换220千伏直线整串绝缘子、地电位更换110千伏-220千伏直线整串绝缘子、等电位正常处理导线缺陷、带电检测绝缘子、在杆塔附近利用绝缘工具拆除导线异物以及邻近带电体作业不能保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表5-1规定(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中表2-1规定最小安全距离的工作和低压带电作业等项目按带电作业办理带电作业工作票,执行《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中经过海拔高度修正的相关最小距离、最小有效绝缘长度和良好绝缘子片数的规定。

10.9输、配电线路使用绝缘测高杆、绝缘测绳测量交跨距离、导线对地距离、间隙距离,输、配电线路停电工作的验电和变电设备停电工作的验电等工作不属于带电作业的范畴,但所使用的绝缘工具必须满足带电作业工器具的条件,绝缘工具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人身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执行《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中表4、表5a和表5b规定的距离。

10.10工作票填写、签发及执行符合相关规定,合格率100%。

11带电作业工作考核考评

11.1成立带电作业工作考核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技术部主任

组员:生产技术部专责、各基层单位主管生产领导

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有关标准、制度、规程和技术文件等;负责公司带电作业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11.2考核考评的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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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消防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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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记录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5第一版)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2 依据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责 5 管理内容

1 目的 在临近带电体附近或周边进行工作时,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为规范管理工作及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托电运维项目部。 3 依据文件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管理职责 5.1项目部领导职责 5.1.1 对现场临近带电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有监督和领导责任。 5.1.2 负责临近带电作业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1.3负责签发工作票。 5.2安生部职责 5.2.1 负责审核临近带电体作业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提出需修改或完善意见,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5.2.2负责对作业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和验收。 5.3监护人职责 5.3.1 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对作业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

查,检查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执行。 5.3.2 对现场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5.4工作负责人职责 5.4.1负责办理和终结工作票,组织和协助运行人员做好相应的绝缘隔离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设置围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5.4.2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熟知作业人员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 5.4.3负责组织作业前的工器具准备与检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4.4负责对指挥起重吊车及升降车司机安全交底,严禁违反带电作业安全距离规定要求。 5.4.5负责组织编制专项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项目部领导审批。 6 管理制度 6.1 原则上不允许在主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吊车、装载机、挖掘机、升降车等)作业。 6.2 如必须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3 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经过安生部和项目领导审核与批准后方可使用。 6.4 非电气专业人员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电气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管理,提高带电作业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带电作业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带电作业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是电力设备检修必不可少的作业方法,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和推广。 1.3带电作业工作应遵循"安全、经济、多供少损"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

制宜积极开展。 1.4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批准项目的带电作业。 1.5对于一些难度高、规模大、连续作业时间长的带电作业项目,要制定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措施,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1.6本制度适用于白银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输、变、配电专业和代管的农电企业的带电作业管理工作。 1.7本制度应每2-3年修订一次。 1.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组织管理 2.1公司带电作业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专业管理归属公司生产技术部。2.2公司生产技术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责工程师,其职责如下:2.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标准、制度、规程和技术文件等; 2.2.2提出本公司带电作业科研项目,报生产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制定本公司年度带电作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4编制本公司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更新、检修费用计划; 2.2.5组织本公司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艺的技术鉴定工作; 2.2.6做好技术情报交流工作,组织本公司带电作业人员积极学习公司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搞好专业技术竞赛评比活动; 2.2.7经常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2.2.8建立本公司带电作业技术档案,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252 2 / 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按规范配备灭火设施。 2、按市场商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璜。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5、营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6、严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设施的其它大功率电器。 7、营业人员应维护好就餐秩序。 8、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或影响其原有功能。 9、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029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防火工作。 3、企业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企业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6、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理,落实整改措施。 7、企业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无条件为报警提 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时,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疏散在场群众。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责任 第三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企业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企业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企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 18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 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 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 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 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2021新版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1新版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1

2021新版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 1、电子工业部1987年1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1978年6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 第二条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

经验。 4、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修理、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丢失应立即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须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须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老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 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下列违章作业: 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社区消防安全,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xx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

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或安全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是本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作用。 3.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防火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消防实战演练,评估防火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现场要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内不得堆积任何其他材料。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新,保证每个消防器材的完好与可靠。

7.要指定消防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根除。 8.各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能够清楚的反映各种消防器材所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9.易燃易爆物场所及仓库等关键部位必须保证其通风,并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区,严禁明火及各种闲杂人员进入。 10.施工现场要指定并严格执行动或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及时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违章使用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煤气坛、煤气灶等危险设施。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怎样使用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

******工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审批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 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措施: 第一节:现场查勘制度 第二节:工作票制度 第三节:工作联系制度 第四节:现场站队制度 第五节:工作监护制度 第六节: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第七节: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技术措施 第一节: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间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等电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检测瓷瓶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断接引空载线路及短接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带电小水量冲洗瓷瓶及变电站带电气吹清扫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节:带电爆炸压接导线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节:用液压绝缘斗臂车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章:工具及其试验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本规程系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部分,结合多年来实践经验制定的,作为部颁规程的补充条例。适用于6-220 千伏线路和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 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专职(兼职)带电作业技术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带电作业人员都应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调度人员、变电值班人员应了解本规程有关部分。 第2 条: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必须: 1、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思想集中、团结互助。 2、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疾病,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的体格检查。 3、了解电力生产和电工原理的基本知识,掌握带电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带电工具的组装及使用方法,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 4、熟悉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 呼吸法。 第3 条:带电作业班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不得任意调动。 第4 条:带电作业班人员,对于明显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工作命令,有权申明理由、拒绝执行。 第5 条:对违反本规程而又不听劝告者,工作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6 条:带电作业的气象和工作条件: 1、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条件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或风力在五级(风速8 米/秒)以上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温度宜在5C-38 C。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冒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带电作业班长、带电专责技术干部,应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充分讨论,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基层单位领导审核,报局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抢修作业,还应有足够的照明、工作领导人应亲临现场监护。 2、在雾天或闻到雷声或可见闪电时,不许带电作业。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新版)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2总则 2.1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3管理职能 3.1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3.2.2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公司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制定、审核特殊带电作业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手册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手册 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处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流程,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 为规工业园的消防工作,检查和消除消防隐患。保证园区消防安全,了解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状况,加强所有员工以及各工业园区所

有企业人员的消防意识。 特定如下制度: 1、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安排: 各工业园在日常工作中应强调保安员巡逻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保安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由各工业园管理处于每月自行组织对工业园所有公共区域、 公共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相关领导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处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随机抽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日常安全准备工作: 保安部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的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主管消防意识敏感度,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加强组织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求保安员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针对工业园消防安全性质,装配园区各种类型消防器材,以备义务消防队应急使用。 保安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以及消防知识培训容,并定期组织训练及考核。 3、工业园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容: 制定本工业园《企业安全预警台帐》以及《消防设施检查情况登记表》。

与所有客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上交存档。 检查园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变压器,园区公共区域,楼梯间,天台等区域。检查各层配电房、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以及机房、电房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检查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指示灯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建立园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应急机制以及消防应急预案。 4、各栋厂房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对园区企业根据其生产性质以及安全状况进行重点与非重点分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检查厂家机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对员工有无安全规章要求。 检查厂家的用电状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线路是否老化,用电量与电线以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对有压力容器,老化房等危险设施的企业以及服装厂,纸箱包装厂,家私厂,电子厂应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企业有无危险品,日常使用的危险品存放以及使用是否得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朱坤玉 副组长:王必良、邓忠 成员:肖海鸿、胡小文、陈庆华、曾培升、卢志中、罗湘兰、周峰、李海军 二、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组长负责。 4、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期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违反则进行严厉处罚。 六、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屋面溶解沥青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预防火灾方面: 1、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期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在高处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工棚内严禁吸烟。 5、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10、吸烟后烟蒂必须及时熄灭,不的随意乱扔。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湘中国际物流园B区项目部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946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Distribution Network Live Work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2总则 2.1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

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3管理职能 3.1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3.2.2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公司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为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使生产经营等活动顺利进行, 预防火灾事故, 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安全用电, 所有供电导线、接头、开关、配电箱等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满足用电负荷需要, 避免过载产生发热引起导线失火。用电设备、电器等工作停止时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电源, 以免用电气设备及线路故障导致失火。 2.使用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 必须注意使用安全和环境安全, 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购置、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 3.园区企业所需的易燃物料、原料(如布质、木质、纸质、塑料膜等)应按国家仓储标准储存和安全使用, 杜绝周边火种, 并根据其燃烧性质每30平方米范围配置一个针对性(如ABC干粉)灭火器。 4.园区企业应按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在所属范围内配备充足齐备的、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选用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的不燃、阻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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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 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宝坻渠阳医院

电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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