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基础知识,开负数发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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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盘专票和普票负数发票开具流程

金税盘专票和普票负数发票开具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开具
一、购方未认证开红字
1、进入开票软件后进入发票管理界面
2、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
3、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销售方申请,因开票有误
购买方拒收的,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4、点确定
5、点击打印
6、打印完成后,点击取消
7、再点击红字信息表,红字信息表查询导出
8、进入查询到处界面后选择需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后点
击下载
9、待红字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后,退出该页面,点击发票填开,专用
发票填开
10、进入开票界面,选择红字
11、进入红字界面后选择从网络下载的红字信息表
12、双击刚才审核通过那张红字信息表用对应的这张发票开具出来就
行了
二、购买方已认证(信息表由购买方申请)
1、进入开票软件后进入发票管理界面
2、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
3、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4、再点击红字信息表,红字信息表查询导出
5、进入查询到处界面后选择需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上传完成
后点击下载
6、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后通知销方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填开1、进入开票软件后进入发票管理界面
2、点击发票填开,普通发票填开
3、进入开票界面后点击红字
4、输入对应的蓝字发票代码号码后点击下一步
5、点击确认
6、放上该张发票点击打印即可。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红字发票流程

开红字发票流程

开红字发票流程一、申请开红字发票的条件。

在开红字发票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1. 错开发票,在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现开票内容有误,需要更正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开红字发票;2. 退货退款,在客户退货或者退款的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退款处理;3. 纳税人自身原因,如纳税人因为自身原因需要更正发票内容,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二、开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开红字发票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原始蓝字发票、更正原因说明、申请表等;2. 填写申请表,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在申请表上注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原因;3.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局或者指定的办税服务厅;4. 审核和批准,税务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批准开具红字发票;5. 开具红字发票,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开具红字发票,并及时将红字发票交给客户或者进行相应的退款处理。

三、注意事项。

在申请开红字发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申请材料的准备要充分,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2. 在填写申请表时,要清楚说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原因,以便税务局审核时能够快速审批;3. 提交申请材料后,要及时关注税务局的审核进度,确保能够及时获得批准;4. 在开具红字发票时,要按照税务局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红字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结束语。

开红字发票是企业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的环节,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所述的开红字发票流程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人士。

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

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

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版本红字发票操作说明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中,利用直接开具功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同时提供了申请单开具功能,具体新增和改进的功能详述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1、申请单填开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①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2)销售方申请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图1-4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第三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填写纳税人信息、选择商品名称,输入商品数量、申请理由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图1-5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注意: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单价必须为正数。

使用空白纸张打印申请单时,要选择‚全打‛选项2、申请单修改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修改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如图1-6所示。

图1-6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月份后,点“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如图1-7所示。

发票填开流程

发票填开流程

一、购买并读入发票
二、开具发票
1、开具正数专用发票: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填写商品信息→打印发票
2、开具带销货清单的专用发票: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点击“清单”按钮→进入销货清单填开界面→填写各条商品信息→点击“退出”返回发票界面→打印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中打印销货清单
3、开具带折扣的专用发票: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销货清单填开→选择相应商品行→设置折扣行数→设置“折扣率”或“折扣金额”→打印发票
4、开具负数专用发票: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负数”按钮→填写相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和代码→系统弹出相应的正数发票的信息,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负数发票→打印发票
三、作废专用发票
1、已开发票作废: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欲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
2、未开发票作废: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未开发票作废号码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系统红字发票申请流程
(新系统办理红字发票流程
1、在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申请单导出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申请单导出
2、将系统红字发票申请单及书面红字发票申请单交付税局,由税局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单
提示:请将红字申请单报盘文件及纸质红字发票申请加盖公章后一同交税局。

3、将税局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单(电子版)导入开票系统,开具对应负数蓝字发票。

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负数-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

6.13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参考模板)

6.13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参考模板)

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版本红字发票操作说明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中,利用直接开具功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同时提供了申请单开具功能,具体新增和改进的功能详述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1、申请单填开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①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2)销售方申请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图1-4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第三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填写纳税人信息、选择商品名称,输入商品数量、申请理由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图1-5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注意: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单价必须为正数。

使用空白纸张打印申请单时,要选择“全打”选项2、申请单修改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修改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如图1-6所示。

图1-6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月份后,点“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如图1-7所示。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含红字专票)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含红字专票)

增值税发票,目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1、《信息表》的填开(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信息表》的校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二)开具红字的流程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填开《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负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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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若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若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应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必须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才可生效。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特别注意的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申请单》一一对应。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必须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并且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进行管理。

购买方必须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暂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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