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设备使用的内容、管理职责和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众业公司设备的使用管理。
2引用文件3管理职责工程部职责:--负责对现场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对设备操作手培训及办理操作证;--负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发放。
各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各类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测及其操作手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各类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定期检测工作。
--负责对“A”类设备跟踪管理及对特殊过程使用设备的检查确认。
4管理内容4.1设备使用的总要求4.1.1在用设备应达到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零部件、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清洁、润滑、防腐状况良好;--各部传动系统间隙调整合理;--各部联结紧固;--设备的机械性能稳定可靠。
4.1.2设备标识必须齐全、明显、有效,现场在用设备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即“设备资产编号牌”,“完好标识牌”,“设备待修标识牌”,“专业施工使用设备标识牌”,这些标识牌,由工程部统一制作、发放。
____室外设备(如电焊机、空压机、卷扬机、砼搅拌机等)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止意外损坏。
4.1.4施工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A类和B类施工生产设备应填写运转记录。
4.2设备安全使用____起重、运输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其安全制动设施灵活有效。
4.2.2机械设备应布局合理,基础坚固,做到场地平整,排水良好。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2)一、总则施工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
为了保障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制定本规定。
二、机械设备采购与验收1. 采购机械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并考虑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能。
2. 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安全标志等应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一致。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4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时,需要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1. 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各项功能、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正常运行。
2.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证书,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3.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了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4. 确保机械设备的工作区域清洁且无杂物,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 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 机械设备应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工作配件和附件。
7. 在施工现场安装固定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线,提醒人员注意机械设备的危险区域。
8. 确保机械设备周围的供电线路和连接线路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发生电击事故。
9.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10. 紧急情况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设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障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2)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做到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文明施工。
第四条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科学管理,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的要求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其设计和使用规范,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要保证环境的整洁,设备周围应进行清理,杂物要及时清理。
第八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要做到勤检查,勤修理,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机械设备的使用要遵循智能化、自动化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噪音、振动、粉尘等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的要求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设备应合理规划使用路线,避免对周边交通和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在工作中要注意文明施工,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人车分离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与周边建筑和设施的保护,避免造成损坏。
第十八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事故发生。
第四章监督和执法第十九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监管机构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和其他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可由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淘汰机械设备。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制度(5篇)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制度一、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进行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并每月不小于两次的定期检查。
二、搅拌机搭防砸、防雨、防尘操作棚,使用前固定牢固,不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挂好上料斗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切断电源,均设专人监护。
三、蛙式打夯机两人操作,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操作手柄采取绝缘措施,夯机停用要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四、圆锯的锯盘及转动部分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混用,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灵活,齐全有效。
五、吊索具使用合格产品,钢丝绳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断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
要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钢筋时用卡环。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防止施工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项目部、工地等所有使用施工机械的场所。
第三条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等各类机械设备。
第四条施工机械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第五条施工机械使用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并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件。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技能,并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施工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必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施工机械的使用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机械的使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条施工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6篇)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
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
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能够安全、稳定、高效地工作,并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风险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管理责任:明确施工机具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他们应负责机具设备的选择采购、使用培训、检修维护、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2. 机具设备购置:明确机具设备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选购。
同时,要做好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3. 机具设备使用:根据机具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操作机具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安全使用,防止施工机械及车辆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工区所有的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及各项目部、工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识别、预防、控制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危险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培训、教育、监督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检修、养护、维修制度,设置专职机械管理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故障排查和维护保养;对机械人员进行培训和岗前技术操作考核,确保机械的安全操作。
第二章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机械的检查与验收: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前,必须经过专职机械管理员的检查与验收,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机械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械操作证书和相关技术资格证书,且必须经过公司或项目部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条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拆卸机械部件,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第十条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机械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保养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锁定开关等。
第十一条机械的安全操作环境:机械操作必须在平整、干燥的地面上进行,且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第十二条机械操作的安全距离与安全标志:机械操作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必须标明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车辆的检查与验收:公司及各工区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与验收,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车辆的驾驶员要求: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照和驾驶经验,且必须经过公司或工区的安全培训。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
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
本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明确各类机械、机具的使用、维护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3、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测量/计量设备,机械、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5、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
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好不适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供应、技术、安全等部门的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试验,对存在的问题的设备及时修理,对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8、测量/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9、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设置、操作要求。
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新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并重新交底。
10、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11、班组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运行。
12、设备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
13、中小型、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4、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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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原电力部电建[1996]381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加强项目部施工机械规范化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安全使用,杜绝重大机械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机械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部各项目部:包括公司级的项目部、二级机构所设的项目部,使用施工机械的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机械”是指我单位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建筑施工机械与电力安装施工机械等机械设备,其中主要有:起重机械、提升装置(物料提升机、电梯等)、混凝土搅拌机械(站)、制作输送泵(车)、大型运输机械、木工机械、钢筋下料、制作机械等。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四条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设置:公司批准选用的具有机械(或电气)专业、有相应技术职称的项目部的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公司主管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
第五条项目部机械管理体系: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制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档案管理(体系、机械安全目标、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六条项目部机械准入登记: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检测)经检验(测)合格后,由技术监督部门出据检验(测)报告,并发放合格准用证——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特种设备由项目部组织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第七条项目部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机械安装单位告知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组织具有相应安装(拆)资质的队伍(人员)进行安装(拆)——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前,项目部负责组织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告知书)。
第八条项目部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各单位进入项目部的各类机械人员由各单位机械管理员告知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查验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件复印件——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登记)。
第九条项目部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作业单位安拆前向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项目部有关部门(总承包部、质量技术部、安监部等部门)会审签字——项目部总工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返回作业单位执行——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印件(凡审查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经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十条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月检):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整改后验收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项目部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登记退场时间(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放行)——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的情况,项目部应发通行证,通行证发放前应经过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登记、审查、会签,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三章机械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第十二条独立承担10-30万千瓦机组的主体工程(机炉安装或建筑施工),项目部应配置专职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60-100万千瓦机组工程不得少于2名机械专业管理人员;10万千瓦以下工程和有10台及以下施工机械(或有1台大型起重机械)参与施工作业的单项工程,至少应设1名兼职机械专业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1名设在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另1名可设在安全监察部,对项目部施工机械实施安全监察。
第十四条项目部招聘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需经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聘用人员确定后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资产物资部备案。
主管部门对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第十五条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特种设备检验(测)报告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二.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施工机械(机具)进场条件验收表》;三.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包括外包、分包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电梯等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四.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管理、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五.参与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会审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六.负责项目部现场所有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的日常巡验、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七.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分公司、外包队等)的机械安全性评价和考核;八.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九.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的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十.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表上报(按上级和本公司要求);十一.其他职能(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一.有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机械管理情况的权利;二.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签字不能结算;三.根据项目部机械奖励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安全目标考核、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四.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十七条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奖金待遇不应低于项目部同级管理人员的待遇;项目部应对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项目部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除受项目部直接领导外,业务上应接受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第十九条项目部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应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机械重要和缺陷[为合格项]的个数控制,一般缺陷频数的控制,故障停机天数,违章、违规次数等指标要求,因施工项目部考核要求而异)。
第二十条项目部经理为该项目部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总工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为受项目部经理委托的直接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机械管理体系),并应绘制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
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部经理姓名——项目部分管领导姓名——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领导姓名/机械专业管理员姓名和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领导姓名/机械安全监察员姓名——各机械使用单位分管领导姓名/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姓名。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组织制定机械使用单位各级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主要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机械管理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二.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三.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及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四.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一.负责组织项目部机械安全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二.负责组织和考核项目部机械管理机构(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三.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四.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等重要方案审查和监督实施;五.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月检)、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六.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机械台账、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研究、实践、总结,不断改进和提高本项目部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一.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装、拆卸、施工、维修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四.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五.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七.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六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一.熟悉本单位所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二.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三.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站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四.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五.负责组织计划或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机械培训工作的建立计划、台帐、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工作;七.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八.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