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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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设备使用的内容、管理职责和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众业公司设备的使用管理。

2引用文件3管理职责工程部职责:--负责对现场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对设备操作手培训及办理操作证;--负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发放。

各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各类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测及其操作手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各类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定期检测工作。

--负责对“A”类设备跟踪管理及对特殊过程使用设备的检查确认。

4管理内容4.1设备使用的总要求4.1.1在用设备应达到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零部件、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清洁、润滑、防腐状况良好;--各部传动系统间隙调整合理;--各部联结紧固;--设备的机械性能稳定可靠。

4.1.2设备标识必须齐全、明显、有效,现场在用设备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即“设备资产编号牌”,“完好标识牌”,“设备待修标识牌”,“专业施工使用设备标识牌”,这些标识牌,由工程部统一制作、发放。

____室外设备(如电焊机、空压机、卷扬机、砼搅拌机等)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止意外损坏。

4.1.4施工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A类和B类施工生产设备应填写运转记录。

4.2设备安全使用____起重、运输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其安全制动设施灵活有效。

4.2.2机械设备应布局合理,基础坚固,做到场地平整,排水良好。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2)一、总则施工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

为了保障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制定本规定。

二、机械设备采购与验收1. 采购机械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并考虑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能。

2. 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安全标志等应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一致。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公司为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一、进场设备验收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3、验收合格产品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二、使用安装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记入安全台帐。

三、维修保养1、设备保养分级: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____小时;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____小时进行一次;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____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____小时进行一次;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____小时进行一次;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操作,减少事故发生以及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的伤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施工现场应明确机械设备的责任管理人员,并配备专业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

4. 机械设备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并符合安全规范。

5.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遵循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并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6. 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行时进行维修、加油、润滑和清理等工作,必须停机后方能进行相关工作。

7. 确保机械设备的稳定和平稳的工作状态,防止设备晃动、倾斜或造成危险。

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识和标志,以提示操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9.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避免杂物阻碍运行和制定紧急撤离计划。

10. 遇到突发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这些规定是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二)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而制定的。

具体规定如下:1. 机械设备的选择和配置应符合工程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认证和合格证明。

2. 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机械设备管理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靠近机械设备。

3.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明,在操作前应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的检查和使用。

4.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超速、超时等不安全操作。

5. 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设备故障修理应及时处理。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施工设备使用安全,防止施工设备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设备:指本单位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和专用安装、维修、检测等相关设备。

第四条安全管理:指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组织培训、检查监督等手段,加强对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目标:保障施工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八条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订施工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施工设备安全培训;(三)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四)协调解决施工设备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本单位应制定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第十条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施工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和维护管理;(二)施工设备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三)施工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四)施工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五)施工设备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章施工设备的选型、购置和使用第十一条施工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施工需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使用资质和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设备的购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五章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十五条施工设备的定期检查应按照设备的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处理。

第十六条施工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设备的保养手册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2024年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和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环境管理,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挖掘机械、装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混凝土泵车、压路机械、推土机械等。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环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

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

2. 预防为主。

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3. 综合施策。

依法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所有者、使用单位、经营者等应履行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加强机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施工机械设备的购买与安装第六条施工机械设备采购前,应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对供应商进行合法合规性评估,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设备。

第七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

第八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后,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第三章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操作说明和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超载、超速等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维护手册和相关标准进行,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合格的配件和材料,确保修理质量。

第四章施工机械设备的报废与处理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期限、技术状况严重下降或无法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应进行报废处理。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施工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人身安全
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遵照公司的安全
制度及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安全防范。

根据具体的现场情况,以下是对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施工机电设备的选型
1.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施工机电设备应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检测
报告。

2.设备的性能参数必须与工程需求相符。

3.设备的售后服务保修必须明确。

4.使用故障率低的设备和设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工作避免。

二、施工机电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1.施工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保证其稳定性、垂直度和水平度。

2.施工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专业安装人员的操
作规程进行。

3.确定施工机电设备的安全控制标准,进行相关的检测及验收。

4.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调试。

将设备的各项数据记
录在日志中,以备后期参考。

5.调试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评估,评估报告作为施
工机电设备的安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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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目录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2)第三章施工设备管理 (3)第四章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9)第五章记录及附件 (10)《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报验单》(01) (10)《地连墙钢筋笼吊装前条件验收单》(02) (10)《钢筋机械使用前条件验收单》(03) (10)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审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批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报验单 . (12)附件2 地连墙钢筋笼吊装前验收单 (13)附件3 钢筋机械使用前条件验收单 (14)附件4: (15)附件5:盾构机安全评估表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设备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行业管理标准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工程施工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施工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工程部项目经理负责对分管项目的施工设备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公司安质部对各项目施工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单位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企业有关施工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二、落实施工设备需用计划,对进场的施工设备做好交接及安装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建立完善现场施工设备台账;三、及时做好进场施工设备的报验工作;四、做好施工设备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检验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并监督作业人员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五、组织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设备进行日巡查、周检查、月全面检查,及时组织施工设备维修保养,消除施工设备安全隐患;六、做好施工设备使用、维修的原始记录、技术档案资料整理;七、负责处理一般施工设备事故,配合处理重大施工设备事故。

第六条监理单位职责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二、审查施工设备安全方案;三、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建设管理标准要求;四、检查施工设备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设备隐患整改,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应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设备的安全技能培训;六、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设备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七、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进行施工设备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处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设备管理第七条施工设备一般管理规定一、进入施工现场的自有、租赁及分包单位自带的施工设备,必须纳入项目总包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监督管理;二、严格制定施工设备租赁单位准入条件。

施工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租赁),证件齐全,经济技术实力较强,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三、租赁的设备必须是由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租赁设备必须具有厂家的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有关档案、技术资料。

特种设备应有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测合格证或鉴定报告等文件;四、严禁使用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或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机具;五、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随机工具及备件应齐全,各种限位、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报警和信号装置等齐全、灵敏、有效。

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六、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设计计算书和加工工艺图,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设备经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七、进场的施工设备,应由租用双方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施工机具报验一、施工单位对施工机具应在开工前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报验单》(见01)呈报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二、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申报后,到现场核实承包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种类、规格、台数是否与报验单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承诺相符,并对其是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签署意见;在满足开工必须条件的施工机具到场的前提下,其他按进场计划逐步进场的施工机具,应随到随报验,并在每月施工进度计划中填写清楚;三、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施工机具档案资料。

施工机具档案资料包括施工机具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具进场验收记录、施工机具安装验收表、施工机具检查记录、施工机具操作人员登记表、操作证复印件、施工机具产品登记表、施工机具检查评定表;四、施工机具档案资料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2014版要求填写;五、施工单位进场报验的施工机具应与施工现场实际使用的施工机具相对应。

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施工机具一律不准进场使用。

第九条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备案一、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的文件要求,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桥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轮胎式起重机、物料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登记备案;二、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对备案登记的起重机械进行审核,并做好资料积累,未登记备案的机械,禁止使用;三、施工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等设备备案机关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四、施工设备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全部资料。

第十条施工设备的现场管理一、施工设备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出厂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其安装、停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障碍物、排水良好;二、施工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设备周边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以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施工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固定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四、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五、施工设备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起重机、砼输送泵车和桩工机械等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的边缘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第十一条盾构机的安全管理一、盾构机应当按照《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安全评估;二、施工单位应当对盾构机配置和安全状态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检,复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安质部、有关单位及专家对盾构机进行安全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填写《盾构机安全评估表》(详见《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机安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并签字确认;三、盾构机未经安全评估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盾构施工条件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步盾构施工;四、盾构机经过安全评估,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用于盾构施工:(一)系统配置不齐全的;(二)维修保养不到位的;(三)拟掘进区间长度大于盾构机剩余设计盾构里程的;(四)其它影响盾构施工安全的。

第十二条地连墙、钢筋笼的吊装管理一、施工单位地连墙钢筋笼吊装作业前,要编制地连墙钢筋笼起重吊装专项方案,超规模的起重吊装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二、起重吊装作业前,监理、施工单位要对地连墙钢筋笼的起重吊装验收,并填写《地连墙钢筋笼吊装前条件验收单》(见02);三、起重吊装作业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第十三条钢筋机械管理一、每台钢筋机械要设置防护棚,钢筋机械不准露天作业。

防护棚设置牢固、美观;二、钢筋机械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做埋设处理,不适宜埋设的电源线必须做刚性防护措施;三、钢筋机械传动位置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限位措施;四、钢筋对焊接作业区域设置防止火花飞溅措施,冷拉作业设置防护栏;五、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填写《钢筋机械使用前条件验收单》(见03)报监理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管理人员要求一、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施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确保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二、施工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不得违章指挥。

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维修人员和电工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许可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制订施工设备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施工设备管理人员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一、施工设备检查形式:日巡查、周检、月全面检查等,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二、施工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检查标准对现场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检查记录;三、操作人员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限位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联锁装置、通讯装置、报警装置和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索具、吊具的安全情况,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金属结构和焊缝有无变形和开裂;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钢丝绳、滑轮组、索具、吊具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轨道的安全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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