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四项机制”规范党建指导员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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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扎实有效开展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等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全区党组织晋位升级联点分工表》(大办[2012]74号)已下发,如无特殊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得随意更换。

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联点单位要及时同镇(办事处)党(工)委沟通,并报区委党群部批准。

补充或更换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基层党(工)委委任的方式,在区镇(办事处)党(工)委机关和镇(办事处)所属站办所党员中选择,任期为二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1、指导村(社区)党支部建立“晋位升级”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晋位升级”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基础资料,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要根据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所派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举措。

3、列席村(社区)党支部会、村(居)民委员会等村(社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最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执行;4、协调村(社区)内各方关系,对村(社区)班子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协助村(社区)“两委”开展工作;5、对班子不健全的村(社区)、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关系不协调村(社区)和信访重点村(社区)进行整顿,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1、帮助制定一个好规划。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社区经济这条主线,帮助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建设二年规划,认真谋划和部署未来二年如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社区经济,推进村(社区)党支部建设。

2、帮助建设一个好的班子。

协助镇(办事处)党(工)委选配好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办法,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开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扩大党组织在企业“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引导开发区基层党组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严格选派条件、严格监督管理、专兼职结合、有利于组织建设、有利于企业“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两新”组织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三条党建指导员在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主要做好五项工作:(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社会主义新开发区建设,为开发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鼓励、引导“两新”组织依法经营,为企业献计献策,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基层党员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号召力;(二)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四不”工作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党工共建工作,组织和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为企业“两新”组织群团工作创造条件;(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小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两新”组织企业文化,营造企业精神,增强“两新”组织的发展合力;(四)结合“两新”组织发展特点和实际,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同时,积极做好“两新”组织业主和职工之间的协调工作,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等工作;(五)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当好参谋,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第三章选派条件、途径及范围第四条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龄在5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好;(二)热爱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能够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懂企业经营、会管理;(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事业心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甘肃兰州党建指导员促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甘肃兰州党建指导员促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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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党建指导员促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者:甘肃省兰州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处
来源:《党员文摘》2010年第08期
兰州市立足非公企业迅猛发展的实际,先后向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选派了500多名党建指导员,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了四种作用:
一是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扩大党建影响力。

党建指导员进入非公企业后,积极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

二是发挥指导帮助作用,规范党组织建设。

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党组织制定支部工作规
则、“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制度,建立党建基础工作台账。

三是发挥教育培训作用,强化党员思想建设。

党建工作指导员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
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党员讲党课、做形势报告,开展学党章、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

四是发挥服务协调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党建指导员立足自身特点与优势,积极为企业搜集发展信息,主动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甘肃省兰州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处)。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开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扩大党组织在企业“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引导开发区基层党组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严格选派条件、严格监督管理、专兼职结合、有利于组织建设、有利于企业“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两新”组织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三条党建指导员在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主要做好五项工作:(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社会主义新开发区建设,为开发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鼓励、引导“两新”组织依法经营,为企业献计献策,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基层党员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号召力;(二)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四不”工作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党工共建工作,组织和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为企业“两新”组织群团工作创造条件;(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小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两新”组织企业文化,营造企业精神,增强“两新”组织的发展合力;(四)结合“两新”组织发展特点和实际,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同时,积极做好“两新”组织业主和职工之间的协调工作,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等工作;(五)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当好参谋,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第三章选派条件、途径及范围第四条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龄在5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好;(二)热爱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能够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懂企业经营、会管理;(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事业心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选派党建指导员典型做法

选派党建指导员典型做法

选派党建指导员典型做法1.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

汉阴县乐观探究,出台《汉阴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方法(试行)》,明确指出党建指导员主要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社会优秀人才中进行选派。

配套制定党建指导员到岗、报告、例会、请假等制度,对党建指导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培育。

近年来,先后选派三批次40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12名优秀年轻后备力气到120余家企业和社会组织担当党建指导员,实现培育典型与培育干部的互促双赢。

实行县委组织部、联系企业、派出单位三方联动管理模式,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准时了解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听取看法和建议,关心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党建指导员正常开展工作。

2.坚持选育并举,充分发挥作用。

实行“肯定三双”法,定期选派转任干部担当企业和社会组织担当党建指导员。

“肯定”,即定职责任务。

制定《党建指导员选派及管理方法》,规定党建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指导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合同。

“三双”,即:双向选择,县委组织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后备人才库,不定期召开党建指导员后备人才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引导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双方进行双向选择。

双向鼓舞,每年拿出肯定指标面对下派的党建指导员,赐予公务员年度评优、党务工评比等鼓舞。

双方管理,县委组织部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分别对党建指导员进行考核。

实行“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乐观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主参观学习全县的示范点企业,对党建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

3.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

乐观挖掘和树立党建指导员发挥作用,做贡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转任干部熟悉到“一线”和“二线”都是做贡献,不断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参照下派干部考核评价方法,结合派驻企业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状况,对党建指导员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建指导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扎实有效开展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等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全区党组织晋位升级联点分工表》(大办[2012]74号)已下发,如无特殊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得随意更换。

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联点单位要及时同镇(办事处)党(工)委沟通,并报区委党群部批准。

补充或更换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基层党(工)委委任的方式,在区镇(办事处)党(工)委机关和镇(办事处)所属站办所党员中选择,任期为二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1、指导村(社区)党支部建立“晋位升级”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晋位升级”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基础资料,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要根据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所派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举措。

3、列席村(社区)党支部会、村(居)民委员会等村(社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最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执行;4、协调村(社区)内各方关系,对村(社区)班子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协助村(社区)“两委”开展工作;5、对班子不健全的村(社区)、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关系不协调村(社区)和信访重点村(社区)进行整顿,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1、帮助制定一个好规划。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社区经济这条主线,帮助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建设二年规划,认真谋划和部署未来二年如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社区经济,推进村(社区)党支部建设。

2、帮助建设一个好的班子。

协助镇(办事处)党(工)委选配好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办法,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肃南县“四个到位”保障普法依法治理顺利推进

肃南县“四个到位”保障普法依法治理顺利推进

肃南县“四个到位”保障普法依法治理顺利推进
肃南县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以“四个到位”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坚持把搞好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普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齐抓共管,组织领导到位。

县上及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根据人事变动随时调整配齐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并在各司法所成立了普法辅导站,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健全机制,工作措施到位。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适时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三位一体”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人大、政协充分发挥权力监督、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听取专题汇报,督办意见建议和提案等措施,
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了综向到底,横向到边,各方参与,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保障,经费投入到位。

县上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普法经费,每年都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五五”普法期间,仅县财政投入资金就达15万元,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关心企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出谋献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

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

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九条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利益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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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四项机制”规范党建指导员作用发挥
为切实加强全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肃南县大力推行“四项机制”,进一步健全规范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以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为主,下派24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进入非公企业帮助建组织、建队伍、开展党的活动,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例会制度。

县委组织部定期召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县非公企业工委和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明确要求各党建工作指导员定期主动入企、深入调研、为企服务,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齐头并进。

二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考察交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认真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培训,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的个人业务素质,促进全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是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建立定期到岗制度、请销假制度、报告工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驻企工作日志及半年工作小结制度、年终工作述职等管理制度,规范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行为,督促党建工作指导员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党建工作,服务好企业发展。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制定《肃南县派驻非公有制企业
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细则》,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每年年底由县非公企业工委负责,对各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通过表彰先进、整改后进、推动中间,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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