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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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通风系统运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管理职责1. 煤矿企业应设置通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2.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检修与保养、通风系统的监测与调整等。

3.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计划,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

3. 维修和更换通风设备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和验收。

4. 通风设备的运行参数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调整,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通风系统监测与调整1. 煤矿通风系统应配备可靠的自动监测设备,对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

2. 监测数据要定期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定改进和调整措施。

3. 通风系统调整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五、应急措施1. 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2. 发生通风系统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3. 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六、监督检查1.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

2. 上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七、违章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即为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通防科管理制度

煤矿通防科管理制度

煤矿通防科管理制度煤矿通风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风科的工作管理,提高通风安全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煤矿的通风科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煤矿通风科的职责:(一)制定通风安全制度和技术规程。

(二)编制通风计划和技术方案,监督实施情况。

(三)负责通风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以及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改造。

(四)组织实施通风治理,预防和控制煤尘、可燃性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

(五)负责重大通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组织通风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职工安全教育。

第二章通风设施第四条通风设施的保护(一)通风设施的运转,必须遵守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二)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可靠。

(三)通风设施如需停车检修,必须关闭相关机电设备,并设置严格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条通风主风机、透风机的选型(一)通风主风机、透风机应符合矿井计划年产量、矿区地质条件、采煤工艺和采煤面巷道分布、需求气体参数和通风网络特点的要求。

(二)通风主风机、透风机的能耗应在同类设备的平均水平之内。

(三)通风主风机、透风机的铭牌参数应该与实际使用参数符合。

第六条通风网(一)通风网应采用分层、互相独立,分区域、分阻力、分度数的设计原则。

(二)按有关规定,通风安全措施应合理,包括通风门、破风眼、风道支护等。

第三章通风计划第七条通风计划(一)通风计划是通风安全监控的重要内容,制定通风计划是通风监测正常运行的关键。

(二)通风计划应制定具体、可行性的技术实施方案,须经工作人员商议后确定。

(三)通风计划的实施,应有一定的时段和具体的实施措施,并及时对调整和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八条通风计划的制定通风计划按月制定,由煤矿通风科负责制定,报申报部门审核并由申报部门公示。

第九条通风计划的实施通风计划的实施,应严格执行通风安全规程,按规程、规定、标准和要求操作。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以及信息系统组成的一体化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要求、程序和时间进度。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设计和选型。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特点,合理布置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完整、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从正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购买合格的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测试、调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费用应当列入煤矿生产成本,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系统运行中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存安全、完整,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系统数据。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安全和通风条件的合理优化,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矿井通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和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2. 矿井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运行调度、矿井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组织开展通风系统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3. 矿井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通风系统的运行要求1. 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改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新鲜,矿工工作面的通风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设备的完好。

4. 通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异常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度1. 通风系统监测和测试(1) 通风系统应具备可靠的监测和测试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测试矿井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指标。

(2) 监测和测试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监测和测试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通风设备的维护(1) 通风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

(2) 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3) 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3. 通风系统的异常处理(1) 通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通风状况恢复正常。

(2) 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供参考和借鉴。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确保企业通风安全,保障员工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通风系统的安全监控管理。

三、职责与义务3.1 企业职责3.1.1依法设立通风安全监测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

3.1.2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检修和更换老化设备,确保通风设备正常工作。

3.1.3定期做好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尘。

3.1.4编制并及时更新通风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

3.1.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通风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1.6定期组织通风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 通风安全监测员职责3.2.1按照职责制定的工作任务,进行通风设备的日常巡检。

3.2.2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工作,并及时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3.2.3及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问题,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

3.2.4参与通风设备的维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2.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通风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通风设备安全管理4.1 通风设备的安全控制4.1.1通风设备的安全控制实施分级控制,设置专门操作人员,并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

4.2 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4.2.1确保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置维护保养计划,按时执行。

4.2.2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安全巡检,记录巡检情况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2.3设置通风设备使用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规定,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

五、通风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修5.1 定期安全检查5.1.1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5.1.2检查时重点查看设备的电气线路是否有松动、磨损等情况,有无异常噪音和异味。

5.1.3对通风设备的轴承、皮带等易损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第三条通风科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连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通风科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第五条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工(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七条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声光报警器、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经通风、调度、安管、机电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风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确保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因空气污染而导致的健康问题。

三、责任与权限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人有责任保障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对通风设备进行安全维护和定期检查。

2. 通风管理人员有权对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内部进行通风情况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进行处理。

3. 所有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通风管理制度,保持空气流通,不擅自更改通风设备设置。

四、通风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转,没有阻塞和故障。

2. 对于通风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和维护,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3. 制定通风计划,保证各个工作区域的通风时间和频率,合理安排通风时间,减少工作区域内的有害气体积聚。

4. 加强对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通风设备的清洁、整洁,减少灰尘的堆积和设备的阻塞。

5. 在通风设备周围设置警告标志,防止通风设备被移动或遭到破坏,保障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五、应急措施1. 当发生通风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过备用通风设备进行通风,确保工作区域内的空气质量。

2. 当发现通风设备存在严重故障,无法及时修复时,应立即撤离工作区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在通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开启窗户、调整工作站位置或者增加通风设备数量等方式改善通风情况。

六、记录与报告1. 通风管理人员应定期记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检修情况以及通风效果等信息,并进行报告、汇总和分析。

2.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通风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监督与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通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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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
用版)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
器。

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和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

±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1、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值班干部审阅签字,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备案。

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
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1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矿井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汇报矿井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并提出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安监局。

14、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15、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16、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17、在编制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8、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
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19、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甲烷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风速和甲烷传感器,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在线监测。

20、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21、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和受火区威胁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22、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23、地面煤炭运输系统的煤仓上口和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报警、达到1.5%时切断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电源。

24、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属于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
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监测管理机构汇报。

25、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26、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XX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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