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引进影片

(一)申请条件
1.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
2.符合广电总局对引进境外电视节目的总体规划;
3.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并符合有关节目内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由引进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申请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题材涉及重大、敏感内容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广电总局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⑵引进合同(中外文);
⑶版权证明(中外文);
⑷具备完整的图像、声音、时码的DVD样片一套;
⑸每集不少于300字的剧情梗概;
⑹与样带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
2.申请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⑵引进合同(中外文);
⑶版权证明。
3.申请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⑵引进单位对节目内容的审查意见;
⑶引进合同(中外文);
⑷版权证明。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电影《血战敖伦布拉格》聘请境外主创人员的批复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电影《血战敖伦布拉格》
聘请境外主创人员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公布日期】2018.02.24
•【字号】晋新广审〔2018〕16号
•【施行日期】2018.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
正文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电影《血战敖伦布拉格》聘请境
外主创人员的批复
晋新广审〔2018〕16号
山西弘鑫光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故事影片(国产片)《血战敖伦布拉格》聘请或变更境外主创申请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聘请境外主创人员BARDASHEVVSEVOLOD(俄罗斯)出演本片。
专此批复。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2月24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9.02•【文号】新广电发〔2014〕204号•【施行日期】2014.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广发〔2007〕122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应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为发展繁荣网络文化,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积极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现就进一步落实信息网络传播境外影视剧(以下简称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在维护我国民族文化主体地位的同时,适量引进境外影视剧供信息网络传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弘扬真善美的境外影视剧。
二、网上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应依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并取得著作权人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三、依法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含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业务”的网站,可以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
各网站只能引进用于本网站播放的境外影视剧,也可在本网站播放的同时,在符合版权要求的情况下,销售给其他具有影视剧播放资质的持证网站播放。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批初审申请表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注册资金
总计:万元;
其中流动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附验资证明)
经济
类型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其他,(请简要说明):
拟申请
服务区
□全国范围;□非特定用户;
□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特定用户
(注明省份):;(注明用户):;
手机
国籍/籍贯
Hale Waihona Puke 身份证号传真简历(含时段、曾驻任机构及职务、专业技能,附身份证复印件)
照
片
拟申请
业务类别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卫星节目落地代理;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配套供应;□卫星节目收视授权;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售后服务维修;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座机
职务名称
出生年月日
手机
国籍/籍贯
身份证号
传真
简历
(含时段、曾驻任机构及职务、专业技能,附身份证复印件)
照
片
主要经营者
性别
座机
职务名称
出生年月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利用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利用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10.18•【字号】晋商资函〔2022〕394号•【施行日期】202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利用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的通知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为推动利用外资保稳促优,进一步完善2023年外资重点项目储备和调度工作,现就申报利用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一)关于公共服务项目(活动)。
要加大产业链的引资服务力度,为外资企业提供投资指引、投资促进、宣传推介、投诉处理等服务,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
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综改区等开放平台,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提升载体服务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提高吸引外资水平,打造外资政策、促进、服务、保护工作体系,开展重点外资项目调度。
(二)关于提质增效项目。
要重点鼓励优化引进外资模式,通过资本金注入、共建共享、团队协作等方式,引入重点外向型产业优质外资项目。
引导产业链上高端制造、现代服务等外资项目落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推动外资在国内投资生产制造和研发。
二、重点项目内容(一)公共服务项目(活动)方面1.吸引外资新平台和新载体、新模式。
包括外商投资或运营的研发中心、孵化中心、项目推广中心、产品技术展示中心等。
申报项目应当报送相关的运营方案、外商资料情况和注册主体等基本材料、相关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2.吸引外资的促进活动。
包括在境内外举办的外资推介、政策说明会、座谈会等专场活动。
应报送活动举办方案、经费预算和签约项目等材料。
3.服务外资重点产业项目。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2月9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说,自《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2号)、《关于加强引进剧规划工作的通知》(广发外字〔2002〕948号)和《广电总局关于禁止以栏目形式违规播出境外影视剧的通知》(广发〔2009〕82号)发布施行以来,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认真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引进、播出境外影视剧,对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进对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了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对境外影视剧引进立项和审批管理(一)总局每年分两次受理各引进单位的立项申请。
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1日至10日。
各引进单位在立项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引进剧立项规划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并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二)立项通过的境外影视剧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局报审,按规定提交引进合同(中外文)、版权证明(中外文)、供片机构资质证明等材料,认真填写《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三)为提高引进节目质量,扩大高清节目源,应优先引进高清版本的境外影视剧;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
(四)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认真履行初审的管理职责,严格把握导向和格调,从立项环节开始加强对题材和内容的审查,不得引进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
(五)境外影视剧列入立项规划后因故不能报审或报审后内容未能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同一产地、同一题材的节目一次。
二、加强引进剧续约后再次发行的审批管理(一)经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在《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过期后,由具有引进资格的单位重新与版权方签署引进合同和版权授权书,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总局批准,方可再次发行。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本辖区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的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第十七条 经批准引进的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当重新包装、编辑,不得直接作为栏目在固定时段播出。节目中不得出现境外频道台标或相关文字的画面,不得出现宣传境外媒体频道的广告等类似内容。
第八条 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引进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 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申请表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凭样本印制使用);
(二)引进合同(中外文);
(二)引进合同(中外文);
(三)版权证明。
第十一条 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详细、明确的初审意见,报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广电总局正式受理申请后,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引进的行政许可决定。其中,引进境外影视剧的审查需要另行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为三十日。同意引进的,发给《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或同意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的批复;不同意引进的,应当书面通知引进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同意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的,引进单位凭广电总局批复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地(市)级电视台、省级电视台申请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题材涉及重大、敏感内容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广电总局审批。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2004年9月23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2号公布 自2004年10月23日起施行)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规范电影制片工作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规范电影制片工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公布日期】2010.08.31•【字号】晋广发[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规范电影制片工作管理的通知(晋广发[2010]57号)各市文广新局,山西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为规范全省电影制片工作管理,更好的促进我省电影创作生产的繁荣发展,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1号)、《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2号)、《广电总局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工作的通知》(广发[2010]19号),结合我省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实际,现就全省电影制片工作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立电影制作单位(一)已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1、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向省广电局提交《摄制电影许可证》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设立电影制片单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由市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广电局审核。
省广电局审核通过,向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提交报告,由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批准成立,并颁发《摄制电影片许可证》。
不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4、申报单位持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已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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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片情况
规格
数量
语种
是否标有时码
引进单位送审意见:
主审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主审人签字: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公章:
年月日 1.本表“题材”,系指现实、历史、科幻、古装、生活、战争、儿童等;
说 2. 请认真填写本表,填不下处可另附页;
3.所有报审材料概不退还。
明 4. 表格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完整,不可空白,如无相关情况,请标注原因,否则不予
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剧名(中文) (原文)
送审单位(公章) 送审日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 20 年
剧名 产地
题材 长度
集 x 分钟
制片机构
类 别 口电视剧 口电影 口动画片
供片机构
全剧集数
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 联系人
是否高清
联系电话
送审材料情况
1.引进合同 2.版权证明 3.样带 4.分集梗概 5.片头片尾字幕 6.供片机构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