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考核办法2015.8.2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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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和依据本考核办法旨在推动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水平和效能,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办法依据《爆炸物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考核内容1.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考核单位应建立爆炸物品储存场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记和储存,保证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稳定。

2. 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考核单位应建立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规范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的操作和安全措施,并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

3. 爆炸物品的销售管理考核单位应建立爆炸物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核查购买人员的身份证明,防止非法购买和使用。

4. 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考核单位应建立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使用人员具备相关许可证和操作证书,并设立专门的使用区域,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

5. 爆炸物品的废弃物处理管理考核单位应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案,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不得随意弃置或造成环境污染。

三、考核方法1. 考核单位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对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和评估,按照考核等级进行评分。

2. 考核可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由考核人员事先通知被考核单位,避免干扰正常工作。

3. 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如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如达不到要求,将暂停或撤销相应的许可证。

四、考核标准1.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储存,货物明确分类、标记清晰,储存场所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容器完好无损。

2. 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运输工具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稳定。

3. 爆炸物品的销售管理: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销售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购买人员的身份证明真实可信。

4. 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使用人员具备相关许可证和操作证书,使用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用区域设有明显警示标识。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的内容:
1. 考核内容:
- 爆炸物品的存储管理:包括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储存环境、货物标识等的合规情况。

- 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包括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等的合规情况。

- 爆炸物品的销售管理:包括销售场所、销售人员的合规情况。

- 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包括爆炸物品使用场所、使用人员的合规情况。

2. 考核方法:
- 定期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存储、运输、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

- 抽查检查:不定期对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存储、运输、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

- 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检查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考核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 无重大违规行为和事故发生。

- 按规定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档案。

4. 考核结果:
- 合格:符合考核标准的单位。

- 不合格:存在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的单位。

- 警示:存在轻微违规行为或管理缺陷的单位。

5. 考核奖惩:
- 合格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 不合格单位:要求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警示单位:要求整改,并进行警示教育。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的内容,实际考核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是指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核的一套操作规程。

一、考核内容:1.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包括库房的规划设计、设备设施的完善性、出入库记录的准确性等方面;2. 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包括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运输路线的合理性、运输记录的准确性等方面;3. 爆炸物品的销售管理:包括销售场所的规范性、销售记录的完整性、购买者身份的核查等方面;4. 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包括使用场所的安全性、使用人员的资质合格性、使用记录的准确性等方面;5. 爆炸物品的废弃物处理管理:包括废弃物处理的合法性、废弃物记录的完整性、废弃物处置的安全性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1. 定期检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以确保相关操作规程的落实;2. 抽查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对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以检验相关措施是否有效;3. 随机取样:由有关主管部门在爆炸物品销售场所随机选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标识核查。

三、考核标准:1. 合规性:单位各项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2. 安全性:单位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3. 完整性:单位的各项记录是否完整且准确,是否有隐瞒、伪造等行为;4. 有效性:单位的管理措施是否能够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5. 质量合格性:单位销售的爆炸物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有关主管部门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适当的奖惩措施,如表扬、警告、罚款等,以促进相关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监督检查:有关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管理措施的长期有效性和合规性,并对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以备将来参考和复查。

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本项目部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管理,规范审批领用管理程序和爆破作业的协调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等国家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指挥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火工产品的审批领用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存、用、退、运输及施工现场临时存放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项目部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范围内的管理职责。

1、物资设备部: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运输等过程进行监管,根据需求计划联系民用爆炸物品购进,建立领、清、退管理档案,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物资管理台帐。

2、调度室:做好爆破作业全过程协调、沟通,传递爆破作业具体时间与相关信息。

3、工程部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计划的编报,对民用爆炸物品现场规范使用进行监管,对现场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爆破作业的进行协调管理,并做好爆破清场警戒的管理检查工作。

4、架子队:落实爆破人员的资质,严禁无爆破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违章操作,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人,将责任层层落实。

填写民用爆炸物品的申请单、领用审批单、爆破通知单、使用登记表等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5、技术部职责:负责工程爆破的方案设计、上报,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对爆破效果进行检查、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指导爆破作业;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6、安全环保部: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运输等过程进行安全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现场使用安全管理,对爆破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采购申请计划1、火工产品的采购数量按实际用量申报。

首先由架子队进行使用计划申报,工程管理部对民爆物品实际用量进行核算,交技术部进行审查校核后,交给物资设备部。

2、物资设备部采购员根据技术部审查后的统购计划,制订出火工产品采购计划表,经物资设备部部长、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对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单位及其员工一、考核目的和意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提高管理单位和员工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考核对象需要熟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对其理解程度进行考核。

2.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对象需要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危害性质、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能够正确应对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方法。

3. 管理制度考核考核对象需要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单位的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管理、保管管理、销毁管理等,并能够熟练操作。

4. 审核考核考核对象需要具备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审核的能力,包括审核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等。

5. 灭火救援考核考核对象需要了解灭火救援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灭火器材的分类和适用范围等。

三、考核方式1. 书面考核对考核内容中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书面考核,考核方式为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

2. 操作考核对考核内容中的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进行操作考核,要求考核对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3. 实际考核对考核内容中的审核进行实际考核,要求考核对象参观实际场所并进行审核,对参观的场所进行评估和审核。

四、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1. 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标准。

合格标准为考核对象在相关知识、技能和责任落实等方面达到要求,不合格标准为达不到要求。

2. 评分办法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合格为满分100分,不合格为0分。

五、考核时间和频次1. 考核时间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考核,具体时间由管理单位自行确定。

2. 考核频次除年度考核外,对管理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可以随时进行不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理。

六、考核结果处理1. 合格考核结果管理单位和员工的合格考核结果将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可以进一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范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范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保障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民用爆炸物品的活动,包括爆炸物品的研究、实验、开发、试验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质、用于民用领域的物品,包括炸药、炸药原材料、雷管、火药、爆竹、烟花、焰火、烟火器材等。

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的民用爆炸物品分类、分级制度,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许可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分类、分级和许可管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分类与分级第六条爆炸物品按其危险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以A、B、C表示。

一级爆炸物品(A类):具有逐级加大的爆炸危险性,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最大。

二级爆炸物品(B类):具有一定的爆炸危险性,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适中。

三级爆炸物品(C类):具有较小的爆炸危险性,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较小。

第七条带有“爆炸物品”标志的爆炸物品包装盒、容器和外包装上,应当标明其危险性和等级。

标志的图案和颜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八条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条件,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第十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储存和运输第十一条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是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考核措施。

具体办法如下:
1. 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存储、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2. 考核要求:考核要求包括相关法规法规定的管理要求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定。

3. 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4. 考核依据:考核依据主要为相关法规法规定的管理要求、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定。

5.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根据相关法规法规定的管理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定进行评判。

6. 考核频次:考核频次一般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划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8. 考核整改: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对象需要及时整改,并通过整改报告进行反馈。

9. 考核监督:考核过程中,需要有专门的监督人员对考核进行监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10. 考核记录:考核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考核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通过以上考核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水平,确保公众安全。

同时,也可以对管理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推动管理工作的改进。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1. 背景在日常生活中,爆炸物品是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的物品。

由于其危险性较高,因此需要进行规范的管理和使用,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针对这一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考核办法就成为了必要的事情。

2. 考核范围考核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爆炸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2. 爆炸物品库房、生产场所等的安全管理; 3. 爆炸物品的运输和储存; 4. 爆炸物品事故处理等。

3. 考核指标3.1 爆炸物品的保管和使用1.爆炸物品的分类、标识是否正确;2.爆炸物品的存储位置是否合理;3.爆炸物品的保管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质证书;4.爆炸物品的使用流程是否规范化。

3.2 爆炸物品库房、生产场所等的安全管理1.爆炸物品库房、生产场所等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爆炸物品库房、生产场所等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3.爆炸物品库房、生产场所等的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过期;4.爆炸物品库房、生产场所等的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3.3 爆炸物品的运输和储存1.运输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是否持有相应资质证书;3.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是否合理;4.爆炸物品的储存位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4 爆炸物品事故处理1.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是否合理、是否完备;2.现场处理人员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处理;3.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 考核流程1.考核前需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对考核指标有充分认识和了解;2.考核人员应备齐考核工具和考核记录表,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3.考核完成后,考核人员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考核报告。

5. 结论本考核办法能够有效地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也能够促进人们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认识和了解,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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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及考核办法
为严格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认真落实并执行民爆物品储存、收发、领退、申报、登记、签审、运送、爆破等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并执行民爆物品安全巡查、防灭火措施,防止民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公司主管人员考核办法
1、公司总经理:每月必须按照《重要岗位检查登记薄》的规定内容,实施对民爆库房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月没有履行检查工作考核500元;对相关岗位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500元。

2、民爆物品主管人:每旬必须按照《重要岗位检查登记薄》的规定内容,实施对民爆库房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旬没有履行检查工作考核1000元;对相关岗位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1000元。

3、保卫部长:每旬必须按照《重要岗位检查登记薄》的规定内容,实施对民爆库房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旬没有履行检查工作的考核300元;对相关岗位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
300元。

二、煤矿主管人员考核办法
1、煤矿矿长:每月对井下所有爆破作业点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爆破作业人员的工作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月没有履行检查工作考核500元;对爆破作业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500元。

2、安全矿长:每月对井下所有爆破作业点进行2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爆破作业人员的工作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月没有履行检查工作每项次考核600元;对相关岗位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600元。

3、生产矿长:每月对井下所有爆破作业点进行2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对渉爆人员的现场操作能力的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月没有履行检查工作每项次考核300元;对相关岗位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300元。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对井下所有爆破作业点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对爆破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月没有履行检查工作每项次考核200元;对相关岗位人员及设施设备未作出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200元。

5、安全科长:每月对井下渉爆作业点进行两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并形成整改文件专卷后跟踪监察,并作出相关检查内容记录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评估及考核。

否则,每月没有履行检查工作每项次考核200元,未形成文件专卷每项次考核50元,未对相关检查内容
记录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评估考核的每项次考核100元。

三、民爆物品库管人员考核办法
1、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履行交接班工作;对迟到20分钟考核20元,对迟到30~60分钟考核100元,对超过60分钟则按旷工处理;脱岗一次考核50元。

2、库房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认真做好雷管、炸药库存数量(含退库和废品在内)的清点及收发登记帐目的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否则,每项次考核50元。

3、库房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喝酒、不抽烟、不离岗、不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以及不会客、不留客住宿等;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50-200元。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一个小时对民爆物品库房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否则,每少一次考核20元,未作记录或记录不全每次考核50元。

5、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库房区域内。

否则,每次考核50元。

6、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民爆物品由爆破员领退。

否则,非专职爆破人员领退一次考核200元。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入库、出库登记。

否则,对每一次未登记或登记数据不全或数据不真实的,每项次考核200元。

8、库房管理人员因事若需调换班次,必须报请主管人员书面同意。

否则,对私自调换班次每次考核100元。

9、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保证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发现监控运行失灵必须在10分钟内向主管人员报告维修。

否则,对隐瞒不报或延迟报告的,每项次考核100元。

10、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手持机每两天传报一次。

否则,对延期报告的,每次考核100元;若造成申报卡被锁的,每次考核2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给与任何补偿。

11、库房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守卫犬的饲养。

否则,对未喂养或没有拴养的,每项次考核50元。

12、库房值班人员发现险情(被盗、被抢、自燃灾害或其它险情)必须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否则,对未及时汇报的,每次考核500元。

13、炸药和电管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发放。

否则,将电管、炸药存放在值班室或在值班室发放的,每项次考核2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给与任何补偿。

14、退库的电管、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雷管、炸药库房内,并如实做好退库登记,否则,每项次考核200元。

15、库房管理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因故提前辞工,必须退回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等全部费用。

四、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否则,对发现未督促、未制止
的,每项次考核200元。

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爆破作业工作面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工作面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否则,对未处理的,每次考核200元;对处理不及时的,每次考核100元;对因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则按事故处理金额10%考核。

3、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做到对井下临时爆破器材保管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情况,以及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4次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否则,每少一次考核100元。

4、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制止无爆破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实施爆破作业。

否则,每次考核200元。

5、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检查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剩余爆破器材的退库情况。

否则,每项次考核100元。

6、安全管理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因故提前辞工,必须退回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等全部费用。

五、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办法
1、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规定或指派非专职爆破人员领取爆炸物品,每项次考核200元。

2、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规定运送爆炸物品,雷管与炸药运送未保持20m的间距;每项次考核200元。

3、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规定将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及时退回
库房并登记,每项次考核200元。

5、爆破作业人员未将领用、退库的爆炸物品在井口值班室登记,每项次考核200元。

6、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炮孔实施爆破作业,每次考核100元。

7、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连接好脚线和主爆线,每次考核200元。

8、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一炮三检”而实施爆破作业,每次考核200元。

9、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实施爆破作业(直巷200m,转弯巷道150m) ,每次考核200元。

10、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做到爆破前在20m 范围内实施洒水防尘,每次考核100元。

11、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及封泥实施爆破作业,每次考核200元。

12、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规定对井下爆炸物品装入专用箱内或未上锁,每项次考核200元。

13、爆破作业人员私自转借、转卖、赠与、私藏爆炸物品,每次考核2000元;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4、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处理残爆,每次考核200元。

15、爆破作业人员未严格按规定及时回收上交残次爆炸物品并入
库登记,每次考核100元。

16、矿井爆破作业出现意外事故,爆破作业人员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汇报,每次考核200元。

17、爆破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设置好爆破警戒或警戒距离(200m)不够。

未设置警戒每次考核500元,警戒距离不够每次考核200元。

18、爆破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因故提前辞工,必须退回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等全部费用。

六、井口检身人员考核办法
1、入井检身地点应设在井口外20m处,严禁在其它地点检身。

否则,违规一次考核50元。

2、井口检身人员检查爆破物品数量时在井口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

否则,每次考核200元。

3、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出井的爆破物品数量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并将携带人员名字、所在班组、工作地点如实填写在《民爆物品出入井登记表》上。

否则,未作登记每次考核200元,填写不真实每次考核200元,填写不完整每次考核50元。

4、井口检身人员每天8:00点以前必须将头一天出入井爆破物品数量、使用地点如实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并与民爆物品值班库管员核对;出现数量及使用人员有差异,必须立即向民爆物品负责人汇报。

否则,未汇报每次考核50元,未与库管员核对每次考核50元,出现差异未及时向民爆负责人汇报每次考核100元。

达州双庆矿业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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