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医闹侵医”活动周进展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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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四)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四)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拆分医疗服务项目
未按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虚假诊断
数量 发现 已处理
单位 起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 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 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

夸大病情或疗效 利用“医托”
术中加价
其他
医务人员违反“九不准”行为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 取参保人员住院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
、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
其他
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发现,已清理)
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 布虚假医疗信息(发现,关闭或整改)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四)
(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

20

月-20


机构类型
独立设置的体检中心
医疗美容机构 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其他独立设置的
医疗机构 一级以下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其他类型机构辖区内总数Fra bibliotek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 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 其他
违规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报告【可编辑版】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报告【可编辑版】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报告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报告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报告朱沱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告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16〕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镇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职责明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及资料、信息收集汇总。

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小组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日对大河场上、朱沱镇街道、四望山场上开展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排查。

根据上级要求,将6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本院非法行医重点打击对象。

(1)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2)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3)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4)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5)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6)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过程中发现有1家牙医摊无执业医师证、药品销售等相关证件,有1家零售药店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卫生监督小组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没收其非法药品、非法医疗用具。

2017年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

2017年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
(28)家
医疗纠纷处理
1
医疗机构内部受理的医疗投诉数量
(0)起
2
医疗机构自行处理的的医疗纠纷数量,其中产生赔偿的医疗纠纷数量及赔偿金额
自行处理(0)起,产生赔偿(0)起,赔偿金额(0)万元
3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并处理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数量,其中产生赔偿的医疗纠纷数量及赔偿金额
处理(0)起,产生赔偿(0)起,赔偿金额(0)万元
安全防范能力建设
1
二级以上医院系统建设达标情况
达标率100(%)
2
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
设立应急报警装置(36)家,已与公安机关联网(20)家
3
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现场处理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事件次数
(0)次
4
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培训次数
(2)次
5
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数量
(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危及公共安全行为,其中:治安案件(0)起,涉嫌构成危及公共安全罪(0)起。
(6)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其中:治安案件(0)起,涉嫌构成犯罪(0)起。
3
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的医院数量(其中三级、二级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数量)。
共(0)家,其中三级()家,二级()家,其他()家。
4
参加医疗意外险的医院(其中三级、二级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数量)。
共(0)家,其中三级()家,二级()家,其他()家。
5
医疗责任险赔付案例数量、金额,未付案例数量、金额
应付(0)例,(0)万元;未付(0)例,(0)万元。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20xx年宣州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为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营造和谐、规范的医疗服务秩序,宣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今年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20xx年全区整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查处无证行医35户,取缔35户,罚款34户,罚款金额10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9户,没收金额57123元,没收医疗器械142件,没收药品97瓶(盒);另1户因无证行医受二次行政处罚,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者的嚣张气焰。

同时,打非工作也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创新点。

特色一: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实施打击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制度。

为建立打非长效机制,实施科学监管,设立乡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点,完善非法行医监测网络,各监测点职责明确,有相对固定的联系人,统一制定信息报告制度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地址。

各乡镇卫生院定期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监测,并上报《打击非法行医摸底调查表》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以便实施动态管理,精确打击。

特色二:结合卫生监督基层力量,加大打击无证行医的力度。

基层卫生监督检查员积极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工作,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工商所沟通联系,对游医进行直接干预。

对于驻点非法行医者收集非法行医活动基本信息,掌握其其行医地点、药品存放点、行医规律等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使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的放矢、目标明确。

针对非法行医者诊疗时间的不确定性,灵活机动的安排时间、组织人员重点查处,有时是早晨提前2小时上班,有时甚至提前1天就下乡蹲守。

重点排查以往打击多次仍在行医的“黑诊所”,特别是行政处罚两次后仍在行医,或其他符合移交公安处理的非法行医者。

医疗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医疗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医疗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为维护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的安全,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平安”建设精神、全省深化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机制暨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平安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的突出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一)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活动1.依法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镇派出所要加强对所在地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及在医疗机构打砸闹事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

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

重大案件报上级机关挂牌督办,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依法处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

按照原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各镇派出所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劝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理表达诉求,引导到第三方调解中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医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中医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中医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红河州开展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红扫黑办〔2020〕13号)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活动。

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院整治卫生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具体工作。

会议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结合现今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做到从细从实、全面覆盖,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严格报送,落实责任,从五个方面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加大摸排力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应加强平时的摸排行动及信息的报送工作;五是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门诊大厅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材料、转发扫黑除恶有关文件及链接到全院各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扫黑除恶全员动员、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学习,提升水平。

利用院周会、科室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依法应对的能力。

四是集中力量重点针对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医务人员的黑恶势力;非法拖欠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民工工资的黑恶势力;在医院周围违规摆摊设店影响诊疗秩序、违规违法开展业务,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救护、黑出租等黑恶势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贪污腐败及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放任戓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行医”“医托”“医闹”和“号贩子”、虚假医疗广告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开展排查工作。

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xxx医院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为贯彻落实卫生局转发卫生部以及卫生厅《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原有建设“平安医院”的基础上,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并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并且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此项工作,消除了医疗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一、落实我院内部治安防控措施,确保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我院将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列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以内部调解为重点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同时完善、健全我院医疗纠纷调解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法解决医疗纠纷提供高效、便捷的途径。

积极落实医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特点,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我院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落实了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关键岗位有人值守,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和秩序。

二、强调医患沟通,积极协调配合化解医疗矛盾纠纷。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投诉管理,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与患方的沟通的能力。

自去年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逐步健全了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网报系统,对于医疗机构内的不稳定因素和各项医疗纠纷问题,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对可能引发矛盾的纠纷,特别是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单位领导报告,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做好预防医疗纠纷扩大化的防范工作。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表模板之欧阳治创编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表模板之欧阳治创编

泸医附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时间2021.03.10 创作:欧阳治2014年1月1日起使用需选择的项目:请复制粘贴替换报告日期:年月日时分事件发生日期:年月日时分A.患者资料﹡(不涉及病人时只填写第4、7项)1.姓名:2.性别: 男 女3.年龄:4.科室:5.临床诊断:6.住院或门诊号:7.在场相关人员或相关科室:B.不良事件情况﹡7.事件发生场所: 急诊 门诊 住院部 医技部门 行政后勤部门 其它8.不良后果: 无 有(请写出)_________________9. 事件经过(可另加附页):C.不良事件类别﹡(请在相应类别前打√)治疗查对事件:患者选择错误;部位选择错误;药品、器材选择错误;其它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等不良事件;错误执行医嘱;延迟执行医嘱;遗忘执行医嘱;执行医嘱后,未及时签字确认等。

职业安全事件:违规操作,未执行标准预防;个人防护不到位;针刺伤;锐器伤;血源性职业暴露;职业暴露未处理;生物安全等。

基础护理事件:摔倒;坠床;压疮;误吸;误咽;误食;禁食/禁水医嘱不执行;行动限制医嘱不执行;其它控制医嘱不执行;约束固定无医嘱;约束固定,未告知;约束固定后未做到 医疗处置事件:诊疗时间错误;诊疗程顺序错误;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遗忘,未治疗;中止诊疗;延期诊疗;治疗不及时;不必要的治疗;不必要的检查;药物用法、用量或用药速度错误;危急值未处理;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呼吸机使用不当;穿刺部位错误;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非治疗性异物留置体内;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等。

意外事件:跌下担架;患者跌倒、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患者行为事件:患者自带药品:忘服用、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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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是否召开动员会
有( )
否( )
宣传报道பைடு நூலகம்
在媒体宣传情况
悬挂横幅数量
制作宣传展板数量
医院自身建设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情况
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对医护人员法律、业务培训情况
安装摄像头情况
警务室装备投入情况
纠纷调处机制
医院医患关系科设立情况
纠纷调处宣传栏建立情况
调处纠纷数量
移交打击医闹、侵医数量
督导检查
组织对辖区进行督导检查情况
备注:表格不够用时可以另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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