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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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现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4年6月3日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铁路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应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及时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介公开。

第二章项目信息公开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建设管理信息、竣工验收信息3类,具体如下。

(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施工图审查结果、开工手续办理结果的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结果。

(二)建设管理信息:招标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行信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编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合同价款、合同工期、合同变更事项等〕。

(三)竣工验收信息:验收组织单位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等。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其单位网站公开。

2019年下半年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2019年下半年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西安动车段高级修补强工程
陕西同大铁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同蒲铁路风陵渡至华山段电气 化改造工程
陕西同大铁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99.0 297.7 299.5 298.0 298.0
299.0 295.0
299.9
299.9
300.9
299.8
295.9
299.6 298.7 297.7 297.6 295.7 295.4 293.5 299.5 289.5 299.0 298.0 297.0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公司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沿江铁路
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衢宁铁路
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穿山港铁路支线工程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97.8 297.4 297.8 297.6 297.6 297.7 297.7 297.7 298.5 297.8 298.9 298.8 298.8 297.8 297.7 296.7 295.6 293.5 293.5 293.1 295.9 297.7 297.6 295.9 298.7 298.6 298.8 298.7 298.6 298.0 298.3 298.2 293.3 295.7
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定稿(铁总建设[2018]124号)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定稿(铁总建设[2018]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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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等因素,根据对施工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情 况,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得分基础上,加上营业线抢 险、新线抢险、特殊建设项目、应急工程、科技创新和鲁班奖、 詹天佑奖等加分,减去营业线质量问题等扣分后形成评价总分, 并按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第十条 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后的下一个评价期起不再进行评价。一个评价期内有 3 个月及以 上施工期的,对该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 3 个月或 工程初验后存在不良行为的,只在建设单位和全路范围内对该施 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布,不进行项目信用评价;发生重 大不良行为的直接评定为 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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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调查、检测或处理结果记录不良行为的,在调查、检 测或处理结论明确后 3 日内进行记录并公示,公示期为 5 日。
(三)确定。公示期满且没有提出申诉的不良行为自动确 定。公示期间,被公示具有不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建设单 位提出书面申诉,建设单位应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经核实申诉 理由不成立的,自动确定为不良行为。对于确定的不良行为,建 设单位应于确定后 3 日内录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
第十二条 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方式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 评。建设单位应依据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 号)、《铁路建设项目标准 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 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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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将考评事项纳 入合同,依据合同组织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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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生成的扣分结果按项目推送到铁路工程管理平台。 第二十二条 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建设项目进行检验检测的
数据,符合《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抽检不合格项目及扣分表》(附 件 4)所列条件的,按附件 4 规定进行扣分。工程监督局每月 5 日前将扣分结果按项目录入到铁路工程管理平台。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160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160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160号)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完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办公厅原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2006]55号)、《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补充相关内容的通知》(办建设发[2007]66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将本办法执行中的建议与意见及时反馈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附件:1.日常检查评分表2.施工不良行为认定、公布期限和扣分标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铁路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根据对施工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对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所进行的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日常检查第六条日常检查是指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和规程规范,组织监理等单位对施工企业的实施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合同和规程规范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一个评价期内日常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时间应合理安排,各标段检查项目和频次应基本一致。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17•【文号】铁建设[2007]176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7]176号)现将《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

请各单位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建设管理司。

2007年9月17日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等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小型铁路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铁路工程监理实行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受监理单位委托具体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的制度。

第五条铁道部鼓励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加强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

第六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工作委托第七条依法必须实施监理招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监理招标一般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含客运专线项目)。

选择监理单位应主要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能力、技术水平等因素。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的规模、技术标准等因素,合理确定监理标段。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05•【文号】铁建设〔2010〕131号•【施行日期】2010.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131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完善铁路建设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铁路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的从业行为,现将《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条件及公布期限2.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不良行为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的从业行为,促进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不良行为,是指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监理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不良行为分重大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

所监理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规行为等为重大不良行为。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条件及公布期限》(附件1)中公布期限后标注“*”的为重大不良行为。

第四条监理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发生不良行为时,对联合体责任方、总监理工程师、主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直接责任人进行记录。

第五条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认定记录与处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现场检查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对符合不良行为认定条件(附件1)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2008)247号文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2008)247号文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铁建设[2008]247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2008-12-11发布有效)为更好地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全面实现铁路建设目标,结合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8]160号)、《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8]3号),现就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激励约束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出资者代表控股的新开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

二、考核内容(一)施工考核内容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项;考核等级设定为甲、乙、丙三级。

1.工程质量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2.施工安全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且无不良行为的;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建设工期甲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含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4.投资控制甲级:认真核对施工图,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优化施工组织,改进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节省工程投资的;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核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而造成投资增加,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2018年上半年铁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018年上半年铁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宁波穿山港铁路支线工程
沪通铁路工程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西南交大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成都)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铁道工程监理公司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广铁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广铁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通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广铁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 第 4 页,共 12 页
299.0 297.0 299.0 297.0 297.0 298.0 296.0 298.6 298.0 298.0 298.0 297.0 299.0 298.0 298.0 298.0 296.0 296.0 296.0 295.0 299.0 287.0 298.0 297.5 296.0 296.0 298.0 298.5 299.0 296.0 298.0 297.0 295.0 293.0 298.0 299.0 298.0 298.0 298.0 297.6 297.0 296.0 298.0 297.0 297.0 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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