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大众文化中的影视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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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众文化中的影视媒介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国家发生了重大的社会转型,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生活方式、阅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纸质文学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大众文化语境下,王海鸰恰当运用影视媒介,使自己的创作俘获了千万读者和观众的心。作家扩大读者群的需要、大众文学商业本性和娱乐性的要求,是文学创作和影视媒介合谋的原动力。

关键词:王海鸰大众文化影视媒介

大众文化问题本身是当代文化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早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学者就已经注意到了大众文化问题。阿多诺、霍克海默等来自法兰克福派的理论家站在精英文化的视角,最早、最集中的对大众文化展开研究,他们对大众文化采取一种批判态度。

虽然从词源上看,大众文化这个术语在中国出现的也非常早,但是中国大众文化的真正兴起却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的确立为大众文化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土壤。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了90年代后,经济飞速发展、政治越加开明、科技日新月异,为大众文化迅速而广泛的传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90年代以前,我国文学传播的主要载体还是书籍,理性意识、艺术思想通过贮存于印刷技术所产生的书籍,在流通中被读者理解和接受。90年代后,报刊杂志、影视音像、电脑网

络等大众传媒技术的发展,为大众文化的广泛快速传播提供了足够的技术支撑,使艺术、文化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普及——大众化。随着我们国家重大的社会转型,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生活方式、阅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纸质文学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大众文化是在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的产生依赖于三个条件:一是商品经济的相对发达,这是经济条件;二是言论出版自由的保障和社会观念的普遍开放,这是政治条件;三是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大众传媒普遍形成,这是技术条件。”

[1]

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这些新的传媒技术中,电视对大众文化的承载和消费所提供的支撑作用尤其引人注目。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早在2005年就曾对我国电视机的普及率做过说明:2004年我国城市家庭彩色电视机普及率为126.38%,农村家庭彩色电视机的普及率为60.45%。全国有上亿人每天都要打开电视机。电视作为大众的传媒手段,具有反映生活迅速、快捷、现实的特点,文学一经与电视联合,受众的范围便扩大了,它不要求像文本受众那样具有相关的文化知识,哪怕是识字不多,甚至是文盲都能够成为文学作品的受众,无暇读书的忙人同样可以以一种快节奏的、便利又轻松的方式成为文学作品的消费者。影像文化以其图文并茂的直观表达、简单快捷的接受形式、摄人心魄的感官刺激,迅速占有了受众,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随意。文学与电视的

联合已经成为大众文化发展的一种模式。

军队三栖女作家王海鸰面对视觉文化对文学的冲击,没有摆出高傲的姿态,而是积极寻求文学和影视的结合点,使自己的创作走上了大众化道路,实现了自己诸多作品与影视的完美结合,扩大了自己的影响,也扩大了文学的影响。

像刘震云、王朔、海岩等大众文学的代表作家娴熟的玩转小说、话剧、电影一样,王海鸰似一位永不疲倦的骑手,骁勇善战的驰骋在话剧、文学、影视三方艺术天地中。她独创了先写剧本再写小说这一方式,《牵手》、《中国式离婚》、《新结婚时代》均是在剧本的基础上改写的小说。小说《牵手》当年的26万销售量、《中国式离婚》超过20万销售量的好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搭上了电视剧的顺风车。2006年下半年,随着电视剧《新结婚时代》在国内各大电视台热播,收视率一路飙升、居高不下,同名小说《新结婚时代》迅速占据小说类畅销书榜的冠军位置。如果说,文本创作时运用大众化写作方法,是王海鸰不自觉的与市场暗合,那么她文本创作之外的商业运作,则对她作品的通俗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此,王海鸰丝毫不避讳电视的作用,她坦言:这都是电视剧这个大广告的功劳。“依靠成功连续剧的播映,小说往往可以获得空前的商业成功。如果一开始就投入小说创作,这个成绩是不能想象的。”

作为大众文学的代表之一,王海鸰小说创作与影视产业的合谋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1 源于作家扩大读者群的要求

小说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表意媒介,小说以语言文字为手段塑造形象,而影视则通过声画来表达主题和阐发思想;小说必须通过调动读者的想象力才能够体验作品含义,而影视则带给人们声情并茂的感官享受。如此,受众很容易选择观赏轻松、休闲的影视而放弃仔细阅读文学作品,但是文学有着影视永远无法替代的一面,比如对于人物的心理刻画,所以很多观众会在欣赏影片之后重新阅读文本,影视的播出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文学原著的传播范围。

其实文学与影视的相得益彰,很多人都已经看到了其中的市场潜力,所以当电视台播《水浒传》时,百年经典著作《水浒传》又迎来了它销售的春天;所以《色戒》被搬上电影荧屏时,张爱玲的创作文本也一时炙手可热;电影《手机》放映后,刘震云的知名度更大了……既是作家,又是商人的海岩把帐算的很精明:“一部小说销30万册已经相当好了,假如每本书有五个人看,读者是一百五十万,而一部好的电视剧会有上亿观众。”从这些图书、影视双赢的成功范例中,我们看到:虽然文学和影视属于不同的艺术形式,但二者可以互相支撑、可以有所融通,文学可以借助影视扩大影响,影视也可以成为高雅文学的通俗读本。

2 出于商业本性的要求

追逐商业价值最大化是大众文学的重要特点之一。

一方面,作家对经济利益有着“无可厚非”的追求权力。集体性操作的影视生产,将个体作家的劳动成果进行再创造,使之成为

更具商品性的文化产品。作家余华曾经谈到过:“北京的作家现在能够不是很窘迫地生存下来,主要的手段就是用影视来养自己的文学。写一集一万左右的电视剧可拿到一万元左右,四五天就可写出一集,写四五集,一年的生活费就过得去了。谁都想活得好一点。”

[2]事实上在今天,编剧写一集电视剧可以拿到5万——30万不等的报酬,很显然,在今天中国的作品发表机制下,一部作品被导演看中卖掉版权是一笔远远超出在杂志上发表或者图书出版所获稿

费的收入,影视为作家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对原来仅靠写作实现自身价值的作家诱惑极大。

另一方面,需要巨大投资的影视创作要求有一定的回报。市场经济下的制片方不会不关注票房。著名导演张艺谋曾说:“我一向认为中国电影离不开中国文学。你仔细看中国电影这些年的发展,会发现所有的好电影几乎都是根据小说改编的……中国有好电影,首先要感谢作家的好小说为电影提供了再创造的可能性。”[3]优秀的文学为优秀的影视作品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使影片增添了可看性也就自然获得高票房、高回报。2003年电影《手机》创下了5600万元的票房成绩,居当年票房第一。当制片方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时,与优秀文学作品联姻何乐而不为?

众所周知,影视叙事与小说叙事有着很大的区别,并且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有很多“影视同期书”表现的媚俗、粗制滥造,大大消解了文学的艺术性,一些学者指出改编自剧本的小说会影响小说的文学性,如文学评论家雷达就评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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