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基本会计制度
农业银行的财务制度

农业银行的财务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农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流动、调配、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需求设置各项账户,并设立专门的资金监控系统,及时监测资金的动向和流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 资产负债管理农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确保资产负债的稳定和平衡。
银行应定期进行资产负债调整,根据市场情况和银行资产负债状况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
3. 利润分配农业银行应建立利润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和标准,确保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银行应公开透明地公布利润分配情况,提高利润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会计管理制度1. 会计核算农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银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2. 财务报表农业银行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银行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审查。
3. 财务内控农业银行应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银行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风险管理制度1. 风险评估农业银行应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银行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化解。
2. 风险控制农业银行应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包括风险限额、风险分散、风险监测等。
银行应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银行的风险在合理范围内。
3. 风险应对农业银行应建立风险报告和风险溢价制度,对风险情况进行定期汇报和分析。
银行应根据风险状况和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溢价政策,确保银行在风险应对上具有足够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会计凭证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会计凭证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6.02.07•【文号】银发[1996]50号•【施行日期】1996.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会计凭证管理的通知(银发〔1996〕50号1996年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适应会计改革和会计电算化的需要,保证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实现银行会计凭证的统一性和规范化,严密会计操作规程,加强银行会计凭证的统一管理,现重申如下规定:一、银行会计凭证包括现金收入传票及现金付出传票、转帐借方传票及转帐贷方传票、特种转帐传票和表外科目收付传票等基本凭证,现金缴款单、进帐单、联行报单、信汇凭证、外汇买卖凭证、利息收付清单、手续费凭证等特定凭证,以及支票、本票、汇票等票据凭证。
银行会计凭证是办理各项资金收付业务的基本依据,是银行进行资金清算和组织帐务核算使用的传票,不应作为发票管理,而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银行会计凭证实行统一管理。
二、银行会计凭证的种类、格式、基本内容、联数及印鉴要求等,均应符合《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种票据凭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
三、各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式及要求,指定厂家印制会计凭证,切实加强会计凭证的管理,保证社会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银行会计核算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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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0]108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0]10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a87c88c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d4.png)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8月30日农银发[200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各培训学院:为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调整基建投资结构,总行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各级行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基建管理。
二、对审批权限内的基建项目要突出事前审查和事中检查,加强事后复查,实行“点对点”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对总行批准立项的项目,各分行要认真组织落实、进行监督。
项目规模一旦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超规模建设。
三、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财务会计部)。
自执行之日起,原《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一、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二、关于颁布银行金库行业标准的通知(略)附:一中国农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加大基建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和压缩在建规模,调整基建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基建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家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银行基建是指我行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各种建筑物的购建。
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教学用房、招待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购房、委托建房、联合建房等。
基建管理是指基建项目从立项到交付使用或一次性付款购买及对在建工程处置的整个工作过程的行为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专项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函[1998]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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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专项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专项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4月25日农银函〔1998〕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各直属院校: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专项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即转知所属行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财务会计部)。
附:中国农业银行专项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根据总行《关于接收开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业务的实施方案》精神,为顺利接收和开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的资产负债业务(以下简称专项业务),规范专项业务会计核算,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专项业务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专项业务会计算按照“会计科目单独设置,账务组织自成体系,资金存欠互计利息,单独反映经营成果”的原则进行。
(一)会计科目单独设置,是指按专项业务会计核算内容和要求,单设一套会计科目,专门反映专项业务资金营运情况。
(二)账务组织自成体系,是指对专项业务建立完整的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系统,单独编制会计报表。
(三)资金存欠互计利息,是指对专项业务与上前办理的常规业务(以下简称常规业务)往来引起的资金存欠,按规定的利率互计利息,定期清算。
(四)单独反映经营成果,是指对专项业务盈亏单独计算,单独反映。
二、基本规定(一)专项业务会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制度》,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会计核算方法,组织日常核算。
(二)专项业务的核算范围严格按照总行统一规定界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农业银行会计科目浅议

《农金纵横》 1997年第5期农业银行会计科目浅议丁宗连 一、目前会计科目的弊端(一)目前的会计科目依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银行业会计科目表只有72个会计科目,而广东省农行现在使用的有305个会计科目(其中一级科目145个,二级科目160个)。
后者是前者的四倍多。
不可否认这其中确有许多是出于核算和技术上的需要而增设的,但大多数增设的会计科目是属于不必要的。
比如财政性存款本来只用一个科目就已足够,而现在却用十个科目来核算。
又比如企业活期存款只用一个科目便可以,而我行却要按行业分成五个科目。
试问对我们农行来说,一笔存款来自工业企业与来自商业企业有什么区别呢?贷款类科目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跨行业经营,按行业分类设置会计科目不仅不必要,而且也行不通。
我们仍按计划经济那一套来设置会计科目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二)会计科目的稳定性很差。
三年多来,会计科目的修改(包计科目的增删以及修改会计科目的名称、代号和核算内容)不少于20次。
换句话说,我行平均两个月就要对会计科目作一次修改,其中较大规模的修改就有三次。
频繁修改会计科目的弊端就是不利于会计资料的衔接和对比,大大增加了基层会计人员和电脑人员的工作量。
特别是存款科目的修改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存款企业的帐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给结算工作带来混乱,影响结算速度,影响到企业资金的周转。
(三)会计科目的逻辑关系混乱。
逻辑关系混乱最典型的就是贷款科目:有的按期限设置(短期、长期)、有的按行业设置(农业、工业、商业等),有的按贷款方式设置(如国债抵押贷款),有的按资金来源设置(如利用国外资金贷款),有的则按贷款用途设置(如住房开发贷款)等等。
逻辑关系混乱的直接后果就是损害了会计科目的周延性和互拆性(相对于贷款类科目来讲,就是每一笔贷款业务都应当有且只能有一个科目与之相对应)。
比如说,以国债作抵押发放一笔住房开发贷款,那么该笔贷款应该使用国债抵押贷款还是使用住房开发贷款科目呢?很显然,按照现在的科目设置,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农行的管理制度

农行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农业银行是中国土地银行之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章及公司章程设立和运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管理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和约束机构管理、业务经营和员工行为,制定的基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组织和员工。
二、公司治理1. 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公司的最高管理权和决策权。
(2)董事会成员由代表国家和股东的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 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稳健性。
(2)监事会成员由代表国家和职工的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
3. 高级管理层(1)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成员组成,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有责任。
(2)高级管理层应当制定公司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风险管理1. 信用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对客户信用状况的评估和监控,控制信用风险。
(2)严格审查和控制信贷业务,加强贷后监管,及时处理风险事件。
2. 市场风险管理(1)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对风险暴露进行限额控制,遵守国家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2)规范金融产品设计和销售,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3. 流动性风险管理(1)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结构,保持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
(2)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流动性状况。
四、内控管理1. 内部控制体系(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业务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建立内控框架,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
2. 风险管理(1)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有效管理和控制各项风险。
(2)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五、人力资源管理1. 用人机制(1)建立科学的招聘、选拔和任用制度,培养和激励人才,提高员工绩效。
(2)激励员工,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发员工工作动力。
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制度:中国农业银行有一套详细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账务
处理、会计凭证的编制和录入、会计分录的审核和调整、会计凭证的保存等基本会计核算程序和要求。
2.财务报告制度:中国农业银行的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财务报告的内容、
格式、编制和披露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3.内部控制机制: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会计
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这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
4.外部审计: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中国农业银行会定期
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总的来说,中国农业银行的会计制度旨在规范其财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该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结合,以保障银行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2.08.21•【文号】农银发[1992]173号•【施行日期】1992.08.2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农银发[1992]173号1992年8月2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业经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讨论,并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改善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政策性支农任务的同时,实施企业化经营管理。
因此,农业银行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必须适应国民经济体制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服从宏观管理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业务,搞活经营,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权限过分集中等项弊端,使农业银行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
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行性的工作,在行长统一领导下,要以县(市)运行为基点,把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与经济利益挂钩,确保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的完成。
二、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设置分为宏观调控指标和经营效益指标两大部分。
各项经营责任制指标,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核定下达。
(一)宏观调控指标1.不突破各项指令性计划2.严格执行各项支农政策和利率政策(二)经营效益指标1.各项存款增长率2.各项活期存款增长率3.资金运用率4.资金成本率5.呆滞呆账贷款占用率6.资金利润率三、利润留成资金的分配总行对各行实施“基数利润递增包干,基数留成相应增加,超收部分比例分成,留成资金统一下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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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1997-8-14 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发布日期:1997-8-14执行日期:1997-8-1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劳动组织和会计交接第五章复核与事后监督第六章印章、密押(机)管理第七章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九章会计检查与分析第十章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其它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农业银行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组织会计核算。
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载、计算和反映业务、财务活动,为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正确数据。
(二)做好服务监督。
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文明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会计监督,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违法行为。
(三)参与经营管理。
运用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参与经营活动和决策,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农业银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制度、统负盈亏、分级经营、分级核算”的原则。
县、市、区支行(以下简称县级支行)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会计记帐方法按复式记帐原理,采用借贷记帐法。
表外科目采用单式收付记帐法。
第七条外汇会计实行分帐制的核算方法。
第八条会计核算的原则:(一)钱帐分管、相互制约;(二)凭证要素齐全,传递及时;(三)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四)当时记帐,帐折核对;(五)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六)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七)转帐业务,先记借后记贷;(八)他行票据,收妥进帐;(九)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十)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十一)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十二)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十三)印押证机,分管分用;(十四)重要单证,严格管理;(十五)会计档案,完整无损;(十六)人员变动,交接清楚。
会计核算要做到帐帐、帐款、帐据、帐实、帐表、内外帐相符。
第九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由总行统一设计开发,推广使用。
第十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第十一条会计凭证、帐、折、报表的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计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外币记帐单位遵循国际惯例。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帐、折、报表的各种代用符号和文字各种代用符号: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元为“¥”;年、月、日简写顺序自左而右,为“年/月/日”;年利率为“年%”;月利率为“月‰”;日利率为“日‰0”。
外币符号遵循国际惯例。
阿拉伯数字不能连笔书写。
阿拉伯数字前写有“¥”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元”字;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应以“0”补足,或者用“—”代替。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正楷或行书字书写,不得任意造简化字。
民族自治区,在区内使用的凭证、帐、折、报表中,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大写数字金额前应有人民币字样,“人民币”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三条会计核算是依据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使用正确的会计核算方法,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监督。
第十四条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应按照资金的流动性及业务特点、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等要素分别设置。
因内部管理需要,可增设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二)会计科目由总行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直属分行(以下简称分行)可按需要增设辖内专用会计科目。
但报总行的报表,应并入总行规定的有关科目内,对外报送的报表亦同。
(三)会计科目代号由总行统一规定。
分行增设的辖内专用会计科目,应以统一会计科目代号为基础进行编列。
(四)存、贷款的帐户号,应把科目代号编列在前,帐户号编列在后。
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的行处,原则上帐户号统一按交换号、科目代号、顺序号、校验位四项内容顺序排列组成,或按当地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五)会计科目的调整。
年度中间调整,应一律填制蓝字借、贷凭证通过分录结转;年度终了调整,应编制新旧科目对照表办理结转。
(六)外汇买卖科目是实行外汇分帐制核算的特定科目,在帐务中起联系和平衡作用。
买入外汇,外币金额反映在贷方,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在借方;卖出外汇,外币金额反映在借方,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在贷方。
在填制凭证、编制分录、记载帐务时,均应完整反映。
(七)表外科目用于业务确已发生而尚未涉及资金增减变化以及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业务事项的核算。
表外科目名称和代号及核算内容,由总行或分行规定,但科目代号应予区别。
第十五条会计凭证(一)会计凭证分类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按其格式和用途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
1.基本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或业务事项自行编制凭以记帐的凭证。
按其性质分为:(1)现金付出凭证;(2)现金收入凭证;(3)转帐借方凭证;(4)转帐贷方凭证;(5)特种转帐借方凭证;(6)特种转帐贷方凭证;(7)外汇买卖借方凭证;(8)外汇买卖贷方凭证;(9)表外科目付出凭证;(10)表外科目收入凭证。
2.特定凭证,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专用凭证,银行编制后凭以记帐。
(二)凭证基本要素1.年、月、日;2.收、付款人的户名和帐号;3.收、付款人开户行的名称和行号;4.人民币或外币符号和金额;5.款项来源、用途或摘要及附件的张数;6.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7.预留的客户印鉴;8.银行及有关人员的印章。
(三)凭证传递1.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组织凭证传递,除另有规定外,各种凭证一律由银行内部自行传递。
2.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的凭证传递,还必须经审核、验印后,才能录入。
(四)凭证装订与保管1.凭证应按日装订。
装订的顺序,先本币,后外币,先表内科目,后表外科目,以统一会计科目排列顺序为准。
表内科目按现付、现收、转借、转贷顺序排列,表外科目按收入、付出顺序排列。
2.已装订成册的凭证,应在凭证封面上编写号码,并及时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入库保管。
3.计算机输出的有关凭证、科目日结单应打印操作人员姓名或代号,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和打印日期后,进行整理、装订和保管。
第十六条帐务组织帐务组织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
明细核算由分户帐、登记簿(卡)、余额表组成;综合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总帐、日计表组成。
前者按帐户核算,后者按科目核算。
两个系统按双线核算原则,根据同一凭证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的数字必须相符。
(一)明细核算1.分户帐是明细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各科目的明细记录,必须按户立帐,连续记载,不得以凭证代替分户帐。
分户帐的格式一般为下列四种:(1)甲种帐。
设有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三栏,适用于不计息科目的帐户,或用余额表计息科目的帐户及本行内部财务性质的帐户。
(2)乙种帐。
设有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积数四栏,适用于在帐页上加计积数和计算利息的帐户。
(3)丙种帐。
设有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四栏,适用于借贷双方反映余额的帐户。
(4)丁种帐。
设有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和销帐四栏,适用于逐笔记帐、逐笔销帐的一次性业务,并兼有分户核算的作用。
2.登记簿(卡)是用以登记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实物的帐簿,也是适应某些特殊需要而设置的帐薄,以及统驭卡片帐的辅助帐簿。
3.现金收入日记簿和现金付出日记簿是记载现金收入和现金付出的帐薄,是现金收入和付出的明细记录。
4.余额表是核对总帐与分户帐余额和计算利息的重要工具。
余额表分为计息余额表和一般余额表,计息余额表适用于计息科目,它根据分户帐的每日最后余额填列;一般余额表适用于各种科目及帐户余额。
(二)综合核算1.科目日结单是每个会计科目当天借贷方发生额和凭证、附件张数的汇总记录,是监督明细帐户发生额、轧平当日帐务的重要工具,是记载总帐的依据。
2.总帐是综合核算同明细核算相互核对和统驭明细分户帐的主要工具,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也是编制日计表、月计表、业务状况报告表、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总帐按科目设置,设有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四栏。
帐页每月更换一次。
外汇买卖科目总帐,各种外币和人民币分开填记。
3.日计表是反映当日业务活动和轧平全部帐务的主要工具。
第十七条帐务核对帐务核对是保证核算正确,防止帐务差错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明确责任,经办人员在核对相符后,应在有关帐、簿、卡上签章,内勤坐班主任或会计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
帐务核对方法分为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一)每日核对1.总帐各科目余额,应与同科目的分户帐或余额表的余额核对相符。
2.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的合计数,必须分别与“现金”科目总帐借方、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3.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的,除按上述要求核对外,还应按科目加计凭证借、贷方发生额与计算机打印的科目日结单总额核对相符。
(二)定期核对1.使用丁种帐页的帐户,应按旬加计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额,与各该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储蓄科目必须按月通打一次全部分户帐(卡)余额,与各该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3.贷款类各科目每月至少通打一次全部分户帐余额,与总帐余额核对相符,并与借据逐笔勾对相符。
4.余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同科目总帐上的累计积数核对相符。
对应加、应减积数,应审查发生的原因和数字是否合理正确。
5.各种卡片帐每月与各该科目总帐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6.贵金属分户帐定期与出纳部门的金银保管登记簿核对相符。
7.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要帐、证核对相符。
房屋、器具应在年终决算前帐实核对相符。
8.内外帐务核对:存折户应坚持帐折核对;各往来帐户,不论是否使用复写帐页均应由内勤坐班主任按季填发“往来户对帐单”与客户对帐,限期收回。
内勤坐班主任勾对未达帐项无误后将对帐回单联按科目、帐号顺序排列装订保管备查。
发现不符,会计人员要及时帮助查找。
对于帐务长期错乱、帐务不符而又不进行认真核对的客户,应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限其纠正。
9.中央银行往来、同业及系统内往来的帐户余额应经常核对,必须保持余额一致。
10.联行往来的帐务核对,按照联行制度规定办理。
11.表外科目分户登记簿每月应与所控制的实物(或帐卡)、单证、债券等核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