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前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的有效实施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主体,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视和规范,完善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以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益。
一、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及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质量检查制度,并贯彻执行;•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资质和能力;•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强化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2.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建设单位在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时,必须考虑以下元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控制点与检查点;•制定操作规程;•健全人员素质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3.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的体系建设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所处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阶段:•投标阶段,加强投标管理,确保投标文件的质量和有效性;•施工准备阶段,制定质量计划、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阶段,按质量计划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与管理。
二、建设单位质量检查制度1. 建设单位质量检查职责及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质量检查部门,明确质量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质量检查制度,并贯彻执行;•对施工单位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对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考评和监管。
2. 建设单位质量检查的基本要素建设单位在制定质量检查制度时,必须考虑以下元素:•确定建设单位质量检查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制定检查程序和检查标准;•建立检查记录和档案;•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一、引言在建设项目中,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主体,负责建筑工程的选材、施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其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对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质量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质量管理制度1.组织架构2.质量目标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并将其与组织目标相一致,为全员提供清晰的指引和目标,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控制的全面监督。
3.质量计划制定全过程的质量计划,明确各个工序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在设计、施工和验收各个环节得到有效保证。
4.质量标准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和行业标准。
5.质量文件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文件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记录的编制与保存、文件的归档与管理等,确保各种质量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质量培训建设单位应加强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各个岗位人员都具备足够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1.质量巡查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巡查制度,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确保质量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质量巡查可以采用定期巡查和特定环节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过程质量的管控。
2.质量抽查建设单位应制定质量抽查的程序和标准,对关键工序和关键设备进行抽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抽查可以采用随机抽样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抽查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并建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全部符合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应包括全过程的验收和分阶段的验收,并进行相应的质量记录和整改。
4.质量监督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重大节点进行质量监督,持续降低质量风险。
质量监督可以由内部人员或者外部机构进行,确保质量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总结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工程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质量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工程使用功能,确保单位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建筑法》《建筑法规确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由单位主管负责人统筹领导,单位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单位主管负责人对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负责。
3.单位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配合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三、工程质量管理1.单位建设工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
2.单位建设工程应经过必要的土地测绘、勘察、设计和审批,合理设计、施工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3.单位建设工程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并要求质量检查合格后验收。
4.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障工程安全。
5.单位建设工程应在投入使用前,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四、质量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2.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和保存单位建设工程历程和质量数据。
3.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
4.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单位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内容。
五、质量管理措施1.单位建设工程的监理,需有国家承认的监理机构,并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2.单位建设工程的施工,需有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专业施工队伍。
3.单位建设工程的验收,需有国家承认的验收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4.单位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需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六、质量管理的监督1.单位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由单位自身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
二、制度建立1. 制度目的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同时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建设单位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2. 制度范围质量管理制度应覆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工作、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同时,也要涵盖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质量监督、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3. 制度编制(1)制度编制小组的成立:建设单位应成立由质量管理专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制度编制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2)制度编制流程:制度编制小组应先进行对现有制度的调研和分析,然后制定初稿,并征求各方意见,最后经过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的质量管理制度。
三、制度内容1. 组织架构建设单位应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并规定各职责和权限。
(1)指定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团队,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2)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和决策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事项。
2. 质量控制(1)质量目标的确定:建设单位应确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将其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中。
(2)质量计划的编制:根据项目需求和质量目标,制定详细的质量计划和工作方案。
(3)质量责任制和追责机制: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
3. 质量检验(1)质量检验基准和方法: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明确质量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3)检验结果的处理:对于质量检验出的问题和不合格结果,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4. 质量监督(1)质量监督计划的编制:建设单位应制定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内容、频次和责任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工程勘寨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章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章返修的损害赔偿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运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
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引言作为建设项目的承担者和负责人,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建设单位必须制定一套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本文将着重介绍建设单位应该如何设计和实施这样一套制度。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该在施工前做好详细的全面规划和设计,确保建设过程严格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这一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是建设单位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的步骤:1.定义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首先,建设单位需要确定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
这些目标和标准应当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相吻合。
2.定义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其次,建设单位应该定义所有参与质量管理的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该选择一些有一定经验和知识的人员来担负质量管理工作,并确保他们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始终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3.设计质量监控计划和检查程序建设单位还应该设计一套质量监控计划和检查程序,以确保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和节点的质量得到有效的监控和控制。
4.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建设单位应该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计划。
这个计划包含了所有质量保证措施,如全过程质量控制、工艺监督、实验室检测等等。
5.制定质量检查和验证程序最后,建设单位还应该制定一套质量检查和验证程序,以确定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质量目标和标准。
实施质量检查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对进度、质量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和检查,最终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和标准达到或超过预期。
下面是建设单位应如何执行质量检查制度:1.制定质量检查计划建设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计划,监测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项目在整个过程中得到高质量的管理。
2.调查和分析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实施质量检查时,应该及时调查和分析发现的质量问题,并采取合适的措施以解决问题。
3.疑难问题处理当发现疑难问题时,建设单位应该采取主动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不会对建设项目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要求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减少质量事故、降低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组织管理、质量控制以及评估和改进等方面详细介绍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制度目的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 - 明确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的责任、要求和流程; - 确定建设单位内部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 提供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符合预期目标; - 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过程要求进行。
三、适用范围本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确保建设项目全面达到质量管理的要求。
四、组织管理4.1 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 制订和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 - 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计划编制和实施; - 建立并维护建设项目的质量文档和记录; - 组织质量培训和内部审核; - 监督和检查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 处理建设项目中的质量问题和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质量管理责任人建设单位应指定专门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协调和推动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 监督和检查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 组织和参与建设项目的质量合规性评估和审查; -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解决建设项目中的质量问题; - 提出建设项目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方案。
4.3 质量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应配备合适数量和专业背景的质量管理人员,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办法5407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福建省X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提高,规范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管理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
第三条质量管理理念: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依据与目标第四条质量管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
5、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6、设计合同。
第五条质量管理的目标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工程合格率100%。
3、适用可靠安全耐久。
4、争创省、部优工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与体系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是紧紧围绕“建立一个体系、强化两种签证、完善三项监督、落实四级验收”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1、“建立一个体系”:就是在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转。
2、“强化两种签证”:一是强化对工程人、机、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与签证;二是强化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3、“完善三项监督”:就是完善政府、业主、监理三项监督机制。
4、“落实四级验收”:就是落实施工、监理、业主和政府四个层面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反对简化验收与后级替代前级验收的程序。
第七条质量管理体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统一组成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委会”),具体组织与领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质委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质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建设单位分管质量的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质委会其他成员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总工担任。
质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质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质委会办公室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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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福建省X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提高,规范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管理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
第三条质量管理理念: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依据与目标第四条质量管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
5、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6、设计合同。
第五条质量管理的目标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工程合格率100%。
3、适用可靠安全耐久。
4、争创省、部优工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与体系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是紧紧围绕“建立一个体系、强化两种签证、完善三项监督、落实四级验收”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1、“建立一个体系”:就是在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转。
2、“强化两种签证”:一是强化对工程人、机、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与签证;二是强化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3、“完善三项监督”:就是完善政府、业主、监理三项监督机制。
4、“落实四级验收”:就是落实施工、监理、业主和政府四个层面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反对简化验收与后级替代前级验收的程序。
第七条质量管理体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统一组成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委会”),具体组织与领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质委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质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建设单位分管质量的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质委会其他成员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总工担任。
质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质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质委会办公室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章质量管理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各参建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工程质量的主动控制,力争做到“一次合格”,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
第九条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控制1、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过程的质量监控,健全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制度。
(4)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审查,并及时负责修改完善。
(5)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6)积极做好施工建设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工程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7)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勘察与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勘察与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2)工程勘察文件应反映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状况,评价准确,资料可靠。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施工图应配套,细部节点应交代清楚,标准说明应清晰、完整。
(4)工程设计应体现“行业先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美观适用”的原则。
第十条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工程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转全面负责。
2、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各参建单位应坚持以“按规范施工、按图施工”为质量控制准则,有效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等质量控制的措施,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式,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4、事前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1)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①组织准备,主要包括:建立项目组织机构;集结施工队伍;对施工队伍进行入场教育等。
②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熟悉和审查项目的施工图纸;项目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环境的调查分析;编制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点等。
③物质资源准备,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
④施工现场准备,主要包括:工程控制网;“五通一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组织人、机、料进场等。
(2)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①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监控体系,配备所需的监控人员,明确分工与职责,同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以保证监控质量。
②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有效指导监理工作。
③充分利用审查、核定、批准等手段,对施工单位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质资源准备、施工现场准备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监控,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完善。
5、事中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1)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施工过程中主要必须做到以下要求:图纸会审有记录;技术措施有交底;施工项目有方案;设计变更有手续;质量预控有对策;配置材料有试验;计量器具有标定;工序交接有检查;隐蔽工程有验收;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质量文件有档案。
(2)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①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签署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②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并按规定组织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平行检测试验。
③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施工现场巡视、旁站、检测等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质量问题,做到重点盯防、严格旁站、及时检测、准确签认。
④审查实验成果及检测结果,对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进行复检试验或技术复核。
⑤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提出监理机构意见;审查确认典型施工工艺。
⑥检查施工记录和有关资料。
⑦加强质量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质量情况没有好转趋势者;b.隐蔽作业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监理验收而进行覆盖者;c.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者;d.擅自变更设计进行施工者;e.使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⑧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⑨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分析质量动态,通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召开必要的现场质量会议;⑩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事后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事后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
控制的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施工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同时还包括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归档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不合格第十二条开工报告审核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原材料进场验收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原材料进场验收工作程序第十三条构配件验收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第十五条检验批质量验收工作程序第十六条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第十七条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第十八条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第六章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第二十条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以及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第二十一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隐患以及监督检查人员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十二条发生质量事故时,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十三条对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应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小时内速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主要流程如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第二十五条为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有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奖罚考核制度;对未能认真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本办法规定的质量管理工作,存在质量隐患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现场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处罚办法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违规现象执行处罚权,具体内容按照本办法《工程质量违规处罚标准》(详见附件一)执行;《工程质量违规处罚标准》(附件一)中未列出的其它违规现象参照该标准类似现象处罚。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工程质量违规现象时,应开具《工程质量扣款通知单》(详见附件二)送达违规当事人或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开具的《工程质量扣款通知单》由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签发后送达施工单位签收并执行,同时抄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开具的《工程质量扣款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送达施工单位签收并执行,同时报送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工程质量处罚金将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从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予以直接扣除;处罚金专款专用,用于工程质量奖励基金。
第二十七条奖励办法1、为有效激励各参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树立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以及求实创新的质量意识,建设单位设立工程质量奖励基金制度。
2、工程质量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指发放奖金、奖品等,精神奖励指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
3、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施工班组及其工作人员。
4、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申请程序:提出奖励申请的个人或施工班组填写《工程质量奖励申请单》----所在单位审查并出具意见----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出具意见----质委会研究确定。
5、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由工程质量处罚金中支出。
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奖励标准1、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