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考核管理,确保项目质量的达标和监督。
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管理。
二、考核指标1. 完工质量: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完工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结构、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2. 工期控制: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期控制情况。
3. 安全生产: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4. 环境保护:评估建筑工程项目对环境的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
5. 施工质量管理: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和效果。
三、考核方法1. 自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相应评估表格。
2. 第三方评估: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质量目标的考核评估。
3. 现场检查:考核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来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达标情况。
4. 文件审查: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核实质量目标的履行情况。
四、考核结果处理1. 达标考核: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符合标准要求,考核结果合格。
2. 未达标考核: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未能达到标准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
3. 不予考核:建筑工程项目因故无法进行质量目标的考核。
五、考核报告和监督1. 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2. 监督: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目标的达标和整改。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2. 如有需要,本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的达标和监督。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各级质量职责,推动质量工作持续深入改进,促进项目整体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办法及集团公司、深茂铁路公司《标准化管理文件汇编》第一篇,深茂铁安质(2014)4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结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标段所属各单位。
分部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章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第三条质量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第四条质量管理目标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确保工程竣工后实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5.创省部级或中国“铁建杯”优质工程2项,综合工程力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吴红兵副组长:蔡建岐、王文博、周衡、李隆、娄亮辉组员:陈占、吴同峰、刘桂太、康韶慧、杨秋菊、杨岩霖、税邵青、苗宗礼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和指令等。
2.制定项目质量目标。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架子队,并监督架子队落实。
4.监督检查分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组织分部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或专项工程质量检查。
6.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议。
7.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分部成立相应质量管理机构,由经理任组长,对管段内的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管理。
第七条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设安质部,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架子队配备专职质检员,工班设兼职质检员,质检人员应挑选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
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针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问题的管理办法

尺 寸不 够 精 确等 , 总而 言 之 , 为 以下 几类 : 分
造不合 理、 内力 分析 不 够 准 确 、 与 沉 降 缝 和 伸 缩 缝 的 设 计 不 对
对 都 1 不按 照 建设 程 序 进 行 。在 我 国 目前 的建 筑 工 程 中 , 多 恰 当、 于 悬 挑 结构 不 进 行抗 倾 覆 验 等 。这 些 问题不 重 视 , 会 . 很
综合考虑设计措施 、 结构措施 、 地基处理、 防水措施、 施工方 固 、 强 、 修 等 不 必 要 的工 序 , 致人 力 、 力 、 力 的多 余 消 行, 补 返 导 物 财
耗 . 将 增 加 使 用 者 的 维修 、 还 改造 费用 : 外 , 质量 的 工 程 在 法 等各 方 面 问题 , 此 低 以确保 工 程 基 础工 作 的 质 量 问题 。
的 管 理 , 项 目施 工 做 到 组 织 化 、 准 化 和 规 范 化 , 而 使 工 程 孔 洞 、 坡 等 结 构不 重 视 勘 察 ; 察 报 告 不 准 确 、 详 细 等 。这 将 标 从 滑 勘 不
项 目在 合 同约 定 的 工 期 内完 成 。近 年 来 , 随着 我 国整 体 经 济 的 些 问题 的存 在 在 很大 程 度 上 影 响 着 工 程基 础方 案 的 正确 , 能 可 不 从 快速 发 展 , 为 国 民经 济支 柱产 业之 一 的建 筑 业 也 得 以快 速 的 会 导致 工 程 整 体 地 基 失 稳 、 均 匀 沉 降 , 而 造 成 上 部 结 构倒 作 开裂 等 现 象 , 在着 很 大 的 安全 隐 患 。 存 发展 。而 建 筑 业 的发 展 给 建 筑 工 程 项 目管 理 带来 了新 的标 准 , 塌 、 提 出 了更 为 严格 的要 求 。更 新 传 统 的 项 目管 理观 念 和 方 法 , 改 3 .对 地基 的加 固 处理 不 到 位 。 目前 , 国很 多施 工 单 位 在 我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预期要求的关键,本文将着重介绍其中十种常见的质量管理措施。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应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具体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文档。
同时还应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机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质量计划编制建筑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质量计划,明确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具体控制点和关键环节,并明确控制措施。
通过质量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确保工程全过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程验收计划制定建筑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每一个工程阶段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并严格执行。
通过验收计划的落实,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并达到审批验收标准。
四、质量验收标准制定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结构、水电、装饰等各个方面。
明确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预防出现与质量要求不符的情况,保证合格的工程能够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质量保证计划,明确企业和个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证职责,指导在各个阶段落实控制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一套质量核查机制,定期核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控制点,如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工艺流程、材料质量、质量记录等。
通过质量核查计划,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应定期向工程人员开展相关的质量培训和教育,提高工程人员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和意识,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通过质量培训计划,确保工程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全面掌握质量管理要求,提高工程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
八、质量追溯管理九、质量问题处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展结对检查,对工程实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隐患。
通过质量问题处理,改进工程实施过程,提高工程实施质量。
十、全过程质量控制全过程质量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调试等各个阶段,控制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点,加强分项检查和结算质量检验,通过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_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科学决策,高效实施;(四)以人为本,注重环保。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成本等;(三)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包括监理机构设置、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质量等;(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五)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四)加强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五)加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是为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达到合理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下面将就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一、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
该组织结构应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检查和监督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协调解决质量问题;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测和质量改进;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二、质量计划建筑工程项目应制定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计划应包括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把关点等内容。
质量计划要与工程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和预算计划相配合,确保质量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协调一致。
三、质量控制1.原材料采购:建筑工程项目应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达到要求。
对于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等,必须在采购前进行质量检验,并且要保持检验报告和检验样品。
2.施工过程控制:建筑工程项目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
包括施工现场的监督、施工方案和工艺的审查,并在关键节点进行质量检查和抽样检验。
3.质量记录和跟踪: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和跟踪体系。
包括施工记录、材料测试报告、质量核查记录等。
同时要跟踪检查和评估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四、质量检测建筑工程项目应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质量检测应包括外观检查、物理性能检测、耐久性能检测等内容。
检测结果要有明确的结论,对问题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
五、质量改进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进行不断的质量改进。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要总结经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措施是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1.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在项目启动阶段,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
质量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并在整个项目过程中进行监控和评估。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政策、质量目标、质量程序、质量审核、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等。
该体系应涵盖项目从规划到竣工的各个阶段。
3.制定施工规范和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的施工规范和标准,并确保各方人员理解和遵守这些规范和标准。
施工规范和标准可以包括建筑材料选择、工艺要求、质量检验等要求。
4.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在项目启动阶段,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步骤、工序要求和关键节点。
施工方案应结合项目特点和资源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可控。
5.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包括现场巡查、抽查样品、检测设备等。
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
包括工程施工人员资格要求、施工现场环境要求、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等。
施工过程中可采用抽样检测、复检等方式对关键工序和关键节点的质量进行控制。
7.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建立项目质量管理档案,包括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现场会议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评估报告等。
质量管理档案有助于项目管理人员对过程进行回顾和整改。
8.培训和提升质量意识: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培训,提高项目参与人员对质量管理的认知和责任感。
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知识分享,推动质量管理理念的传播。
9.参与者沟通和合作: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使项目参与方能够及时沟通和解决质量问题。
包括与设计师、施工方、监理方等相关方面的沟通与合作。
10.持续改进和经验总结:定期召开项目总结会议,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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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行为,明确技术质量管理责任,促进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是规范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程技术质量工作行为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3 体系构成3.1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和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其所属各部室为主线的多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质量职责。
第一级: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第二级: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第三级: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2工作界面划分3.2.1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全面技术质量管理领导工作。
3.2.2技术质量总部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要加强各质量责任主体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职能公司、总部(室)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3.2.3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经理为其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职责4.1总经理职责4.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
4.1.2批准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决策质量管理重大事项。
4.2 副总经理职责4.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三通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审定所负责职能公司、总部(室)的技术质量管理目标。
4.2.2领导组织编制所主管部门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年度质量计划,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4.2.3组织审定所主管职能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和下属职能部门质量工作职责,并根据岗位质量职责对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
4.3 总工程师职责4.3.1确定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组织建立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文件。
4.3.2指导、监督、检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3.3参加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审核,按管理程序进行技术质量工作决策。
4.4 专职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职责4.4.1认真执行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有关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本部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4.4.2负责本部门质量信息的发布,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重要的质量管理活动。
4.4.3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4.4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的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专项措施的审核。
4.4.5组织并参与质量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整改。
4.5 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4.5.1认真贯彻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分析、掌握三通建筑工程公司质量动态,对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重大决策。
4.5.2研究、统筹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制定三通建筑工程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审核重要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质量管理标准。
4.5.3综合管理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公司、总部(室)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4.6 技术质量总部职责4.6.1协助总工程师确定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目标,制定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办法与工作程序,明确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质量管理职责,健全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技术质量工作目标的实现。
4.6.2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与信息化管理,收集、整理国家、天津市现行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规定,使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技术质量工作开展有据可依。
4.6.3指导与协助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开展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其所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对其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4.6.4负责组织落实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问题反馈和重大质量问题备案,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作中所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4.6.5定期组织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及考核,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4.7 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职责4.7.1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根据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质量工作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编制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文件,规范质量管理行为。
4.7.2组织参建单位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做好实施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4.7.3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要签署意见,并检查、督促其执行,重大技术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
4.7.4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向参建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质勘察报告和地下管线资料。
4.7.5参与前期方案制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方案进行协调落实。
4.7.6配合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内容进行审定。
4.7.7具体实施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评定,负责将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移交给有关部门。
4.7.8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在1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要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
5 制度内容5.1招标管理5.1.1企业管理总部应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招标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控制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整体素质。
通过招标方式,从源头控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总控测量、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综合实力。
通过全面评审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人员资格、技术力量、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挑选合格的参建单位。
5.1.2规划前期总部配合企业管理总部做好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等前期的招标管理工作;技术质量总部配合企业管理总部做好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管理工作;项目公司配合企业管理总部做好施工、施工监理等招标管理工作。
5.2 勘察、设计质量控制5.2.1规划前期总部、经营开发总部要制定有关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前期勘察、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工作,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前期各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落实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技术标准与技术原则问题。
5.2.2职能公司、总部(室)在工程开工前,督促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确保设计质量满足工程要求,不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5.3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
首先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然后报监理单位审定,监理单位必须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施工技术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合格后再报地铁相关职能公司、总部(室)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备案。
5.4 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对于技术复杂、难度大、特性多的重大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如全线控制测量、盾构施工、深基坑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等技术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职能公司、总部(室)对论证专家资格进行审核。
使工程中的重点、难点从技术上、质量上把关,论证通过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然后报职能公司、总部(室)备案。
5.5 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自行控制三级监督管理机制。
职能公司、总部(室)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通过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来控制工程实体质量,并配合质量监督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6 试验检测职能公司与总部(室)组织、监督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建筑构件、制品及现场所用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质量进行试验、检测。
监理单位要对试验及监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核,且监督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要按要求进行抽样、封样、送样,并按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平行检验。
5.7 验收与备案5.7.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重要部位的验收应有职能公司、总部(室)相关人员监督其验收过程,保证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质量。
5.7.2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职能公司、总部(室)相关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
5.7.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两步进行:即竣工预验收和竣工正式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自评工作完成后,将填写的竣工预验收申请单和全部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预验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工程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单,并向职能公司、总部(室)提出质量评估报告,组织竣工预验收。
预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合格后,总监工程师提交预验收报告。
由职能公司、总部(室)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城建档案管、质量监督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程的正式验收。
5.7.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参建各方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定工程验收结果。
职能公司、总部(室)负责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由技术质量总部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8 工程质量保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向职能公司、总部(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5.9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5.9.1职能公司、总部(室)应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