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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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一、防汛预案防汛工作是指在暴雨、洪水等水灾来临时,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并保护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预案。

以下是一份防汛预案的内容:1.1 查看气象预报:在预测暴雨的情况下,防汛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降雨情况和趋势。

1.2 排水系统检查: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畅通排水渠道。

1.3 加固堤坝和河道:加强对河道和堤坝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其稳定和安全。

1.4 人员转移和安置:根据降雨情况,提前做好有关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1.5 物资储备:提前准备好防汛所需的物资,如沙袋、抽水设备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

1.6 预警系统:完善防汛预警系统,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大家采取防护措施。

二、防旱预案防旱预案是指在干旱情况下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减轻旱灾的影响,并保障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以下是一份防旱预案的内容:2.1 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监测,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2 增加水库蓄水量:在旱情出现前,提前加大水库蓄水量,以保障后续供水需求。

2.3 促进农田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农民合理用水,降低农业对水资源的浪费。

2.4 建设抗旱设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改善抗旱设施的功能,增强应对旱灾的能力。

2.5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旱灾的预防和应对意识。

三、防风预案防风预案是指在强风天气来临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以减少风灾对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威胁。

以下是一份防风预案的内容:3.1 系统监测: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风力风向变化情况。

3.2 加固建筑物:对重要建筑物加固,确保其能够抵御强风的袭击,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3.3 疏散和转移人员:在强风来临前,做好人员的疏散和转移工作,确保他们的安全。

3.4 紧急救援准备:提前准备好救援设备和物资,以便在风灾发生后能够及时展开救援行动。

应急预案-链接: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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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完善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减灾体系,促进三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提高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能力,有效防御水旱风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XX〕11号)、《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XX〕35号)、《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20XX〕16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风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热带风暴、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首要任务,防汛与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三防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把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三防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三防工作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1.4.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三防应急管理体制。

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三防工作负总责。

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一、序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显著,各种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为了有效应对抗洪抢险、防旱救灾、防风防冻等紧急情况,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本预案制定了防汛、防旱、防风和防冻四个方面的应急措施,以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防汛预案1. 安排人员:建立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配备专业队伍和志愿者力量。

2. 水位监控: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河道的实时监测,确保及时掌握水位、流量等信息。

3. 预测预警:与气象、水文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做好灾害性降雨、山洪暴发等方面的预测和预警。

4. 疏散安置:根据水位预警,及时疏散人员,安排合适的避难场所和救济措施。

5. 物资准备:储备抗洪物资,包括救生艇、卫生用品、食品等,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防旱预案1. 水资源调配: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水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分配水资源,重点保障人民生活用水。

2. 水资源储备: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高效的水库、调水设施,提高抗旱能力。

3. 宣传教育: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应急援助:对受旱地区及时提供救济物资和紧急供水设备,保障民众的基本水需求。

5. 农田管理: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并加强农业水资源管理。

四、防风预案1. 风险评估:对易受风害的地区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台风预警体系。

2. 防护措施:修建风情护林带、遮阳网等设施,加强建筑物的抗风能力。

3. 疏散救援:根据风力等级,及时疏散人员,安排安全避险场所。

4. 通讯保障:加强通讯设备的防风加固,确保信息的畅通。

5. 后续工作:台风过后,最大限度地恢复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及时救助和救灾。

五、防冻预案1. 防寒宣传:加强防寒宣传,提高公众对低温天气的防护意识。

2. 供暖保障:确保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前做好冬季燃料准备。

3. 防冻措施:采取适当的防冻措施,如保温、排水、加热等,防止水管、交通道路等结冰。

防汛防风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防汛防风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洪涝、风雹、干旱灾害损失,根据《XX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风雹、干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和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做到防抗结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层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灾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迅速应对灾害。

4. 科学决策,精准施策。

根据灾害情况,科学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措施精准有效。

四、组织体系1. 成立XX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2.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县(市、区)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响应。

2. 防汛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响应。

(1)Ⅰ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Ⅱ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3)Ⅲ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3. 防旱响应。

根据干旱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旱响应。

(1)Ⅰ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

(2)Ⅱ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较大干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3)Ⅲ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一般干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4. 防风响应。

根据风力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防风响应。

(1)Ⅰ级响应:全市范围内发生严重风雹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一、引言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变化,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能够及时应对防汛、抗旱和防台风等突发灾害事件,制定一份有效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以防汛抗旱防台风为主题,提出一份综合而完善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在任何突发灾害事件中都能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综合应对措施为了应对不同的灾害事件,我们需要制定综合的应对措施,包括:预警系统、人员疏散方案、物资准备、应急救援等。

1. 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是防汛、抗旱和防台风的关键。

我们需要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建设高效、准确的气象监测网络,实时收集和分析气象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人民注意灾害风险,并做好准备工作。

2. 人员疏散方案针对不同的灾害事件,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疏散方案。

重点关注易受灾区域的居民,包括老人、儿童、孕妇等脆弱群体,确保他们及时获得疏散指引,并提供必要的救援和保障。

3. 物资准备及时储备紧急救援物资是防汛、抗旱和防台风的重要保证。

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库存,包括食品、水、药品、救生设备等。

同时,确保物资的定期检查和更新,以应对不同灾害情况的需求。

4. 应急救援建立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是应对突发灾害的关键。

我们需要组建专业的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同时,与其他机构和组织建立紧密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救援效率。

三、防汛应急预案防汛是防止洪水灾害的重要措施。

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1. 水利设施巡查和维护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水库、堤坝等设施的安全运行。

同时,对易受灾地区进行专项排查,及时修复漏洞和问题。

2. 河道疏浚和堤防加固加强对河道和堤防的疏浚和加固工作,提升水流通畅性和堤防稳定性。

采取措施,加强对河道周边建筑物的管理和监测,防止因水位过高而引发险情。

3. 人员疏散和避难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措施,确保受灾民众及时得到安全转移。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灾害频发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应急预案,以确保应对灾害时的高效应急措施。

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汛抗旱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减轻洪水和旱灾对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人员组织a. 由政府、气象部门、水利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对洪水和旱灾。

b. 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汇报和分析水情和气象信息。

c. 制定人员转移和安置方案,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2. 预警系统a. 安装监测设备,记录水位、雨量和旱情等数据。

b. 建立疏散预警系统,包括疏散路线、疏散点等信息。

c. 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受灾地区居民采取防护措施。

3. 水利工程a. 维护和加固河堤和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

b. 加强排涝和抢险设备的配备和维修工作。

c. 建立临时水源,确保受灾地区的饮水安全。

4. 资源调配a. 组织救援力量,包括消防队、医疗队等。

b. 调派物资,如食品、水、药品等,满足受灾地区的需求。

c. 提供心理援助,关注受灾人员的心理健康。

二、防台风应急预案防台风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减轻台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防台风应急预案:1. 人员组织a. 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包括政府、气象部门、海洋部门、救援队伍等。

b. 制定人员疏散和避险的方案,确保人员安全。

2. 预警系统a. 设置预警信号,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b. 充实预警网络,提供准确的台风路径和强度预测。

3. 求救和救援a. 做好船舶和渔船的疏散工作,避免船只受损和人员伤亡。

b. 配备救援队伍,包括搜救人员、医疗队等,及时进行救援工作。

c. 提供安全避险的地点,确保灾民的休息和生活需求。

4. 公共设施保护a. 加固和维护供电、通信、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减少因灾情导致的停电、中断等问题。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2019.3.28生效最新)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2019.3.28生效最新)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洪涝、干旱、台风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旱防风活动。

本条例所称防汛防旱防风活动,是指对暴雨、洪水、干旱、台风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防汛防旱防风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政府主导、统一领导、公众参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机制,提高防汛防旱防风指挥的信息化水平,将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或者本行业的防汛防旱防风知识宣传和技能普及、预案制定、应急演练、险情排查和处理、灾情险情报告、组织人员转移等防汛防旱防风的具体工作。

应急管理、水利、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气象、广播电视、海事、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旱防风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驻军和人民武装部的负责人组成的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指挥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广东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广东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广东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广东省在防汛防台风季节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风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防避结合。

提前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快速反应,协同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响应,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省防汛防台风指挥部省防汛防台风指挥部负责全省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省指挥部由副省长担任指挥长,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等部门为成员。

2.2 市级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各市设立防汛防台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市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为成员。

2.3 县级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各县(市、区)设立防汛防台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县(市、区)指挥部由县长(区长)担任指挥长,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为成员。

三、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3.1 预防预警(1)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等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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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完善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减灾体系,促进三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提高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能力,有效防御水旱风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35号)、《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2006〕16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风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热带风暴、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首要任务,防汛与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三防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把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三防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三防工作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1.4.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三防应急管理体制。

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三防工作负总责。

1.4.4广泛动员,协同应对。

按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1.4.5科学统筹,合理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三防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设立三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

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指挥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2.1省三防总指挥部省防总由省人民政府分管三防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和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以及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等单位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卫生厅、环保局、海洋渔业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水文局、海事局,民航中南管理局,省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省物资集团,广州铁路集团,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省防总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省的三防工作,负责拟订全省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制订大江大河洪水防御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全省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订和实施防御水旱风灾害预案;督促指导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清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三防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筹措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检查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使用和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省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省防总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防办),挂靠省水利厅,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省防总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省防总的相关会议,督促落实省防总有关决定事项;指导全省三防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各地三防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省防总的日常工作。

2.2各级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三防指挥部,在上级三防指挥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三防工作。

三防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驻地解放军、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以及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其办事机构挂靠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1.1气象水文信息3.1.1.1省气象局及属下的各级气象局和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省气象局负责全省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防总及相关部门。

各地气象部门负责本地区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150毫米时,每12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24小时或12小时降雨预报;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200毫米时,每6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12小时的降雨预报;实测24小时降雨达到250毫米以上时,每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6小时的降雨预报。

预测结果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报告。

3.1.1.2省水文局及属下的水文分局和水文站负责江河流域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和24小时超过100毫米时,须立即将资料报送同级三防指挥部门。

江河汛情按下列要求报送:(2)西江(广东境内)、北江、东江、韩江支流及其他中小河流(流域面积3.1.2工程信息3.1.2.1堤防信息(1)主要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防护面积达万亩以上的堤防及其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

发生洪水地区的市三防指挥部应在每天20时前向省防总报告工程防守和出险情况;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出现重大险情的,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省防总。

(2)防护面积达万亩以上堤防或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除险情况、抢护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

3.1.2.2水库工程信息(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的监测,按照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

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告省防总。

(2)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水库防洪预案及时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迅速处置险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险情情况、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后续工作的开展以及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3.1.3.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3.2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同级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和《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于重大灾情,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应在灾害发生后两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省防总,并续报灾情核实、处置等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1.4旱情信息3.1.4.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1.4.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应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受旱情况。

3.2预警报警行动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3.2.1.1组织准备。

构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监测网络,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2.1.2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2.1.3预案准备。

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以及防御热带气旋预案等;研究制订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以及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对江河堤防的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3.2.1.4物资准备。

按照不低于国家防汛物资储备的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及抢险物资和设备。

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抢险物资和设备,以备急需。

3.2.1.5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3.2.1.6防汛抗旱检查。

各地应在汛前、汛后或预报旱情时,开展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抗旱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

3.2.1.7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工程监管,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排涝、防旱的项目,依法查处。

3.2.2江河洪水预警3.2.2.1各级水文部门负责洪水的预报监测工作。

当监测发现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未来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3.2.2.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2.2.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3.2.3干旱灾害预警3.2.3.1各级气象、水文、农业部门负责干旱灾害的预报监测工作。

依据江河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等主要指标,并考虑降雨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等参考指标,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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