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刘易斯转折区间”语境下的公司社会责任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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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辩论辩题

社会责任辩论辩题

社会责任辩论辩题正方观点,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首先,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作为企业,其存在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盈利,更应该是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正如著名企业家马云曾说过,“企业的使命不是赚钱,而是解决社会问题。

”这就表明了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其次,社会责任能够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和支持,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在环保、公益等方面的不断投入,使其在全球范围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为其品牌形象增添了不少正能量。

最后,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够获得社会的支持和认可,进而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从而实现长期的发展和壮大。

正如苹果公司CEO蒂姆·库克所说,“我们相信,企业的成功不仅仅是通过盈利来衡量,更重要的是通过影响社会和改善世界来衡量。

”。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不仅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声誉,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反方观点,社会责任不应成为企业的负担。

首先,企业的首要任务是盈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盈利,如果过分追求社会责任,可能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甚至导致企业的生存危机。

正如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曾说过,“企业的责任是为了获得利润,而不是为了社会。

”。

其次,社会责任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过高的社会责任成本可能会使企业难以生存和发展。

最后,社会责任可能会使企业陷入道德绑架。

一些社会责任活动可能会受到政治、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如果过分追求社会责任,可能会被迫参与一些不符合企业利益的活动,甚至违背企业的初衷和价值观。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不应成为企业的负担,企业应该以盈利为首要任务,同时在合理范围内履行社会责任。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及刘易斯拐点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及刘易斯拐点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及刘易斯拐点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1、产权清晰。

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本结构不再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即有国有资产,也有私人资产、外国资本、及其他法人资本。

国有企业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理顺产权关系。

企业受托对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实物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权责明确。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出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企业如经营不善,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付有限责任。

3、政企分开。

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一切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金、生产资料、技术都将进入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通过经济杠杆调控市场,以保持经济的总量基础平衡,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还要完善经济法规,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4、管理科学。

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形成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和方法,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是指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终枯竭。

刘易斯的“二维经济”发展模式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此时劳动力过剩,工资取决于维持生活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劳动力短缺阶段,此时传统农业部门中的剩余劳动力被现代工业部门吸收完毕,工资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有第一阶段转变为第二阶段,劳动力有剩余变为短缺,相应的劳动力供给上升,劳动力工资水平上升。

经济学把连接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交点称为“刘易斯拐点”机电工程学院电自化1204刘伟20122793。

刘易斯拐点是今后十年的最大拐点

刘易斯拐点是今后十年的最大拐点

刘易斯拐点是今后十年的最大拐点核心提示:就业市场的逆转,意味着中国作为世界加工厂的黄金时代已开始褪色;中国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已差不多走到尽头;中国长达7-8年的通缩时期,已彻底结束。

刘易斯拐点,乃中国经济在今后十年的最大拐点,它将重新定义中国的增长模式,重新设定中国的增长潜力、消费潜力。

在中国做投资,必须洞察刘易斯拐点可能带来的危机与商机。

刘易斯理论,是发展经济学的基石之一。

刘易斯(W.Arthur Lewis)在上世纪50年代提出,在二元经济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终将走向枯竭,出现一个从劳动力过剩转向劳动力短缺的转折点。

这个转折点就是刘易斯拐点。

当然,所谓的劳动力短缺并不是绝对短缺,而是相对短缺,表现为劳动力成本大幅度上升,不涨工资就招不到合适的员工。

这个工资成本明显上升的时点就是刘易斯拐点。

近年来一些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民工荒”和“涨薪潮”等现象看,应该说刘易斯拐点在我国已经到来。

与南亚、东南亚一些国家相比,我国普通打工者的工资水平已经不再具有优势,甚至高于这些地区的许多国家。

这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中国制造”产品被一些南亚、东南亚国家制造产品替代的原因。

中国农民工短缺在2010年变得十分突出。

2010年低端工人工资暴涨近四成,而且在今后三四年会继续以每年20-30%的速度上涨。

其实,中国目前还没有到农民工绝对短缺的地步,只是农民工流向发生了变化。

在2005年,70.3%的农民工流向沿海地区打工,中部与西部各占14.4%及15.0%。

在2009年,随着工厂生产线内迁和基础设施项目启动,中、西部出现许多新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农民工总数的17.0%及20.3%,而留在东部打工的农民工占比则减少至62.5%。

同时,内需市场(尤其是服务业)火爆,对低端劳工需求甚殷,又抢走了沿海制造业的一批工人。

农产品价格上涨,也多了一批留家务农的。

不过,刘易斯拐点离我们已经不远了。

社会责任的辩论辩题

社会责任的辩论辩题

社会责任的辩论辩题正方,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首先,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正如著名企业家杰克·韦尔奇曾经说过,“企业的首要责任不是赚钱,而是为社会创造价值。

”这表明了企业应该将社会责任放在首位。

其次,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可以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信任。

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行环保政策,不仅保护了环境,也提升了品牌形象,使得公司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最后,社会责任也能够为企业带来商业机会。

随着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消费者对于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更加青睐。

例如,耐克公司在推行劳工权益保护政策后,其销售额大幅增长,这表明了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商业机会有着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必然选择,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带来商业机会。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反方,企业的首要责任是盈利而非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的首要责任是盈利而非社会责任。

企业的存在是为了创造利润,而不是承担社会责任。

正如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所言,“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通过有效地运营,创造利润。

”这表明了企业的首要责任是盈利。

其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能会增加成本,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比如,一些企业为了履行环保责任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设施建设,这些成本最终会转嫁给产品价格,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最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不一定能够带来商业机会。

有些企业在推行社会责任政策后,并没有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反而导致了销售额的下降。

这表明了社会责任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够获利的途径。

综上所述,企业的首要责任是盈利而非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可能会增加成本,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并不一定能够带来商业机会。

因此,我们不应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应该让市场自由选择。

公司的社会责任:游走于法律责任与道德准则之间

公司的社会责任:游走于法律责任与道德准则之间

公司的社会责任:游走于法律责任与道德准则之间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和公司法理念认为,公司的营利性特征决定了公司只需全力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公司如果能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它们,公司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进入到20世纪以后,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和现代大公司的蓬勃兴起,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导致了人们对前述理念的质疑。

从20世纪初的Berle—Dodd论战开始,无数智慧被投入到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中。

可以说,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念改变了对公司本质的认识,它甚至已经无可逆转地改变了我们对于人类的理解。

[1]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界定对于公司社会责任,国内外学界始终未能形成一个普遍接受的明确定义。

学者们只是提出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方向,“描绘寻找上帝之城的蓝图”。

尽管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范围、性质并不彻底清晰,但它在公司及经济领域中的作用毋庸置疑。

[2]从社会思潮的角度来看,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位主要经过了以下四个阶段。

20世纪70年代,公司社会回应(Corporate societyResponsiveness)的概念被引入到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视域内。

该理论认为,将企业置于社会领域中,以公司的社会责任为理念,以企业创造性的社会决策为过程,其社会决策导致社会行动即社会回应功能的运行,最终达到社会更加有效的理想结果。

公司社会责任正是这个序列的开端。

[3]20世纪80年代,公司社会表现(Corporate SocietyPerformance)的概念再次丰富了公司社会责任理念。

该理论认为,公司社会表现指公司行为的结果,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准则、社会回应过程和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4]20世纪90年代,相关利益者理论逐渐独立出来并系统化,成为这一时期公司社会责任的主流思潮。

相关利益者理论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中“社会”一词的范畴,解决了公司应对谁负责的问题;同时,该理论发展出了衡量公司社会责任的计量方法,即用多重利益相关者的效用加权来表示公司社会责任的执行效果。

社会责任辩论辩题

社会责任辩论辩题

社会责任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为社会做出贡献。

正如英国著名企业家理查德·布兰森所说,“企业家们应当意识到,他们不仅仅是为自己的利润而工作,而是为了改变世界。

”企业应当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关注社会环境和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其次,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长期发展。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曾指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

”然而,现代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越来越高。

如果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可能会受到消费者的抵制和谴责,最终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相反,如果企业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最后,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企业的道德义务。

作为企业,除了追求利润,还应当关注员工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

正如苹果公司的前CEO史蒂夫·乔布斯所说,“我们不仅要做出优秀的产品,还要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企业应当在经营中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不仅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长期发展。

反方辩手观点: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的首要任务是创造利润,而不是承担社会责任。

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所说,“企业的唯一责任是为股东创造价值。

”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盈利,而不是为了做公益。

如果企业过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甚至导致企业倒闭,对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失。

其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才是更适合承担社会责任的机构。

政府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来解决社会问题,而非营利组织更专注于公益事业。

企业应当专注于自己的经营和发展,而不是过多地干涉社会事务。

如果企业过多地介入社会事务,可能会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导致资源浪费和效果不佳。

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内涵演变

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内涵演变

关者理论。该理论认 为企业是 内部利益相
关者 ( 如股东、经营者 、生产者 ) 和外部利
随着经 济 的 高速 发展 ,企 业 社会 责 任 问题 的重要 性 日益 凸显 。企 业社会 责 任 本质 上是 一 种行 动承 诺 ,反 映企 业与 社 会之 间的关 系 问题 ,体现 公众 对企 业 的期望 , 狭义 而言 , 企业社会 责任 既包括
企 业在 经 营过 程 中所承 担 的经济 责任 和 法律 责任 , 包含利益 相关者 的利 益 , 也 承
担 着股东 、 费者 、 消 社区等在 内 的社 会责 任;广义 而言 , 企业 社会责任 不仅包 括经 济、 法律 及 中观 层面 的企业社会 责任 , 还 涉及对 社会 应该 承 担 、能够 承担 的 责任
智 ,2 0 ) 09。
的企业社会 责任 。
事 实上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的范围随 管理理论 的发展 而不 断扩 大 ,从认 为企业 作为社会 中一个从事 经济 活动 的主体 ,运
经 济 学 理 论 视 角
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及沿革的梳 理 ,可 以发现 :企业社会责任随着社会价
东至上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只应对股东 负责 ,在法律许可 的范 围内追求利润最大
化 是 企 业 管 理 者 的 中心 任 务 ;二 是 利 益 相
性 ,也 决 定 企业 在 承担 社会 责 任 方 面的
不 同 态度 。

关 键 词 :企 业社 会 责任 内涵 演 变
管理学
经济学
— —
每个人都有追求 自我 实现 的愿望。在这 些
人性理论的指导下 ,影响企业 管理效益 的
因 素也 形 成 不 同 的理 论 。如 归 因理 论 、双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畴的归纳性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畴的归纳性分析

【公共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畴的归纳性分析徐尚昆1,杨汝岱2(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100872;2.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871)[摘要]通过归纳性分析,我们考察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范围,对来自12个省区市630位企业总经理(或企业所有者)进行开放式调查,我们收集了2811个关于CSR的事件描述。

从得到的定性数据中,我们发现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9个维度,其中有3个在西方文献中是没有被提及的,同时还发现有2个在西方得到普遍认同的CSR维度没有在中国得到体现。

我们通过对比中西方CSR维度,揭示了中国CSR的一些独特维度。

结果表明,CSR在中国的形式不同于其他西方国家的形式,中国的CSR是与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密切相关的。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维度;归纳性分析[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80X(2007)05-0071-09一、问题的提出自OliverSheldon(1924)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CSR)概念以来,CSR一直被视为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和法律的义务,而且还有承担超出这些义务之外对社会的责任(HowardBowen,1953;McGuire,1963;Sethi,1975)。

Carroll(1979)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给CSR提出一个全面的概念框架,他认为CSR乃是整个社会希望其履行义务的总和,并提出了一个被学术界广泛采用的CSR四维模型。

在其后的研究中,研究者们提出并检验了一些与CSR相关的维度,如传统经济角色的履行、环保与消费主义以及推动社会进步(Davis,1980),内部社会责任和外部社会责任(Gallo,1980,2004),社区责任、顾客责任、员工责任、股东责任以及供应商责任(Isabelle&David,2002)。

虽然学术界已有很多CSR概念和分类的实证研究,但近年来有关CSR的维度和相关概念依然层出不穷(Swanson,1995;Wood,1991;Rowley&Berman,2000),这说明理论界依然没有得出统一的、定义明确的CSR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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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刘易斯拐点”;刘易斯区间;劳资;CSR [论文摘要] “刘易斯拐点”及其中国式表现“刘易斯区间”提供了观察劳资关系的新维度:前者成为善待劳动者的起点;后者则是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良机。

CSR从概念演化成国际性运动,CSR的经济、法律、伦理、自愿(慈善)的深度解构表明,劳动者保护是其精髓。

一、“刘易斯转折区间”:“刘易斯拐点”的中国式表现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经历了一个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路径,即资本与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相结合所带来的人口红利,使企业得以克服资本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以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参与国际分工,使CDP 实现了近10%的增长;并且资强劳弱的劳资关系被当作比较优势。

人口红利是指在人口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高少儿低老年型的高人口抚养比、低少儿低老年型的低人口抚养比、低少儿高老年型的高人口抚养比)中的第二阶段,形成的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资源以支撑经济增长的人口现象。

然而,2007年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就业增长与结构变化》却给人以警醒:我国正由劳动力过剩向短缺转变,转变的拐点将在“十一五”期间出现。

这个拐点就是“刘易斯拐点”。

1954年,刘易斯——迄今唯一的诺贝尔奖的黑人经济学家,基于其著名的二元经济理论,在《曼彻斯特大学学报》上发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指出,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一个庞大的传统生存部门和少量的现代工业部门,传统部门有大量边际生产力很低、为零甚至是负的剩余劳动力,他们对农业生产不仅无助且是一种阻碍,其只能靠取得生存工资生活;故城市现代部门可以以稍高于生存部门的工资得到大量的劳动力供给,其发展在传统部门的劳动力被吸收殆尽之前以不变的工资得到无限的劳动力供给,从而持续获利;一旦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完全被转移出去,劳动力工资将大幅度上升,两个部门都将以市场工资雇佣工人,整个经济就由二元转为一元。

可见,发展中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会持续大规模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同时劳动力成本保持相对低廉;劳动力无限供给状况结束,必须提高工资才能继续转移剩余劳动力;而当非农产业的发展将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殆尽,则城乡边际劳动生产率基本相等。

剩余劳动力被吸收完的这个时点即“刘易斯拐点”。

“刘易斯拐点”与人口红利之间往往有正相关关系,前者的显现往往是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前兆。

我国自2004年始出现的“民工荒”,正是人口红利行将消失、“刘易斯拐点”出现的征兆。

2004年以前,农民工工资一直未见明显增长,正是典型的二元经济表现;但2004年~2006年,其工资分别增长了2.8%、65%、11.5%,增速的明显加快,表明“刘易斯拐点”已现端倪。

不过,关于我国目前已到拐点的判断似乎与亚洲的历史经验不符。

日本、我国台湾地区、韩国于1960年、1970年、1980年前后分别进入拐点时,其农村人口占比已下降到30%、37%、34%,而我国目前农村人口占比仍高达约60%。

因而“民工荒”并不意味着已到了“刘易斯拐点”,而是“准刘易斯拐点”,即中国式表现“刘易斯转折区间”(简称“刘易斯区间”)。

可见,从人口红利到“刘易斯拐点”的转变既是一个总趋势,又是一个劳动力由供大于求到供求平衡再到供不应求的较长期演变过程。

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仍会很大,但边际变化趋势不可逆转,目前正处在“无限供给—相对剩余—短缺”链条的中间段。

[!--empirenews.page--] 二、劳动、资本、技术与企业社会责任:后人口红利时代的互动调适据上分析,我国已进入“后人口红利时代”。

在这个新时代,非农部门的技术进步主导了劳动力需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演变为技术、人力资本和人口因素之问的相互关系,并且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其中的重要变量。

由此形成了互动调适关系。

一是劳动、资本、技术的互动调适。

“刘易斯拐点”蕴涵丰富而深刻的经济发展含义。

“刘易斯拐点”正是经济从粗放增长到科学发展的转折关口:拐点之前,经济增长主要靠劳动和资本投入驱动,拐点之后,经济发展则依靠生产率的提高推动;而“刘易斯区间”则是经济成长从简单要素驱动到技术要素推动的过渡期。

因而这一区间的运行状况,就直接决定了这一拐点是否到来或何时到来,也是将拐点化为积极因素的关键。

为此,实现从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型,必须好中有快。

“好中有快”的内涵,其一,“刘易斯区间”半熟练特别是非熟练劳动力的逐步减少,与产业优化升级后对于中低端劳动力的就业容纳弹性降低,正好实现了动态的平衡;其二,必须将现存的庞大的劳动力数量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刘易斯拐点”是发展中国家很难绕过的一道坎,国际成功经验证明,以质量替代数量,是预防劳动力短缺的未雨绸缪之举。

因人口素质提高可部分抵消人口红利消失的负面效应,因而既然人口红利不可能无限期延续,就必须应对与之伴随的“人口诅咒”——当人们津津乐道于廉价劳动力优势时,却渐渐失去了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二是劳动、资本、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动词适。

其集中表现,其一,“刘易斯区间”正是劳资矛盾的频发期。

如果说劳动与资本的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原生层面的资源配置,那么劳资关系就成为正在走向成熟市场经济的我国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资和谐则社会和谐,劳资紧张则社会矛盾突出。

当下的后人口红利时代,正与人均CDP进入2000美元~3000美元区间所出现的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时期交织,而这也正是当前社会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过渡时期。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的“倒J理论”——国最可能发生动荡的时刻,不是经济增长的停滞期,而是发生在经济持续增长突然停滞开始下滑的那个拐点。

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其二,“刘易斯拐点”成为善待劳动者的起点,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良机。

库兹涅茨的倒U字形曲线——收入不平等先上升后下降的转折点,与“刘易斯拐点”的内在联系,提供了观察劳资关系的新维度: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而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工的保护上。

无疑,更加自觉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就成为企业建立“公司良知”的重要抓手。

三、从概念到国际性运动:CSR彰显劳工保护的精髓由于1920年代资本的不断扩展而引起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如贫富分化、社会贫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公司社会责任(CSR)概念被提出,到了1980年代末,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所造成的以劳工问题为中心的新的社会经济问题的复杂呈现,CSR概念或思想,在两种力量的合力推动下,已演化为声势浩大的国际性运动。

[!--empirenews.page--][1][2]下一页一是反对资本全球化的劳工运动。

这一运动与国际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相互联系,并得到联合国的直接支持。

1999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约”九项原则,规定了企业应履行涉及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劳动时间、工资报酬和管理体系的“最低责任”,其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是雇员责任。

二是“劳工贸易壁垒”的推行。

由于全球资源分配体系的被改变,激发了以CSR为焦点的利益冲突和国际矛盾,欧美国家纷纷努力推动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并采取各种途径将贸易与国际劳工标准挂钩,将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纳入各种双边和多边贸易体系,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贸易壁垒。

劳工标准不仅反映各经济体内的劳资关系、分配机制与经济体制,更反映不同经济体内在全球产业结构转移的动态过程中,由于经济水平差异、地区发展不均衡以及劳动成本梯度、资本梯度、技术梯度而形成的不同地区、国家的各利害群体间的摩擦和矛盾,这不仅表现于一国内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且还表现在国际贸易问题上。

“劳工贸易壁垒”及其理论基础劳动力倾销理论,激起人们对劳工保障问题的严肃思考。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社会压力,一些欧美跨国公司、行业组织和NGO纷纷制定了各自的社会责任守则,正基于此,《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一个类似IS09000的关于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于1997年10月正式发布。

SA8000是CSR领域的自愿性标准,但又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审核的国际标准,也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将非经营性、非技术性的抽象的道德、精神、理念层面的东西指标化,成为衡量企业的道德指数。

由此,CSR的实施有了可以“物”化的量化体系,使得责任能嵌入公司内部运营流程,构成其持续成长战略。

四、解构与应用:CSR的中国式解读CSR概念被提出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1953年,“CSR之父”鲍恩以《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开启了CSR概念的现代辩论;1979年,卡罗尔的综合性定义——CSR包括社会于一个时间点上对组织在经济、法律、伦理、自愿(慈善)方面的期望,得到了广泛认可,算是做了一个阶段性总结。

但他认为,CSR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慈善)责任并非等量齐观,其权数依此为4、3、2、1。

换句话说,四大责任是依权数分层次的,第一层责任是首要的也是最低限度的责任,具有一定强制性,第二层责任是超越“底线”的积极责任,如SA8000就介于强制责任与非强制责任之间。

经济责任是指要实现利润最优化,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福利;同时,要关注员工、尊敬供应商、服务顾客和社区、与同业公平竞争等。

利润最优化取代利润最大化,其实质意义在于,股东利益尽管仍然重要,但已不是唯一;而相关利益者的存在,则使经济责任取得了超越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力量。

其实,CSR理念正是起源于1920年代美国关于企业对其所有相关利益者负责的概念。

公司实为一类社会公共机构,经理则是这类机构的受托人,而不是股东的代理人,因此,经理既要确保股东的投资回报,又要公正地协调非股东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相关利益者是能够影响企业绩效或受企业绩效影响,并对企业绩效有索取权的个人或集体。

按与企业利益关系程度的不同,相关利益者分为直接相关利益者(员工、顾客、政府、商业伙伴)和间接相关利益者(竞争对手、当地社区、NGO);相应地,企业与前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CSR 范畴的核心层次,居于主导地位,后者则是CSR范畴的次要层次,居于从属地位。

显然,作为企业内部的直接相关利益者,员工是最主要的相关利益者,也是CSR中最主要的相关利益者,因而劳工权益成为CSR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SA80001体现了这一思想精髓。

[!--empirenews.page--] 关于法律责任,这里着重谈具有现实意义的中国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其背后的劳资关系。

被称为“劳资新政”的《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体现了注重公平和保护劳动者的取向以及对于劳动者弱势的议价能力的“补偿”。

这种“保护”或“补偿”本质上是劳动者并没有分享到相应的经济成长红利的反映。

因为既有的分配格局——只有等技术、智力、政府关系、资本、垄断资源这些直接要素统统分配完毕后,劳动作为生产中的另一要素才有资格进入分配,使劳动者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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