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贮存管理制度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五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
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
在验收中要做到: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
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
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
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
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
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铁锨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
施工现场材料储存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材料的储存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材料的安全性和利用率,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施工现场材料储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材料的储存管理工作。
三、储存场所1. 施工现场应建立明确的材料储存场所,保证储存场所的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偷、防盗的设施。
2. 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半成品材料应分别存储,严禁混存。
3. 根据材料种类和特性,制定不同的存储方式和条件。
四、堆放要求1. 储存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堆放材料,禁止乱堆乱放。
2. 材料堆放要求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
3. 有毒有害材料和易燃易爆材料应单独堆放,并设置标识牌和防护设施。
五、堆放标识1. 对于易碎或易损坏的材料,要在其旁边设置标识牌,保证他人注意。
2. 对于易燃易爆材料,要设置禁止吸烟和明火标识。
六、定期检查1. 对存储的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检查内容包括材料的堆放情况、存储环境是否合适、是否有损坏的材料等。
3. 定期巡视储存区域,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七、材料出库管理1. 出库领用材料需凭证,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 出库前需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出库数量和用途。
3. 出库的材料需及时更新储存记录。
八、应急预案1.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材料储存过程中的各种意外情况进行预案制定。
2. 针对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漏水等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 在储存场所周围设置相应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和应急通道。
九、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严格约束相关人员。
2. 对于储存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十、制度执行各施工现场应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明确储存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十一、执行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施工现场材料储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施工现场材料的储存管理工作能够达到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
车间原材料储存管理制度

车间原材料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车间原材料的储存管理,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和保质期,保障车间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原材料的储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材料储存管理应遵循“科学储存、分类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原材料储存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储存设施、入库出库管理、库存盘点、储存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原材料储存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做到合理储存、及时领用、回收利用。
第六条车间领导应高度重视原材料储存管理工作,制定合理的储存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存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障原材料的顺利供应。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七条车间设立原材料储存管理岗位,负责原材料的储存、管理和领用工作。
第八条负责原材料储存管理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储存设施和设备。
第九条原材料储存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原材料的收发、验收、入库和出库管理工作;(二)定期对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储存安全;(三)建立原材料储存管理台账,记录原材料的存储情况和使用情况;(四)制定原材料的储存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储存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负责原材料储存管理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的工作,及时了解原材料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做好原材料的储备工作。
第十一条车间领导要加强对原材料储存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储存管理岗位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章储存设施和设备第十二条原材料的储存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储存设施和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原材料,要设置专门的储存仓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入库出库管理第十五条原材料的入库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对于已入库的原材料,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领用,确保原材料的新鲜度和质量。
原材料验收、入库、贮存、出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验收、入库、贮存、出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的验收、入库、贮存和出库工作。
第三条原材料验收、入库、贮存和出库工作由原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第二章原材料验收第四条原材料验收工作应在原材料到达仓库后及时进行。
第五条验收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订单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逐一核对。
第六条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入库,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验收合格的原材料,验收人员应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原材料入库第八条原材料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按照验收报告和采购合同等资料,对原材料进行分类、标识和存放。
第九条原材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填写入库单,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入库单应包括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原材料贮存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原材料的特性、规格和数量等因素,合理规划仓库的贮存空间。
第十二条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堆放方式和高度进行存放,保证仓库的贮存安全。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原材料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贮存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原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贮存,并做好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和维护,保证仓库的卫生和安全。
第五章原材料出库第十六条原材料出库应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求进行。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需求,开具出库单,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出库单应包括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十九条原材料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库单和原材料的实际数量,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第二十条原材料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保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原材料管理部门所有。
仓库材料的存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仓库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提高仓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材料的存放、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仓库材料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存放,整齐有序;3. 便于查找,及时领用;4. 节约使用,减少浪费。
第二章材料分类与标识第四条仓库材料应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存放:1. 原材料:指用于生产产品的各种原料,如钢材、塑料、木材等;2. 辅助材料:指在生产过程中辅助使用的材料,如润滑油、紧固件等;3. 办公用品:指用于日常办公的材料,如纸张、笔墨、办公用品等;4. 备品备件:指为设备维修和更换准备的零配件。
第五条每类材料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等信息。
第三章存放要求第六条仓库材料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根据材料性质,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确保材料不受潮、受热、受污染;2. 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特征,合理规划存放区域,保持仓库整洁;3. 定期检查材料存放环境,确保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4. 根据材料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潮、防腐蚀、防虫蛀等。
第七条仓库材料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存放:1. 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应按照包装方式、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2. 办公用品和备品备件应按照使用频率、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领用;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存放,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第四章领用与归还第八条仓库材料领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领用人填写《仓库材料领用单》,注明领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2. 仓库保管员核对《仓库材料领用单》与实际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字发放;3. 领用人签收《仓库材料领用单》,并按照规定使用材料。
第九条领用材料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及时归还,并填写《仓库材料归还单》,注明归还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材料储存管理制度

材料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强化公司内部材料储存管理工作,提高材料储存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材料储存管理工作。
三、材料储存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材料储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材料储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材料储存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3. 储存管理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材料储存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材料的储存安全和有序。
四、材料储存管理流程1. 材料入库(1)材料入库前应进行验货,确保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与采购单一致。
(2)验货合格后,由入库管理员将材料清点、分类、编码,并填写入库登记表。
(3)入库管理员应将入库登记表及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并按规定将材料妥善存放在指定位置。
2. 材料出库(1)材料出库前,申请人应填写出库申请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出库管理员根据出库申请单的内容审核并核对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
(3)出库管理员应将出库登记表填好,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
3. 材料盘点(1)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盘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库存材料进行全面、规范、有效的盘点工作。
(3)盘点结果应填写在盘点表中,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以供核对使用。
五、材料储存安全管理1. 储存环境(1)材料储存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清洁,并具备防火、防盗等设施。
(2)储存区域内不得堆放废弃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材料。
2. 材料保管(1)对易损耗、易碎、易腐蚀等材料应分开存放,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对有质量要求的材料应定期进行检测,并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
3. 材料监管(1)储存管理员应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储存管理员应加强对库存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完整。
六、材料储存信息化管理1. 储存资料(1)对入库、出库、盘点等活动应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并定时进行整理与更新。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3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现场材料、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高效利用,制定本存放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现场材料、设备的工程项目。
三、材料、设备的采购与进场1. 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且具备合法的购买手续。
2. 进场前,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数量、规格、类型等与采购文件一致。
四、材料、设备的存放要求1. 材料、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分类、编码、标识等信息进行存放。
2. 材料、设备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库房内,保持整齐、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3. 不同类型的材料、设备应分开存放,避免混合使用或交叉感染。
五、材料、设备的保管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
2. 现场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包括入库、出库、存放、清点等。
六、材料、设备的出库和归还1. 出库管理应通过签发领料单、出库单等方式进行,确保材料、设备的准确性。
2. 出库时,须经过项目经理或相关责任人的审批,并填写出库记录。
3. 归还时,须经过项目经理或相关责任人的验收确认,并填写归还记录。
七、材料、设备的损耗与报废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损耗情况。
2. 损耗材料、设备应及时报废,以免影响后续工程的进行。
3. 报废材料、设备应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或处理。
八、材料、设备的清点与盘点1. 定期对材料、设备进行清点与盘点,以检查其数量、质量、完整性等情况。
2. 清点与盘点应由现场管理员或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录清点结果,及时处理差异。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措施。
2. 若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原材料贮存管理制度

原材料贮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原材料的贮存管理工作,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和数量,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原材料贮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材料指生产产品所需的各种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贮存是指将原材料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库房中,妥善保管和管理。
第四条原材料贮存管理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科学管理,经济适用,保证原材料的安全、稳定、可靠、高效使用。
第五条贮存管理工作由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需要配合的部门应积极配合完成。
第二章贮存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原材料的贮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适量贮存:确保原材料的数量合理,不得超过企业所需的最大储备量。
(二)安全贮存:保障原材料的安全性,避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
(三)顺序贮存:按照先进先出、合理安排、分类摆放的原则进行原材料贮存。
(四)保鲜贮存:控制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确保原材料的品质不受影响。
(五)勤查勤控:对储存的原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数量、品质的准确无误。
第七条贮存管理应结合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根据不同原材料的特性和储存要求,制定合理的储存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八条贮存管理应加强原材料的分类和标识工作,确保原材料的清晰可识别,方便库房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贮存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包括原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来源等信息,以便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贮存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条贮存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贮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贮存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贮存管理制度和规定,监督实施。
(二)负责原材料的进货验收、入库登记和检验。
(三)负责原材料的出库、使用和使用记录的管理。
(四)负责原材料的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数量、品质无误。
(五)负责原材料的损耗及预警处理,保证原材料的完好。
(六)负责原材料的库房管理,确保库房的安全、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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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贮存管理制度
1、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储存保管管理的技术措施,要在制定、落实等环节上抓严抓细,并进行合理的预测。
在制定措施时,一要“全”,二要“细”。
所谓“全”,就是要全面,将所有建筑材料、所有施工环节和所有使用部门进行梳理,一项不差地进行预测。
根据建筑材料的性质和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人。
所谓“细”,就是指相应具体措施的每一个管理环节均要到位,不留死角。
2、在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储存、保管问题管理的执行落实上,除了相关制度和措施的保证,在具体环节上还应做到以下5点:
⑴对各分部分项的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形成书面资料,不能将以上问题的管理漏掉;整理分类,根据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归类堆放于不同场地;要单独形成一个要点,以加强有关人员在这方面的管理意识。
⑵要加强管理和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得拖延。
⑶要进行预测,组成专门的应急分队。
以求事故发生时,应急分队跟得上,并处理得当,做到不慌不乱,处理有序及时。
⑷对相关人员在这方面的教育问题上,要加强力度,保证每个管理人员以及作业工人,在思想上有保证,在工作中有落实。
⑸对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储存和保管上发生的问题,无论大小,一定要落实奖惩制度,并切实兑现,以增强个人的责任意识。
3、几种主要材料的管理
(一)钢材
⑴钢材进场时,必须进行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⑵资料验收:钢材进场时,必须附有盖钢厂鲜章或经销商鲜章的包括炉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指标的质量证明书,同采购计划、标牌、发票、过磅单等核对相符。
⑶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通过过磅、点件、检尺换算等方式进行,目前盘条常用的是过磅方式,直条、型钢、钢管则采用点件、检尺换算方式居多;检尺方式主要便于操作,但从合理性来讲,只适用于国标材,不适用于非标材,有条件应全部采用过磅方式,但过磅验收必须与标牌重量及检尺重量核对,一般不超过标牌重量或检尺计重,因此采购议价时应明确过磅价或检尺价。
验收后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
⑷质量验收:先通过眼看手摸和简单工具检查钢材表面是否有缺陷,规格尺寸是否相符、锈蚀情况是否严重等,然后通知质检(试验)人员按规定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与国家标准对照判定其质量是否合格。
⑸进入现场的钢材应入库入棚保管,尤其是优质钢材、小规格钢材、镀锌管、板及电线管等;若条件所限,只能露天存放时,应做好上盖下垫,保持场地干燥。
⑹入场钢材应按品种、规格、材质分别堆放,尤其是外观尺寸相同而材质不同的材料,如Ⅱ、Ⅲ螺纹钢筋,优质钢材等,并挂牌标识。
⑺钢材收料后要及时填制收料单,同时作好材质书台帐登记,发料时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炉(批)号和使用部位。
(二)水泥
⑴水泥进场时,应进行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⑵资料验收:水泥进场时检查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三天强度报告),查看包装纸袋上的标识、强度报告单、供货单和采购计划上的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散装水泥应有出厂的计量磅单。
⑶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
袋装水泥在车上或卸入仓库后点袋记数,同时对袋装水泥重量实行抽检,不能出现负差,破袋的水泥要重新灌装成袋并过秤计量;散装水泥可以实际过磅计量,也可按出厂磅单计量,但卸车应干净,验收后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
⑷质量验收:查看水泥包装是否有破损,清点破损数量是否超标;用手触摸水泥袋或查看破损水泥是否有结块;检查水泥袋上的出厂编号是否和发货单据一致,出厂日期是否过期;遇有两个供应商同时到货时,应详细验收,分别堆码,防止品种不同而混用;通知试验人员取样送检,督促供方提供28天强度报告。
⑸水泥必须入库保管,水泥库房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或积水坑,库房墙壁及地面应进行防潮处理;水泥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散灰要及时清理、收集、使用;特殊情况需露天存放时,要选择地势较高,便于排水的地方,并要有足够的遮垫措施,做到防雨水、防潮湿。
⑹水泥收发要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使用;要及时检查保存期限,水泥的存储时间不宜过长,从出厂到使用不得超过90天。
⑺袋装水泥一般码放10袋高,最高不超过15袋,不同厂家、品种、标号、编号水泥要分开码放,并挂牌标识。
⑻水泥收料后要及时填制收料单,在备注栏内填制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发料时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水泥编号和使用部位。
(三)砂石
⑴砂石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
按车牌号、车厢尺寸、实际高度车车实测,单车签单验收,并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每月至少办理一次入帐手续。
⑵砂石质量验收通过目测进行,主要看含泥量和云母等杂质含量,石子还要看针、片状数量和连续级配情况等,再通知试验人员取样送检。
⑶砂石料均为露天存放,存放场地要砌筑围护墙,地面必须硬化;若同时存放砂和石,砂石之间必须砌筑高度不低于1米的隔墙。
(四)红砖(砌块)
⑴红砖(砌块)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
一般实行车车点数,点数时应注意堆码是否紧凑、整齐,必要时可以重新堆码记数,验收后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每月至少办理收料一次。
⑵红砖(砌块)质量验收主要是目测和测量外观尺寸,过火砖比例不得超过规定比例,不允许出现欠火砖,外观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要求,及时通知试验人员抽样送检测中心进行抗压、抗折等强度检测。
⑶红砖(砌块)堆码应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一般应码放于垂直运输设备附近,使用时要注意清底和断砖的及时利用。
(五)商品砼
⑴签订商品砼合同时应尽量按施工图理论计量。
如按实际车次计量,材料员应严格按照合同对随车发货单进行签证和抽查,如抽查出计量不足,则当批次供应的所有车次均按抽查出的单车最少量计量。
⑵每批次砼浇筑完后材料员应及时和砼工长一起进行复核,按车次计量与施工图理论计量对比,不超出正常偏差。
如超出正常偏差,应及时与商品砼公司协调采取措施纠正。
⑶商品砼的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
⑷试验员除了在施工现场按规范取样试验进行交货检验外,还应到商品砼搅拌站抽检,并做好抽检台帐。
材料出库制度
⑴材料出库应按批准的品种、规格、数量发放,应与领料人当面点清做到数量准、手续清。
填写领料单应书写工整、并记清领用班组、使用部位,领、发料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才有效。
⑵发放料具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按限额领料单或履行批准手续后发料。
外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具有项目部出门手续。
⑶不合格的或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材料不得出库使用。
⑷列入交旧领新、以坏换好和按规定退还包装容器的材料,须先回收后发放。
⑸现场大堆材料的消耗,应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并盘点实物后计算耗用量,不得以收入量报耗或者随意乱报。
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包括废钢材、周转材料,禁止项目部向外出售和转租,如项目部之间内部调剂,应办理内部调拨手续。
如确需出售应经物供部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物供部派专人监督出售。
⑺已领未用或竣工剩余材料应办理退库,用红字填写领料单作退库手续,使用过的残旧材料应单独填报盘存表并备注成色。
4、材料保管保养制度
⑴入库材料要按不同材料的类别、品种、规格、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生产批号分别存放,并挂牌标识。
标识的内容包括供方名称、生产厂家、供货时间、质量及环境安全状况、名称规格、抽检状态、生产批(炉)号等。
⑵对顾客提供的材料,还应采取专库存放,并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应书面报告顾客代表并洽商处理。
⑶材料员要定期检查库存材料,按照技术保管要求及时进行保养,达到“十不”要求: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漏、不爆。
如发现有变质损坏、超贮积压、受潮锈蚀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并采取防损措施。
⑷库房、料棚、库区经常保持通风干燥、整齐清洁,不漏雨、不潮湿,无杂草、无垃圾。
⑸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对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行专库存放,醒目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爆、防火、防盗、防毒等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派专人看守。
⑹搬运材料应配备相适应的运输工具和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有经验的人员,确保材料搬运安全。
5、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
⑴现场材料大多属于露天临时堆放,因规格品种多量大容易受潮变质、散失浪费和混堆误用,项目部材料员应做好施工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按照材料性能及规格品种的不同,采取挂牌标识、上盖下垫、防雨防潮等不同的保管措施,并堆码整齐,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⑵现场材料标识采用材料本身的质量证明书或抽检试验报告,以标牌或记录作为标识。
标识必须清晰易辩,不得涂改、损坏。
抽检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待检、不合格三种。
标识的内容包括供方名称、生产厂家、供货时间、质量及环境安全状况、名称规格、抽检状态、生产批(炉)号等。
⑶对材料使用在重要工程时,应记录每批(炉)号的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并保存记录。
6、装饰装修材料属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设专库单独分区存放,设专人保管。
库房和作用场所应保持通风、防晒、防火、防潮的措施,并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7、对搬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运输装卸安全知识。
8、对装饰装修材料的发放要建立收发台帐,进行有效管理,已领取但未用完的材料在现场要有专人管理,且防护保存条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