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表

合集下载

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格

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格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主表清算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清算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全部为普通住宅或其他商品房、在建工程项目整体转让的,只填写本表,不需填写明细表。

2、如四项成本按核定标准扣除,填入本表第13行,则第8、9、10、12行填“0”。

3、本表第30行:项目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允许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总面积。

附表2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明细表一:普通住宅清算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已售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建筑面积总数;清算的普通住宅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总数。

2、普通住宅应分配成本比例=清算的普通住宅面积/已售面积3、“楼号”按单栋号填写,所需行次不够的,可自行增加。

附表3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明细表二:其他商品房填表说明:1、其他商品房包括普通住宅以外的各类商品房。

2、已售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建筑面积总数;清算的其他商品房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普通住宅以外的各类商品房建筑面积总数。

3、其他商品房应分配成本比例=清算的其他商品房面积/已售面积附表4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取得收入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清算项目,收入数填入其他项目栏中。

附表5清算中面积审核调整明细表单位:平方米填表说明:1、只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项目不填写此表。

2、数据来源是指获取面积数据依据的资料,如政府主管部门文件、权属证书、规划证书、销售证书、测绘数据、销售合同等。

3、已自用面积指已出租或自用一年以上的房产。

4、如允许扣除的公共配套设施为出让用地,则“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分摊的比例应单独计算,公式为:清算成本分摊比例=本期清算面积/总建筑面积附表6扣除项目汇总表金额单位:元附表7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8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9前期工程费鉴证表附表10建筑安装工程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11基础设施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12开发间接费用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13公共配套设施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14利息支出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1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鉴证表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清算项目,缴纳税款数填入其他项目栏中。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的内容(一)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目: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20%,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税金+费用(提示:这里的税金主要指契税,印花税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注意】(1)纳税人购买土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如果购买的土地分期开发的,要进行逐次合理的分配:第一次分配:在开发的面积占购买的总面积之间分配第二次分配:在已完工和未完工之间分配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行分配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

2.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开发成本也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而言,应按照销售面积占完工面积的比例对开发成本进行分配。

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面积×已售面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标准扣除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新增内容】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单独扣除印花税。

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类表格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类表格
20-8ຫໍສະໝຸດ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附表2—4
允许扣除的基础设施费计算表
纳税人名称(章): 成本费用项目 200 年 200 年 清算项目: 帐 载 发 生 额 200 年 200 年 200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不允许 扣除金额 可扣除 金额合计
-


-
-
-
-
-
-
-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成本费用项目按帐载《基础设施费》明细目录填列; 2、不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包括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票据金额;虽取得合法票据、但业务未真实发生的金额;应计入费用核算但错计入成本的金额等; 3、填列有“不允许扣除金额”列的,应另填报《不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格

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格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主表清算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清算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全部为普通住宅或其他商品房、在建工程项目整体转让的,只填写本表,不需填写明细表。

2、如四项成本按核定标准扣除,填入本表第13行,则第8、9、10、12行填“0”。

3、本表第30行:项目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允许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总面积。

附表2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明细表一:普通住宅清算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平方米填表说明:1、已售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建筑面积总数;清算的普通住宅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总数。

2、普通住宅应分配成本比例=清算的普通住宅面积/已售面积3、“楼号”按单栋号填写,所需行次不够的,可自行增加。

附表3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明细表二:其他商品房清算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其他商品房包括普通住宅以外的各类商品房。

2、已售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建筑面积总数;清算的其他商品房面积是指本次清算的已售普通住宅以外的各类商品房建筑面积总数。

3、其他商品房应分配成本比例=清算的其他商品房面积/已售面积附表4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取得收入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填表说明:1、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清算项目,收入数填入其他项目栏中。

附表5清算中面积审核调整明细表单位:平方米填表说明:1、只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项目不填写此表。

2、数据来源是指获取面积数据依据的资料,如政府主管部门文件、权属证书、规划证书、销售证书、测绘数据、销售合同等。

3、已自用面积指已出租或自用一年以上的房产。

4、如允许扣除的公共配套设施为出让用地,则“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分摊的比例应单独计算,公式为:清算成本分摊比例=本期清算面积/总建筑面积附表6扣除项目汇总表金额单位:元附表7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8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9前期工程费鉴证表建筑安装工程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基础设施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附表12开发间接费用鉴证表公共配套设施费鉴证表金额单位:元利息支出鉴证表金额单位: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鉴证表金额单位:元填表说明:1、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清算项目,缴纳税款数填入其他项目栏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该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还适用于以下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且已达到主管税务机关旧房界定标准后,又将该旧房对外出售的。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主要项目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全称。

3.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4.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5.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二)表中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的各主要项目内容,应根据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填报对象。

纳税人如果同时转让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的,应分别填报。

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3.表第3、4栏“实物收入”、“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4.表第6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纳税人为取得该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数额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数额填写。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附件1项目 行次金 额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 =2 +3 1其 中货币收入2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3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 5 + 6+ 13 + 16+ 204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52.房地产开发成本6= 7+ 8 + 9+ 10+ 11+ 126其 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7前期工程费 8建筑安装工程费 9基础设施费10公共配套设施费 11开发间接费用123.房地产开发费用13= 14+ 15 13其中利息支出14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15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6= 17+ 18 + 19 16其 中营业税 17城市维护建设税 18教育费附加19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主管部门电 话 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曰 填表日期:纳税人编码: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经济性质年 月曰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地址 项目地址邮政编码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0三、增值额21 = 1-421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2= 21F22五、适用税率(%)23六、速算扣除系数(%)24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5 = 21X23 - 4X2425八、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6九、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27= 25- 2627授权代理人(如果你已委托代理申报人,请填写下列资料)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_________ (地址) _____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声明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的。

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签章法人代表签章经办人员(代理申报人)签章备注(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日期接收人审核日期审核记录税务审核人员签章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及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整体转让在建工程时填报,数据应填列至其他类型房地产类型中。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3.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4.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5.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6.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7.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8.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

(二)表中项目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填写。

3.表第3、4栏“实物收入”、“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填写。

4.表第6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纳税人为取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数额填写。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的内容一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目: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20%,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税金+费用提示:这里的税金主要指契税,印花税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注意1纳税人购买土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如果购买的土地分期开发的,要进行逐次合理的分配:第一次分配:在开发的面积占购买的总面积之间分配第二次分配:在已完工和未完工之间分配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行分配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2.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开发成本也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而言,应按照销售面积占完工面积的比例对开发成本进行分配;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面积×已售面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3.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标准扣除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新增内容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单独扣除印花税;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注意的问题1.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2.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3.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以及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能推算出土地增值税税额;一、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再根据相对应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计算税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二、土地增值税类型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分为无购房发票与有发票两种;第一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为:“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第二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为:“有发票的征收方法,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三、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采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就算土地增值税前了解清楚各项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然后根据上述介绍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可以准确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税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缴纳的有关 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转让土地使 用权:扣除2 上述(2)、(3)项 项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表
转让项目的性质 具体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 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房地产开发费用 项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新建项目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加计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 产开发成本)×20% 非房地产企 业转让:扣 除4项
上述(1)-(4)项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 度折扣率 提示: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 止每年加计5%计算。
转让旧房及 建筑物:扣 除3项 存量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