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栗首件工程示范制”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以下是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
1. 首件工程认可制是对新产品、新工艺或者关键零部件的质量进行认可的制度。
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可以确保产品或者工艺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且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2.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需要制定一套认可流程和程序。
包括确定认可的范围和标准、组织实施认可、评审认可结果等。
3.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需要制定认可的条件和要求。
例如,对首件工程认可的产品需要满足质量标准、工艺规范、关键性能指标等。
4.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需要明确责任和监督机制。
包括制定责任人、监督人和监督机构,确保认可工作的有效进行。
5.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需要建立认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对首件工程认可的产品进行档案管理和信息记录,方便后续跟踪和监督。
6.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需要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对已经认可的产品或者工艺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质量要求。
通过以上要点的落实,可以有效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提高产品或者工艺的质量,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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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2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过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首件工程认可的相关人员。
二、定义1. 首件工程:指在产品正式投产前,针对首个生产批次进行的全面验证和确认的过程。
2. 认可制:指根据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将首件工程过程纳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种方式。
三、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交首件工程认可申请,并提供以下文件:-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设备台账和验证报告- 原辅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控制计划- 首件工程验证计划2. 文件评审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首件工程认可申请的文件评审,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 验证计划制定根据申请文件的评审结果,质量管理部门制定首件工程验证计划,并与申请人进行确认。
4. 验证执行申请人按照首件工程验证计划的要求执行验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对生产工艺进行全面验证- 对设备进行验证和确认- 对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 制定产品质量控制计划- 验证产品的功能和性能5. 验证记录申请人应记录首件工程验证的过程和结果,并提交给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6. 审核和认可质量管理部门对首件工程验证记录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首件工程。
7. 认可证书对于通过首件工程认可的产品,质量管理部门颁发首件工程认可证书,并将其纳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四、责任分工1. 申请人- 提供申请文件- 执行首件工程验证计划- 记录和提交验证结果2. 质量管理部门- 评审申请文件- 制定验证计划- 审核验证记录- 颁发认可证书五、注意事项1. 首件工程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验证计划执行。
2. 验证记录应真实、完整地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
3. 对于未通过首件工程认可的产品,应及时进行整改和重新验证。
4. 如有需要,质量管理部门可随时对首件工程进行监督和抽样检验。
六、附则1.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首件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首件工程管理实施办法首件工程认可制是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程产品的形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将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
第一章首件工程定义1、首件工程是指标段内最先开工且满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工艺工序具有推广价值,能够对后续同类工程起到引领作用的工程。
2、首件工程范围:现浇梁、预制梁、路基、无砟轨道、重载道岔等工程应开展首件工程评估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现浇梁、无砟轨道首件工程评估工作,其他的首件工程评估及高风险隧道安全施工条件确认由监理单位组织。
3、根据本标段实际情况选取最先开工的、工艺持续稳定的工程作为首件工程,工区按照指挥部要求填写首件工程实施计划(附件1)报项目部审核。
第二章首件工程标准4、基本标准首件工程重在完善和优化工艺,严格按设计图纸和验标施工,不得提高材料标准和辅助设备设施标准;质量自控体系健全且有效运行;检验试验项目合格,过程规范;场地平整,标志齐全,材料堆放整齐,道路、排水畅通,组织管理有序;符合环保、水保要求;内业资料完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5、质量标准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验标要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6、质量保证措施落实,质量检测、试验方法可靠。
施工过程规范,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
主体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外观质量良好,无修补。
7、安全生产要求:杜绝等级安全、质量事故,无严重质量隐患。
8、文明施工要求:文明工地创建符合公司标准化建设要求。
工地场地平整,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道路、排水畅通,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管理和组织井然有序。
9、环境保护:符合环保、水保设计要求。
10、工期要求:在施组确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
11、内业资料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合格率100%;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及时整理归档文件资料,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首件工程(试验段)实施办法

国道110线昌平(德胜口)-延庆(张伍堡)段二期工程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道110线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二O一O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评价标准 (4)第三章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 (4)第四章“首件工程认可制”的机构及职责 (5)第五章实施程序 (6)第六章推广示范和保证措施 (7)第七章附则 (8)国道110线二期工程“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道110线昌平(德胜口)-延庆(张伍堡)段二期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消灭主要质量通病,消除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结合国道110线二期工程的建设特点,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工前,为了确定一个优良的首件,从程序报建、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材料试验到现场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整理出一套标准样本,获得更科学、更合理的施工参数和质量保证措施。
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样品工程,随后对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
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进行试生产,待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要求后正式批量生产,使整个工程质量和外观效果处于可控范围内,杜绝批量生产后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隐患。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预防和纠正后续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首件工程验收制度实际上是为同类工程施工确定了直观的质量标准,是把规范上文字描述直接反映到了视觉感观中,更易于判断外观质量的好与坏,更利于质量控制。
第四条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从工序上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质量,以单位工程质量保总体工程质量。
首件制实施细则

首件制实施细则一、目的及意义推行首件确认制,实现标准化施工;实施过程确认,用数据指导施工。
首件确认制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预防和纠正后续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二、适用范围公司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
1、结构工程:桩基,承台及墩台身(帽),斜拉桥塔柱节段,预制构件,上部结构现浇(预应力梁、板),桥面铺装(试验段),防撞护栏(单幅试验段)。
2、小型结构物:不同结构形式的涵管、通道、排水管道等。
3、路基工程:河塘填筑、软基处理、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工程(试验段)。
4、路面工程:路面铺装(试验段)。
5、防护工程:浆砌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铺砌、坡面防护等。
6、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旋喷、深层搅拌桩、降水。
7、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大的临时结构和附属设备设施,如工程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三、相关文件公司《程序文件》;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QC小组活动指南》;《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2005)。
四、管理职责1、质量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试验(样板)段及过程确认的相关证据。
对项目形成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审核并有选择性的在全公司推广。
2、分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分析会,制定本单位的改进目标,确定需制作试验(样板)段的施工过程。
3、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过程确认,收集数据,总结工艺要点,形成《施工作业指导书》,完善施工技术交底,组织过程监控。
4、分公司按体系运行要求,结合QC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项目部成立QC 小组,采用科学的统计技术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感谢贵部门对于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的重视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首件工程认可制度的执行效果,在充分研究和吸取其他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如下的细则:一、总则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和满足客户需求而设立的。
通过对首件工程进行认可,可以保证企业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生产,减少因生产误差带来的损失,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给客户。
二、认可流程1. 提交认可申请首先,企业需要向认可部门提交首件工程认可申请,包括首件工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填写。
2. 审核申请材料认可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
3. 进行首件工程一旦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企业即可开始进行首件工程生产。
企业需要按照认可部门的要求,严格进行生产操作,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4. 提交首件工程报告首件工程生产完成后,企业需要向认可部门提交首件工程报告。
首件工程报告应当详细记录了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测试结果、不合格品处理等信息,以便认可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
5. 审核首件工程报告认可部门将对提交的首件工程报告进行审核。
审核要求对报告中的数据及处理结果进行核实,并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复核。
如发现任何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认可部门将及时通知企业并要求整改。
6. 发放认可证书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认可部门将向企业颁发首件工程认可证书。
证书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认可开始和结束日期等基本信息,作为企业合格产品的凭证。
三、责任和监管1. 企业责任企业应当全面履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的要求,确保生产符合认可部门的监管要求。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2. 认可部门监管认可部门将对企业首件工程的生产进行监管和检查。
首件工程示范实施方案

首件工程示范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首件工程是制造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常指的是在生产初期制作第一件产品,验证产品设计、工艺、设备和工装的可行性,验证生产组织和制造工艺的可行性,确定产品成本和生产周期,并建立以该产品为基准的产品工艺文件。
首件工程的成功实施对于产品的质量、生产效率和生产成本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示范实施方案旨在探讨如何在制造企业中进行首件工程的示范实施,对于提高制造业的生产效率、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1. 确立首件工程的管理流程和标准,为以后的首件工程提供参考。
2. 验证产品设计、工艺、设备和工装的可行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3. 确立产品的制造工艺文件,为产品的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 提高管理层对产品生产过程的了解,为制定生产计划和控制生产成本提供依据。
三、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1)确定示范产品:首先需要确定一款产品作为首件工程的示范产品,通常选择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度的产品进行验证。
(2)确定实施团队:筹备阶段需要确定首件工程实施的团队,包括产品设计师、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生产人员等。
(3)编制实施计划:根据示范产品的特点和实施团队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时间表、资源调配等。
2. 实施阶段(1)产品设计验证:首先要对示范产品的设计进行验证,包括产品的外观尺寸、结构设计、零部件的材料选择等。
(2)工艺验证:根据产品的设计,制定生产工艺和工艺参数,并进行试验验证,确定最佳的生产工艺流程。
(3)设备和工装验证:针对示范产品的生产过程,验证所需要的设备和工装的可行性,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装的精准使用。
(4)生产试验:根据前期的验证结果,进行示范产品的生产试验,监控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及时调整生产过程。
(5)制定工艺文件:根据示范产品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产品的制造工艺文件和工艺流程,为产品的后续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3. 结果评价阶段(1)产品质量评价:依据生产试验结果,对示范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验证产品的合格率和产品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在产品投产前,由生产企业完成首批产品的生产,并提交给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认可的制度。
第三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目的是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首件工程认可制适用于各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首件工程认可计划,并报质量检测机构备案。
第六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首件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认可,并出具认可证书。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投产前,按照首件工程认可计划生产首批产品,并将产品送交质量检测机构。
第八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完成首件产品的检测和认可,并出具认可证书。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首件工程认可计划,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第十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已认可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的持续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相互合作的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并共同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生产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首件工程认可计划的制定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制定符合首件工程认可要求的计划。
第十六条首件工程认可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二)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装配、检验等。
(三)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生产环境的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设备的维护等。
(四)首件产品的生产数量: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首件产品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设备和检测标准等。
(六)首件产品的检测结果: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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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工程示范制”实施办法为加强对重遵扩容项目T6合同段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实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环保施工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首件工程示范制”的实施原则和目的“首件工程示范制”的实施原则是:超前控制,做好首件;典型示范,带动全面。
“首件工程示范制”是指在任何一个分项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先做好首件实体工程,并以此作为同类分项工程的样板进行推广。
首件实体工程要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明确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并进行评审;对完成的首件实体工程及时检验评定,查找问题;将达到目标的首件实体工程作为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及时召开该首件实体工程现场推广会,组织全线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同时结合该首件实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艺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和监理要点,以首件实体示范工程为标准,加强对后续施工的工序进行控制;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总体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从而推动整个工程的规范标准作业,以达到整个工程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
二、“首件工程示范制”的评价标准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技术规范);3、本项目业主、监理的有关文件规定。
4、其它的相关标准、规范。
三、“首件工程示范制”的实施对象1、路基工程:路基填筑,台背回填。
2、小型结构物工程:涵洞3、桥梁工程:桩基,承台,系梁,薄壁墩、空心墩、柱式墩,盖梁(台帽)的制作,T梁梁预制及安装,先简支后连续体系转换,支架浇筑箱梁、桥面砼铺装,伸缩装置,防撞护栏。
4、路面工程:桥面防水层,桥面铺装。
5、防护工程:挡墙,边沟,护(锥)坡6、景观绿化工程:边坡绿化,场区绿化,照明设施,声屏障。
7、交通安全设施:隔离栅,护栏,防眩板,标志,标线四、“首件实体工程示范制”的实施程序1、选定我项目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确定的工程内容,在每一个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个施工项目作为首件工程,并将首件工程的每一道工序作为首件工序,对每一道工序拟定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列出实施首件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仅指线外首件工程),在驻地办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实施申请,经驻地办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驻地办的批复中需包括对该首件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核定(仅指线外首件工程)。
驻地办批准前,需组织设计单位、管理部、项目办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根据各单位的方案先进性和可行性及施工单位的工、料、机进场情况,确定一个施工单位为该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实施单位。
其他施工单位须在该首件工程实施完成并经驻地办、项目办验收确认可予以推广后才能进行该分项工程的开工建设。
2、实施除钻孔灌注桩以外其它绝大部分有关砼的分项工程均要进行线外试验操作,即在线外进行首件实体工程操作,特别是桥梁墩台身和防撞护栏;路基填筑、路面各结构层采用试验路段的方式进行首件实体工程操作。
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首件实体工程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及时修正完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
驻地办督查操作全过程并及时纠正偏差。
3、评价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承包人应对已完成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总结,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自评意见;驻地办提出复评意见报项目办,由项目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终评。
评价意见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等,优良工程推广示范;线内合格工程予以接收,在整改完善提高后进行后续工程施工;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重新进行首件施工。
4、推广在项目办确定一分项工程的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后,驻地办须对其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及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推广应用,要求全线各施工单位的同一分项工程的质量不能低于首件实体示范工程的标准。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首件实体示范工程所形成的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及质量控制措施去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始终保持优良,同时通过不断的琢磨、研究,完善施工工艺,提高质量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创优。
5、计量对线外实施的首件工程,经项目办确定作为示范工程的,实施该首件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对该首件工程办理计量。
各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中的“首件工程示范制专项暂定金”由业主统一调配使用,只有实施了线外的首件工程且该首件工程被项目办确定为示范工程的施工单位才可进行首件工程计量。
五、“首件工程示范制”的责任体系“首件工程示范制”的责任体系按照“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监理规程,结合实际工作,分别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责任主体,负责首件工程的具体实施并对所实施完成的首件工程承担自评责任。
制定将实施的首件工程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报驻地办,并须明确该首件工程责任人;根据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进行首件工程施工并做好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工作;在首件工程完成后及时将自评资料报驻地办,自评时须提供施工工艺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环保施工保证措施、自检资料、首件工程施工总结及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驻地办承担首件工程的实施过程监控和对已实施完成的首件工程复评的责任。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首件工程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附上该首件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报项目办;根据批准的首件工程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对首件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做好监控记录和抽查工作;在首件工程完成后,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首件工程自评资料,并对该首件工程进行复评,将复评资料报项目办,复评资料须包括:施工工艺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环保施工保证措施落实情况;抽检资料;复评意见及建议。
驻地办承担首件工程检查评定标准制订、对已实施完成的首件工程组织终评和对已确定的首件示范工程组织在全线推广的责任。
负责制订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的检查评定标准及检查用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首件工程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核批复并报项目办备案,在组织设计单位、管理部、项目办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后签发首件工程书面开工令;对已实施完成的首件工程,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或报业主邀请专家评审等措施来评价重要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情况,将终评资料报项目办,终评意见须说明该首件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优良,其工艺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保施工措施是否可以推广;在项目办批准确定各分项工程的首件示范工程后,及时召开该首件示范工程的现场推广会,组织全线有关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学习,抓好各施工单位按首件示范工程进行分项工程施工的实施工作。
项目办负责编制首件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并根据驻地办的首件工程终评意见确定各分项工程的首件示范工程;监督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在首件示范工程活动中的实施情况,并组织首件示范工程的检查评比活动。
六、奖惩制度参见附件1:《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奖惩实施办法》。
七、“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制”的资料管理“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制”的资料由驻地办统一管理,检查用表与填报要求由驻地办统一格式,所有表格要求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八、本办法规定的“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制”的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均须在首件示范工程确定后,才可按示范工程确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附件1: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奖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昌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首件实体示范工程制”得以有效贯彻实施,充分调动各施工单位贯彻实施首件工程的积极性,进而达到确保工程优质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昌栗高速公路工程实施的建设单位(即江西省高速投资集团昌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第三条总体实施原则项目办根据首件实体工程的评价办法对每一分项工程的首件实体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价意见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等,优良工程推广示范。
每一分项工程中,对实施的首件实体工程评价达到优良等级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对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施工单位将处以罚款;对评价为合格等级的施工单位则不奖不罚。
第四条奖励额度以各首件工程批复的工程计量费用为基数,按下表所列比例,以累进办法计算各首件工程的奖励额度。
首件工程奖励额度比例表第五条奖惩实施细则1、施工单位实施的任一首件实体工程(包括线内和线外)一次性被评为优良,则予以全额奖励,奖励金额按第三条规定计算。
2、线内首件实体工程被评为合格,即使该单位的第二次或以后实施的该工程具有推广示范作用,不予以奖励,3、线内首件实体工程评为不合格,必须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与奖励的金额对等,同时原则上应更换实施该首件实体工程的实施单位。
4、线外首件实体工程被评为合格,则不奖不罚;被评为不合格,则必须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与奖励的金额对等;出现这两种情况的施工单位均需要重新实施该首件实体工程。
如果第二次施工出的该首件实体工程评为优良,具备示范推广且在时间上对全线施工没有影响的,则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按第三条规定计算;如果第二次施工出的该首件实体工程仍评为合格,如在时间上对全线施工没有影响,则不奖不罚;如果第二次施工出的该首件实体工程被评为不合格,必须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相应奖励金额的两倍,且必须更换实施该首件实体工程的实施单位。
5、未在批复时间内完成,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的,在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同时,还必须进行超时处罚,超时处罚额度与按第四条计算的奖励额度对等。
第六条首件工程的奖惩与月度劳动竞赛结合,凡每一项首件工程获得奖励的,当月劳动竞赛评分中加3分;凡每一项首件工程被进行处罚的,当月劳动竞赛评分中扣3分。
第七条各首件工程的评价办法由驻地办制定,报项目办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项目办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修改,各相关方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遵照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对照合同文件一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