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障碍灯设置有关标准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标准

航空障碍灯标准现在国家对于航空障碍灯的防水等级,抗高温低温抗盐雾和防爆功能都有明确的标准,具体标准请参考以下部分。
1、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式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试式验A:低温;航空状态灯放在小于40度的低温箱内,24小时开灯,整个正常运行一个小时不出故障,开灯之后60秒内可以达到正常的光强以及闪动的频率,这些都不会影响航空障碍灯的使用为合格。
如果在这期间对与航空战略中的亮度有任何影响,那就是不合格。
其它条件包括零下40度的环境之下,测定其在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交流电压保持在标称值的±20%、直流电压保持在标称值的±10%时的闪光频率。
若闪光频率偏离表7的规定或电容放电式闪光障碍灯从电容器放电至灯管的能量比室温中运行时放电能量有所降低都是不合格的表现。
航空障碍灯2、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高温测试在55℃的恒温箱里面,先在里面考4个小时,然后开始发光测试。
测试完成之后拿出来,如果整个材料开始变形有任何影响和原有的航空障碍灯保持不一样,即为不合格。
3、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7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盐雾测试主要是防止酸雨或海边这些地方的盐雾侵蚀。
航空障碍灯需要经历48个小时的酸碱测试和48小时以后干燥测试再开灯运行不会出故障,整个障碍灯不出现任何侵蚀损坏为合格。
4、GB4208外壳防护等级(1P代码):航空障碍灯的外壳需要经得起体淋雨,台风等恶劣环境的考验。
在240千米每小时的台风环境下面牢固,产品不会进水为合格。
5、GB/T2423.24环境试验第24部分:试验方法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大阳辐射及其试验导测。
航空战争放在严重的辐射环境之下。
不会出现起粉开裂褪色,起雾等情况的发生,影响航空障碍灯的正常使用。
航空障碍灯需要在这些标准环境下面经过测试,达到合格的数据,才允许到市场上面去销售。
没有经过合格标准验证的航空炸弹都是不合格的。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完整版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航空障碍灯是一种用于标识高耸建筑物、架空电线、天线、烟囱等航空障碍物的特殊灯光设备。
它具有发光亮度高、可见度大、方向感强等特点,能够有效地警示飞行器,避免与障碍物相撞。
为了确保航空障碍物灯光的设备施工及使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对其设置规范进行详细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高度规定: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高度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而定。
根据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航空障碍物等级分为几类,每类的高度要求不同,灯光设置的高度也不同。
2.亮度要求:航空障碍物灯的亮度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航空器在远距离、晚上或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能够看到。
航空灯亮度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国际航空标准规定的。
3.灯光颜色:航空障碍物灯常采用红色、白色或者黄色。
红色常用于高于150米高度的建筑物,黄色常用于屋顶高度在45-150米之间的建筑物,白色常用于低于45米高度的建筑物。
航空灯的颜色要与障碍物的高度相匹配。
其次,航空障碍灯的具体设置规范如下:1.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数量和方位应根据障碍物的形状、尺寸、高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
一般来说,航空灯的设置应尽可能多且均匀,以提高灯光的可见度。
2.航空障碍物灯的安装位置应选在障碍物的顶部或靠近顶部的突出部分,并要求灯具间距相等,灯光照射范围覆盖到障碍物的周围。
3.航空障碍物灯的电源供应应保证可靠性和稳定性,通常采用备用电源系统,如UPS、发电机等,以防止因电力故障导致灯光无法正常工作。
4.航空障碍物灯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定期清洁灯具和检查电缆、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或损坏,及时更换磨损的灯泡。
最后,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规范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验收。
承建航空障碍物灯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验收报告。
总之,航空障碍物灯的设置规范是确保航空器安全飞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维护,才能有效地保障航空器和航空障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而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有效光强100cd±25%)2、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灯变光配合使用。
b、中光强B型障碍灯为红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设施或与中光强A型、高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
3、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a、高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航空障碍灯是一种用于标示和警示高空障碍物的灯光装置,包括航空通航设施、建筑物、电线电缆、塔楼等。
首先,航空障碍灯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例如《民用机场障碍物灯》(GB 13903-2014)和《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规范》(GB 50462-2008)。
同时,航空障碍灯的设置需遵循航空器安全高度要求和当地空域管理规定。
其次,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高度要求:航空障碍灯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进行合理设置,以确保航空器能够及时发现并避让。
通常情况下,障碍物高度在45米以上的应设置红色航空灯;障碍物高度在105米以上的应设置红色闪光航空灯;障碍物高度在150米以上的应设置红色闪光航空灯和航天灯。
2.灯光颜色:通常情况下,航空障碍灯的颜色分为红色、白色和黄色。
红色用于标示高危、高度较低的障碍物;白色用于标示建筑物、铁塔等高度较高的障碍物;黄色用于标示中等高度的障碍物。
3.灯光亮度:航空障碍灯的亮度应根据障碍物的高度进行合理选择。
一般来说,亮度越高,其可见距离就越远,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4.闪烁频率:部分航空障碍灯需要设置闪烁功能,以增强其识别性。
闪烁频率通常为30次/分钟,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灯光控制系统:航空障碍灯应配备可靠的灯光控制系统,以实现对灯光的远程控制和监控。
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识别故障和自动报警功能,确保灯光的正常运行。
最后,航空障碍灯的维护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单位应定期检查航空障碍灯的工作状态和亮度,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和电缆,以确保航空器能够准确识别障碍物。
总结起来,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是为了保障航空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包括高度要求、灯光颜色、灯光亮度、闪烁频率和灯光控制系统等。
同时,相关单位需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航空障碍灯的正常运行。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完整版

v1.0 可编辑可修改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应设置障碍灯及警告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
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1、ZHT-202D/B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只有在障碍物低于45米才单独使用,障碍物高于45米时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
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车辆和移动物体上均必须设置C型低光强障碍灯,在应急和保安用的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蓝色闪光,而在其他车辆上显示的C型低光强障碍灯必须发出黄色闪光;在“跟随我”车辆上必须设置D型低光强障碍灯2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A、ZHT-202Z/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变光配合使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C、ZHT-202Z/C 中光强 C 型障碍灯为恒定红色发光灯,有效光强 2000cd±25%,用于 105 米以下的建筑 物和设施单独使用。一般在特定场合使用,如双套系统。 3、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 A、ZHT-202G/A 高光强 A 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侯变化强度闪光, 峰值光强分别是白昼 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 20000cd±25%;夜间 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 150 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B、ZHT-202G/B 高光强 B 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侯变化强度闪光,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和国际民航组织一致)
一、 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障碍灯的设置有明 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通常: H<45 米,采用低光强 ZHT-202D/B 型障碍灯使用 45 米<H<105 米,采用中光强 B 型 ZHT-202Z/B 障碍灯配合低光强使用 105 米<H<150 米,采用中光强 A 型 ZHT-202Z/A 障碍灯配合中光强 B 型和低光强使用 H > 150 米,采用中,高光强 A 型 ZHT-202G/A 障碍灯配合中低光强使用 对于超高电线塔、杆则采用高光强 B 型 ZHT-202G/B 型障碍灯配合中低光强使用 灯器设计要求采用深圳市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ZHT 系列长寿命航空障碍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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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障碍灯设置有关标准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
航空闪光障碍灯一般分为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种。
1、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恒定发光,一般不单独使用,必须与中光强、高光强灯配合使用,45米以上的建筑及其设施,可以设置多层中光强、高光强和低光强互相配合使用。
2、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颜色可分红色、白色两种,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10-40次之间,闪光有效光强大于1600cd,离地面9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单独使用中光强红色障碍灯或与中、高光强白色障碍灯互相配合使用,使其闪光效果更加明显。
3、高光强障碍灯,闪光频率应在每分钟20-60次之间,闪光有效光强应大于20000cd,离地面高出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高光强障碍灯并必须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应与白色或红色中光强配合使用。
(二)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分布
1、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2、障碍灯设置的垂直和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5米(即如果物体的顶部高于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间距必须不大于45米,百米以上城市超高建筑物,要考虑中间层增设障碍灯)。
3、对于烟囱或其它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灯应位于顶端1.5-3米以下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的污染,障碍灯可设在低于烟囱口3-5米以下的位置。
4、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应在中层选用中光强与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5、对于不足150米高的高压输电电缆、可在铁塔顶部设置中、高光强白色障碍灯。
6、不论那种障碍灯,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面都能看出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时和顺序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三)航空障碍灯注意事项
1、障碍灯供电要求交流AC220V±10%50HZ电源,TN—S供电系统。
2、如电网电压波动大、电压不稳定,应在障碍灯系统前串联稳压电源。
3、高大建筑、构筑物上所有的障碍灯必须安装在避雷器45度保护区范围内。
所有障碍灯都必须可靠接地,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工作。
(四)航空障碍灯设置参照如下图
外形广大的建筑群所设置的障碍灯,应能从各方位看出建筑物体的群体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
设置障碍灯。
一般建筑物障碍灯应设置在顶部多盏交流联闪障碍灯楼层安装示意图
高于150米超高物体,在顶端设置高光强自动变光障碍灯,并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高于105米而不足150米高大物体,应在顶端设置高光强障碍灯,中间层还应加设障碍灯,且间距尽可能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