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阳光司法显成效
2024年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

2024年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2024年的工作对于街道司法所来说是极为关键的一年。
在这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一、推进“阳光司法”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始终将公信力作为工作的核心,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我们加强与社区、街道机关的沟通合作,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及时解决一些小额争议,减少了社会矛盾的滋生。
同时,我们加强司法公开,实现了案件审理公开、判决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全覆盖,让人民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案件进展和执行情况。
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为了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我们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与此同时,我们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司法队伍的指导和帮扶,更好地发挥优秀干部的示范作用。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的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为推进司法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效能在司法改革方面,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司法效能这个核心目标,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
我们推动建立了司法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司法人员的权责,并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
通过这种考核机制,激发了司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司法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例如,我们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分析,实现了审理周期的缩短和质量的提升。
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使司法工作更加规范化、高效化,有效提高了司法效能。
四、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在____年,我们坚持与相关单位开展密切合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阳光

83公正司法 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阳光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法院系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赞成率99.81%,创历史新高。
刘蕾 刘小会编者按:近年来,陕西省法院系统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为了宣传展示陕西省法院系统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成就,热情讴歌新时代陕西法院优秀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高尚情怀,讲好陕西法院故事,展示陕西法院风采,从本期开始,我们推出“陕西法院40年”系列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新时代陕西法院工作的新气象和新作为。
4月2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日前, 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制作拍摄的大型法治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正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强档热播。
该片以艺术化的表达,展示和剖析了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建设智慧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塑造了一批具有法治理想和法治情怀的司法工作者群像,勾画了“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画卷。
4月23日,第二十一次陕西省法院工作会议召开。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在会上指出,陕西法院系统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彰显惩恶扬善的责任担当,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保障美丽陕西建设,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法院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基层基础建设,更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

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在推动司法改革、保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作为法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坚持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不断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
在2021年度,全国法院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优秀案例,为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司法经验和参考。
本文将围绕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我国法院系统的司法实践和理念。
一、2021年度优秀案例概述在全国范围内,2021年度涌现出了大量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的优秀案例。
这些案例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成为法院工作的亮丽窗口。
其中,涉及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婚姻家庭、刑事犯罪等多个领域的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例,展现了全国法院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
在这些案例中,不乏有一些富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案件。
某地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了调解和审判两种方式的优势,最终达成了当事人双赢的解决方案,成为了2021年度优秀案例之一。
在刑事案件中,某高等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涉及网络诈骗的案件,依法惩处了犯罪嫌疑人,并为受害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财产的坚定决心。
二、典型案例剖析在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案件备受关注。
其中,某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起重大侵权责任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件中,原告是一位因医疗事故遭受重大伤害的患者,通过法院起诉医院医生侵权行为,要求赔偿巨额损失。
经过法院多次审理和调解,最终医院医生达成了赔偿协议,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成为了2021年度优秀案例之一。
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了审判和调解的双重作用,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了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法院二季度工作情况汇报

法院二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法官们:我谨向您汇报法院二季度的工作情况。
自去年以来,我院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司法改革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季度,我们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面是二季度工作情况的具体情况汇报:一、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方面,我们继续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通过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我们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处理了一批复杂、重大案件。
同时,我们积极推进“互联网+司法”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效率,有效减少办案周期。
在二季度,我们成功审结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经济案件审理方面,我们严格依法审理,保障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民事、行政审判方面,我们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审判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执行工作在执行工作方面,我们依法保障了执行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我们坚决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执行案件的高效、便捷。
在二季度,我们通过加强执行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促进了执行案件的落实。
我们积极推进“绿色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有效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
同时,我们着力推进执行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加强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精准度。
我们通过开展“智慧执行”活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便民利民水平。
三、司法体制改革在二季度,我们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我们加强了法官队伍的建设,提高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我们加强了司法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我们积极推进“一庭一室”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审判效率,提升了审判质量。
同时,我们推进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了诉讼服务的质量和便捷度。
重庆市彭水康佳物业有限公司与蒋雪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重庆市彭水康佳物业有限公司与蒋雪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13【案件字号】(2021)渝04民终9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丁咏梅徐婷婷王军峰【审理法官】丁咏梅徐婷婷王军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重庆市彭水康佳物业有限公司;蒋雪峰【当事人】重庆市彭水康佳物业有限公司蒋雪峰【当事人-个人】蒋雪峰【当事人-公司】重庆市彭水康佳物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波重庆渝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波重庆渝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波【代理律所】重庆渝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重庆市彭水康佳物业有限公司【被告】蒋雪峰【本院观点】丰绿公司与蓝伯机灵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蓝伯机灵公司不愿意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经与丰绿公司协商一致解除而终止。
【权责关键词】无效显失公平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余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丰绿公司与蓝伯机灵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蓝伯机灵公司不愿意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经与丰绿公司协商一致解除而终止。
丰绿公司、蓝伯机灵公司之间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丰绿市场的业主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之前,丰绿公司与康佳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具有无效情形,但所约定新的物业收费标准不能加重业主负担,在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范围内其效力仍可及于全体业主。
在业主与承租人有明确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承租人缴纳物业费。
在本案,蒋雪峰与祥盛公司2018年11月19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虽明确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蒋雪峰承担,但蒋雪峰2019年1月1日将所承租的商铺已经转租给了代顺娇,祥盛公司同意转租并且表示蒋雪峰不再承担与租赁商铺相关的义务,即由承租人蒋雪峰承担物业费的约定已经终止,在此情况下,康佳物业公司无权再请求由蒋雪峰承担物业费。
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

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9.0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目录案例1: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案例2:广西柳州正菱集团及53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案例3:江苏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案例4: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例5:江苏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前隍村委会与镇江山水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案例6:陕西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案例7:北京易车互动广告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案例8:浙江嘉兴桐乡法院上线“活查封”管理应用,实现动产保全“数智化”案例9:广东广州中院推行民商事案件先行判决,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案例10: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法院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案例1: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基本案情】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帆股份)成立于1997年,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亿股,募集资金29亿元,是中国首家在A股上市的民营乘用车企业。
力帆股份及其持有的10家全资子公司已形成了主营汽车、摩托车及发动机产销的跨国性企业集团,曾十度入选中国企业500强,出口金额连续多年位居重庆市第一。
然而,因汽车、摩托车行业深度转型,同时受战略投资亏损、内部管理不善等综合因素影响,力帆系企业自2017年起逐渐陷入经营和债务危机,巨额金融债务违约、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主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2020年6月,债权人以力帆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力帆股份实施重整。
同年7月,债权人以力帆乘用车、力帆汽销、力帆进出口、力帆摩发、力帆汽发等力帆股份的10家全资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10家子公司实施重整。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亮点及成效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亮点及成效司法行政部门是国家的重要行政机构之一,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门取得了一系列的亮点和成效,为推进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了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深入人心。
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们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建立健全司法考试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培训机制等措施,司法行政部门提高了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外,司法行政部门还加大了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和规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们加强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和管理,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融入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还大力推动了司法救助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帮扶。
通过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基金等措施,司法行政部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他们积极推动司法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电子诉讼平台、推广电子取证等措施,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司法行政部门还加强了对司法数据的管理和利用,通过数据分析、大数据应用等手段,为司法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了司法公正和智能化发展。
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推进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推进智慧司法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亮点和成效。
打造“三大平台” 增强司法公开

打造“三大平台” 增强司法公开作者:周俊华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4年第7期周俊华2014年6月5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界的代表来法院,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向大家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情况。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管理所明确的案件审判中各个环节的节点与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并依法分别向当事人和公众予以公开。
其中对当事人应当从平等保护诉权的角度,依法全面公开案件审判流程中的各项信息,包括从立案到该审理程序终结时的所有节点与期间信息、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与诉讼风险、审判人员信息等。
在公开的方式上,可以采取互联网远程传输、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提示以及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置触摸屏接受现场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让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审理中的各种信息,积极参与和了解案件诉讼,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
另外,为全面展示案件审判的过程,除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外,人民法院还应当对庭审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允许当事人和公众查阅。
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逐步解决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省法院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将其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政务微博,以提供链接或长微博等形式,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示范和指导意义的案件的裁判文书。
人民法院还应当提供便捷的裁判文书检索方式,提供便捷有效的查询检索系统,方便公众按照关键词对在该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检索,确保裁判文书的有效获取。
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将裁判文书作为直接承载审判活动,体现审判结果的“司法产品”,将其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的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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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今年3月郑州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一个月来,全市法院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71件,为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850万元,涉及农民工1090人,使一个个剑拔弩张的民事纠纷涣然冰释,一个个农民工束手无策的难题圆满解决。
为把更多的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诉前,去年5月,郑州中院在中原区须水镇建立了社会法庭试点,从熟知当地乡情民意,在当地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员中选定了30名社会法官,覆盖全镇2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便于群众就近解决纠纷。
须水社会法庭全年收案182件,结案143件,均和解结案,且绝大部分案件当场履行,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受案压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目前全市法院已选任社会法官1116人,调处纠纷1553件。
经过初步运行,社会法庭显现出了在调解工作方面的独特作用,处理了一些法院不宜受理或无法处理的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