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效机制推进监督制约和预防违法违纪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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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约束是确保一项政策、决策或行为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可以确保制度约束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举措:
1. 健全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准则,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

同时,法律法规还应明确监督、惩罚和问责机制,以保障制度执行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一套严密、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媒体等多种监督主体的参与。

监督力度要加大,对违反制度约束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以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3. 加强信息公开: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公众能够充分了解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决策和行为,从而形成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评价。

4. 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确保职权的科学规范,明确权责边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产生。

同时,加强人员激励和惩罚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5.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民和组织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者进行保护,并及时处理和回应举报,使制度执行的漏洞和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总之,强化制度约束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仅需要依靠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完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持续发展。

公司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公司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公司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公司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党的精神为指导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实现集团公司全年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证──在集团公司二届三次党代会年会上的纪委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集团公司纪委委托,向集团公司二届三次党代会年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和集团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了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中心目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责任书、挖潜增效、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中层管理人员履职等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42个,提出监察建议65条。

特别是针对三矿和海矿在协议工留转中存在的问题、天祝煤业公司违规处置废钢铁及超发劳保用品的问题、水泥公司工期拖延及熟料质量的问题等,经查实,报集团公司党政研究,作出了处理决定,给予2名责任人政纪处分,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罚款2.78万元。

二是围绕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效能风暴行动。

按照集团公司党政关于在全公司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组织以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十大问题,扎实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全公司组织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中,通过组织480名基层单位广大职工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民主评议,90%以上的职工群众对效能风暴行动的各项工作是满意的。

三是围绕发展项目,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去年,纪委监察部参与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监督监察56次;对重点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等重点工作的效能监察22项;对全公司效能监察立项的4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察。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完善监督机制和增强监督实效成为了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国家治理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就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这一话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完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是确保监督实效的重要基础。

要想增强监督实效,就必须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持续性。

国家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法规和制度。

监督法规和制度是监督机制的依据和保障,只有建立了完备的监督法规和制度,才能够有效地推动监督机制的健全发展。

国家要完善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

监督机构是国家对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的主体,只有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才能够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国家还要加强对监督机制的评估和监督。

只有通过对监督机制的评估和监督,才能够及时发现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

二、活化监督方式活化监督方式是提高监督实效的关键。

监督方式的活化,能够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从而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要积极探索发展新的监督方式。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可以借助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对政府和行政机关进行更加广泛、深入和及时的监督。

要加大对群众监督的支持和引导。

群众是国家监督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才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和深度。

要加强对监督方式的创新和改进。

只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才能够适应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发展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提高监督实效。

三、增强监督实效增强监督实效是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目标。

只有增强监督实效,才能够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全面目标。

要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约束和规范。

监督对象是国家监督的对象,只有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约束和规范,才能够确保监督实效的全面性和深度。

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廉政教育一直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是全社会的重要任务。

只有坚定不移地落实廉政教育,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公正、更加繁荣。

在加强廉政教育方面,我们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方式。

首先,要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涵养真正的激情。

其次,要注重培养官员的廉洁意识,强调官员应该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并树立展示好的形象。

最后,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廉政教育,普及反腐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推动整个社会进入廉洁时代。

建立长效机制非常必要,可以让我们更有效地抑制腐败,防止反复出现腐败现象。

首先,要建立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加强全面监督。

其次,要加强官员监督,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规范官员行为。

最后,要创造有利于廉洁的环境和氛围,打造政治生态。

总的来说,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消除腐败、加强法制都有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廉洁、和谐的社会。

心得体会: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心得体会: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心得体会: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市纪委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髙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三不”机制的探索实践强化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教育机制,扎实抓好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构建“三个五”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规范履职、清廉自守。

强化监督,构建“不能腐”的监督网络。

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开展了党政及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三述三评”活动,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和办法。

组建了市委巡查组,以主动发现问题为重点开展巡查工作。

严肃执纪,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今年1一8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分别同比上升0.9%、67.4%、39.7%、19.8%。

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盯住重要节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二、构建“三不”机制存在的问题理想信念教育针对性不够强。

反腐倡廉教育泛化,“一锅煮”、“填鸭式”的现象较为普遍,榜样教育、身边典型作用发挥不够。

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是他们走向违法违纪的总根源。

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较为乏力。

由于“一把手”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看不见、管不了,无法监督的局面。

对“一把手”由谁监督、怎么监督,目前还没有操作性强、效果很好的办法,因而对“一把手”的制约力度不够。

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近年来,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干部监督制度,但有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定和措施相对滞后;有的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全面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还有的对干部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相应惩处措施跟不上。

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廉政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廉政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廉政长效机制
为了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廉政长效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法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反腐败、反贪污、反浪费等相关制度,明确廉洁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2.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负责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和审查,确保廉政制度的有效执行。

3. 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加强廉政教育培训,提升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道德水平,增强他们抵制腐败的能力和决心。

4. 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廉洁公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5.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6. 增加透明度和公开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财政、招投标、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7.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经验,借鉴国际上有效的反腐败机制和经验,促进廉政文化的传播和推广。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廉政长效机制,
提高政府的廉洁度,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调研报告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局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评估修正为重点,以推进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工作全覆盖为抓手,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积极探索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廉洁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为建立适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基本情况自XX年全市国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以来,全系统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干部职工人数462人。

全市系统重点围绕土地和矿权审核审批、国土规划、土地整治、执法监察等方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经过评估修正共排查出风险点960个,其中高级风险点168个、中级风险点390个、低级风险点402个,针对风险点“一对一”制定防控措施,其有针对、可操作、易监督的措施共1241条。

全系统班子成员查找风险点191个,科级干部198个,一般干部571个。

二、取得成效增强了廉政风险意识。

通过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群发廉政警示短信等方式,有效增强了全系统人员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规范权力运行,真正把廉政要求内化为自身素养和外化为行为习惯,有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了责任落实机制。

全系统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落实。

同时强化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建设的落实,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了岗位职责具体、监督措施到位、内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明确的责任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1.03•【文号】•【施行日期】2005.01.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反腐倡廉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现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要全面把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

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中共中央2005年1月3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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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长效机制
推进监督制约和预防违法违纪工作深入开展
我院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形成监督制约有效、预防干警违法违纪苗头的良好发展态势,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审判工作考核连年位居全市法院首位,法官队伍连续多年实现零违法、零违纪。

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执法质量年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零违纪”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2003年、2008年分别被市、县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一、构建监督制约和预防的教育机制,夯实思想基础
监督制约和预防的教育机制是规范干警行为的思想基础,多年来,我院从思想教育入手,打牢监督制约和预防违法违纪的基础。

1、制定教育学习计划,坚持“两个纳入、两个统一”。

坚持把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教育纳入《干警学习培训制度》,统一培训内容。

为保证学习计划落实,克服办案开庭与集中教育的矛盾,院党组决定每周星期五为全院集中廉政教育日,同时要求各部门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集中进行廉政、作风、纪律的教育,长期坚持,形成了制度,每年全院干警人均记学习笔
记达万字以上。

院里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抽查,既强化了教育内容,在干警中的思想地位,又考核了教育成果,形成了自我防范的隔离带,坚持把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教育纳入全院目标管理,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统一考核。

形成了预防干警违法违纪思想教育的管理机制。

几年来,干警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达数万元。

我院也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2、改进教育方法,实行“三个结合”。

在教育方法上,我们敢于创新,将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有机结合,其具体作法是:⑴普遍教育与重点帮助相结合,建立和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提升任职、岗位调整和群众有不廉洁反映的干警及时谈话。

坚持院领导、庭科长同干警谈心、警示性谈话,对有违法违纪倾向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⑵思想教育与专题整顿相结合。

我们通过征求社会意见、干警自检自查问题、检查互查案件等,查找干警在执法思想、作风和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在针对思想方面存在个别干警执法思想不端正、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先进性不突出等问题,先后开展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专题讨论、执行队伍专题教育整顿、“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等专题教育活动。

⑶理论灌输与实践感悟相结合。

注意把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教育向社会拓展延伸,走出去接受教育。

以省委政法委编发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例”和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为教材,对法官进行警示教育。

3、强化教育措施,实行“三考”。

规范执法行为,首先要从规范思想和工作行为入手,解决工作作风问题。

我们对全院干警上下班及遵守作息时间情况进行“考勤”;对干警着装、庭审程序和审判纪律进行每周“考评”;对干警必须掌握的廉政知识集中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起到了“以考促学”的作用,使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也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构建监督预防错案发生的审判工作机制,规范干警执法行为
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科学的审判工作机制、规范的执法行为,是预防错案发生的前提之一。

多年来,我们法院党组坚持以审判工作为重点,用制度规范干警行为,努力预防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主要建立和实施四项制:
1、公开审判制度,实行“阳光审判”。

所谓“阳光”就是公正、公开、尊重各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阳光审判”不仅能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置审判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而且还能消除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误解。

只要不是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都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采取了发放告知书、图版公示、新闻媒体公示等形式,实行了立案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和评价标准公开和执行工作公开。

特别在立案、审理、开庭、判决、执行等环节上便于当事人
掌握,杜绝了暗箱操作问题。

2、便民诉讼制度,保证审判权为民所用。

为了预防违法违纪行为,我院制定了许多便民措施,改善了便民服务条件。

新设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服务,接待、审查立案、交费一条龙。

设立导诉咨询台、信访接待室和申诉听证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听证,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一律实行听证,实行宽进严出。

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于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积极的司法救助,几年来,我院共为贫困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用近10万元。

规范送达程序,对于部分案件以法院与邮政速递的方式予以送达。

送达期限平均缩短2天。

多适用简易程序,将调解结案率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保持在70%以上。

3、科学的审判管理制度,规范审判权运行,防止违法违纪。

在立案管理上,规范“入口”,实行统一受案。

案件移交审判业务庭后,由庭长进行繁简分流,分别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开展庭审观摩与考核活动,成立了考核小组,深入庭审现场进行全程评估打分。

案件结案率、上诉率、更审改判率全部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业务庭及承办人的奖惩直接挂钩。

在案件审限上,规范审限跟踪和监督。

运用计算机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监督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全院各类案件的收、结情况实行月通报。

在强化执行环节上,规范“执行乱”问题,实行
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得到了省法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

2011年,我院执行局被省院授权先进集体称号,建立、健全了11项执行管理新制度,加强了执行款物管理。

4、坚持案件评查制度,保证案件和队伍不出问题。

设立专人对已审的结各类案件主动评查,是考核每一名法官办案能力、综合能力、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之一,这样,不仅评查了案件质量,又考核了法官的工作能力,为此我院成立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由审判监督庭对各类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从实体到程序,各个环节都不放过。

评查覆盖面从80%提高到100%。

评查出的问题每月进行一次全院通报,并跟踪督办整改。

制定了《办案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尚不构成违法审判,但在案件承办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差错的,实行责任追究。

凡当年办理差错案件在3件以上的法官,第一年实行黄牌警告,第二年仍无改变的调离审判岗位,且两年内不得恢复办案资格。

县法院综合部门对制度规定认真督办检查,推进落实,靠制度规范审判行为,实现了零错案零违纪。

三、构建预防违法违纪的监督机制,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制度建设抓落实是关键。

目前,我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制度比较规范,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在抓落实上采取了四项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把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工作纳入副院长、中层干部
的岗位职责。

层层签定责任书,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严格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

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平时坚持“四个提醒”:即廉政条规经常提醒;要害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集中提醒;重要环节专门提醒。

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干警分层次进行提醒。

做到“红灯”亮在“越轨”前,努力把违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构建机制严格考评。

坚持把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工作考核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把组织考评与民主“评廉”结合起来,中层以上干部每半年在大会上作一次述廉汇报,接受群众评议。

上半年,有两个庭的部门负责人被评议为“未达标”,被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

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推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3、实行内部督察,重点防范。

制定下发了《加强法院内部督察工作意见》,配备了监督人员。

坚持把法院干警执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有”和认真落实省院“十条禁令”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法官审判作风、警容风纪、警车使用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等情况纳入督察范围,实行院领导带头督察与专人督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
结合,本级自查与上级检查、抽查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经常性督察工作,每年进行4次集中督察,即:每季督察1次,印发“督察通报”,对督察结果进行通报。

4、协调检察院联合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反馈。

对举报法官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做到当天登记,当天呈阅,三天内确定初查;对政法委、上级法院和检察院转交的信访举报案件,半个月内结案,最迟不超过一个月;查处结果全部进行回复反馈。

综上,我院着眼长效机制的构建实施,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工作,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不断创新,取得了明显效果。

我院各项工作连续多年在市法院系统占位排名第一。

先后有多名干警荣立三等功等。

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监督制约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这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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