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及表格
2023资金收支管理办法(附有各类资金表格)

资金收支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收支合理、安全,根据集团相关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3、机构与职责财务部为公司资金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各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4、资金管理原则资金收支应坚持预算管理、按实申报、先批后付的原则。
5、经营资金收支流程公司经营资金收款、付款一般为基本帐户,因业务需要或上级单位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1、收款公司经营活动资金收款一般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收入项目可以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增减。
1.1.1、h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公司经营范围开展经济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工程、劳务等施工类合同,工程部负责根据合同内容以及工程计量进度编报《已完工工程计量报__________ 表》I(附表)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批准,注C A S业务部门提供报表样稿财务部负责及时记录收入金额并依法合规申报纳税。
其他类合同工程部负责根据合同内容及时提出开票申请,财务部负责及时记录收入金额并依法合规申报纳税。
1.1.2、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资等其他经营收入。
1.1.3、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
1.2、支出1.3、h资金支付计划资金支付包括现金支付和银行存款付款。
除员工(含派遣人员)工资、补贴、节日福利、三险两金等按公司制度规定应付的人工费用,员工出差借款、税金、内部资金调拨及上级主管单位来函来件特批费用以外,其他5万元以上支出,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公司每年的财务预算、合同或计量支付等依据,在每月25日前填报下月《公司5万元以上资金支付计划表》(附表1),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方可办理支付。
资金管理制度(表)

制度名资金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页码第1章现金管理第1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
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2)个人劳务报酬;(3)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其他。
第2条公司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3条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4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
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5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6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第7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8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并结出库存余额。
账目应当日结日清,账款相符。
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9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10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或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不定期对出纳库存现金抽查核对,验证帐实是否相符。
第2章银行存款管理第1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
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
资金使用计划表

资金使用计划表一、引言。
资金使用计划表是指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对资金使用的计划和安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有效地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资金来源。
1. 股东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股东投资是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
公司将通过股东出资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
2. 债务融资。
公司还将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
债务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用于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
3. 利润留存。
公司将一部分盈利留存作为资金来源。
利润留存是公司自身积累的资金,用于未来的投资和发展。
三、资金使用计划。
1. 日常经营支出。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支出。
2. 投资项目支出。
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安排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市场推广等支出。
3. 偿还债务。
公司将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务本金和利息。
4. 资金周转。
公司将保持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和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
四、资金使用计划的管理。
1. 预算编制。
公司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预算编制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资金监控。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资金监控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 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不断优化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改进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结构等方式,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五、结语。
资金使用计划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安排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运转,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集团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表格

公司项目期月度计划内资金支付单年月日注:1、此表适用于各项目计划内单笔资金20 万元以上资金的支付审批。
200万(含)以内的,常务副总裁审批,200万以上的,集团总裁审批。
2、成本科目名称一栏需明确至第三级科目详细名称。
例如::一、土地(二)拆迁费4、拆迁服务费。
公司项目期月度计划内资金支付单年月日注:1、此表适用于各项目计划内单笔资金20 万元以内资金的支付审批。
作为20万元以上集团审批的附件。
2、成本科目名称一栏需明确至第三级科目详细名称。
例如::一、土地(二)拆迁费4、拆迁服务费。
邢台中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麒麟郡项目12期月度计划外资金支付单注:1、此表适用于各项目 2 万元以上计划外资金报集团审批。
20 万元(含)以内,常务副总裁审批;20 万元以上,50 万元(含)以内,集团总裁审批;50 万元以上,集团董事长审批。
2、成本科目名称一栏需明确至第三级科目详细名称。
例如::一、土地(二)拆迁费4、拆迁服务费。
邢台中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麒麟郡项目11期月度计划外资金支付单2011年 11 月 28 日注:1、此表适用于各项目计划外单笔资金2万元(含)以内资金的支付审批。
作为2万元以上集团审批的附件。
2、成本科目名称一栏需明确至第三级科目详细名称。
例如::一、土地(二)拆迁费4、拆迁服务费。
集团前期发展中心11月度计划外资金支付单年月日注:1、此表适用于集团各职能中心计划内资金支出审批,200万(含)以内的,常务副总裁审批,200万以上的,集集团中心计划外资金支付单年月日注:1、此表适用于集团各职能中心计划外资金支出审批,20 万元(含)以内,常务副总裁审批;20 万元以上,50 万元(含)以内,集团总裁审批;50 万元以上,集团董事长审批。
集团专业公司月度计划内资金支付单年月日注:1、此表适用于各专业公司计划内资金支付审批。
集团专业公司计划外资金支付单年月日。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表格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表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产管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做到谁使用,谁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资产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部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 制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二) 统一管理公司资产的采购、领用、使用和报废等工作;(三) 对公司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四) 组织开展资产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五)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对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由公司直接领导任命部门主管,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资产管理流程第八条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九条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时,需填写资产采购申请表,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十条公司领用固定资产时,需填写资产领用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领用。
第十一条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时,需填写资产维修维护记录表,详细记录维修细节和费用,并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二条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时,需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废。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资产盘点时,需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提供相应信息和数据。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退休或调离公司时,需归还所有领用的资产并填写归还资产清单。
公司将对归还资产进行清点和确认。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五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公司资产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资产的自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公司对资产管理工作突出表现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遵守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资金管理办法及表格

洞口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5〕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目的就是通过项目实施和资金支持,发展壮大农业综合服务组织经济实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可持续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的长效经营服务机制。
第二条补贴资金由上级财政专项下达和本级级财政按规定比例配套组成,专项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第三条补贴资金支持的对象:一是现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自身运行管理较为规范,有较大规模的服务范围,有利于大区域单元的整建制推进;二是农作物种植品种和耕地条件有利于推动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三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较多,耕地撂荒现象突出,急需推进包括代耕代种代管环节的全程化社会服务。
原则上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第四条补贴资金支出范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补贴支出及其他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补贴资金不得支出的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的支出,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的支出,基础性农业科研等支出,以及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主管、出纳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
第三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第七条补贴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补贴资金结算方式:根据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每完成一项服务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办理资金结算。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XXX〈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银行账户管理XXX及成员单元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五)会计核算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
(六)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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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管理办法1 范围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
分公司、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4 管理职责4.1 财务部的管理职责4.1.1 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
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
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4.1.2 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
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4.1.3 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4.1.4 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
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4.2 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4.2.1 资材管理部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并有效控制要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4.2.2 市场拓展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销售政策有效控制营销费用指标;负责广告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批准的计划有效控制广告支出总额并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4.2.3 生产管理部负责水、电、气和制造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水平,还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品存货资金占用水平;4.2.4 行政人事部办负责业务接待费、小车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指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励行节约,减少支出;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及工资性补贴支出指标,及员工基本保险、员工贺仪与奠仪以及员工生日等福利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负责公司信息及网站建设维护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4.2.5 技术部和研发中心负责市场研发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市场研发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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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5〕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目的就是通过项目实施和资金支持,发展壮大农业综合服务组织经济实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可持续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的长效经营服务机制。
第二条补贴资金由上级财政专项下达和本级级财政按规定比例配套组成,专项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
第三条补贴资金支持的对象:一是现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自身运行管理较为规范,有较大规模的服务范围,有利于大区域单元的整建制推进;二是农作物种植品种和耕地条件有利于推动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三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较多,耕地撂荒现象突出,急需推进包括代耕代种代管环节的全程化社会服务。
原则上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第四条补贴资金支出范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补贴支出及其他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补贴资金不得支出的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的支出,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的支出,基础性农业科研等支出,以及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主管、出纳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
第三章资金管理及拨付
第七条补贴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补贴资金结算方式:根据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每完成一项服务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办理资金结算。
补贴资金实行款项直达,即将资金拨至服务提供者或商品供应者。
第九条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1.各服务组织完成每项服务内容后,应现场填写农户确认书(附表1),并附服务工
作开展前、开展中、开展后的照片各一张。
2.服务组织每完成一个服务环节后,将确认书汇总填制花名册(附表2),分别报村
委会、乡镇农机站、乡镇政府审核并盖章。
3.手续完善后,如实填制资金报账申请表(附表3),报县农机局审核并盖章。
4.县农机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所有手续报送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凡达到采购标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其他支出项目,应纳入政府采购,资金申拨程序比照上述程序第3条和第4条办理,并附相关资料。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县农机局与承担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化社会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面积,完成时间,补助标准,具体服务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县农机局负责服务项目的相关技术指导及项目实施情况,乡镇政府(管区)、乡镇(管区)农机站与村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推进及具体落实。
第十二条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县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服务内容进展情况、群众满意度、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操作,若加收或乱收服务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牵头,财政、农机等相关部门参加,充分发挥就近监督管理的优势,督促农业综合服务组织完善财务制度建设;按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全程社会化服务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服务费支出管理;加强对注入资金的使用安全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五条补贴资金使用的检查验收,依据《洞口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实施办法》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
项目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由
县农机局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及乡镇财政、农机等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县监察、审计部门重点加强对资金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县财政局、农机局制定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办法,分年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农机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验收人员签名:联系电话:验收负责人签名:复核人员签名:
乡镇(管区)分管领导签名:(盖章)
填报人:联系电话:复核人:分管领导:
可编辑
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