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专项资金的定义和分类专项资金是指具有专门用途和指定用途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财政专项资金、科研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等。
2、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审批程序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3、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指定的项目和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人员工资、房租、科研费用等。
4、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单位应设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同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5、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应贯穿于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全过程。
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项目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的定义与分类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开展的具有一系列相互关联活动的总称。
项目可分为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等。
2、项目的组织与实施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应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3、项目的进度与质量控制项目的进度与质量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全过程。
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计划和目标,对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的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预测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6篇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6篇一、总则1、为了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2、本规定所称__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__医院中医药专项。
4、__医院中医药专项,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5、单位负责人对该投资资金的安全负责,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截用,不得用于非该项目的专项。
二、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1、投资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资金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对该项目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主管项目领导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认真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报表,严格执行相关手续。
通过资金申报取得投入资金后,需拨付资金的要完善相关财务手续,由财务部门把关,不符合手续及违法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审核。
审核合格的付款凭证需单位负责人再次审核,同意后方能付款。
审批人应当根据该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财务管理及财务处理规定。
对拨付到位资金作财政专项收入入账,收到银行存款进行单独银行科目反映。
发生支出的作为专项支出,资本类支出对应科目为该项目具体的资产核算明细,资本类支出结算后转至固定资产。
根据规定程序允许预付款的设该项目预付款明细。
每半月,由财务管理人员对该项目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职责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一、引言
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后,申请人按规定程序领取专项资金。
2.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
申请人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支出;
未经批准的支出需经过上级审批。
3. 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报告。
三、项目管理办法
1. 项目立项和审批流程:
提出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批,并决定是否立项;
立项后,项目团队开始进行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实施。
2.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项目团队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并及时调整计划。
3. 项目的验收和结算:
项目完成后,项目团队要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给上级部门;
经上级部门确认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结算。
4. 项目的监督与评估:
上级主管部门会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
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
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调整。
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和管理第二条专项资金根据各级财政预算分配和安排,用于特定的目标和任务。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设立部门或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分配给接收部门或单位使用,不得超出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计划和预算,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应当明确具体,不得随意变更或挪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应当合理、科学,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目标和任务的实施,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效益评估的范围。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的规定使用资金,不得超出预算和计划的范围。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报送使用报告和验收报告。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进行。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收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当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确保核算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分或挪用。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
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
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调整。
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是政府用来支持和发展特定行业,开展特定类型的经济活动,有效地带动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财政资金。
随着国家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成为政府对特定类型经济活动的有效支持、引导和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国家统一标准家财政部负责统一定期制定和发布专项资金使用标准,严格控制和限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及相关奖励政策。
2、权责清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充分规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权限和职责,完善有关行政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有效分管财政、预算管理、采购审批、支出报销、决算核算和资金监督等多项管理工作。
3、确保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确保质量安全,出台针对质量安全的专项资金使用标准,尤其是对关键技术及重要设备购置审慎审批,以确保设备及材料质量满足工程项目要求。
4、保证透明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强公开化,明确各项法规,规定申报、招标、购买、领取、支付等活动的规则,对相关业务程序贯彻执行。
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和可行性。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流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应当充分发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如申请、审批、合同开展、费用结算、稽核、审计、审计结果归档等。
2、管理人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建立由财政部门聘请专业机构,招聘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审批、审计和结算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任务。
3、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控制专项资金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4、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规定财务管理的相关基本要求,如财务科目结构、资金计划、支出流程节点等,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总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是政府对特定类型经济活动的有效支持、引导和监管的重要手段。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
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
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调整。
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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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5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要匹配使用不得优先全额使用
专项资金。
3.6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可先由企业自有资金
垫付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企业自有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
企业
自有资金垫付可以用银行存款垫付也可以用票据垫付。
垫付的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4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4.1根据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为专项资金单独开立存款账户公
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
4.2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
——**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4.3鉴于公司银行存款纳入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中的材料
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采购类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
户支付或票据支付费用类款项支付通过现金支付或POS机刷卡支付。
项目专
项资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4.4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按照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执行。
4.5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
项资金财务部门应在专项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纳税所
得额中减除。
4.5.1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4.5.2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4.5.3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
4.6专项资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
分口管理单位应上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
回未使用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4.7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或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分口管理单位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
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4.8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未按规定管理
和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
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涉嫌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解释。
5.2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