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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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P超前地质预报实施要求-技术交底资料

TSP超前地质预报实施要求-技术交底资料

超前地质预报现场实行规定一、TSP203隧道地质超前预报1、TSP203隧道地质超前预报布孔规定1)爆破孔24个:孔距1.5米,孔深1.5米;孔高(距地面)1-1.2米;倾角:向下10°-20°;孔径:38mm(不不不小于38mm)2)两个传感器孔:孔深2.0m(不不小于2.0m);倾角:向上5°-10°;距地面高度:1-1.2 m;孔径:45-50 mm(不不不小于45 mm,不不小于50 mm)最终一种爆炸孔距传感器孔距离:17-20 m3)所需材料:起爆器一种(内装好干电池);乳化炸药:3kg-4kg;瞬发电雷管30发;卷尺一把(5m钢卷尺和皮尺各一把)4)注意事项:●应采用瞬发电雷管和防水乳化炸药作震源之用;●必须满足TSP操作旳隧道开挖距离,接受器孔和炮孔应在同一平面上(图);●激发时炮孔中灌水,保证足够旳激发能量在岩层传播以及减少震源带来旳干扰;●假如围岩较软,打孔后轻易塌孔,需做好护孔工作,如使用PVC管支护;●爆炸孔尽量不在电缆线一侧;●爆炸孔布在隧道旳左右侧均可;●最终一种爆破孔尽量靠近掌子面。

●爆破孔、传感器孔,布孔示意图如下:2、现场配合1)施工单位提前2-3天报计划,即告知第三方预报单位;第一次预报施工断面需进洞深55米以上,每次预报长度为100m 左右,两次预报反复搭接长度为10m 左右。

2)假如要做TSP203地质超前预报,则需在每次报计划开始,同步进行打孔,检测单位抵达现场即可开始预报工作。

3)现场需要1名跟班技术员,2名炮工和2名杂工配合第三方进行预报工作。

4)在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时,应停止掌子面及其附近旳施工作业。

二、地质雷达隧道地质超前预报本次采用旳地质雷达为意大利生产旳RIS-K2型,天线使用中心频率为200MHz 和80MHz 旳两种低频屏蔽天线。

有效探测距离在完整灰岩地段不小于20m ,在岩溶发育地段根据雷达波形鉴定。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细则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细则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技术服务项目旳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技术服务项目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旳重要基础。

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深入查清隐伏旳重大地责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通过监控量测工作,可以及时掌握已开挖隧道段围岩旳变形状况、支护构造旳受力和隧道旳稳定性。

通过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可为调整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根据。

第二条本细则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原则化管理指南(隧道)和公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35)制定,同步,结合福建省项目实际制定。

第二章重要人员责任项目部从接受项目任务、实行到发出超前地质预报、隧道监控量测汇报旳每一环节均有明确旳负责人,实行岗位责任制,保证责任到人。

第一条企业主管领导职责1.检查监督超前地质预报及第三方监测项目部旳工作;2.负责从全局方面协调参建各方旳关系;3.协调企业内资源,保障各项目部工作旳正常开展;4.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5.协调与业主旳关系。

第二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1.现场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主持项目部旳现场所有工作;2.负责项目部内部人员旳分工安排和调配工作;3.审批报表和汇报;4.协调与现场施工队伍、现场技术员和监理旳关系;5.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技术服务工作旳原则化和规范化工作(现场测点、内业资料、成果汇报等);6.负责项目部人员、设备旳安全工作;7.参与业主等有关方面组织旳技术会议、例会等。

第三条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1.负责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旳现场工作;2.整顿原始数据、组织和编制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汇报;3.负责本组仪器设备旳用前用后检查及平常保管、保养工作;4.负责图纸、实行方案、原始记录、汇报等资料旳保管、存档工作。

5.负责本组原始记录资料旳保管工作。

第三章隧道监控量测工作管理措施监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原始观测值应在现场用钢笔或铅笔记录在规定格式旳外业手簿中,原始记录必须清晰、完整、精确。

超前地质预报管理规定

超前地质预报管理规定

超前地质预报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制度1、总述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进一步查清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调整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抓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实现铁路工程六位一体管理目标。

超前地质预报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可靠的重要手段,是铁路隧道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铁路隧道施工作业中关键的重要作业环节,是施工中不可缺少的关键工序,必须纳入工序管理。

2、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目的.超前探测地层岩性变化界面、软弱层界面、煤层界面、断裂带界面;.超前探测岩溶洞穴、岩溶通道及岩溶发育带的位置、规模、充填状况,指导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预报突水突泥位置,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确保施工安全;.为动态设计提供相关的地质依据;.确定合理的工程措施施工方法,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地质资料。

3、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合福施工咨询(隧)设计图,结合实际制定。

4、工作内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主要内容有:4.1、不良地质(特别是岩溶、暗河、危岩落石、顺层等);4.2、地质构造(特别是岩体破碎带、节理密集带、单斜构造,受构造影响,岩层扭曲、顺层偏压等影响岩体完整性的构造发育情况);4.3、地层岩性(特别是对围岩质软、破碎地层、岩石裂隙较发育、方解石脉大量充填、落蚀极发育、溶隙及溶洞、局部较破碎等);4.4、地下水(特别是孔隙水、基岩风化裂隙水、岩溶水土层孔隙水、基岩裂隙水、溶隙水层等);4.5、超前地质预报计划工作量见下图。

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方法与不良地质施工措施

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方法与不良地质施工措施

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方法与不良地质施工措施我们在隧道的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良地质,为避免盲目性,使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更科学合理,开展地质超前预报十分必要。

地质超前预报对不良地质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从而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减少和化解不良地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1地质超前预报方法1.1超前导坑法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大都设有平行导坑。

平导一般与线路平行,距线路20m~30m 不等。

施工过程中利用平导先行的优势,认真收集和积累地质资料,并根据平导开挖过程中揭示的地质资料指导正洞施工,从而使正洞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手段都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平导开挖断面小,即使出现不良地质也容易处理,对施工影响不大。

因此,超前导坑法在长隧道和特长隧道施工中被广泛采用。

1。

2 超前水平钻探法采用隧道专用钻机进行超前水平钻探,来探明开挖前方的地质情况。

超前水平钻探其实并非完全“水平”,带有一定的角度.与地震波反射法、地质雷达探测法相比,超前水平钻探法具有更直观、更准确的特点。

超前水平钻探法虽是“一孔之见”,却能起到“管中窥豹”的作用。

超前水平钻探法主要用于探测煤层、瓦斯、断层、溶腔、突水、涌泥等不良地质。

超前水平钻探法探测的距离长,探明的不良地质距工作面较远,便于提前调整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3 超长炮孔钻探法超长炮孔钻探法指的是在掘进过程中,每次打眼都用5m钻杆在隧道拱部和底部各钻两个探测孔,放炮则控制在3m以内,使工作面始终保持距不良地质2m 以上的安全距离。

当钻孔出现不良地质征兆时,可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采用超长炮孔钻探法,避免了钻机的频繁移动,可以不中断隧道的正常掘进,简便易行、事半功倍。

超长探孔还可兼做炮眼,节约成本,提高功效。

1。

4 地震波反射法-—TSP-203系统TSP超前地质预报系统是目前隧道及地下工程地质预报工作中,采用的较为先进的设备。

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地震波的回波原理,人工制造一系列有规则排列的轻微震源,形成一个地震源断面;同时,三维地震波接收器在计算机的监控下,采集这些震源所发出的震波沿隧道前方及四周区域传播而遭遇不良地质体(如地层层面、节理面、特别是断层破碎带界面和溶洞、暗河等)被反射返回的地震波数据.这些回波信号的传播速度、延迟时间、波形、强度和方向,是与相应不良地质体的性质和分布状况紧密相关的.在一定间隔距离内连续采用上述方法,可以得到前方地层的地质力学参数,如杨氏模量和横向变形系数等,从而预报隧道前方及周围临近区域的地质状况,判断开挖面前方100m~200m范围内的地质情况。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分析既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手段,对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体的工程性质、位置、产状、规模等进行探测、分析判释及预报,可以进一步查清因前期地质勘察工作的局限而难以探查的,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调整和优化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 提出技术措施建议,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第二条抓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发生机率,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实现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和投资控制目标。

第三条为保证隧道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铁路隧道施工阶段应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提供的成果,综合考虑隧道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对隧道施工及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隧道所处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分级。

从而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和危害程度、优化工程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指导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隧道施工的必要工序,针对兰渝铁路隧道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采用多种手段相互印证的综合预报方法,以提高预报的准确率。

第五条本细则依据《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 ,结合兰渝铁路实际制定。

第二章超前地质预报组织工作第六条中铁七局兰渝铁路LYS-3标一工区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工程部牵头、各参建单位及专业负责人参加的超前地质预报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定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超前地质预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超前地质预报领导小组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施工配合等事项。

第八条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现场出现的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分部管段内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充分发挥超前地质预报对隧道设计和施工的指导作用,确保隧道工程质量安全,依据《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技〔2010〕3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340号)、《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管质〔2011〕36号)、《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铁总建设〔2014〕131号)及项目隧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超前地质预报的目的是通过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综合手段,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工程、水文及不良地质等信息,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保证隧道工程质量安全。

第三条超前地质预报应按照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合理选择预报或监控手段,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进一步查清因前期地质勘察工作的局限而难以探查的、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调整和优化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第五条抓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发生机率,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实现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和投资控制目标。

第六条本分部隧道地质条件复杂,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不良地质、地质构造(特别是断层破碎带、节理密集带、褶皱轴等影响岩体完整性的构造发育情况)、地层岩性(特别是对软弱夹层、破碎地层及特殊岩土等)和地下水(特别是对岩溶管道水、富水断层、富水褶皱轴及富水地层等)。

高速公路项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根据上级单位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对隧道专项检测的招标文件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目的: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进一步查清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信息,调整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第三条项目公司质量监督部负责对隧道专项检测单位进行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等工作。

.第四条隧道专项检测单位必须严格工作程序、恪守工作纪律、执行项目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隧道专项检测单位进场后应及时组建项目部与现场检测小组,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

第六条隧道专项检测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的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能满足合同要求和工作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七条项目公司会不定期组织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联合对隧道专项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用车辆、办公设备、检测项目及频率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隧道专项检测工作不得转包、分包。

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予以清退,并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第九条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认为需要重新对隧道某特定部位进行地质预报的项目,应尽义务完成。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隧道专项检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数量、资质条件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进行配置,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同时根据标段实际情况可以设立检测小组。

第十一条隧道专项检测人员应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标识,进场后尽快熟悉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设计标准等内容。

第十二条隧道专项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及时、主动、认真地做好超前预报工作。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0618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0618

目录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 - 1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为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管理,规范工序管理标准,保障施工安全,结合我标段工程实际,项目部制定了本标段的《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管理办法》,现印发至各工区,请各工区认真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工作,规范工序管理标准,保障施工安全,根据武九客专湖北公司下发的“武九客专湖北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超前地质预报的目的是通过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综合手段,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含隧底)工程、水文及不良地质等信息,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保证隧道工程质量安全。

第三条超前地质预报应按照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合理选择预报或监测手段,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各工区要将超前地质预报纳入关键工序进行管理,根据设计地质情况以及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实施预报工作,各工区应指定专人负责超前预报工作的实施与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项目部:审核工区编制的各隧道超前地质预报专项方案。

审核超前地质预报专业单位的机构、人员、设备资质证明材料、预报业绩、预报方案(细则)。

监督、跟踪隧道作业面的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情况,收集各工区资料上报各级管理单位。

第六条工区:配合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单位做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完成自行实施的预报工作。

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动态调整方案,及时编制技术安全措施、施工方案。

工区应将管段内所有隧道作业面确定超前地质预报负责人及实施小组,并将每个作业面的地质预报负责人以及预报小组人员上报至项目部备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资质核备第七条项目部由安全总监和项目总工程师总体负责标段的超前地质预报,工程部及安质部负责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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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长昆项目安质【2010】10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的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充分发挥超前地质预报对隧道施工的指导作用,确保隧道工程安全质量,依据《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沪昆湘工管〔2010〕1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超前地质预报的目的是通过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综合手段,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工程、水文及不良地质等信息,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保证隧道工程质量安全。

第三条超前地质预报应结合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合理选择预报或监测手段,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归口管理工作,安质部负责检查督促超前预报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项目分部职责及分工
(一)履行合同承诺,组织或委托符合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要求的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进场,对非高风险和极高风险隧道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的地质预报责任主体,由各分部组织实施。

(二)依据隧道风险评估和超前地质预报设计,编制实施大纲,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一般隧道超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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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预报成果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超前地质预报知识培训,确保设备操作和数据处理人员持证上岗。

综合掌握物探与钻探、长短距离相结合验证方法。

(四)按照设计单位超前预报任务书的要求,做好超前预报工作。

向建设、设计、监理及时上报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反馈预报工作中发现的地质问题。

(五)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相符合时,及时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完善相关手续。

(六)归档隧道地质预报成果、变更设计文件、有关会议纪要等内容,纳入工程竣工文件移交。

(七)按照项目部《突发事件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八)做好设计单位超前地质预报的配合工作,及时提供超前预报条件。

第三章超前地质预报管理
第六条实施预报前,提前将预报时间、手段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在约定时间内到场旁站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对于高度和极高风险隧道,物理探测结束后,设计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正式报告,监理单位接到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后,一般在6小时内完成审查程
序。

对施工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分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并启动避免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有关规定
第八条项目分部编制的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预报
方法、内容、频次、实施计划、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仪器设备操作要求、信息判释、数据采集与处理、预报报告编制等内容。

第九条项目分部(被委托方)的超前地质预报进场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投标承诺,并履行报批手续(见《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蓝皮本《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附表2)。

进场人员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物探及钻探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应包括钻探、物探等设备,并满足现场需要。

第十条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地质变化、预报效果实时调整和完善。

一般调整由项目分部提出,经监理审核,报建设指挥部批准;重大调整由设计单位提出,建设指挥部审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第十一条必须把超前地质预报作为一道工序纳入施工组织,高度和极高风险等级隧道掌子面,未经超前地质预报检测,不得进行下一循环掘进施工。

第十二条在超前探查或掘进过程中出现重大地质异常情况,且对施工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时,暂停掘进,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报告项目部并请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到场研究提出处理方案。

第五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分部超前地质预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日志;
(二)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记录表格;
(三)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四)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竣工总结报告。

第十四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过程中,做好预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周、月、季、半年、年上报相关资料。

(一)周报重点填报一周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完成情况;各分部每周五中午12:00前将周报上报至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汇总后将周报于每周五下午18:00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

(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内容应包括: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基本情况;
2.完成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情况;
3.本期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小结;
4.下一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计划。

项目分部将月报于每月24日,季报于每季第3个月24日,半年报与年报于最后1个月24日报送至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先通过信息平台报送。

随后报送纸质文档。

各分部月报应积极上报,确保汇总上报工作的时效性。

第十五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总结报告》将作为竣工资料移交,总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地质概况,包括原有地质资料的概略情况及其结论,施工开挖过程中揭示的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三)设计预报方案和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调整后的实施预报方案;
(四)采用的各种预报手段及其原理、适用的地质条件;
(五)统计各预报方法工作量,与设计工作量进行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六)预报与施工验证对比情况,包括预报准确率统计结果,对预报绩效进行评价;
(七)设计与施工地质资料对比情况,对勘察资料进行评价;
(八)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情况及推广应用的建议;
(九)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及其处理的经过、措施、效果、运营中应注意的事项;
(十)报告附件
1.掌子面素描图;
2.正洞、平导、辅助导坑等地质展视图;
3.超前钻探报告;
4.各种物理探测报告;
5.各种测试报告
第十六条各分部按设计单位根据隧道所揭示的地质情况于提交的《超前地质
预测预报设计通知单》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原则上超前深孔钻探应在48小时内完成,当出现较大地质不符情况时,在探测完成后12小内将探测结果提交设计单位。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制度。

为实现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科学、规范、高效的目标,项目部将结合隧道风险等级和施工进度情况,适时邀请路内知名隧道施工、设计、地勘等方面专家对重大不良地质预报及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家论证,确定最优设计施工方案,确保隧道工程安全质量。

第十八条重大不良地质问题报告制度。

超前地质预报过程中,出现岩溶、暗河、高地下水、高瓦斯等
情况,分部在2小时内上报至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在8小时
内向娄底建设指挥部或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应急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地质安全问题。

第七章考核和奖罚
第十九条各分部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
报工作,并真实记录、判释超前地质预报结果。

对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由此导致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不良地质、特殊岩土、风险隧道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实施
细则或未组织实施的,将按照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分部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中涉及到上报资料的表格样式附件详见《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白皮本《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沪昆湘工管〔2010〕116号)P169—P194。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等铁道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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