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单位名称(公章):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负责人:李想填报人:李永艳联系电话: 2324482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一、部门职责 (1)二、机构设置 (1)三、人员情况 (2)四、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二、收入决算表 (2)三、支出决算表 (2)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第三部分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3)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3)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四、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5)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5)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说明 (5)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5)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一)、负责龙沙区“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扫黄”“打非”和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二)、监督检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三)、监督检查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四)、监督检查书报刊经营活动;(五)、监督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六)、负责对印刷厂、打字复印企业的监督检查;(七)、体育市场的管理,体育协会的经营许可证和临时体育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日常管理、稽查,对违法经营活动进行行政处罚。
(八)承办龙沙区委、龙沙区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龙沙区龙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设0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情况2017年末,预算单位核定编制11人。
年末实有11人(其中:副科级1人,科级及以下10人),退休2人。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情况说明1、主要职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全县范围内测绘行政管理,维护测量标志;负责测绘技术管理与成果质量监督;负责全县测绘队伍资质管理;组织制定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承德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成立时间,现法定代表人张如孝,编制169人,实有153人,内设9个行政股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管理股、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设置事业单位18个,包括承德县土地储备中心、承德县执法局、承德县土地估价事务所、承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测绘管理办公室、10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承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籍勘测队、矿产资源测绘队。
事业编制总量140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7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0名,差额编制25名。
3、承德县土地储备中心情况说明:承德县土地储备中心是承德县国土资源局下设事业单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办法;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发布供地信息,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法定代表人是王子忠,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拔款。
4、决算单位构成情况:我单位决算包括承德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9个行政股室和下设18个事业单位。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引导相关金融机构进驻,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监测分析区内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3.指导、推动本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负责本区金融政策宣传和大型金融活动推广工作。
4.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
6.协调驻区金融机构为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建设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8.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核以及日常监管。
9.推进区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负责本区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10.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1.承担区打非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2.承担区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为内设机构综合科增加“负责本区金融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拟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金融突发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为发展科增加“负责全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平台和涉及金融项目的评估监督和考核工作”的职责。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1、负责产业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会同国家、市、区有关部门拟订产业基地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空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产业基地的产业规划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和准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订产业基地的相关产业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订产业基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订产业基地内财税、土地、招商、环保、人才引进等重要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产业基地的推介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
7、负责产业基地内企业的宏观管理,并为入区企业提供立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综合服务。
8、负责产业基地内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产业基地的运行管理工作。
10、负责产业基地的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本单位为北京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本级,现决算单位1个,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行政编1人,事业编14人。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总计494.452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5.50532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947291万元。
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65.719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924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9.7863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0760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2.409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2690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059358%;项目支出125.14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940642%;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0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0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0000%。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结构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1%年初财政拨余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09%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 1464.65万元,支出总计 1464.65 万元。
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 101.65万元,减少6%。
减少原因:因有职工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62.4万元,因缩减开支导致公用经费减少19.04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0.21万元。
饼状图补充: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本年收入146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4.6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本年支出 1464.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44万元,占 58 %;项目支出 611.22 万元,占42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1464.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94.62万元,占6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70.03 万元,占 3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占0 %。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1464.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4.62 万元,占 6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0.03 万元,占 32 %。
二、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度支出决算结构图项目支出41.73%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结构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1%年初财政拨余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09%2017年度,莱西市体育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4万元,比2016年减少8.296万元,减少1%,与上年基本持平(若变化较大说明原因)。
唐山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唐山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一、部门职责根据《唐山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国家和省、市授权范围内,拟订或组织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3、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年度财政收入计划,拟订全市财政收入分配政策;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按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方案组织执行,汇编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执行国家、省预算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市及以下预算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市对县区、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拟订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办理转移支付事项。
5、组织拟订、实施市本级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市本级国库账户和财政专户,办理各项财政支出业务,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汇编全市决算。
6、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承担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管理;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参与涉农税费制度和政策的拟订和调整工作;对城市住房基金、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改革预算资金实施财政管理。
7、组织拟订上级授权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实施细则;研究提出中央、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税收级次、体制的监控。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情况说明1、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1.1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农、牧、水产业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牧、水产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拟定全县农、牧、水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发展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县种植、养殖业及农业机械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制定全县农、牧、水产业科技、中等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常规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负责农业“绿证”培训;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农、牧、水产业各类产品基地、加工开发等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组织“菜篮子工程”和“种子工程”的实施,研究提出大宗农、牧、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制定全县农作物及畜禽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指导生产、繁育和推广良种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农业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保护和建设,开发和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草原防火工作。
(八)负责全县种子监督管理、兽医兽药管理、动植物检疫、畜禽防疫、农业机械管理、农机安全管理、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农药兽药市场管理、绿色食品管理、农业环境监测、肥料登记管理。
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水产渔政管理工作及农、牧、水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九)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涉外事务,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生态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局属单位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农、牧、水产业学会、协会工作。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执行国家、市与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区与街道的财政管理体制。
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审批各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贯彻执行北京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监督管理财政票据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制定本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社会保障科、城建科等16个科室,下设石景山区财政监督检查所、石景山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石景山区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石景山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石景山区财政局财政所以及中华会计函校石景山分校6个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总计5,61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2.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68.84万元。
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505.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6.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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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预算单位编写格式)一、决算信息来源说明(基层预算单位编写)(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及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本套决算填报说明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其中:“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填列(中央单位编写);“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填列(中央单位编写)。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编写)(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个,比上年增减个,分类说明如下: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万元,差额万元。
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财政收回、审计调整、归集调入或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
2.“资产负债简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2),包括财政收回、审计调整、归集调入或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
3.“资产情况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4.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其中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有变动的,应具体核实并说明原因(附表3)。
四、报表审核情况(一)审核情况。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审核模板的设置建议。
1.对部门决算报表指标设置的建议。
2.如有不适用的审核公式和模板,请列出并说明修改意见。
3.部门(单位)自行增加的审核公式和模板,请列出并说明设置依据。
五、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情况(附表4)。
2.年末结转和结余为负数的原因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事业基金结余和专用基金结余为负数的情况。
3.“支出决算明细表”中,部门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应具体说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去向和金额。
(如“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拨给……单位用于……事务,……万元)。
4.“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中除教育收费以外的资金收支情况说明(需附相关文件依据)。
6.“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款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的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附表5)。
8.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与上年数对比变动原因说明(附表5)。
9.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附表6)。
10.中央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部分重要项目以及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中央部门一级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7)。
11.中央部门(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附表8)。
12.中央单位驻外机构有关情况(附表9、10)。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附表11)。
1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如调整预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说明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和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情况以及经审批或备案的文件依据;如决算数大于调整预算数,说明差额原因。
15.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具体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附表12、13、14)。
1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资产负债变动、长期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等。
附表1: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注:1. 本表反映部门和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由年初结转和结余发生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填报。
2.“调整前年初结转和结余”为上年度部门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数,“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数。
83.“财政收回”填列各级财政部门收回部门和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金额;“审计调整”填列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调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金额;“归集调入或上缴”填列单位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实际上缴主管部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金额;“单位内部调剂”填列结转和结余资金在单位内部不同项目之间的调剂金额。
4.“备注”栏应写明作为调整依据的文件号。
5. 本表应作为部门决算填报说明第二部分的附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上报时应分单位编报。
附表2: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调整情况表910111213注:1. 本表反映部门和单位年初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变动情况,由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发生变动的部门和单位编报。
2.“调整前年初数”为上年度资产负债简表年末数,“调整后年初数”为本年度根据变动事项调整后的年初数。
3. 本表应作为部门决算填报说明第二部分的附件一并报送。
附表3: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14151617注:1.本表反映部门和单位本年收支余、资产负债、机构人员等主要指标与上年数对比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各部门和单位均需填报本表。
2.事业收入中含事业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4.事业单位借款包括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5.结转和结余包括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非流动资产基金包括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资产基金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
6.本表应作为部门决算填报说明第二部分的附件一并报送。
附表4: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18注:1.本表反映部门和单位其他收入明细情况,由本年度取得“其他收入”的部门和单位填报。
2.本表2、3、8栏填报有数,需在备注中注明收入具体来源。
3.本表应作为部门决算填报说明第四部分的附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上报时应分单位编报。
附表5: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19注:1.本表反映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相关统计指标。
2.“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中央单位不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及相关团组和人次,地方单位按照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填报。
预算数填列年初预算数,支出统计数应与财决08表保持衔接。
“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车辆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20出,相关数据应与财决07表保持一致。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填列单位用各类资金购置的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数量情况,相关数据应与财决附01表保持一致。
附表6:政府采购情况表21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附表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17年度)222324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25附表8: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编制单位:单位:元26注:1.本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的规定填列。
2.本表中填列上年年末或本年年末有结转结余资金(含预付款和存货)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填列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3.本表中项目代码和项目名称等应与部门预算信息保持一致。
此外,各单位基本支出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则编报: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一级项目代码和名称统一填列“00000000”和“基本支出”,其中:对于人员经费,二级项目代码和名称统一填列“000000000000000001”和“人员经费”;对于公用经费,二级项目代码和名称统一填列“000000000000000002”和“公用经费”。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一级项目代码和名称统一填列“99999999”和“基本支出”,其中:对于人员经费,二级项目代码和名称统一填列“999999990000000001”和“人员经费”;对于公用经费,二级项目代码和名称统一填列“999999990000000002”和“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