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镇(开发区)综合考核法治指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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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股份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结合2017年度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目标,制定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依据1、股份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和各项管理工作目标。

2、股份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与股份公司签订的《2017年度目标责任书》。

3、股份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

4、股份公司临时确定并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综合绩效考核年度:2017年度。

三、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四、对子公司的考核(一)绩效奖励基数:与上年度年终综合绩效基数不变。

(二)经济效益考核指标(表1)1、考核标的:实现2017年计划利润目标。

2、考核结果奖惩标准:(1)利润在1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基数6 %;若少实现1 %,则少奖1 %,超1%则再奖1 %,以利润目标±20%为上下限。

(2)利润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基数7 %;若少实现1 %,则少奖1 %,超1%则再奖1 %,以利润目标±20%为上下限。

(3)利润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基数8 %;若少实现1 %,则少奖1 %,超1%则再奖1 %,以利润目标±20%为上下限。

(4)利润在5000万元至8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基数9 %;若少实现1 %,则少奖1 %,超1%则再奖1 %,以利润目标±20%为上下限。

(5)利润在8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公司: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基数10 %;若少实现1 %,则少奖1 %,超1%则再奖1 %,以利润目标±20%为上下限。

(6)利润在1亿元以上的公司: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基数11 %;若少实现1 %,则少奖1 %,超1%则再奖1 %,以利润目标±20%为上下限。

3、经济效益奖励的计算:经济效益奖 = 绩效奖励基数 *[1+实现利润目标奖绩效比例% ± 超(少)绩效比例 %] 。

2017年度乡镇考核方案

2017年度乡镇考核方案
5.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66号)。
能力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实效。
1.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有保障,每年办公经费、专项经费不少于5万元,安全监管装备齐全(如车辆、照相机、传真机、电脑、办公固定等)。
2.安监津贴、下井补贴发放到位。
2.在省、市、县等各级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撰稿投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全年不少于10篇,每少1篇扣0.2分。
3.健全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对各类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事故
情况
(30分)
按县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进行考核
1.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扣10分;
6.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
查政府监管部门文件,同时抽查企业落实情况。
考核奖惩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1.制定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的权重。
3.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3.在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
4.村级安全员配备到位,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且正常开展了工作。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应急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落实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1.及时制定、修订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督促辖区各企业制定应急预案;
5.按要求报送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布置的有关信息。3分

共性考核指标

共性考核指标

魏小林
县公安局 田 县消防中队 黄
波 腾
土地管理
张文忠
县国土局
杨继军
环境违法 追责
刘昌志
县环保局
邓永康
物价管理
陈泽勇
县发改委 县物价局
向平昌 陈 涛
政务公开
政府办 彭儒宝 陈泽勇 政务服务中 刘玉红 心
览表(扣分)
配合单位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各镇、 相关部门
2017年度市考我县依法治理考核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一览表(扣分)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具体, 未完成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及时研究解 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2.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 未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实施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且在全国、 全省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4.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 政强制、收费。 5.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 、责令履行职责。 6.未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 定,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7.未制定和公布行政裁量基准,未开展行政执法 全过程记录工作。 8.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9.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开展行政执法公示 工作,未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 10.委托乡镇执法工作推进缓慢。 1.对涉稳情报信息报送不及时、研判预警机制落 实不到位、未完成专项维稳工作任务。 2.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 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 3.对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不及时、应急处置不 力,造成严重后果。 1.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上升。 2.赴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高于全省责任强度 系数、发生严重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3.发生严重影响政权安全和政治安全事件、暴恐 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 4.公众对当地社会治安满意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1.未贯彻《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 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 2.未贯彻《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 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1.未严格履行规定职责,出现伤害100人以上或出 现死亡病例的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2.未严格履行规定职责,出现伤害100人以上或出 现死亡病例的三级以上药品安全事件。 1.未严格履行规定职责,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 产品质量问题。 2.存在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或存在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监管部门已报 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未及时有效处置。 1.未严格履行规定职责或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党委政府未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 公告制度。 分值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1 -0.5 -1 -0.5 -0.5 -0.5 -0.5 -0.5 -0.5 -0.5 -1 -1 -1 -1 -1 -1 -1 -2 魏小林 -1 -1 -1 -2 马 倩 县市场监督 吴伟社 管理局 王友洲 县安监局 郑常涛 陈述勇 魏小林 县委政法委 姚志宏 县公安局 田 波 县信访局 彭儒宝 陈述勇 县委政法委 姚志宏 陈泽勇 政府办 法制办 编委办 彭儒宝 李秀清 沈 健 责任人

镇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镇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镇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镇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一)月考核项,考核得分运用于每月、季度评比结果。

1、脱贫攻坚200分2、强基固本100分(党建、网上办事大厅、意识形态)3、耕地保护150分(控违、土地增减挂)4、清洁工程150分(清洁工程、三线三边)5、平安建设150分(综治、信访、安全生产)6、书香村居100分(教育、宣传)7、民生工程150分(农合、农保、小额保险、民政)8、计划生育100分(计生、卫生)(二)加减分项,考核得分运营于年终总评。

9、美丽乡村(上限100分)10、现代农业(上限40分)11、招商引资(上限40分)12、党风廉政、干部考勤(上限50分)13、扶贫产业(上限20分)二、考核办法1、考核原则: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月考核、季兑现、年总评考核的办法。

2、月积分考核:每月按照1-8项考核方案,对各村常态性工作进行考核,总分1100分,各村按照汇总得分排名。

3、季调度考核:每季度将各村本季度3个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1--7名为一类村、8--14名为二类村、15—21名为三类村确定各村干部绩效工资,按季度分别兑现奖惩。

同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村书记抓重点工作述职工作会议,各村书记分别汇报近期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4、年总评考核:在各村月考核工作汇总的基础上,结合加分项目(9—13项)考核结果,作为年总评结果。

三、奖惩办法(一)结果运用实行月积分、季调度、年总评考核,村干部绩效工资按照一、二、三类村兑现,年度总评与评先评优相结合。

以2016年度综合考核将村分为一、二、三类村,在2017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末对各村重新排名,季度考核位次前进5个名次的村奖励5000元;季度考核前进10个名次的村奖励1万元;季度考核落后5个名次的处罚2000元;季度考核落后10个名次的村处罚5000元.(二)综合表彰。

2017年常熟市乡镇(区、园)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考核细则

2017年常熟市乡镇(区、园)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考核细则
1、无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
2、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
3、事故统计报告应准确及时。
1、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的,扣3分,取消年度集体评优资格。
2、①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一起一般死亡事故的,扣1分;超死亡控制指标的,扣3分,取消年度集体评优资格;②同一年度内,同一企业一次性确诊5-9人职业病例的,扣0.5分;同一企业一次性确诊10人以上职业病例的,扣1分,取消年度集体评优资格。
2、按期结案率未达要求,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疑似重伤未全部核实,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核实差错率≥1%且<2%的,扣1分;≥2%且<3%的,扣2分;≥3%的,扣3分。
3、发现违法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的,有一起扣1分;未开展回访工作的,有一家扣1分。
序 号
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办法
考核
结果
八、事故控制
(10分)
3、按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并得到严格贯彻。(1分)
4、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并有完善的考核办法。(1分)
5、镇(区、园)政府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的工作;实行行政村双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正职、村(社区)正职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报告制度。(1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乡镇巡演。(1分)
5、积极向各类媒体投送安全生产宣传稿件。(1分)
1、完成市局下达年度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每超300人,奖0.5分(最高奖2分);每少200人,扣0.5分,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率每低5%扣1分。
2、查安全培训台账,依据市安全生产数据采集系统,安全培训录入信息无更新或不完善的,扣1分;法定代表人、安技员持证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

2017年乡镇考核方案

2017年乡镇考核方案
6.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
查政府监管部门文件,同时抽查企业落实情况。
考核奖惩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1.制定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的权重。
3.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安监津贴、下井补贴发放到位。
3.在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
4.村级安全员配备到位,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且正常开展了工作。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应急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落实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1.及时制定、修订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制定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1次以上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安全整治
(10分)
源头风险管控
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4.按照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
5.建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较大和典型一般事故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6.严格按照事故查处相关要求按时结案。
7.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开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8.事故结案1年后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及时组织整改评估。
9.规范事故查处案卷管理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装备。0.5分
2.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1分

2017乡镇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2017乡镇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3.当年辖区内每新增1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加2分;每新增1家企业通过场外市场融资,加3分;每新增1家上市企业加5分,进入上市前期准备的加2分。
4.每月产值漏报1家规模企业扣1分。
总分
100
2017年度县直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情况
50
15
增幅和总量各7.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7.5分,顺次递减0.1分。
6
加减分因素
1.当年辖区内每新增1家纳税在1000万元、100-999万元、50-99万元和10-49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加4分、3分、2分和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2.当年辖区内每新增1个国家名牌、国家驰名商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加3分;每新增1个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省卓越绩效奖、省级新产品、省工业精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信息化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分别加2分;每新增1家市名牌产品、市知名商标、市信息化示范企业、市“专精特新”企业、市企业技术中心,每新认定1个市级绿色示范工业企业、市节能改造项目、市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分别加1分;每新增1个授权发明专利、县信息化示范企业分别加0.5分。
2
服务企业效能建设情况
50
落实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廉洁自律等情况。
凡向县效能办和县工业富县领导组办公室投诉并经查实的,每起扣2分;县效能办组织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起扣0.5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每起加扣0.5分;市效能办组织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起扣1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每起加扣1分;凡被县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每起扣1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每起加扣2分。

镇办依法治理考核指标评分标准(100分)

镇办依法治理考核指标评分标准(100分)
1、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辖区内未出现四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夯实市场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监管措施,责任明晰,工作落实到位。
5
《产品质量法》
2、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法》,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辖区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传销等市场监管问题。
10
《消防法》
1.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的。
2
2.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
4
3.未严格履行规定职责或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
4、未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及消防工作需要组建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2
《食品安全法》
5
《土地管理法》
1、履行耕地保护属地责任,违法占地面积不超过合法用地的10%,无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
2
2、土地征收中无违反法定程序,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和群众上访等问题发生。
3
3、没有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
3
4、矿产资源管理中无超层越界采矿和无证采矿行为。
2
总得分
镇办依法治理考核指标评分标准(100分)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分值
依法行政
1.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4分。2.发生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4分。3.无在全区范围产生重大影响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5分。4.规范性文件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收费4分。5.具体行政行为未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5分。6.履行行政复议决定5分。7.履行或者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5分。8.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并按要求向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4分。9.每年组织3次干部集体学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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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阳光村务”指数未全面发布的或居务公开不规范的,每发现1个村或社区扣0.5分。最多扣2.5分。
2.5
36
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率低于10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2.5分。
2.5
六、深化法宣服务(20分)
37
未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或要点的,扣1分;普法人员经费或普法任务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2
区公安分局
四、加强党内民主
(10分)
31
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换届工作,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等制度。按工作情况评扣分,最多扣5分。
5
区委组织部
32
深化党代表任期制,全面落实党代表活动“十项制度”;规范召开镇(开发区)党代会年会。按工作情况达的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分。
2
二、
建设法治政府
(20分)
11
未建立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扣2分;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决策事项未经镇(开发区)法治(制)办合法性论证列入讨论或决策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分。
2
区政府法制办
12
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的行政行为被区政府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2分。
2
41
检查抽查发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评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扣1分;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民主法治标准化建设,“市级民主法治精品村(社区)”创建未按要求达标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扣1分。最多扣3分。
5
五、发展基层民主
(10分)
33
依法依规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不规范的,每发现1个村或社区扣0.5分。最多扣2.5分。
2.5
区民政局
34
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未建立落实的,每起扣0.5分;村(社区)自治活动场所未达到市定标准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5分
2.5
2
区法院
28
案件受理中未按省两办援助意见落实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最多扣2分。
2
区司法局
29
未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扣1分;发生严重侵犯法律服务人员合法权益事件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2分。
2
30
辖区内发生严重公共事件的、各种刑事案件超过市考核标准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分。
2
25
未按照“一镇一品一行一特色”的要求建立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办法的,扣1分。
1
26
未认真落实法院、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的,每起扣1分;未将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函告法院、检察院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2分。
2
区法院、区检察院
27
未规范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未按要求向法院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和强制执行预案的,每起扣0.5分;未严格执行法院“裁执分离”工作生效行政裁定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分。
3
6
充实配强镇(开发区)法治(制)办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副主任、法治员,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
7
年度上报法治信息少于10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最多扣1分。
1
8
探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未完成的视情扣分,最多扣2分。
2
9
探索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未有效推进的视情扣分,最多扣1分。
1
2
区司法局
38
积极开展“拆治归”等系列组合拳、“最多跑一次”改革、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剿灭劣Ⅴ类水等重点工作法治宣传,每少1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2
39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每1人扣0.5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不通过的,每1人扣1分。最多扣2分。
2
40
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全市十佳“法治宣传服务重点工作十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未按要求报送的,扣2分。
2
15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备未备的,每起扣0.5分;经备案审查因违法被区政府纠正或撤销的,每起扣1分.以上最多扣3分。
3
16
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每败诉1件扣2分,最多扣4分。
4
17
镇(开发区)法治员、政府法律顾问未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机关合同审核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1分;重大合同应备未备的,每件扣0.5分,最多扣2分。
6
区委法治办、区政府法制办
4
镇(开发区)党内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向区委报备的,每起扣0.5分;被提醒注意的,前2起不扣分,超过2起的,每起扣0.5分;被要求自行纠正的,每起扣1分;被区委撤销的,每起扣2分。以上最多扣2分。
2
区委法治办
5
未严格落实《湖州市乡镇(街道)直报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要求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3分。
2
区委政法委
22
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等应评未评的,每起扣1分;未按照“三色预警”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分。
2
23
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未达到98%和85%,少1个百分点扣0.5分;领导包案化解未落实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3分。
3
24
镇(开发区)、村(社区)被挂牌整治的,每起扣0.5分;未摘牌或未撤销拟挂牌警示的,每起扣2分。最多扣2分。
2
18
非诉案件不予执行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1分。
1
19.
超越权限、程序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1分。
1
20.
未按上级规定公开镇(开发区)政务事项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2分。
2
三、
推进公正司法
(20分)
21
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2分。
2
13
在行政诉讼中,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未按要求出庭应诉的,每起扣0.5分;出现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情形的,每起扣1分,以上最多扣1分。
1
14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镇(开发区)按规定应领证的正式在编人员持证率不足80%的。低1-5个百分点,扣0.5分;低6-10个百分点,扣1分;低11-15个百分点,扣1.5分;低16个百分点以上的,扣2分。
2017年度镇(开发区)综合考核法治指标细则
(征求意见稿)
考核项目
序号
考评指标
分傎
审核单位
考核分
一、坚持依法执政
(20分)
1
镇(开发区)党政班子会议未专题研究法治工作的(检查会议记录),视情扣分,最多扣1分。
1
区委法治办
2
镇(开发区)党政班子会议季度学法未规范开展的,视情扣分,最多扣1分。
1
3
未落实镇(开发区)法治(制)办“六大员”工作机制要求的(检查台账资料),视情扣分,最多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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