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贸大学 税务硕士 培养方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年月日制定,年月日第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年月日第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为了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需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建立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
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二)具体要求.培养方案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专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学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
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
.培养方案要遵循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校、学院(系)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应为制订专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培养方案应符合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要做到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突出职业导向,明确品格、知识、能力等具体培养要求。
.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硕士招生入学考试433《税务专业基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硕士招生入学考试433《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说明一、考试目的《税务专业基础》是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入学初试考试的科目。
其考试目的在于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税收学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税收基础理论、中国税制实务与税收管理制度的掌握与运用,注重考查考生应用税收学基本原理与方法分析现实税收现象与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1.税收学原理2.中国税制实务3.中国税收征管制度三、考试基本要求本考试旨测试考生对税收学原理、中国税制实务、中国税收管理制度等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能力。
测试体现在三个层次,基本要求分别为:1.熟悉记忆:对税收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用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3.综合运用:运用所学的税收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答题时间:180分钟3.各部分内容考查比例:税收学原理考核的比例为30%,分值为45分;中国税制实务考核的比例为60%,分值为90分;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考核的比例为10%,分值为15分。
4.题型及分值(1)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5分)(2)计算题(2小题,每小题15分)(3)论述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30分)五、参考书目1.刘颖,何辉,孟芳娥主编,《中国税制》(第三版,2018年7月印刷(2018年最新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曹静韬,郝如玉著,《税收理论研究》(2018年3月出版),经济科学出版社;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需说明的问题考生还应关注税制改革动态、最新税收政策。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一、税收学原理1.税收的本质(熟悉记忆程度)2.税收原则(分析判断程度)3.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分析判断程度)4.税收效应(分析判断程度)5.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综合运用程度)6.税制要素及税收分类(熟悉记忆程度)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分析判断程度)8.国际税收(熟悉记忆程度)二、中国税制实务1.各税种基本政策规定(分析判断程度)2.重要税收政策解读(综合运用程度)3.税制改革(综合运用程度)三、中国税收征管制度1.税收征管制度(分析判断程度)2.纳税服务(分析判断程度)第三部分题型示例一、简答题:请说明税率的分类及在我国税制中的应用答题思路:1.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三类;2.各类税率名词解释;3.我国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含产品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4.举例说明几个税种的税率应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涉税会计方向】师资优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涉税会计方向在职研究生师资优势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师资优势:丁芸,女,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讲课程:财政学、房地产业租税费研究、中国税制、城市公共经济管理等。
科研成果:《房地产业租税费体系构建》、《税法Ⅱ》、《税务代理实务》、《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公共经济管理专业建设初探》和《关于开征遗产税的探讨》等。
其主持完成的市级科研项目有《首都居民财政贡献研究》、《社会保障费改税研究》和《物业管理案例教学研究》等。
其主持完成的《房地产税源监控评价体系》获中国税务学会第四次群众性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社会兼职:中国土地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等职务。
李红霞,女,教授,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在职研究生课程主讲《财政学》。
研究方向:资产评估、财政学、国家预算。
社会兼职: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北京预算学会理事,北京财政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成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关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政分析》《关于部门预算改革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城市财政管理问题研究》等。
陈汉明,男,讲师,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在读博士,现为讲师。
从事资产评估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为建筑工程评估。
陈汉明老师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科学素养的培养,受到学生好评,多次在全校课程的评估中名列前茅。
同时致力于案例教学技术的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陈汉明老师是北京建工学院建筑专业硕士研究生,正在攻读清华博士学位,对资产评估学课程有较深的研究,另外还讲授资产评估相关课程如建筑、机电设备评估等,同行和学生评价教学效果均为优秀。
郝如玉,男,1948年出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财政学会副会长。
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谈学院专业

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谈学院专业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中国教育在线嘉宾聊天室,我是主持人曲袆。
今天我们走进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各位研究生导师来聊一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些情况。
坐在我右边的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姚东旭教授。
姚院长您好。
姚东旭:您好,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好的,非常欢迎姚院长的到来。
今天我们和姚院长首先聊一聊财政税务学院的招生的专业和往年招生的一些情况,您可以谈一谈这些专业行业的背景和就业的情况大概是什么样的状况?姚东旭:我们财政税务学院招收的研究生专业只有一个,就是财政学,财政学专业我们现在一共有硕士和博士授予权,我们招收的学生主要是面向三个方面:一个是政府机关,国家的财政税务的管理部门,一个是社会中介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个企事业单位,因为很多单位都有它的税务问题需要处理,我们的财政学专业毕业生也是可以适应这方面的需要。
主持人:今年咱们的学院是否增加了专业硕士的招生呢?姚东旭:对,我们增加了两个专业,一个是税务专业,一个是资产评估专业硕士。
我们是这样的,原来税务和资产评估,过去都有,都是在财政学下面设立了方向,财政学的税务方向和资产评估方向,招收的历史也比较长了,我们税务和资产评估研究生的历史是从03年开始招的,本科生还要再长一些,像我们本科专业是北京地区第一家获批的资产评估的本科专业,现在全国资产评估的本科专业也比较少。
所以今年新增加了这两个专业硕士点,既是跟我们学科过去的历史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是符合社会需要的。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了专业硕士专业的招生,在这方面有什么样的特色?相对于学术型硕士招生来说,您认为专业硕士招生有什么样的优势呢?姚东旭:我对这个问题是这么理解的,我觉得专业硕士在我们国家,虽然说今年是第一年大范围的推出,但是实际上这是向一个合理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方式回归。
咱们国家因为硕士研究生最早是50年代开始招生,最初招生的时候,按照一种学术型人才来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基本上都进入高校研究机构,从事纯粹的研究活动,这种情况到80年代,情况也差不多,由于这个培养的时间比较长,硕士研究生一般都在3年,50年代是4年,但是到了90年代中后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大量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并不去从事学术性的研究活动,他们可能还要到实际工作的部门去从事专业性的工作,而不仅仅是学术型研究,在这种情况下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而且按照一种培养学术人才的思路去培养学术型研究生,多少有一些问题,特别是跟国际上,跟其他国家,我们的硕士研究生衔接不起来,全世界都没有我们这么长的,3年,但是基本培养的方式没有变化,这一次国家推出了专业硕士,实际上就是想理清它们两个的差别,专业硕士是为某一个行业培养它的高级专门人才,从事一些具体的工作,当然它需要有研究能力,作为研究生,所有的研究生都需要有研究能力,但是这种研究跟纯粹的学术研究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而学术型研究生更多的是为培养博士,进一步深造做纯粹的学术研究。
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了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有效提高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为:1.掌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至少一门外语。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1.以课程教学为主,并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3.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
4.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其中:课内40学分、实践环节15学分、学位论文15学分。
1.必修课(1)外语(6学分);(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3)中国财政经济问题(2学分);(4)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3学分)(5)税收理论与政策(3学分)(6)中国商品税制专题(2学分)(7)中国所得税制专题(2学分)(8)中国财产税制专题(2学分)(9)国际税收专题(2学分)(10)税收管理与税务稽查专题(3学分)(11)税收筹划专题(2学分)(12)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2.专业选修课(由学生在下列选修课程或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其他公选课程中选修不少于8学分)(1)高级税务会计(2学分)(2)纳税评估实务(2学分)(3)税务代理实务(2学分)(4)税务争议专题(2学分)(5)税收信息化(2学分)(6)公文写作(2学分)(7)企业税务风险管理(2学分)(8)财务报表分析(2学分)(9)经济法专题(2学分)(10)战略管理(2学分)(11)公共管理(2学分)(12)数量分析方法(3学分)六、专业实践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
税务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税务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一)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和政策制定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三)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四)加强实践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五)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等。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采用学分制,共 38学分其中:必修课:24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
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税务(专业)硕士基本情况介绍

【税务硕士】
专业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
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
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
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
不少于半年。
六、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
来自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
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4年10月22日制定,2016年4月22日第1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2019年5月7日第2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为了推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需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完善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统筹安排学术硕士培养阶段,重视课程、科研创新激励机制和实践基地建设,促进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
重视对学术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科研训练,支持学术硕士研究生更多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和社会实践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支撑高水平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
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支持学术硕士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和国际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二)具体要求1、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课程学习与主文献研修、中期考核、实践与创新、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
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
2、培养方案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制订。
3、培养方案要尊重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校、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4、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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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领域简介
税务专业设在我校财政税务学院,自1978年开始本科招生,现有财政学、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含注册税务师)三个本科专业,并拥有财政学硕士点和博士点,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特色专业和北京市品牌专业。
财政税务学院下设有税收研究所并拥有注册税务师模拟实验室,为地方政府机关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科研课题,已建立20余个社会实践基地,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实践基础。
二、培养目标
税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专业知识,具备在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社会中介性机构、金融部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税管理、咨询鉴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预测、分析和解决税收问题的理论素质,同时具备在各类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税务代理与咨询、审计等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国际化视野和良好职业素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及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税务专业硕士下设税收政策与管理、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两个专业研究方向,分别将政府和企业两个视角下的税收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涉及国家税收政策、制度、税收管理以及企业税务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国内外税收领域前沿问题、改革中的热点与现实问题。
其中税收政策与管理方向是立足于公共管理视角下征税主体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研究;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方向是立足于微观经济运行视角下纳税主体的税收政策影响及税务战略研究。
四、学习年限
税务专业硕士培养实行学分制,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五、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课程主要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
2、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共同培养模式。
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校内
导师指导课程学习,校外导师指导实践环节、项目研究的指导。
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目前,我们已聘任了30余名校外专家担任校外导师。
3、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挂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紧密联系,根据社会需求,可以采取“订制式”人才培养方式。
4、要求应届本科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
往届本科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实践环节包括课堂实训、实验室教学、现场参观与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或案例分析。
要求研究生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毕业时要求完成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主要来源于税收实践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主要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税收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字数,一般在3万字左右。
学位授予:符合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税务专业硕士学位。
七、学分及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要求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36分。
其中,必修课程24学分,选修课程8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往届毕业生要求实习满半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要求实习1年以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院系:财政税务学院专业:税务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