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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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集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公告编号:2020-037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64,992,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17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3,656,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60%。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68,649,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438%。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6人,代表股份3,685,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51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泰永长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泰永长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பைடு நூலகம்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
合计
账号 755916424610605 755916424610909 755916424610102
初时存放金额 190,475,720.00
50,128,000.00 80,260,000.00 320,863,720.00
第2页
下,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和定期存款。 公司 2018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 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 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经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8,765,029.91 元,分别为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5,816,233.36 元、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18,259,861.54 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88,935.01 元。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 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8]003127 号”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除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 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作为本公司整 体战略和持续的营销战略的一部分,是公司持续执行既定营销策略的延续,不进行单独的财 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在本公司销售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提升以及品牌影响力的 增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通过研发中心建设 的投入,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使公司在低压电器生产领域持续保持核心竞争能力。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未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在保障公司正常资金周转的情况

中国医药: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中国医药: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临2020-032号《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原披露的会议登记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2日 9:00-11:00,13:00-16:00。

现更正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7日-8日9:00-11:00,13:00-16:00。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0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 14点00 分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美康大厦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宏发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宏发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公告编号:2020-035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郭满金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翟国富董事、陈龙董事、都红雯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林旦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0、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为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供应商提供贷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六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泰永长征: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泰永长征: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公告编号:2020-03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一、交易概述2020年4月13日,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公司”)与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伟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以1,458万元购买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泰瑞捷”)20%股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双方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已完成价款支付,正在办理工商登记过户。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大街269号法定代表人:李殿军注册资本:115,0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17697722360H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餐饮管理;设备租赁;供电服务(仅限售电);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维修办公设备、家用电子产品。

交易对方的主办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主要股东:北京市华商电力开发公司100%控股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标的资产概况:收购标的资产为华商伟业持有的航天泰瑞捷20%股权,该项资产权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百川能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百川能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年5月6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第1-8、10-14议案为普通决议,须出席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须出席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会议议程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进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界面后,股东可以根据各自的意愿对投票议案进行投票表决,选择同意、反对、弃权。

如果对全部议案表示赞同、反对或弃权,股东可以点击最上方的统选项,表示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最后点击“投票结果提交”,投票完成。

议案一: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19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泰永长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永长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公告编号:2020-01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优化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7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泰尔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泰尔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公告编号:2020-20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 -11:30及下午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5日9:15 至2020年5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6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

(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共计代表股份175,096,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98%。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74,613,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61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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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公告编号:2020-04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正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5,583,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728%。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571,2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65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2%。

2、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2%。

(1)现场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宋幸幸律师、杨庆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5,58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王千华先生、李炳华先生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议案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5,583,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64%;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5,583,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64%;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5,58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5,577,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040%;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5,58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7.0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黄正乾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793,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41%;反对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徐成斌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8,80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41%;反对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吴月平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793,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05%;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4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贺贵兵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793,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05%;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5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盛理平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793,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05%;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6关于审议公司董事李炳华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5,583,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05%;反对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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