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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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隐患不除,事故难免。所以说这项工作十分重要。国务院为了搞好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国家安监总局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专门出台了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了响应国务院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号召,都积极动员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尽管如此,这项工作还是不尽人意。现在就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推而不动。这项工作开展了好几年了,但工作很被动。就工作报表来看,发文件催、打电话催、人员上门催,而且催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报上来的还是寥寥无几,大多数都是说,我们确实排不出安全隐患。

(二)上紧下宽。这项工作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很重视,各级政府也积极响应,都能动员布署,但越到下面,越不行。从企业来看,上级动员大会后,大多数企业没有开动员会,只是,发个通知,敷衍一下。多数企业没有布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主动排查治理,等到上级下来督促排查了,才勉强排一点。

(三)层层缩水。上级主管部门就这项工作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意见,还成立了组织,氛围比较浓。到了各企业部门就淡

了一些,多数企业都没有很好动员布署,只是下个文件、到下面去转转,把文件发下去就算完事。至于后面的工作做得怎样,就没有目标了。

(四)避重就轾。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认真去抓,即使排查出一些隐患也不想上报,因为怕出资金、怕停产停业整改。所以,报上去的都是一些容易整改的,无关紧要的小隐患。

(五)边治边反弹。有的隐患现在整改好,经验收合格,但过段时间去检查又是和以前同样的隐患,像这种情况很是普遍。比如,建设工地临时用电普遍都没有接地保护,这次排查出来整改了,但过段时间搬到另外一个工地上去,又出现同样的隐患;还有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问题,排查整改了一遍又一遍,但还是我行我数。

二、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存在侥幸心理,不出事故不引起重视,思想上假重视,只是停留在应付上级的安全检查,有的在办公室里填填表格上报,还说,报了隐患影响不好,本来企业招工难,报了隐患以后可能连招工都招不来了,导致工作非常被动。

(二)工作措施不到位。1、工作制度不健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更没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所以,工作没有制度和机制就等于没有计划,没有了计划就等于没有了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了工作动力。2、激励机制

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处罚措施,但更应有奖励制度,我们现在实行的大部分都是事故后进行处罚,久而久之,给人总有一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感觉。而奖励机制的建立就大不一样了,它能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把机械的安全检查改变成自然而然主动排查,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3、工作人员不具体。有的企业汇报时总是说副总自己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也是副总自己做的,这样一来表面上看起来企业很重视,其实工作难以到位,副总是领导,事情多,工作忙,这项工作要非常细致非常具体,但没有一个管理人员具体管安全,所以,工作只是浮在水面上,落不到实处。

(三)工作精力不到位。1、从企业来看:安全管理人员不专职。据调查,大多数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是一职多用的,有的是办公室兼兼的、有的是生产科兼兼的,有的是企业领导兼兼的,不能集中精力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从部门来看:安监干部不专职。绝大多数部门安监干部都是兼职的,有的要一身兼三、四职,没有多少精力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从企业本身来看:企业里的安监干部,基本上都是原来的老同志,这些老同志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普遍偏大,工作普遍兼职,没有安监干部编制,他们的工作重点是如何提高工业产值,增加工业效益,而安全工作对他们来说是顺便带带的。所以,他们的主要精力不是抓安全生产,更没有多少精力来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采取的对策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突出考核奖惩,强化监管责任。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凸显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隐患排治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分解到各工序、班组及作业人员,用考核奖惩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变事故后处罚为主,为事故前奖励为主,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得好的部门、项目,评比出一定数量的名额,进行专项奖励,奖励的面要广一些,数额要大一些,从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突出宣教,强化社会监管。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同时,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查证属实的,依照规章制度对部门和项目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最终行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监管人人参与的局面。

三是突出过程,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加强高危工序、班组、工种的重大事故排查整治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目标、经费、时间和措施,从而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的过程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和相关的部门及项目管理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级安全台帐,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这项工作在基层正常开展。

四是突出责任追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与日常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限期内未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不力、久拖不改,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突出数据信息汇总分析,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求企业各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进行信息互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对相关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分析、查找同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议、制定对策、落实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控制。落实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突出队伍建设强化机构配置。工作是靠人去干的,人员队伍建设非常重要,目前我们企业的安全队伍很不理想,要建立一支好的队伍必须要付出努力!笔者建议:要实现有人管事,必须要下决心抓好安监队伍建设。企业在有安监机构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及项目部都应有相应的安监主管及安监员,并逐级定期培训,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链,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七是突出经费投资,强化保障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作,各企业要投入一定的资金,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因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来保障。如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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