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学历证明
特种作业证所需资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办证需提供的材料新办证: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申请登记表》。
(见附件1,粘贴彩色本人近期照片,有从业单位的需盖从业单位公章,个人办理不需盖章)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即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危险化学品作业岗位需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作业岗位需提供初中及以上学历。
毕业证丢失者须到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4、查体表。
(见附件2,注意:查体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查体;需粘贴彩色本人近期照片;表上所列项目均需检查,心电图纸需附在查体表后,检查图纸或检查表上需有针对心电检查的结论;医师检查意见及主管医师意见栏必须有健康或合格的检查结论并由医师本人签字;查体医院门诊部须盖公章;是否合格请参照体检表下方培训机构意见要求;体检项目要全且不得涂改)5、申请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制冷等工种的特种作业证,需单位出具师傅带徒弟实习证明。
(附件3)复审、换证须提供以下资料:(备注:复审换证的需在操作证复审月份结束前60个工作日提交)1、填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粘贴彩色本人近期照片,有从业单位的需盖从业单位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3、查体表。
(见附件2,注意:查体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查体;需粘贴彩色本人近期照片;表上所列项目均需检查,心电图纸需附在查体表后,检查图纸或检查表上需有针对心电检查的结论;医师检查见及主管医师意见栏必须有健康或合格的检查结论并由医师本人签字;查体医院门诊部须盖公章;是否合格请参照体检表下方培训机构意见要求;体检项目要全且不得涂改)4、《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原件5、单位出具的“我公司职工某某某自取证以来,无事故、无违章记录、安全生产无违法行为。
”从事特种作业有关情况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培训工种及收费一览表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申请登记表单位盖章:附件2: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健康查体表附件3:特种作业人员(新办)实习证明附件4:证明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在我公司从事工作期间,无事故、无违章记录、安全生产无违法行为。
从事特殊作业情况说明

从事特殊作业情况说明1. 从事“特种作业”的特殊规定汕头律师网(law0754)答:依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需经过特地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历。
本条中的“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四周设备的平安有严重危害因素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有十类:(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管理规章》(GB5306-85)和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1991〕31号),对特种作业的范围和特种作业人员条件、培训、考核、发证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特种作业资历”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之前,必需进行平安技术培训,并经过平安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果合格者由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它是国家职业资历证书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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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怎样证明本人是特别工种呢特别工种的范围1、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转、检修(修理)、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修理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修理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扩展材料:提交材料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供应以下材料: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初领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申请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健康查体表)1份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申请登记表、1张查体表)
)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危险化学品作业岗位需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作业岗位需初中及以上学历。
毕业证丢失须毕业学校开学历证明,公章原件)
6、矿山、危险化学品作业岗位新办证人员需师傅带徒弟实习证明。
(二)复审(需在操作证复审月份结束前60个工作日提交)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健康查体表)1份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原件
3、三无证明
注意事项:
a、9月1日起严格按照考培分离原则,统一到考试中心考试,价格会有所调整。
b、体检表检查结果注意:1、视力请检查裸眼视力,不能出现矫正或纠正等字样。
2、不接受出现II级以上高血压、色盲等不合格人员。
3、每项检查结果需要医生签署意见和医生的签字,不可缺少医生意见。
c、提供虚假学历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或个人全部负责。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申请登记表单位盖章: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健康查体表。
国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殊工种及三类人员报名及延期报名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新报名需要材料1.安全技术考核培训申请表、汇总表(网上生成表格);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初中及以上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复印件);4.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近三个月内);5.3张1寸彩照。
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贴申请表上.6.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延期复审需要材料1、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考核申请表(网上生成表格);2、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近三个月内);5、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1)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2)企业在岗情况证明。
注意: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简称高处作业证)报名系统为安监局,点击,各部门人员自行填报学习。
建筑电工,电焊工及三类人员我这边用密码狗登录系统填报。
关键岗位报名系统目前打不开,县城建局问一下之后回复。
后期再将此报名系统需要的信息整理出来。
三类人员新报名上交材料企业管理人员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应当向市考核小组提供以下资料:1、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2、岗位职务、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证书;(2)最高行政负责人A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行政负责人A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4)项目负责人B证: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企业聘用文件(合同);(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企业聘用文件(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审报名上交材料1.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换发证书的);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期白底免冠照片一张。
三类人员延期提交资料申请表、汇总表、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原件复印件、b证需提交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合格证明、一寸照片一张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注册操作流程1、施工企业输入网址,点击左侧“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插入加密锁登录“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系统”,点击“已注册用户登录”,选择“所属特考小组”,进入登录“企业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