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学校教师表彰奖励制度.doc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一、奖励内容和条件1.突出贡献奖:对那些在教育教学方面有具有卓越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
如教学方法创新、教育研究成果、教育科研论文等。
2.工作成果奖: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肯定和奖励。
如学生升学率、学生获奖情况、教学效果评估等。
3.团队奖:对教研团队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表彰,激励教师相互合作、形成团队协作精神。
4.个人荣誉奖:对取得各级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荣誉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
如市级优秀教师、区级教学能手等。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1.评选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研主任和校长等组成。
委员会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各个评选项目有一定的了解。
2.评选要求:教师在获奖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校内或校外有突出的教育教学成绩、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教学实践中有创新成果等。
3.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应具有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首先,学校应公布评选信息,鼓励教师参与评选;然后,教师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创新等证明材料;接着,评选委员会成员进行材料评审,初选出具备条件的教师;最后,对初选出的教师进行面试和教学观察等环节,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三、奖励形式和待遇1.奖金:对获奖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奖金数额可以根据不同的奖项和级别进行确定,但应具有合理性。
2.荣誉称号:给予获奖教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师、名师、专家等,以增加教师的社会声望和荣誉感。
3.晋升机会:对于在教育教学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可以为他们提供晋升的机会,如晋升为学科带头人、副校长等,以更好地发挥其影响力。
4.培训机会:给予获奖教师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培训班等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制度执行和完善1.监督机制: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获奖教师进行跟踪和考核,确保他们在日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保持优秀的表现。
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

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奖励表彰管理制度是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它旨在通过明确目标、建立公正评审机制、制定奖励政策来鼓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可以起到激励教师队伍发展、促进团队建设的作用。
二、制度设计1. 奖励的类型教师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两类。
个人奖励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能力提升奖、科研创新奖等,团队奖励则以教学团队为单位,鼓励团队协作、共同提升。
同时,制度设计还可以考虑设置特殊奖励,如师德师风奖等,以强调教师的全面素质。
2. 评审机制设立一个独立的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意识,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定期轮换,以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3.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既要注重教学成果,也要体现教师的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在评审标准中,可以参考其他教育机构的经验,也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进行确定。
三、政策落实1. 激励政策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明确奖励的形式、金额、评选周期等。
政策要公开透明,让教师清楚奖励的获得方式和标准。
2. 资金保障教师奖励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学校应确保足够的奖励经费,并及时拨付。
同时,可以利用校企合作、校友捐赠等渠道,增加奖励的资金来源。
四、奖励的意义教师奖励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奖励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五、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奖励制度应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
通过奖励优秀的师德表现,可以引导教师向德育教育方向发展,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六、公平评选在教师奖励评审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确、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能力,并避免主观偏见。
最新学校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教师表彰激励制度上冯家庄小学上冯家庄小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
具体规定如下:(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
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了奖金。
( 3 )未经校长批准,应学生邀请参加学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庆宴会者,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绩效工资。
教育教学素质表彰奖励制度

教育教学素质表彰奖励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素质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教师们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我们制定了教育教学素质表彰奖励制度。
二、奖励内容1. 优秀教师奖:对在教学过程中取得卓越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努力。
2. 教学创新奖:对在教学设计、方法上有突出创新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教学方案。
3. 学科专业奖:对在学科专业研究、教学和指导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
4. 教育教学团队奖:对以团队合作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三、评选方式1. 提名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学科评审团队和教师同事可以提名推荐候选人。
2. 综合评审:由专家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各项评选标准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定。
3. 公示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4. 最终评选: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结果,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1. 经济奖励:给予获奖者一定的奖金或津贴,作为对其辛勤工作和出色成绩的肯定。
2. 荣誉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以示荣誉和鼓励。
3. 宣传报道: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获奖者的事迹和成就,树立榜样。
五、目标与效果通过建立教育教学素质表彰奖励制度,我们的目标是:1. 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2. 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创新,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方案。
3. 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4.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团队协作。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推动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以上是关于教育教学素质表彰奖励制度的介绍。
希望能够通过这一制度,激励教师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
一、奖励时间和方式
1.年度奖励:每年评选出优秀教师,并举行表彰仪式,奖励给予表彰证书、奖金等。
2.季度奖励:每季度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并给予奖励。
3.优秀团队奖:每学期评选出优秀教师团队,奖励给予团队记功奖。
二、评选标准
1.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
2.教育教学创新:包括课程设计、教材开发、教学科研等。
3.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培养方面具有良好的表现和贡献。
4.教育教学评估优秀:通过教师评估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
5.学生表现突出:指导学生取得优异的学业成绩和在课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就等。
三、奖励措施
1.奖金:根据评选结果和教师表现的突出程度,给予奖金作为认可和鼓励。
2.证书:颁发表彰证书,表彰教师的优秀教学成果和个人突出贡献。
3.荣誉称号:聘任教师作为校内荣誉师资,通过职务晋升等方式予以表彰。
4.师德标兵:评选出师德标兵,每年参加评选的教师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获得表彰。
5.学术交流奖励:支持和资助优秀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四、评选程序。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最新修订(范本7篇)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最新修订(范本7篇)学校教师奖惩制度(精选篇1)学校教师的结构工资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学校设月份奖、半年奖、年终奖及特殊贡献奖四项奖励,以奖金为主。
一、月份奖金(一)师德奖(10元)1、教工在当月中能做到师德规范“十不准"各项规定的发给奖金5元,如违反一条的不得此项奖金。
2、在当月中,教工工作职能范围内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发给安全奖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则不发安全奖;如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不得安全奖外,还得追究其责任。
(二)出勤奖(20元)3、教工当月内无病事假,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现象,发给精勤奖2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四小时,发给满勤奖15元;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超三天者不发给出勤奖;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者取消出勤奖;病事假超过一周者,取消当月月份奖励。
(三)教育教学质量奖(20元)4、按时完成当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给奖金20元;如教案缺项,不够进度,书写不规范,学生本簿不够次数,批改不及时,错批、漏批,讲课出现知识性错误,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出现一次少得奖金10元。
教学质量抽测“三率",有“一率"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5、学校领导、后勤人员此项奖励,比照一线教师。
(四)其它奖励6、按班级人数,奖励班主任教育管理费每生每月0。
5元,另奖班主任每月班级活动管理费30元(其中10元为责任区奖励),月活动少参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卫生责任区工作奖励10元,经检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导主任岗位奖励60元,校级领导岗位奖励90元。
9、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最佳成绩者及撰写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予以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选先时优先的参考依据。
10、学年(学科)组长月奖励10元;科研室组长每月奖励10元。
11、专科教师值周工作认真、负责、时间上无缺漏者,一周奖励10元。
12、专任教师教学课时标准为16——18课时,超过18课时者,每节奖励2元;代课一节,奖励2元。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范本(2篇)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1. 为了激励优秀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奖励表彰制度。
2.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有:《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节评选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师。
第三节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综合考评原则:综合考察教师在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一节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教师道德操守。
2. 具备相应的教学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 教学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教学评价。
4. 在教学工作中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节高级条件1. 参与、组织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有卓越的教改创新成果。
2. 积极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发表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3. 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有较高的教学贡献。
4. 在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有杰出表现。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一节提名阶段1. 学校组织教师自荐和推荐。
2. 教师只能自荐或被推荐一次。
第二节评选阶段1. 评选委员会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和教育局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2. 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评选入围名单。
3. 评选委员会将评选入围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 评选委员会组织对入围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5. 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教师。
第三节公布和颁奖阶段1. 学校公布最终获奖教师名单,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 学校组织表彰仪式,向获奖教师颁发奖金和奖杯。
第四章奖励待遇第一节荣誉奖励1. 获得优秀教师称号,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2. 在学校和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教师的事迹。
第二节经济奖励1. 每年奖励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对获奖教师的经济支持。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模版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展示教师的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特定制此奖励表彰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表彰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教师,包括教学科目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第三条本奖励表彰制度的根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学校提名教师参选奖励,同时学校也有权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进行评选。
第五条本奖励表彰制度根据教师的表现分为多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将在后续章节详细说明。
第六条参选教师必须为正式教职工,且至少工作满一年。
第七条具体的奖励方式和颁发时间由学校确定,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公示。
第八条本奖励表彰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进行相关说明。
第二章奖励级别和条件第一条优秀教师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等优秀教师。
第二条一等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优秀,教学成果突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2. 课堂教育教学方案设计独具匠心,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独到,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对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和探索;4.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喜爱;5. 本学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条二等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成果较为显著,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2. 课堂教育教学方案设计合理,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较为有效,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对教学工作进行一定程度的研究和探索;4.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5. 本学年没有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第四条三等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良好,教学成果可见,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2. 课堂教育教学方案设计基本合理,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基本有效,能够引导学生参与学习;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对教学工作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索;4.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尊重;5. 本学年没有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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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上
冯
家
庄
小
学
上冯家庄小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
具体规定如下:
(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
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
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了奖金。
( 3 )未经校长批准,应学生邀请参加学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庆宴会者,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绩效工资。
( 4 )违反“十不准”其它规定者,经举报,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予以点名批评,告诫,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模范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少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在教学工作中,每次考试成绩高或成绩提升高得教师,授予“教
学质量奖”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模范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先进集体”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比办法
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课改先进个人”、“教学质量奖”,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