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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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教师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安全规定,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三、安全管理1. 人员管理(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

(2)做好师生进出校门登记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对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2. 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校园内道路、楼梯、扶手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校园内绿化、美化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3. 食品安全管理(1)加强对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定期对食堂、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 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利用班会、校会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安全知识。

五、应急处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报送,确保师生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民办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民办学校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各年级、班级设立安全员,负责本年级、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时,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触电、防骗、防侵害等方面的知识。

2. 课堂教学安全: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课前检查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课间休息时,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防止意外伤害。

3. 食堂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 住宿安全管理: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宿舍安全。

定期检查宿舍设施设备,及时维修;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5. 校园交通安全:学校应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学校门口设立交通指挥岗,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加强对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安全教育。

6. 防溺水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防溺水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

在夏季等溺水事故高发期,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7. 防火灾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学生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 防侵害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防侵害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学生学会识别危险,提高警惕,遇到危险时及时报警。

四、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2.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民办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民办培训学校师生的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1.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应急预案。

2. 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的大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重要场所进行安全监管。

3.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学校安全。

4. 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对进出学校的师生进行身份核实。

二、消防安全1.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新。

2. 学校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学校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防止因电气故障引起火灾。

4. 学校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三、食品卫生安全1. 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学校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3. 学校加强食堂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

4. 学校禁止出售过期、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四、学生安全管理1. 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学校实行学生考勤制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按时离校。

3. 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4. 学校建立学生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处理。

五、校园安全管理1. 学校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安全。

2. 学校加强对校园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校园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 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和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

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点和安全保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厉组织、确保安全。

民办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民办培训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培训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包含校长、教职员工、学生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条学校校长为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校长可以委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包含订立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消防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依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乐观参加学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六条学校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消防设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和测试。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学校应设置有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通道、疏散标识等消防设施,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并进行有效灭火。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充分数量的消防器材,包含消防灭火器、消防水枪、防烟面罩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火灾防控措施第九条学校应订立火灾防控措施,包含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评估制度、订立安全用电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等,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应急逃命和灭火的本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和灭火。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火灾报警机制,设置火灾报警电话,并告知全体师生员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测与维护。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保持通道畅通,并定期检查和清理。

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办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学校,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第三条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四)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级、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门卫管理制度;(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七)校园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八)应急管理制度;(九)安全教育制度。

第九条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一)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登记、验证;(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四)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二)学校应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三)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一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应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通行安全;(二)学校应加强校车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的监管。

第十三条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

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幼儿园师生,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家长。

3. 幼儿园安全委员会是管理和监督本制度实施的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1. 幼儿园开学前,必须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火灾防护、救生知识、突发事件应对等。

2. 每学期开展一次灾难逃生演练,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熟悉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步骤和方法。

3. 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课程,包括个人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幼儿园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照明等。

2. 安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 幼儿园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学生考勤制度,保证学生的到校情况和离校情况的记录准确无误。

2. 教职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吸烟。

3. 幼儿园要设置安全守护区,保证学生进出校园时的安全。

4. 幼儿园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品供应要合法、安全。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幼儿园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意外伤害等。

2. 各类预案必须定期演练,保证学生和教职工都能熟悉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和应对措施。

3. 幼儿园应建立与附近医院的联系,做好应急医疗救援准备。

六、家长参与安全管理1. 幼儿园要与家长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告知家长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

2. 定期组织家长参加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3. 鼓励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巡查活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违规处理与奖惩1. 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教职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学生发生安全违规行为将依照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

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维护学校教育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内的全体学生、教职工和探视学生的家长。

第三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保安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合力。

第二章学生安全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台账,对学生基本情况、异常行为、事故伤害等进行登记记录。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杜绝欺凌、暴力等不良行为。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对学生的异常行为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保卫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学生在校内携带危险品。

第三章教职工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工作台账,对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安全奖惩制度,对教职工的安全表现进行奖励,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校园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安全设施台账,对校园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照明、电线电路、食堂卫生、教室设施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校园的基础设施安全稳定。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园的防火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预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公共施工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公共施工的管理,确保学校的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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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条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第三条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第四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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