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硕考研真题及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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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一部分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单2017.1}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

【考点】刑法的机能。

【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说来具有3种机能:规制机能即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

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通过惩罚侵害法益的犯罪,从而发挥保护人民、社会、国家的法益的作用。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1:1.简述刑法的机能(和任务)。

”{单2017.2}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B。

【考点】空间效力。

【解析】保护管辖权▲记忆:领域外、外国人、原则不追究。

《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刑法的渊源、解释、原则、空间效力。

”2017年《法硕6套卷》第32页卷3单选第1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单2017.3}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B。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考研真题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考研真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30分)
1.法律原则
2.法律规则
3.法律责任
4.宪法的效力
5.国家元首
6.行政区别
7.形成权
8.地役权
9.选择之债
10.附属刑法
11.终审监禁
12.强迫劳动
13.普通共同诉讼
14.执行和解
15.反驳
二、解答题(每题6分,共60分)
1.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特点
2.法律推理
3.单一制的特点
4.选举权的平等保护
5.抵押权的设立规则
6.合同的解除
7.开设赌场罪
8.职业禁止制度
9.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异同
10.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论述(每题12分,共60分)
1.(法理)请谈谈对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认识并说明理由。

2.(宪法)宪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试分析该法条。

3.(民法)论占有的法律意义。

4.(民诉)案例分析:考点——判决生效后出现基本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如何救济。

5.(刑法)论述刑法分则中死刑罪名的消减过程。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小题一分,共40分。

1.【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本题选A。

2.【答案】B【解析】刑法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种规定,体现了保护原则。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纯正不作为犯,又称“真正的不作为犯”。

法律规定一定的作为义务,单纯地违反法律规定此项作为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人。

纯正不作为犯的特点是:(1)违反的作为义务一般由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其内容是多方面的。

(2)一般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

A选项中,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锁在家中并外出数天,已经构成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

遗弃罪的主观方面是将自己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不承担或转移给别人承担,而不能包含杀人的故意,如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背到车站、民政部门前等地方丢弃,构成遗弃罪。

B 选项,对于逃税罪,有人认为是作为犯罪,有人认为是不作为犯罪,也有人认为是作为不作为相结合的犯罪,但从纯正不作为犯的第一特点来看,通说认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不管是采取何种手段,其最终行为都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

所以属于不作为犯罪。

4.【答案】D【解析】AB选项都没有因果关系,C选项是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中断。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4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开展“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

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规制机能强调的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约束,即事前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预防犯罪。

保障机能主要强调保障人权,即类似于罪刑法定原则。

保护机能是指保护法益的功能。

题干中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审判,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的法益。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于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C题干中唯一与中国联系的信息是犯罪人刘某为中国人,因此只可能适用属人原则。

致人重伤不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不可能适用普遍管辖。

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 )。

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做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缴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A甲构成遗弃罪,是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罪;乙构成逃税罪,但是逃税罪可以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第201条)也可以以作为形式实施(第204 条),所以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丙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题意不是很清楚)但这两种犯罪都是可以以作为方式实施,也可以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不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丁没有作为的义务,不构成犯罪。

4.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 )。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溺水死亡【答案】DAB 选项中甲的行为没有侵害法益的危险,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自然也谈不上因果关系;C 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介入因素过于异常,而且介入因素对结果具有较大原因力情况下,应认定为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 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先行为对结果原因力较大,介入因素本身不异常,所以应认定先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2017年法学法硕真题卷卷一

2017年法学法硕真题卷卷一

法律硕士考试备考资料法律硕士考研备考资料法律硕士考试备考资料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大题:单选题题干: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选项: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解析:更新中。

题干: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选项: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B解析:更新中。

题干:3.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选项: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急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 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答案:D解析:更新中。

题干:4.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法律硕士考试备考资料B.打击错误C.行为性质错误D.意外事件答案:B解析:更新中。

题干:5.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选项: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答案:C解析:更新中。

题干:6.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

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选项:A.坦白B.一般自首C. 立功D.特别自首答案:D解析:更新中。

题干:7.下列选项中,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形的是?选项:A.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C.使用伪造的信用卡D.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答案:D解析:更新中。

题干:8. 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是?选项:A.抢劫未果却造成被害人轻伤的B.强奸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的C.法律硕士考试备考资料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儿童重伤的答案:C解析:更新中。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一、单选题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受到国家歧视。

26.2017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答案:B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召开前夕,说明是闭会期间,一年前,说明不是现行犯。

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答案:C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A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单2017.1}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单2017.2}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单2017.3}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单2017.4}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单2017.5}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单2017.6}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单2017.7}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年人大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人大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人大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联考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联考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A 、社会公益性、社会公益性 B 、技术规范新、技术规范新 C 、国家强制性、国家强制性D 、国家引导性、国家引导性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的基本特征【考查知识点】法的基本特征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 A 、 亨利梅因亨利梅因 B 、 马克斯韦伯马克斯韦伯 C 、 卡尔马克思卡尔马克思 D 、罗斯科庞德、罗斯科庞德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考查知识点】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A 、 民法法系民法法系B 、 日耳曼法系日耳曼法系C 、 罗马法系罗马法系D 、央格鲁法系、央格鲁法系 【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大陆法系的概念【考查知识点】大陆法系的概念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 A 、 假定和行为模式假定和行为模式 B 、 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C 、 假定和法律后果假定和法律后果 D 、 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考查知识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 A 、 从旧原则从旧原则 B 、 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C 、 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D 、从新原则、从新原则 【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考查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6.我国X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X 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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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
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4)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
{简2017.53}53.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辨2017.55}55.辨析“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8分)
55.该观点不完全正确。
(1)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做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责任。(罪责自负的含义)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也就是说,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上讲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五、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法条2017.57}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53.《侵权责任法》第15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简2017.54}54.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5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2)例外:在共同犯罪中,实行"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具体包括: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说法是不正确的。
综上说所述,此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2017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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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
(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
(3)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这是判定是否是表见代理的最终标准。
(5)第三人在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失。
四、辨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请分析:
(1)本条中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何理解?
(2)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
57.(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法条2017.58}5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未注册商标不易受到法律保护,也并不等于未注册商标就可以不受商标法规的约束随心所欲地使用。《商标法》第13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辨2017.56}56.辨析“在我国,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8分)
56.该观点不完全正确。
(1)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看到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所保护的重点是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是不易受到商标法律保护的。从这个角度上看,该说法有正确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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