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哈尔滨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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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现状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现状研究

第14卷 第1期2024年1月农 业 灾 害 研 究Journal of Agricultural CatastrophologyVol. 14 No. 1 Jan. 2024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现状研究韩佳颀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摘 要:在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自然环境不断被破坏。

近年来,各类大型自然灾害频发,给黑龙江省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带来较大挑战,因此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市场发展迫在眉睫。

通过对已有研究及相关数据的梳理和分析发现,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的供给制度暴露出保险深度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急需转型升级,以期为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供给制度的转型升级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黑龙江省;巨灾保险;博弈分析中图分类号:F842.6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4)01–0296-041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1.1 巨灾与巨灾风险关于巨灾风险,各界普遍认为由情节严重的自然灾害、传染病、恐怖主义袭击或人为事故造成巨大损失且事后需依靠多方力量合作化解的风险。

巨灾通常是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对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灾害事件[1]。

巨灾被划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类。

巨灾与巨灾风险具有区别于普通风险与灾害的显著特征,如发生频率低、难以预测、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地域性特点等。

基于巨灾和巨灾风险的特殊性,有效预防和预警巨灾事件、灾害发生过程中的迅速控制以及灾后的救助和重建等工作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更是新时代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2]。

1.2 巨灾保险与农业巨灾保险巨灾保险是以有效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及缓解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目的的一种保险形式。

相对其他巨灾相关的金融产品,巨灾保险的运行机制更完善。

我国巨灾保险建设工作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越来越受到重视,多年来我国在多个地区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在哈尔滨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一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一项制度。

下面将对这项制度的暂行办法进行一系列详细介绍,以便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应这项制度。

首先,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范围是指在哈尔滨市行政范围内的雇佣单位的在职和转为离退休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

参保人员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并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其次,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范围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来说,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和门诊两部分。

住院待遇主要包括:费用补偿、出院补助、护理费等。

门诊待遇主要包括:药品费、诊金费、检查费等。

保险待遇根据疾病种类和疾病等级进行分类,不同等级的疾病享受不同的待遇。

第三,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过程中,参保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义务。

首先,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其次,参保人员应该自觉维护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不得虚报病情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待遇。

另外,参保人员要按时缴纳保险费,并履行相应的报销手续。

最后,对于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哈尔滨市规定了相应的机构和程序。

具体来说,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待遇发放等。

同时,还设立了监督机构,对医疗保险的行为进行监督,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戒。

总之,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基本医疗保障,并规定了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首先,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的颁布旨在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镇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该办法实施期限从颁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在这个期限内,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该办法规定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和参保标准。

一般来说,居住在哈尔滨市城镇区的常住人口可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保费,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

参保人员包括未成年人、在职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投保的人员等。

其次,办法规定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和支付规定。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康复费用、住院费用等待遇。

同时,参保人员也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个人负担。

具体的保险待遇和支付比例在办法中有具体规定。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局承担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责任,并负责基金的筹集、结算和管理。

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参与医保定点机构的管理。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总之,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是一项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法规。

通过参保和缴费,城镇居民可以在医疗需要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

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城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的提高,并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

哈尔滨:让商业保险在阳光下采购(市场篇)--商业保险阳光采购在

哈尔滨:让商业保险在阳光下采购(市场篇)--商业保险阳光采购在
步”
务将成为产权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业务之一。 Leabharlann 2 主动出击 ,求得共识
2 0 1 3 年伊 始 ,中心 面临诸 多问题 : 随着 哈药 集团保险采 购试点成功的光环逐渐淡去 ,保 险监管
4 力争服务升 级 。降低投保成本
在保 险采 购物业 开展初 期 ,中心领导班 子就
机构和保险机构对保险采 购改革存在种种不解和 困
声此起彼伏 ,产权市场采取 “ 推权让位” 的办法 , 推掉 替企业选 择保 险机构 的权利 ,权 利让位 于制
度, 让制度说话 , 按规则办事。市国资委下发 的《 进

市属 国有 企业每年支付保费金 额约 5 0 0 0万元 ,通 过产 权市 场公开采 购商业 财产保 险后 ,可 节省保
而解 ,达到了保险参与各方都满意的 良好效果。
推 出了提供公 开选择承保保险机构 、代 收代缴保险 费用 、防灾 防损培 训 、协调 出 险理 赔 、风 险评估 及风险管理咨询等服务 。企业通过 网络就可实现投
保业务 ,足不 出户就享受到了优惠投保 、送单上 门
的优质服务。下一阶段 , 中心将 加紧完善现场 出单 、
I区域市场 ) >
借助 哈尔滨市 国资委要求 国有 企业商业 保险 统一 进场 阳光采购 ,中心成功 搭建 了大宗物 资采
购 阳光平 台 ,实 现 了产权 市场 “ 买 、卖”多 功能 双 向发展 。财 产保 险采购业务 作为 大宗物 资采购
的。正是 由于 中心 的 “ 推权让位” ,坚 决贯彻实施 国有 企业 商业保 险阳光采 购 ,赢得 了 国资 委的肯 定, 赢得 了国有企业支持 , 赢得 了保险公司的信任。
出险机动 车维修 、保险公估等其他保 险配套服务。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暂⾏办法》对于《哈尔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暂⾏办法》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暂⾏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年时的基本⽣活,实现养⽼保险全覆盖,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龙江省⼈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市市区内的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的管理与监督,适⽤本办法。

第三条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未参加城镇职⼯基本养⽼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

第四条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遵循保基本、⼴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

第五条城居保实⾏个⼈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式,养⽼⾦待遇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构成。

城居保基⾦实⾏市本级和县(市)级统筹。

第六条市⼈⼒资源和社会保障⾏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城居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城保机构),负责指导各区业务办理,统筹市、区基⾦管理、建⽴管理个⼈账户,发放养⽼⾦、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信息变更等⽇常⼯作。

区城保机构负责辖区内城居保参保登记、养⽼保险费的收缴、养⽼保险待遇核定、档案管理,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的业务办理情况进⾏指导和监督考核等⼯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对参加城居保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参保⼈)的参保资格、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的初审和信息录⼊等⼯作。

社区代办员应当做好城居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保险关系转移等⼯作基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

公安、财政、审计、民政、残联等⾏政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职责做好城居保⼯作。

第⼆章参保登记第七条城镇居民应当携带户⼝簿和居民⾝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或者城保机构指定的社区代办员申请参加城居保,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续。

哈尔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问题研究

哈尔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问题研究

性 支持 。税务 部 门应 对农 业 保 险 机构 初 期 运 作 给予 政 策性 税 收优 惠 , 免 相 关税 费 。农 业 保 险 机 构 应 由政 府 出 资 设 减
立, 以提 高农业 保险 机构 的 威 望和 信 誉 , 利 于 农业 保 险 机 有 构的启 动和 运作 。

提 高农 民的投 保意 识
计划要求 及 时划拨 补贴款 项 ; 保监 会负 责监 管承办 机 构 的偿
付能 力和经 营范 围 , 水利 、 象等 相 关 部 门重 点 在 防灾 防 损 气 方面加 以配 合 。 强 化农业 保 险的监督 管理 , 高农 业保 险的经 济 效益 和 提 社会效 益 。在试点 探索 阶段 , 度 需要完 善 , 场需 要 培植 。 制 市 农 业保 险 尚未建立起 有效 的风 险约束 机制 和经 营监 管 制度 。 在 探索过 程 中 , 应加强 对农 业保 险的监督 和管 理 。一 是对 保 险人保 险行 为的监督 。对 专业性 的农 业保 险公 司 , 严格 要 应 求 保 险人按 照保 险准入 的经 营范 围拓 展农 业保 险业 务 , 绝 杜 保 险公 司将农 业保 险作为 “ 念” 概 来操 作 , 避免农 业 保 险业 务
空 心化 。二是 监督县 级政 府 支 持农 业 保 险 财政 资 金 的 投入
二 、 快 推 进 农 业 保 险 法 律 法 规 建 设 加
农 村 经 济
哈 尔 滨市 政策 性农 业保 险试 点 的 问 题研 究
程 文 光 林 洪 涛
( 尔 滨 市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研 究 中心 , 龙 江 哈 尔滨 1 0 2 ) 哈 黑 5 0 1 摘 要 : 文 在 分 析 哈 尔 滨 市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试 点 现 状 及 其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的 基 础 上 , 出 了 提 高 农 民 的 投 保 意 识 , 本 提 建

中东铁路对哈尔滨保险业的影响1900—1931年

中东铁路对哈尔滨保险业的影响1900—1931年摘要:哈尔滨作为一座近代化的城市,是从1898年修筑中东铁路开始的。

中东铁路通车以后,哈尔滨人口数量激增,从而使哈尔滨市可以提供大量的保源,促进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发展。

同时,中东铁路的通车,也沟通了我国东北和内地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往来,使本地的运输保险迅速发展起来。

关键词:中东铁路;哈尔滨;保险业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世界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地大物搏和人口众多的中国,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争夺的主要对象,而建筑铁路正是帝国主义在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和输出资本的有力工具。

1 中东铁路的修筑和经营1.1 沙皇俄国修筑中东铁路的目的19世纪末,俄国已经发展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它竭力想打开一条通往太平洋的道路,以确立它在东亚的霸权地位。

通过修建西伯利亚大铁路,并将该路的最后一段穿过中国领土,就可以实现其经济上掠夺和控制中国的目的。

所以,俄国修建中东铁路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我国的经济侵略、吞并我国东北,并称霸远东和太平洋地区。

1.2 中东铁路的修筑与经营中东铁路公司于1897年8月28日,在中国小绥芬河右岸三岔口附近,举行开工典礼,修筑了一条东西走向两俄里长的路基,作为整个中东铁路的奠基。

“1898年6月6日,沙俄把这一天看成是哈尔滨这个城市诞生的一天,也是中东铁路建筑工程正式开始的一天。

中东铁路建筑工程以哈尔滨为中心,分东部、西部和南部三线,由六处同时开始相向施工,工程进展迅速。

1903年7月24日,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并开始正式营业”。

由于中东铁路连接了我国东北地区的南部和北部,以及东北和内地之间的交通,它的开通对其沿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中东铁路促进了我国东北地区采矿业和加工工业的形成,促进了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加速了移民的进程,使其沿线的人口数量大幅增加。

2 哈尔滨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中国近代保险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而传入的,在19世纪初期,西方列强开始对我国进行经济侵略,外商保险公司便作为保险资本输出与经济侵略的工具进入我国,而哈尔滨保险业的兴起也恰恰源于沙俄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的政治经济侵略。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社区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 词 : 医疗 保 险 ; 社 区 医疗 ; 城 镇 居 民 医疗 保 险 ; 哈 尔滨
目前 ,我 国的医疗保险体系的主体框架 由城镇职 工医疗保 险、城镇居 民医疗保险和新 型农村合作 医疗 保 险 。城镇职工 基本 医疗保 险制 度 于 1 9 9 8 年 我 国开 始 建立 ,新型农 村合作 医疗制度 从 2 0 0 3 年起在 全 国 部 分县 ( 市 )试 点 ,到 2 0 1 0 年逐 步实 现基本覆 盖全 国农村居 民 ,为实现基本建立起 覆盖城 乡全体职工和 居 民的医疗保 险体 系之 目标 ,国务 院决定 ,从 2 0 0 7 年起开展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不属 于城镇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 阶段 的学生 ( 包括职业高 中、中专 、技校学生 ) 、少 年儿童 和其他 非 从业 城镇 居 民纳入到城 镇居 民基 本 医疗 保 险 。因 此 ,在我 国的制度安排下 ,针对城镇 的医疗保 险体系 是 以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 险为 主体支 撑 ,同时辅之 以商业 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 医疗保 险等 内容共 同构成 。 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统计发布 的数据 ,截止 2 0 1 2 年 ,参 加城镇 职工 和城镇 居 民医 疗保 险的人数合计 4 7 3 4 3 万人 ,并且 随着 近些年城镇 化的快速提高 ,参与城镇医疗保险的人 数呈大 幅上涨 趋势 。显然我 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已经颇见成效 , 但仍存在诸多 问题 ,鉴于医疗保险事业是 民生建设 的 关键之一 ,借助全 国大学生创新 创业计划 的平 台 ,我 们课题组选择 围绕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的改革现状及效 果进行调研 。在实践调查过程 中,发现本应该在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 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社区医疗存在诸多 问 题 ,项 目组成员据此展开 了一系列的走访 ,并进行 了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46号一、背景与目标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升,社会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应对这一需求,确保城镇居民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其主要目标是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缓解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原则与参保方式1.全员参保。

所有居住在哈尔滨市城镇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2.统一筹资。

通过建立统一的保险基金,来筹集医疗保险费用。

3.公平公正。

保障城镇居民享受平等的医疗保障待遇,避免各种歧视和不公平的现象。

参保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单位代扣。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代扣方式进行缴费。

2.个人自付。

在没有单位的人员可以自行前往社保机构缴费。

3.补贴参保。

对于特殊群体,如低收入居民等,可由相关部门提供一定额度的补贴参保。

三、保障内容与支付方式1.住院医疗费用。

对于住院治疗的费用,按照医保目录和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2.门诊费用。

在特定医院和特定科室就诊的门诊费用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3.特殊医疗费用。

对于特殊疾病、大病、慢性病患者,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扶持。

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报销制度。

参保人员在就医后,一般先垫付费用,然后再持相关证明和报销材料,通过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2.直接支付。

对于特殊疾病、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

四、管理机制与监督措施为了保障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相关管理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措施:1.协同合作。

医疗保险部门要与卫生部门、财政部门等协同合作,共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2.审查与监督。

对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审查与监督,确保制度运行的公平、公正。

总之,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将为城镇居民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解决了部分居民医疗费用支付的问题。

哈尔滨失业保险2024缴费标准

哈尔滨失业保险2024缴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失业问题日益凸显,失业保险成为保障失业人员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

哈尔滨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失业保险的制度也日益完善。

2024年,哈尔滨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将再次进行调整,以下将就该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工资来确定的。

2024年,哈尔滨市将继续实行按照失业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

具体来说,失业人员的工资越高,失业保险费率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这一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激励失业人员提高自身的工资水平,从而增加失业保险的缴费额;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时能够获得更多的保障金,减轻其生活压力。

其次,2024年哈尔滨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还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失业率可能会出现波动,失业保险的支出也会相应增加。

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哈尔滨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灵活调整,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享受失业保险的保障。

此外,2024年哈尔滨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还将加强宣传教育。

失业保险是一个涉及广大失业人员vital利益的制度,不仅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持和管理,也需要广大失业人员的参与和理解。

哈尔滨市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失业人员的保险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综上所述,2024年哈尔滨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灵活、科学的特点,以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同时,政府、失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也需要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失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为全市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哈尔滨失业保险制度能够更好地为广大失业人员服务,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和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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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哈尔滨保险市场
【摘要】本文主要采用近年哈尔滨市保险业相关数据及信息,从多方面印证分析本市保险业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结论及建议。

【关键词】保险特点市场对策
随着全国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哈尔滨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哈尔滨的保险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我们在看到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必须注意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促进哈尔滨保险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市场现状和市场特点进行客观的分析,总结出了当前保险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哈尔滨市保险市场现状
(一)保险市场主体。

目前,哈尔滨龙头保险公司共有四家,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天安财产保险公司。

除中保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以外,太保、平安和天安均为股份制公司。

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市场主体将不断增加。

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不仅给保险市场带来了活力,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促进了市场的完善与进步,最终将有助于培育成熟的市场、成熟的市场主体以及成熟的消费主体。

(二)保险市场业务情况。

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大刺激了哈尔滨保险业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购买能力的理财意识都在不断的提高,从而保险产品变得异常火热,使保险走进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来。

2015年哈尔滨市GDP为5751.2亿元,人口994万人,保费收入为244.1亿元,保险深度为4.24%,保险密度为2455.73元,这一结果较之全国平均水平3.76%,1797元更高,由此可见哈尔滨保险市场如今发展较为完善,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距离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我市仍有一定差距。

为了进一步提升哈市保险业的整体实力,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课持续发展,有必要针对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经济、文化等特点,采用有效的方法分析影响哈尔滨市保险保费收入的主要因素,开发合适的新产品与新服务,从而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保险市场的发展。

二、哈尔滨市保险市场主要特点分析
(一)整体保险意识较强,保险普及程度偏高,对于经济状况优越的家庭保险意识可能会更强,而经济状况一般的家庭对于保险仍旧不了解,甚至没有求知欲。

保险意识和保险普及程度是从两个角度说明同一个问题的,二者存在正相关。

我们可以把保险意识分为四个层次,即初级、中级、中高级、高级。

目前,从哈尔滨保险市场的承保情况看,投保顾客的保险意识呈现出聚集统一的现象,顾客主要集中在中间两个层次,极端层次的很少,第三层次为主体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随着保险业务的逐步扩大,顾客基本已经了解基础的保险知识,尽管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办理业务的需要被动地学习,但是这种对保险知识的掌握将推动第三层次的顾客群体占据整个消费群体的主要位置。

此外,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基于国家政策的出台,出于保障财产的需要,一方面迫使人们了解、学习保险知识,另一方面也刺激了消费者的求知欲望和消费欲望。

(二)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但不完全,四大保险公司垄断地位仍未打破。

从整个保险市场环境来看,一方面,龙头公司要巩固已有的优势;另一方面,新兴中小股份制企业要开拓市场。

对各家保险公司而言,无论是瓜分原有的保险市场,还是通过研发新产品来开拓新的领域,面临的机会都是近乎平等的,市场的激烈竞争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说一些保险公司在某个行业占据优势、劣势地位反映了企业的实力和竞争能力,但从哈尔滨整体的实际市场情况看,这种各公司市场份额的极大差异更是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导致的。

由于历史原因和观念、意识转变、更新的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的消费者价值取向的倾向性对新兴股份制公司是严峻的考验,也是导致不完全竞争的主要因素,同时更是四大公司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首要原因。

(三)与互联网契合不够紧密,应全力响应国家号召。

2014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23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互联网保费在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从2011年的 0.2%上升到2015年的 9.2%。

其中,财产险公司互联网业务保费收入 768.4亿元,比 2011年增长34.4倍,占产险公司全部业务的 9.1%,上升 8.6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互联网业务保费收入1465.6亿元,比2011增长141倍,占人身险公司全部业务的9.2%,上升9.1个百分点。

保险新产品也应运而生。

保险产品更趋多样化,一些保险产品从无到有,有涉及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如浙商保险与浙江股交中心、阿里巴巴合作,开展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有涉及民生保障的,如人保健康结合公司健康管理特色,开发6款健康险税优产品。

三、哈尔滨市保险市场发展对策
(一)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保监会的监管职能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作用。

好的外环境能更好的促进行业、企业的共同发展,反之,将影响、妨碍、阻碍其发展。

健康的环境和秩序是每个参与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哈尔滨保险市场从保守到放开,从多家垄断到激烈竞争,其中也存在某些方面的混乱、无序,从内控制度、账簿台账、重大事项变更、从业人员管理、手续费发放、招聘行为、销售行为和执行缴费情况等方面进行巡查,确定17项巡查内容,覆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重点关注各机构日常容易犯错的问题。

严肃纪律、严防恶性竞争、杜绝违法违规操作是保监会、行业自律组织、保险企业共同的责任。

因此,保监会应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行业自律组织可号召大家吸取其他行业恶性低价竞争的教训,以采取协议的方式广泛开展共同协作、共同发展;保险企业自身要认识到彼此之间是竞争关系,但同时更是行业的推动者,无序、恶意的竞争不仅可能会毁了一个企业,更可能是行业的灾难。

(二)细化保险市场,增强保险意识,把保险宣传推向纵深,深入挖掘保险需求量。

保险作为一件商品要想获得好的销售量,必须要扩大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量。

这就需要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化,什么样的顾客群体需要什么样的保险组合,什么样的群体可能会形成真正的保源,从各个角度对全市各个社会群体和经济群体进行划分。

提高群众的保险意识要从寻找他们对保险的兴趣点、敏感点入手,从有针对性地宣传到广泛地宣传过渡,逐步提高全民的保险意识。

这样,就形成了原有保险群体的深度需求和扩大群体的广度需求,为开发整个保险市场打下基础,使这种需求在逐步转化为消费主体。

(三)全力打造“互联网+保险”创新项目。

2015年到2020年,我国互联网保险将持续保持一个高速发展态势,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

假设未来几年保费收入维持7%左右的复合增速,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从2014年的4.2%提升到2020年的10.0%,2020年我国互联网保险规模将达到3015亿元。

未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方向,是以用户为出发点,以互联网和相关技术、平台为媒介,以数据为核心资源,在线上利用行业交互数据,为保险定价、核保、理赔等提供经验支持和改善方案,在线下发挥连接互联网和客户并提供各类实体服务的媒介功能的,具有资源、数据、业务等相关性的产业链,并可编织成一个有交叉点、可以高效流通、转化客户和资源的网状业态。

我市也应努力打造互联网保险项目,紧跟我国相关政策的出台,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为我市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在全国保险市场高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哈尔滨市保险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在可以预见的激烈竞争的大环境下,我们必须及时分析、及时调整,深入挖潜,争取整个保险市场的繁荣、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2016-2021年互联网保险行业市场竞争力调查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2015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黑龙江省保险协会相应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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